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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点快点!别磨磨蹭蹭的!”
一大早,自从常浩出现之后就彻底变身成为一只咶噪雀儿的高巧儿又吆喝开了,指着正在打包一大堆各式兽皮的常浩,她的小嘴儿啪啦啪啦地直训个不停:“把绳儿从这边穿过去……不是那边是这边……唉呀你可真笨,都说是这边!好了,别动……嗳,把上面那几片叠好先,这样不稳当……散了散了,算了,我来我来……”
指手划脚了半天,恨铁不成钢的高大小姐终于是受不了常浩的笨手笨脚了,怒气冲冲地把这傻大个推到一边,她亲自动起手来:“见过笨的,可就从没见过像你这么笨的!这点简单的事都弄不好,白瞎了这么个好身板!要都像你这样,天黑了咱们都出不了山!”
虽然被小女孩儿给鄙视了,不过常浩却也不以为意,站在边上只是笑。
和高家父女相处也有一段日子了,他知道小女孩儿其实是刀子嘴豆腐心,只所以那么咶噪,也不过是因为终于有了个可以说话笑闹的伴而已,在他没出现之前,没有同辈玩伴的小女孩儿可是寂寞得紧。
今天高家父女要下山了,虽说一年里有大半的时间是住在这深山中的木屋,不过高家父女真正的家其实是在山脚下的高家村里,山里的木屋只是为了狩猎时有个落脚的地方才修建的,父女俩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下山一次,一来把弄到的皮货卖了换钱,二来也要补充一些必要的用品,山里虽然都是宝,吃的用的不太缺,但总是不那么齐全,总有些东西你必须得下山去置办,而且到了冬天更是不能住在山上,要不然大雪一下,人在深山里出都出不去,万一有什么意外,非被困死不可。
如今虽说还没到冬季,手里的皮货也不多,不过由于常浩的出现,父女俩原本预备的两人份的补给变成了三人分摊,结果提前用完了,所以高志山一拍大腿决定提前下山,正好也给常浩添置点衣物什么的,眼看着就要入秋了,天气一天凉似一天,而高大壮身上却还只是一套单衣,而且这家伙个头太大,连高志山的衣服给他穿都要小上一号,不添新的是不行了。
高志山是个心善的,见常浩不似坏人,又和自家女儿处得来,瞅着女儿终于有了个玩闹说笑的伴如此开心,早就在心里把常浩当成了自家人,巧儿就更不用说了,每日里就是缠着常浩,小女孩儿没那么多心思,只觉得自己像是有了个傻乎乎地又听话又好玩的兄弟,挺好。
至于常浩,他本就性子随和,和谁都能处得来,而且他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只能依靠高家父女,更兼高家父女救了他的命,他感激在心,刻意结交下,自然是和这父女俩处得极好。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自幼便帮着老爹打理家务的巧儿打包兽皮自然是手到摛来轻而易举,不一会,她就麻利的将被常浩弄散的兽皮重新整理好,绑上麻绳,然后挂在了常浩的身上。
“好好背着!干细致活你是没指望了,不过一把子傻力气还行,所以今后这些粗重活就归你了!”
小女孩儿趾高气扬的分配了任务,然后又把原本自己背着的一些零零碎碎,像是装水的葫芦,装干粮的皮袋什么的,也全都挂到了常浩身上,自己只背着木弓箭壶和一把短刀,轻松得不行。
“解放了解放了!”她大声欢呼着。
“爹你好了没?”弄完这些,小女孩儿又很是不耐地朝着木屋里吼了一嗓子,要下山了,估计没这么快回来,没人住的木屋里家什需要收拾收拾,高志山就在里面忙活着,只是小女孩儿一想到下山后可以到县城里去玩,再想到县城里的那些个花衣裳和小吃食,就越发地归心似箭,恨不得马上启程,连带着对自家老爹的速度也不满意了起来,“太阳都到头顶上了!爹你快点!”
“来了来了!”高志山应了一声,匆匆地从木屋里出来,他用锁头把门给锁了,又围着木屋绕了一圈,觉得没问题了,这才放心,又抬头往东边一看,太阳还没上到树梢呢,不由笑骂道:“臭丫头又在骗人,我说么,这才过了一小会,怎么就晌午了!”
巧儿嘴一撇,不屑地说道:“要不是我盯着,等你们两个大老爷们慢悠悠地摸完,只怕连晌午都过了!走了走了,再不走真的来不及了!”
说罢她便蹦蹦跳跳地当先去了,高志山看着女儿的背影宠溺地笑了笑,背好弓箭,又从门边提了柄钢叉,这才和背了满身零碎的常浩一起也跟了上去。
深山老林里没有什么道路,不过对于高家父女这样跑老了林子的猎户来说,路到处都是,只看你会不会走而已,哪里可以放心大胆地走,哪里有猛兽长虫不能靠近,早就了然于心,自然是走得轻松无比,常浩虽然没有经验,不过胜在他的新身体年轻力壮,又有人带着,虽然有点磕磕碰碰,倒也还跟得上,一行三人在清晨的林子里穿行,速度竟是不慢,而且一路上空气清新,鸟语花香,倒有了几分像是在郊游踏青的感觉。
不过相比起高志山的轻松,巧儿的快意,常浩的心里却多少有点紧张,因为就要下山了,而他对于这个陌生的世界却还所知不多。
此前从高志山那里获取的各种信息,已经让常浩意识到自己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可能已经不是自己所熟知的那个世界,而且这几天来和跟着巧儿在林子里晃荡时的所见所闻,也让他进一步确认了这个判断,因为这里有着太多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奇花异草和飞禽走兽,哪怕他曾经是个资深宅男,也知道这些东西是绝不可能存在于自己原先所处的那个世界的。
别的不说,单就那被高志山当成了宝贝一般的赤背疣猪,常浩就能断定是这个世界所独有的物种,暗红色的毛皮也还罢了,可这赤背疣猪背上那一长排的尖锐骨刺,就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此前常浩还以为那是某种在现代已经绝种了的动物,现在再一想才发现不是这样。
不过相比于这林林总总,更让常浩担心的是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安全问题,从高志山那里,他还得知了一些对他来说不太妙的情报。
其中最不妙的一个情报就是这个世界不甚太平,甚至还有几分乱世的模样,据高志山所说,大汉朝传国至今已有六百余年,正所谓盛极而衰,如今国朝早已百弊丛生,乱像不断,更兼外有大敌,不时犯边。
这些外敌中对大汉朝威胁最大的,是北方大草原上的金帐汗国,这是一个由蒙元、匈奴、女真等诸多游牧民族组成的汗国,以骑射闻名天下,三百年前由蒙元一族领头,开始在草原上崛起,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一统草原诸族,建立了一个领土面积甚至超过了大汉朝的超级汗国,并在最近百年间开始不断南侵,试图入主中原富饶之地,大汉朝在与之对敌之时,总是败多胜少,大汉朝北彊也因此生灵涂炭,赤地千里。
还有一个巨大的威胁来自于西方,大汉朝西边是大片大片的沙漠戈壁,其中原本错落着许多西域小国,但数十年之前,突然有一股神秘的势力横穿沙漠戈壁而来,并以横扫西域诸国之势在大汉朝西方站稳了脚根,开始了与大汉朝的接触,双方曾经爆发过一场大战,这场战争最后由大汉朝以微弱优势胜出,不过后继无力的大汉朝却也无力进一步扩大战果,将这个自称为大食的势力赶回戈壁之中,只能是罢战议和,然后任其在西域日益做大,到了如今,已经隐隐有了几分尾大不掉之势,而大汉朝对西域的控制力度,也一日不如一日。
此外还有来自于海上的威胁,似乎发现了大汉朝的今非昔比,外强中干,在大汉朝东边的海上,一个曾经一度奉大汉朝为宗主国的岛国,也开始不安份了,大汉朝本就重陆不重海,自开国以来都是海防松驰,结果这些年来,这个名为大和的岛国便依仗其强大的海上力量,不时进犯大汉朝东部漫长的海岸线,掠夺沿海地区财... -->>
“快点快点!别磨磨蹭蹭的!”
一大早,自从常浩出现之后就彻底变身成为一只咶噪雀儿的高巧儿又吆喝开了,指着正在打包一大堆各式兽皮的常浩,她的小嘴儿啪啦啪啦地直训个不停:“把绳儿从这边穿过去……不是那边是这边……唉呀你可真笨,都说是这边!好了,别动……嗳,把上面那几片叠好先,这样不稳当……散了散了,算了,我来我来……”
指手划脚了半天,恨铁不成钢的高大小姐终于是受不了常浩的笨手笨脚了,怒气冲冲地把这傻大个推到一边,她亲自动起手来:“见过笨的,可就从没见过像你这么笨的!这点简单的事都弄不好,白瞎了这么个好身板!要都像你这样,天黑了咱们都出不了山!”
虽然被小女孩儿给鄙视了,不过常浩却也不以为意,站在边上只是笑。
和高家父女相处也有一段日子了,他知道小女孩儿其实是刀子嘴豆腐心,只所以那么咶噪,也不过是因为终于有了个可以说话笑闹的伴而已,在他没出现之前,没有同辈玩伴的小女孩儿可是寂寞得紧。
今天高家父女要下山了,虽说一年里有大半的时间是住在这深山中的木屋,不过高家父女真正的家其实是在山脚下的高家村里,山里的木屋只是为了狩猎时有个落脚的地方才修建的,父女俩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下山一次,一来把弄到的皮货卖了换钱,二来也要补充一些必要的用品,山里虽然都是宝,吃的用的不太缺,但总是不那么齐全,总有些东西你必须得下山去置办,而且到了冬天更是不能住在山上,要不然大雪一下,人在深山里出都出不去,万一有什么意外,非被困死不可。
如今虽说还没到冬季,手里的皮货也不多,不过由于常浩的出现,父女俩原本预备的两人份的补给变成了三人分摊,结果提前用完了,所以高志山一拍大腿决定提前下山,正好也给常浩添置点衣物什么的,眼看着就要入秋了,天气一天凉似一天,而高大壮身上却还只是一套单衣,而且这家伙个头太大,连高志山的衣服给他穿都要小上一号,不添新的是不行了。
高志山是个心善的,见常浩不似坏人,又和自家女儿处得来,瞅着女儿终于有了个玩闹说笑的伴如此开心,早就在心里把常浩当成了自家人,巧儿就更不用说了,每日里就是缠着常浩,小女孩儿没那么多心思,只觉得自己像是有了个傻乎乎地又听话又好玩的兄弟,挺好。
至于常浩,他本就性子随和,和谁都能处得来,而且他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只能依靠高家父女,更兼高家父女救了他的命,他感激在心,刻意结交下,自然是和这父女俩处得极好。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自幼便帮着老爹打理家务的巧儿打包兽皮自然是手到摛来轻而易举,不一会,她就麻利的将被常浩弄散的兽皮重新整理好,绑上麻绳,然后挂在了常浩的身上。
“好好背着!干细致活你是没指望了,不过一把子傻力气还行,所以今后这些粗重活就归你了!”
小女孩儿趾高气扬的分配了任务,然后又把原本自己背着的一些零零碎碎,像是装水的葫芦,装干粮的皮袋什么的,也全都挂到了常浩身上,自己只背着木弓箭壶和一把短刀,轻松得不行。
“解放了解放了!”她大声欢呼着。
“爹你好了没?”弄完这些,小女孩儿又很是不耐地朝着木屋里吼了一嗓子,要下山了,估计没这么快回来,没人住的木屋里家什需要收拾收拾,高志山就在里面忙活着,只是小女孩儿一想到下山后可以到县城里去玩,再想到县城里的那些个花衣裳和小吃食,就越发地归心似箭,恨不得马上启程,连带着对自家老爹的速度也不满意了起来,“太阳都到头顶上了!爹你快点!”
“来了来了!”高志山应了一声,匆匆地从木屋里出来,他用锁头把门给锁了,又围着木屋绕了一圈,觉得没问题了,这才放心,又抬头往东边一看,太阳还没上到树梢呢,不由笑骂道:“臭丫头又在骗人,我说么,这才过了一小会,怎么就晌午了!”
巧儿嘴一撇,不屑地说道:“要不是我盯着,等你们两个大老爷们慢悠悠地摸完,只怕连晌午都过了!走了走了,再不走真的来不及了!”
说罢她便蹦蹦跳跳地当先去了,高志山看着女儿的背影宠溺地笑了笑,背好弓箭,又从门边提了柄钢叉,这才和背了满身零碎的常浩一起也跟了上去。
深山老林里没有什么道路,不过对于高家父女这样跑老了林子的猎户来说,路到处都是,只看你会不会走而已,哪里可以放心大胆地走,哪里有猛兽长虫不能靠近,早就了然于心,自然是走得轻松无比,常浩虽然没有经验,不过胜在他的新身体年轻力壮,又有人带着,虽然有点磕磕碰碰,倒也还跟得上,一行三人在清晨的林子里穿行,速度竟是不慢,而且一路上空气清新,鸟语花香,倒有了几分像是在郊游踏青的感觉。
不过相比起高志山的轻松,巧儿的快意,常浩的心里却多少有点紧张,因为就要下山了,而他对于这个陌生的世界却还所知不多。
此前从高志山那里获取的各种信息,已经让常浩意识到自己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可能已经不是自己所熟知的那个世界,而且这几天来和跟着巧儿在林子里晃荡时的所见所闻,也让他进一步确认了这个判断,因为这里有着太多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奇花异草和飞禽走兽,哪怕他曾经是个资深宅男,也知道这些东西是绝不可能存在于自己原先所处的那个世界的。
别的不说,单就那被高志山当成了宝贝一般的赤背疣猪,常浩就能断定是这个世界所独有的物种,暗红色的毛皮也还罢了,可这赤背疣猪背上那一长排的尖锐骨刺,就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此前常浩还以为那是某种在现代已经绝种了的动物,现在再一想才发现不是这样。
不过相比于这林林总总,更让常浩担心的是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安全问题,从高志山那里,他还得知了一些对他来说不太妙的情报。
其中最不妙的一个情报就是这个世界不甚太平,甚至还有几分乱世的模样,据高志山所说,大汉朝传国至今已有六百余年,正所谓盛极而衰,如今国朝早已百弊丛生,乱像不断,更兼外有大敌,不时犯边。
这些外敌中对大汉朝威胁最大的,是北方大草原上的金帐汗国,这是一个由蒙元、匈奴、女真等诸多游牧民族组成的汗国,以骑射闻名天下,三百年前由蒙元一族领头,开始在草原上崛起,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一统草原诸族,建立了一个领土面积甚至超过了大汉朝的超级汗国,并在最近百年间开始不断南侵,试图入主中原富饶之地,大汉朝在与之对敌之时,总是败多胜少,大汉朝北彊也因此生灵涂炭,赤地千里。
还有一个巨大的威胁来自于西方,大汉朝西边是大片大片的沙漠戈壁,其中原本错落着许多西域小国,但数十年之前,突然有一股神秘的势力横穿沙漠戈壁而来,并以横扫西域诸国之势在大汉朝西方站稳了脚根,开始了与大汉朝的接触,双方曾经爆发过一场大战,这场战争最后由大汉朝以微弱优势胜出,不过后继无力的大汉朝却也无力进一步扩大战果,将这个自称为大食的势力赶回戈壁之中,只能是罢战议和,然后任其在西域日益做大,到了如今,已经隐隐有了几分尾大不掉之势,而大汉朝对西域的控制力度,也一日不如一日。
此外还有来自于海上的威胁,似乎发现了大汉朝的今非昔比,外强中干,在大汉朝东边的海上,一个曾经一度奉大汉朝为宗主国的岛国,也开始不安份了,大汉朝本就重陆不重海,自开国以来都是海防松驰,结果这些年来,这个名为大和的岛国便依仗其强大的海上力量,不时进犯大汉朝东部漫长的海岸线,掠夺沿海地区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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