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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马不停蹄,向前奔了一个时辰。
一行人自中午起,就没喝过一口水,没吃过一粒米,这会儿都口干舌燥,盼望能找个地方休息。
然而这里距离下一个客栈,还有半天的路程。
就在众人以为要连夜赶路时,忽听有人喊:“哥哥们看,前面有人扎营。”
千晴抬眼,果然看见前方有几十个帐篷形状的东西。
有人驱马到临子初身边,问:“少庄主,我等去跟对方讨些水喝,可行吗?”
声音毕恭毕敬,准备着服从临子初的命令。
临子初筑基修士,夜能视物,看着众人嘴唇干裂,于是点点头。
那人大喜,驾马到一顶帐篷前,翻身下马,道:“我家主人路过贵地,想讨些水喝,不知能不能行个方便?”
众人静静等了一会儿,不多时,另外一顶帐篷中,有个个子不高的中年男子掀开门帘走出,他上下打量临家庄各位,忽然轻声道:
“各位修士老爷们,为何不直接走过,偏要停在我们商队这里。罢了,也是我们倒霉。”
男子又稍微提高声调,说:“懒家伙们,马不裹脚的修士老爷停在我们家门前,倒了大霉了,快快起身,收拾东西逃命吧!”
声音不大,可话音刚落,所有帐篷里都开始传来起床收拾的声音。
张人致怒道:“和你讨碗水喝,怎么是倒了大霉呢?”
中年男子没有说话,转身回了帐篷。
一时间空地里只留下临家庄的人,风声呼啸,鬼气森森。
众人一天之内连遇两件怪事,想着刚刚的老婆子,没敢追进帐篷里。
幸而那中年男子很快就出来了。他怀里抱着十几个水袋,迎上前,分别递给众人。
千晴问:“大叔,为什么我们来了,你们就要逃命去?”
那中年男子听千晴喊他大叔,原本紧绷的神情和缓了,他道:“小公子,你不知道,这附近有许多妖魔,牙尖爪利,专门攻击落单的修士和商队。妖魔有人类的智慧,狡猾无匹,能跟着你们马儿的足迹找到我家商队的落脚点。若不逃命,恐怕第二日金家商队就被血洗一空了。”
千晴说:“原来如此,你喊我们是马不裹脚的修士,就是在说我们落下了马蹄印。”
“正是。”那中年男子道:“妖魔可怕的紧,小公子若是遇到了,可要小心。大叔我脸颈这些疤痕,便是妖魔留下的。”
千晴凝神去看。
金家商队十分小心,扎寨处甚至没有点燃篝火,千晴方才没注意到男子的脸,这会儿才看见,中年男子的脸、颈有几道陈旧的伤疤,尽管现已愈合,也能看出当时的凶险。
“你们要去哪里逃命?”
“唉,惭愧,惭愧。小人虽然惜命,可也太过爱财。明知远离擎天之柱山底就不会再遇到妖魔,但还是得去往那边,卖点小玩意,养家糊口。”
言下之意,就是要去往擎天之柱了。
帐篷里的收拾声很快停了,有二三十人从里走出,手脚利落的将帐篷收起,动作干练,显然已经收过千百次。
临子初看了张人致一眼,张人致立刻明白,他道:“我们也要继续赶路,你们想逃命的话,不如求求我家主人,带上你们一起。”
那男子大喜,道:“妖魔畜生最是欺软怕硬,修士一多,就不敢过来吃人。能跟着众位老爷,真乃幸事。”
说完,男子与他商队的其他人牵马,跟在临家庄队伍后头。
只有领头的中年男子,骑马走在前面,陪千晴说话。
千晴随意一扫,就见金家商队的人,身下的马匹各个瘦得露出骨头,走路有气无力,马蹄上还裹着厚厚的棉布,以免走路发出声音。
他觉得有趣,问那中年男子:“大叔,你叫什么名儿?”
男子道:“我叫金奇贵,不过他们都喊我疤脸老四。”
“嗯,看来四叔,你的命很金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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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马不停蹄,向前奔了一个时辰。
一行人自中午起,就没喝过一口水,没吃过一粒米,这会儿都口干舌燥,盼望能找个地方休息。
然而这里距离下一个客栈,还有半天的路程。
就在众人以为要连夜赶路时,忽听有人喊:“哥哥们看,前面有人扎营。”
千晴抬眼,果然看见前方有几十个帐篷形状的东西。
有人驱马到临子初身边,问:“少庄主,我等去跟对方讨些水喝,可行吗?”
声音毕恭毕敬,准备着服从临子初的命令。
临子初筑基修士,夜能视物,看着众人嘴唇干裂,于是点点头。
那人大喜,驾马到一顶帐篷前,翻身下马,道:“我家主人路过贵地,想讨些水喝,不知能不能行个方便?”
众人静静等了一会儿,不多时,另外一顶帐篷中,有个个子不高的中年男子掀开门帘走出,他上下打量临家庄各位,忽然轻声道:
“各位修士老爷们,为何不直接走过,偏要停在我们商队这里。罢了,也是我们倒霉。”
男子又稍微提高声调,说:“懒家伙们,马不裹脚的修士老爷停在我们家门前,倒了大霉了,快快起身,收拾东西逃命吧!”
声音不大,可话音刚落,所有帐篷里都开始传来起床收拾的声音。
张人致怒道:“和你讨碗水喝,怎么是倒了大霉呢?”
中年男子没有说话,转身回了帐篷。
一时间空地里只留下临家庄的人,风声呼啸,鬼气森森。
众人一天之内连遇两件怪事,想着刚刚的老婆子,没敢追进帐篷里。
幸而那中年男子很快就出来了。他怀里抱着十几个水袋,迎上前,分别递给众人。
千晴问:“大叔,为什么我们来了,你们就要逃命去?”
那中年男子听千晴喊他大叔,原本紧绷的神情和缓了,他道:“小公子,你不知道,这附近有许多妖魔,牙尖爪利,专门攻击落单的修士和商队。妖魔有人类的智慧,狡猾无匹,能跟着你们马儿的足迹找到我家商队的落脚点。若不逃命,恐怕第二日金家商队就被血洗一空了。”
千晴说:“原来如此,你喊我们是马不裹脚的修士,就是在说我们落下了马蹄印。”
“正是。”那中年男子道:“妖魔可怕的紧,小公子若是遇到了,可要小心。大叔我脸颈这些疤痕,便是妖魔留下的。”
千晴凝神去看。
金家商队十分小心,扎寨处甚至没有点燃篝火,千晴方才没注意到男子的脸,这会儿才看见,中年男子的脸、颈有几道陈旧的伤疤,尽管现已愈合,也能看出当时的凶险。
“你们要去哪里逃命?”
“唉,惭愧,惭愧。小人虽然惜命,可也太过爱财。明知远离擎天之柱山底就不会再遇到妖魔,但还是得去往那边,卖点小玩意,养家糊口。”
言下之意,就是要去往擎天之柱了。
帐篷里的收拾声很快停了,有二三十人从里走出,手脚利落的将帐篷收起,动作干练,显然已经收过千百次。
临子初看了张人致一眼,张人致立刻明白,他道:“我们也要继续赶路,你们想逃命的话,不如求求我家主人,带上你们一起。”
那男子大喜,道:“妖魔畜生最是欺软怕硬,修士一多,就不敢过来吃人。能跟着众位老爷,真乃幸事。”
说完,男子与他商队的其他人牵马,跟在临家庄队伍后头。
只有领头的中年男子,骑马走在前面,陪千晴说话。
千晴随意一扫,就见金家商队的人,身下的马匹各个瘦得露出骨头,走路有气无力,马蹄上还裹着厚厚的棉布,以免走路发出声音。
他觉得有趣,问那中年男子:“大叔,你叫什么名儿?”
男子道:“我叫金奇贵,不过他们都喊我疤脸老四。”
“嗯,看来四叔,你的命很金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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