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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看把她吓得,不是在家里说说吗,至于那个鬼样吗。
再说了,他可是生生害了一条人命啊。方倩占用了方浅晴的身体,总要帮人家抱不平一下的。
“小姐,您刚醒来,还是好好休息一下吧。”吟风吓得脸色青白,心想这个小姐怎么醒过来后性格大变,什么话都敢说。
方浅晴突然想到,自己如果变化太大了,会引起人的怀疑,还是收敛一点的好。回身坐到床上,对吟风说:“我也真的累了,你退下吧。”
吟风细心地服侍方浅晴躺下,替她盖上湖水绿的绣花锦被,才悄悄地退了出去。方浅晴侧卧着,心里感叹:当个相国千金真是享受啊,被人伺候着,锦衣玉食。其实这样的生活就好,偏偏什么这个命格的人要得天下,腥风血雨的,不知道前路有多少麻烦在等着呢。
用手抚摸着细柔的锦缎被面,手感好得像少女细腻的肌肤,那种触感真让人舒服。还是有钱人家会享受,可想要在这里打混下去,真的要好好盘算一下了。
再一想,如果有武则天那么牛逼,一声令下,男子皆臣服于石榴裙下,那威风,那风流情致也真的值得一试。反正自己的小命是捡来的,活出个凤翔九天来,是多么叫人洋洋自得啊!
哇咔咔,方浅晴得意得奸笑了起来。忽然一个不太好的感觉袭来,一口口水差点把她呛到。不对啊,别得意太早了。那个原先的方浅晴以死抗争不肯嫁给王爷,也不知道皇帝如何震怒呢。相国千金自尽的消息一旦传出,俗话说伴君如伴虎,那狗皇帝万一随口来个满门抄斩,那岂不是连她也给搭进去了。才捡到的小命就要被咔嚓,然后在法场上拿起黑无常给的法宝立马喊救命?法宝只能用三次,可不能这样浪费啊。
不行,得把那个爹找来,好好表明一下立场,可不能再坚持不嫁的态度了。
太多的事情需要了解,方浅晴再也躺不住了,从床上爬了起来。动动胳膊腿,还算利落,只是稍稍有些晕眩,看来原先这个方浅晴身体还真是虚弱啊。
来到满架子的书籍面前,随意抽出一本,心里紧张得不敢就打开,只怕映入眼帘的是不认识的火星文。如果是那样的话,她就完了,到了这个陌生地方还得做文盲,以前学的那些文化都得泡汤。那她以后该怎么混啊,做个文盲女皇帝吗?
深深吸了一口气,鼓足勇气打开了某一页,谢天谢地啊,还好,虽然是繁体字,可那还难不倒她方浅晴。
既然文字是相同的,那就安心了。古代没有电视更没有电脑,此后也只能靠看看书来度过无聊的日子了。
被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她又站到了房间中那座大铜镜的面前,不论古今,女人总是最关心自己的容貌。
“哇哦!!”方浅晴不禁发出一声惊叹。
镜子里的女子虽然云鬓散乱,衣衫不整,可是,却是一个美貌不可方物的绝色美女。脸色因为体弱而苍白着,可肤质却柔嫩细腻,吹弹得破。一双眼睛,简直可称勾魂摄魄,水汪汪地让人沉醉。高挺秀气的鼻梁,樱桃般小巧的嘴唇。那份雅致的气质,那种柔弱的韵味,任何一个男人都会为之倾倒吧。最要命的是,年轻啊,太年轻了,还是个看似十五六的少女呢。
赚翻了,赚翻了,她心里的喜悦在冒泡。虽然以前的方倩也算得是个漂亮女人,不过由于写作打乱了生活规律,熬夜,抽烟,喝酒,再加上已经二十七了,往三十奔的人,皮肤怎么都比不过现在镜子里的那个人儿。
有了这样的身材美貌,又有我那满脑子的现代意识,不在这里好好折腾,简直太对不起自己了,方倩对自己说。尤其划算的是,等于白白多赚了十年的青春啊。
bsp; 看把她吓得,不是在家里说说吗,至于那个鬼样吗。
再说了,他可是生生害了一条人命啊。方倩占用了方浅晴的身体,总要帮人家抱不平一下的。
“小姐,您刚醒来,还是好好休息一下吧。”吟风吓得脸色青白,心想这个小姐怎么醒过来后性格大变,什么话都敢说。
方浅晴突然想到,自己如果变化太大了,会引起人的怀疑,还是收敛一点的好。回身坐到床上,对吟风说:“我也真的累了,你退下吧。”
吟风细心地服侍方浅晴躺下,替她盖上湖水绿的绣花锦被,才悄悄地退了出去。方浅晴侧卧着,心里感叹:当个相国千金真是享受啊,被人伺候着,锦衣玉食。其实这样的生活就好,偏偏什么这个命格的人要得天下,腥风血雨的,不知道前路有多少麻烦在等着呢。
用手抚摸着细柔的锦缎被面,手感好得像少女细腻的肌肤,那种触感真让人舒服。还是有钱人家会享受,可想要在这里打混下去,真的要好好盘算一下了。
再一想,如果有武则天那么牛逼,一声令下,男子皆臣服于石榴裙下,那威风,那风流情致也真的值得一试。反正自己的小命是捡来的,活出个凤翔九天来,是多么叫人洋洋自得啊!
哇咔咔,方浅晴得意得奸笑了起来。忽然一个不太好的感觉袭来,一口口水差点把她呛到。不对啊,别得意太早了。那个原先的方浅晴以死抗争不肯嫁给王爷,也不知道皇帝如何震怒呢。相国千金自尽的消息一旦传出,俗话说伴君如伴虎,那狗皇帝万一随口来个满门抄斩,那岂不是连她也给搭进去了。才捡到的小命就要被咔嚓,然后在法场上拿起黑无常给的法宝立马喊救命?法宝只能用三次,可不能这样浪费啊。
不行,得把那个爹找来,好好表明一下立场,可不能再坚持不嫁的态度了。
太多的事情需要了解,方浅晴再也躺不住了,从床上爬了起来。动动胳膊腿,还算利落,只是稍稍有些晕眩,看来原先这个方浅晴身体还真是虚弱啊。
来到满架子的书籍面前,随意抽出一本,心里紧张得不敢就打开,只怕映入眼帘的是不认识的火星文。如果是那样的话,她就完了,到了这个陌生地方还得做文盲,以前学的那些文化都得泡汤。那她以后该怎么混啊,做个文盲女皇帝吗?
深深吸了一口气,鼓足勇气打开了某一页,谢天谢地啊,还好,虽然是繁体字,可那还难不倒她方浅晴。
既然文字是相同的,那就安心了。古代没有电视更没有电脑,此后也只能靠看看书来度过无聊的日子了。
被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她又站到了房间中那座大铜镜的面前,不论古今,女人总是最关心自己的容貌。
“哇哦!!”方浅晴不禁发出一声惊叹。
镜子里的女子虽然云鬓散乱,衣衫不整,可是,却是一个美貌不可方物的绝色美女。脸色因为体弱而苍白着,可肤质却柔嫩细腻,吹弹得破。一双眼睛,简直可称勾魂摄魄,水汪汪地让人沉醉。高挺秀气的鼻梁,樱桃般小巧的嘴唇。那份雅致的气质,那种柔弱的韵味,任何一个男人都会为之倾倒吧。最要命的是,年轻啊,太年轻了,还是个看似十五六的少女呢。
赚翻了,赚翻了,她心里的喜悦在冒泡。虽然以前的方倩也算得是个漂亮女人,不过由于写作打乱了生活规律,熬夜,抽烟,喝酒,再加上已经二十七了,往三十奔的人,皮肤怎么都比不过现在镜子里的那个人儿。
有了这样的身材美貌,又有我那满脑子的现代意识,不在这里好好折腾,简直太对不起自己了,方倩对自己说。尤其划算的是,等于白白多赚了十年的青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