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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猎魔(24)
刘志强知识分子家庭出身,自幼喜欢读书与写作,高中时念的文科,当了三年语文课代表,参加过各种作文比赛,还写过不少短篇,但由于资质平平,毫无特色,参赛从来拿不到名次,通过初赛已是最好的成绩,向任何出版社投稿更是石沉大海。
渐渐地,刘志强看清了自己,知道自己不是当作家的那块料。
这样的认知对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来讲,实在是让人灰心丧气。可刘志强心态不错,倒也没有低落多久,高考还考进了全县前三。
上了大学后,刘志强只上必修课,其余时间都泡在读书馆里,如饥似渴地——国外名著也看,国内古典也看,当时刚兴起的网络也看,还将各个出版社的信息整理汇总,早早定好了人生目标。
没能力成为作家,那就去出版社工作吧。
写不出像样的书,但是可以为有天赋的作者出书,对刘志强来讲,这也算是实现了半个儿时梦想。
大三时,刘志强就来到心云出版社实习,从此再未离开,从实习生成为见习编辑,再到编辑、责任编辑,后来成为编辑中心的副主任,如今在“谜”工作室任主任,管理着六十来号人。
心云出版社的优秀员工墙上挂着刘志强的照片,照片里的男人意气风发,还有一丝青涩,大约是很多年以前拍的。
现在的刘志强不再青春,连活力都快殆尽。
这几年出版行业不好做,心云出版社走了很多人,剩下的有的憋着一口气往前冲,有的苟延残喘骑驴找马。刘志强算半个前者,又算半个后者。
往前推个六七年,刘志强还在编辑中心当责任编辑时,是出版行业形势最好的时候,刘志强全心扑在工作上,连续推出了十多本畅销精品图书。
可惜好景不常在,人在日复一日的繁重工作中,精神与身体也容易被拖垮。
十几年浮沉消磨,当年的豪情壮志早就没有了,如今刘志强身着衬衣西裤站在黑压压的人群中等人行绿灯,那形象简直是典型的“社畜”。
绿灯亮了,而他还在走神,身旁与身后的“社畜”像洪水一样向马路对面涌去,他忽然在三伏天打了个寒颤,这才急急迈开腿,向前面快步走去。
此时是早高峰,他该像过去一样第一个打卡,在工作室忙上一天,询问各个小组的工作情况,开会制定新一周的工作要点,去领导办公室低头接受批评,再象征性地批评一下手下,最后在地铁已经收班之后结束一天的工作,发十来分钟的呆,关掉工作室的灯,默默离开。
可现在,他拎着公文包,去的却是正在供应早餐的麦当劳。
他请了外勤假,不用去出版社打卡。
自从得知警方正在调查墓心,他就焦虑不安,时不时神智恍惚,已经连着几天以出外勤的名义待在洛城的各家书店里。
这本来不是什么异常的举动,出版社员工本就该与书店保持良好的关系,经手的书上市后,责任编辑更是会泡在书店,一来观察销售情况,一来给书店一定的压力,争取将自家的书摆在最显眼的展台上。
但刘志强早就是心云出版社的骨干,又是“谜”工作室的主任,这种外勤按理说不用他出,过去他也不常去书店走动。
事有反常,必有可疑。
明恕两次到心云出版社,两次都恰逢刘志强出外勤。上次明恕还有别的事要忙,只能草草放过,而这次本就是奔着刘志强而来,就是等,也要把人等到。
警察频繁前来,员工们多少有些紧张,又带着几分看好戏的心思,有的人甚至已经开始幸灾乐祸——出版社下半年要裁减基层人员,警察短时间来了好几次,一定是某位或者某几位编辑负责的书出问题了,同事“翻车”,那自己正好坐稳位置。
明恕在“谜”工作室转了一圈,和几位年轻员工聊了聊刘志强。
他们忐忑地打着官腔,没有一人敢说顶头上司的不是。
明恕看看时间,敲了敲工作室副主任孙莎的办公室门。
孙莎比刘志强年纪还大一些,已经四十多岁了,圆脸盘,黑眼圈明显,整个人显得异常疲惫。
见明恕坐在自己面前,她沉重的眼皮撩了撩,局促地站起来,取了个纸杯,“我给你倒杯水。”
“不用。”明恕视线未从她脸上挪开,声音略冷,“我不喝白水。”
孙莎已经站在饮水机边,闻言尴尬地一顿,“这这样啊。”
明恕下巴向办公桌对面的位置指了指,“刘志强不在,有些问题我暂时只能问你。”
办公室里冷气充足,孙莎肩上披着一根她这年龄的妇女常披的丝巾。
在回到座位的路上,她几次拽紧丝巾的下摆,双下巴因为吞丨咽唾沫的动作而不断凸丨显。
明恕将她的所有小动作看在眼里,直截了当地问:“你看过墓心的书吗?”
“墓心是由郭羡负责。”孙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不要回避我的问题。”明恕说:“我不是问你墓心的责任编辑是谁,我是问——你看过墓心的书吗?”
孙莎摸手指的动作变快,脸颊泛红,“没有。”
“没有?”明恕说:“但我刚才在外面的大办公室看到贴在墙上的工作流程,你们工作室出版的任何一本书,不管责任编辑是谁,主任与三名副主任都必须审读。”
孙莎抬起头,眼中尽是惊慌。
“你明明看过墓心的书,却骗我说没有看过。”明恕说:“那我就只能认为,墓心的书存在问题,你知道他的书不宜出版,最后却因为某种原因出版了。”
孙莎摇头,“不,不是这样。”
明恕身子前倾,右小臂搭在办公桌上,神情严厉地盯着孙莎,却没有立即说话。
这个时间长达一分钟。
直到孙莎被丝巾包裹的肩膀明显颤抖起来,他才问:“那你告诉我,事实是怎样。我看你刚才的反应,必然是知情者,但可能不是决策者。你只是副主任,有些事你知道不对,却无能为力,是吗?”
孙莎眼眶忽然红了,眼角的纹路轻轻颤动,嘴张了几次,却都没能说出话来。
“别紧张,想好了再说。”明恕右手往下压了压,以示自己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
三分钟后,孙莎终于开口,“和我没关系,是刘志强签的字,我提醒过他,他不听。”
明恕食指在桌上点了点,“看来是真有问题了。孙女士,你先冷静一下,再明白告诉我,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孙莎嘴唇频繁抿动,正在犹豫挣扎。
明恕将证件放在桌上,提醒道:“纸包不住火,如果不是得到了线索,我不会一再到你们工作室来。你现在将实情说出来,总好过我们通过别的途径查清真相。”
“我说,我说!”孙莎下定决心,将丝巾都扔在一旁,“刘主任他太冒进了,这事主要责任在他。郭羡是年轻人的思维,大胆前卫,不仅看不出墓心书中的问题,还认为只要文笔好,故事引人入胜,就一定可以出版赚钱。其实这是不正确的,出版人有出版人的社会道德与责任,墓心的书根本不适合出版!”
明恕适时地点头。
“一个生动的故事,对读者的影响能大到什么程度,你是外行,你可能无法想象。”孙莎继续道:“墓心是个很有天赋的作者,他笔下的人物全都是活生生、血淋淋的,他歌颂黑暗里纯粹的暴丨力,将普通人的一个缺点无限放大,放大到必须接受制裁的程度,然后他的主角就以正义的名义去屠杀这个普通人。”
孙莎停下来,喝了口水,继续说:“墓心很聪明,他写的并不是邪恶战胜正义,而是将邪恶、偏激、黑暗包装成正义。在他的书里,主角残杀犯过小错的人,非但不是犯罪,反倒会被赞颂、追捧,他将杀人这一行径粉饰为‘猎魔’,用文字的力量将普通人的小错误放大到罪不可赦,这足够在本就浮躁的社会,引起极大的共鸣。我第一次他的稿件时,就明白,他的书只要上市,必然吸引大批读者。文字有时候是能成为武器的。我们出版社一直以来就有稿件审查制度,这不是迎合上头的政丨策,而是坚守出版人的社会责任。墓心的书,确实不符合我们心云的出版要求。”
“但它却成为了畅销书。”明恕说。
孙莎轻轻摇头,脸上写满无奈。
片刻,她伸出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像是正在进行一场迟到的忏悔。
“刘主任以前是我带的实习生。作为编辑,他很有能力,升得比我快,现在已经成了我的上司。”孙莎叹气,“他算老出版人了,郭羡看不出的问题,他其实都看得出。他知道墓心传... -->>
第二十四章?? 猎魔(24)
刘志强知识分子家庭出身,自幼喜欢读书与写作,高中时念的文科,当了三年语文课代表,参加过各种作文比赛,还写过不少短篇,但由于资质平平,毫无特色,参赛从来拿不到名次,通过初赛已是最好的成绩,向任何出版社投稿更是石沉大海。
渐渐地,刘志强看清了自己,知道自己不是当作家的那块料。
这样的认知对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来讲,实在是让人灰心丧气。可刘志强心态不错,倒也没有低落多久,高考还考进了全县前三。
上了大学后,刘志强只上必修课,其余时间都泡在读书馆里,如饥似渴地——国外名著也看,国内古典也看,当时刚兴起的网络也看,还将各个出版社的信息整理汇总,早早定好了人生目标。
没能力成为作家,那就去出版社工作吧。
写不出像样的书,但是可以为有天赋的作者出书,对刘志强来讲,这也算是实现了半个儿时梦想。
大三时,刘志强就来到心云出版社实习,从此再未离开,从实习生成为见习编辑,再到编辑、责任编辑,后来成为编辑中心的副主任,如今在“谜”工作室任主任,管理着六十来号人。
心云出版社的优秀员工墙上挂着刘志强的照片,照片里的男人意气风发,还有一丝青涩,大约是很多年以前拍的。
现在的刘志强不再青春,连活力都快殆尽。
这几年出版行业不好做,心云出版社走了很多人,剩下的有的憋着一口气往前冲,有的苟延残喘骑驴找马。刘志强算半个前者,又算半个后者。
往前推个六七年,刘志强还在编辑中心当责任编辑时,是出版行业形势最好的时候,刘志强全心扑在工作上,连续推出了十多本畅销精品图书。
可惜好景不常在,人在日复一日的繁重工作中,精神与身体也容易被拖垮。
十几年浮沉消磨,当年的豪情壮志早就没有了,如今刘志强身着衬衣西裤站在黑压压的人群中等人行绿灯,那形象简直是典型的“社畜”。
绿灯亮了,而他还在走神,身旁与身后的“社畜”像洪水一样向马路对面涌去,他忽然在三伏天打了个寒颤,这才急急迈开腿,向前面快步走去。
此时是早高峰,他该像过去一样第一个打卡,在工作室忙上一天,询问各个小组的工作情况,开会制定新一周的工作要点,去领导办公室低头接受批评,再象征性地批评一下手下,最后在地铁已经收班之后结束一天的工作,发十来分钟的呆,关掉工作室的灯,默默离开。
可现在,他拎着公文包,去的却是正在供应早餐的麦当劳。
他请了外勤假,不用去出版社打卡。
自从得知警方正在调查墓心,他就焦虑不安,时不时神智恍惚,已经连着几天以出外勤的名义待在洛城的各家书店里。
这本来不是什么异常的举动,出版社员工本就该与书店保持良好的关系,经手的书上市后,责任编辑更是会泡在书店,一来观察销售情况,一来给书店一定的压力,争取将自家的书摆在最显眼的展台上。
但刘志强早就是心云出版社的骨干,又是“谜”工作室的主任,这种外勤按理说不用他出,过去他也不常去书店走动。
事有反常,必有可疑。
明恕两次到心云出版社,两次都恰逢刘志强出外勤。上次明恕还有别的事要忙,只能草草放过,而这次本就是奔着刘志强而来,就是等,也要把人等到。
警察频繁前来,员工们多少有些紧张,又带着几分看好戏的心思,有的人甚至已经开始幸灾乐祸——出版社下半年要裁减基层人员,警察短时间来了好几次,一定是某位或者某几位编辑负责的书出问题了,同事“翻车”,那自己正好坐稳位置。
明恕在“谜”工作室转了一圈,和几位年轻员工聊了聊刘志强。
他们忐忑地打着官腔,没有一人敢说顶头上司的不是。
明恕看看时间,敲了敲工作室副主任孙莎的办公室门。
孙莎比刘志强年纪还大一些,已经四十多岁了,圆脸盘,黑眼圈明显,整个人显得异常疲惫。
见明恕坐在自己面前,她沉重的眼皮撩了撩,局促地站起来,取了个纸杯,“我给你倒杯水。”
“不用。”明恕视线未从她脸上挪开,声音略冷,“我不喝白水。”
孙莎已经站在饮水机边,闻言尴尬地一顿,“这这样啊。”
明恕下巴向办公桌对面的位置指了指,“刘志强不在,有些问题我暂时只能问你。”
办公室里冷气充足,孙莎肩上披着一根她这年龄的妇女常披的丝巾。
在回到座位的路上,她几次拽紧丝巾的下摆,双下巴因为吞丨咽唾沫的动作而不断凸丨显。
明恕将她的所有小动作看在眼里,直截了当地问:“你看过墓心的书吗?”
“墓心是由郭羡负责。”孙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不要回避我的问题。”明恕说:“我不是问你墓心的责任编辑是谁,我是问——你看过墓心的书吗?”
孙莎摸手指的动作变快,脸颊泛红,“没有。”
“没有?”明恕说:“但我刚才在外面的大办公室看到贴在墙上的工作流程,你们工作室出版的任何一本书,不管责任编辑是谁,主任与三名副主任都必须审读。”
孙莎抬起头,眼中尽是惊慌。
“你明明看过墓心的书,却骗我说没有看过。”明恕说:“那我就只能认为,墓心的书存在问题,你知道他的书不宜出版,最后却因为某种原因出版了。”
孙莎摇头,“不,不是这样。”
明恕身子前倾,右小臂搭在办公桌上,神情严厉地盯着孙莎,却没有立即说话。
这个时间长达一分钟。
直到孙莎被丝巾包裹的肩膀明显颤抖起来,他才问:“那你告诉我,事实是怎样。我看你刚才的反应,必然是知情者,但可能不是决策者。你只是副主任,有些事你知道不对,却无能为力,是吗?”
孙莎眼眶忽然红了,眼角的纹路轻轻颤动,嘴张了几次,却都没能说出话来。
“别紧张,想好了再说。”明恕右手往下压了压,以示自己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
三分钟后,孙莎终于开口,“和我没关系,是刘志强签的字,我提醒过他,他不听。”
明恕食指在桌上点了点,“看来是真有问题了。孙女士,你先冷静一下,再明白告诉我,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孙莎嘴唇频繁抿动,正在犹豫挣扎。
明恕将证件放在桌上,提醒道:“纸包不住火,如果不是得到了线索,我不会一再到你们工作室来。你现在将实情说出来,总好过我们通过别的途径查清真相。”
“我说,我说!”孙莎下定决心,将丝巾都扔在一旁,“刘主任他太冒进了,这事主要责任在他。郭羡是年轻人的思维,大胆前卫,不仅看不出墓心书中的问题,还认为只要文笔好,故事引人入胜,就一定可以出版赚钱。其实这是不正确的,出版人有出版人的社会道德与责任,墓心的书根本不适合出版!”
明恕适时地点头。
“一个生动的故事,对读者的影响能大到什么程度,你是外行,你可能无法想象。”孙莎继续道:“墓心是个很有天赋的作者,他笔下的人物全都是活生生、血淋淋的,他歌颂黑暗里纯粹的暴丨力,将普通人的一个缺点无限放大,放大到必须接受制裁的程度,然后他的主角就以正义的名义去屠杀这个普通人。”
孙莎停下来,喝了口水,继续说:“墓心很聪明,他写的并不是邪恶战胜正义,而是将邪恶、偏激、黑暗包装成正义。在他的书里,主角残杀犯过小错的人,非但不是犯罪,反倒会被赞颂、追捧,他将杀人这一行径粉饰为‘猎魔’,用文字的力量将普通人的小错误放大到罪不可赦,这足够在本就浮躁的社会,引起极大的共鸣。我第一次他的稿件时,就明白,他的书只要上市,必然吸引大批读者。文字有时候是能成为武器的。我们出版社一直以来就有稿件审查制度,这不是迎合上头的政丨策,而是坚守出版人的社会责任。墓心的书,确实不符合我们心云的出版要求。”
“但它却成为了畅销书。”明恕说。
孙莎轻轻摇头,脸上写满无奈。
片刻,她伸出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像是正在进行一场迟到的忏悔。
“刘主任以前是我带的实习生。作为编辑,他很有能力,升得比我快,现在已经成了我的上司。”孙莎叹气,“他算老出版人了,郭羡看不出的问题,他其实都看得出。他知道墓心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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