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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正锋自然没有异议,“我不懂这些,你挑吧。”他只负责出钱。
木小树在地上翻了几下,看着随意,却把里面还有生机的花草全部挑出来了。
“小姑娘好眼光。”章伯虽然没有木小树的感觉灵敏,但是也能看出她挑的花草都是容易存活的。
他指着小树手上一簇叶片狭长的植株说道:“下三兰,采摘的是个生手,根部受伤太严重了,想养活不容易啊。”
章伯说的是肺腑之言,木小树谢过他的好意,玩笑道,“反正要不了几个钱,万一种活了就发财啦。”
“就是,这两株兰花才一毛钱,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章伯你操的心太多了。”宋店主看木小树挑了这么多的花草,正高兴呢,可听不得章伯泼冷水。
章伯摇摇头,好笑的说:“一株下三兰,就算养活了还得看能不能变异,要是不能变异也值不了几个钱。不过一毛钱的花,买回去玩也行。”
“好好养,小姑娘。等到开花了拿给我看看,要是品相好我就收了。广州那边听说了没有,一株极品佛兰三十万!一般品相好的兰花也能卖个千而八百的。”宋店主给木小树画了一个大饼,鼓励她好好养花。
章伯不说话了,极品兰花哪是那么容易遇到的,更不用说这几株下三兰了。下三兰就是刚从山上挖下来的野生兰花,和真正的名贵兰花在品相上天差地别,根本值不了几个钱。
不过下三兰存在变异性,可能经过几年的栽培变成熟草后,会出现比较好的品相,运气好的一株兰花就可以养老了。
下三兰价格很便宜,一株一般一毛钱左右,比杂草也高贵不到哪去。很多养兰的人大批购买,就指望着这些“杂草”中能出现一两株极品。这就跟赌石一样,纯粹看运气。
木小树不懂这些,她只看这几株兰花还有救活的可能才买的。不过听了宋老板的话也动了心思,准备回去给兰花开个小灶,多输送点灵气,万一中大奖了呢。
看来这种花真的很有前途啊,木小树蠢蠢欲动,更加坚定了开花店的想法。
“买得出不多了,我们回去吧。”木小树给手里这把乱七八糟的“杂草”输送了一点灵气,先吊着它们的命。想要挽救回来,还得赶紧种到土里。
霍正锋看了一下手表,“先吃饭。回去食堂也过了饭点,在外面随便吃点凑合一下。回去的时候买点菜,晚上我几个战友过来暖房,咱们在家里吃锅子。”
“不做菜?”木小树愕然,这时候不应该是让她做一桌子菜表现一下吗。
霍正锋狡猾的说:“我媳妇给我做饭就行了,凭啥要伺候他们。万一吃上瘾了天天过来蹭饭怎么办?”
其实他是担心小树累着,吃火锅最省事,几个大小伙子把菜一洗,底料煮开随便把菜肉往里一放就行了。
两个人在街边吃了饭,买了一大堆菜肉回去,再加上一堆花木,这次逛街收获颇丰。还好霍正锋是开车来的,不然怎么弄回去都是个问题。
回去之后,霍正锋叫上隔壁的周国栋就开始在院子里挖坑种果树。无花果树、核桃要种在院子里,葡萄种在墙根边,回头还要搭个架子。柿子树直接种门口就行,一边一棵。
木小树拿了一套种花的工具把那堆捡来的便宜“杂草”种了下去。浇了点水,木小树就把手放在一株兰花旁,输送了一道灵气给它,
兰花肉眼可见的精神起来,叶片随风摆动,仿佛在致谢。
挨个给花草送了点灵气,木小树就开始打水洗菜。毛晓伟一进院子就躲过她手里的水盆,“嫂子你歇着,我来洗就行了。”
“媳妇!放着吧,等会儿有人过来洗。”刚种完树的霍正锋进来洗手,吩咐毛晓伟,“你去叫老宋过来干活。”
买的盆多,木小树给他们两个一人拿了一个,自己依旧用刚才的盆洗菜。她不能真跟霍正锋说的一样什么都不干,到时候外人肯定要看笑话。
这部队里当兵的大多都是大男子主义,尽管平时也心疼媳妇,在外人面前却喜欢耍威风。虽然霍正锋没有这个毛病,木小树也不想让别人说闲话。
菜洗到一半,宋明友和柳书平就来了。柳书平不是一个人来的,跟他一起来的还有他的爱人顾琴。
顾琴身量高挑,长相秀丽,看着比小树大不了几岁。就是看上去一副城里人高傲姿态,只在第一眼看到小树的时候被她的容色震撼了一下,很快就收敛了神色,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
“这是我爱人顾琴,你上次来的时候我就想介绍你们认识,可惜她那会儿有演出。”柳书平为木小树介绍自己的爱人。顾琴是文工团的文艺兵,上次木小树来的时候她正好有演出任务,刚好错过跟小树见面。
木小树看顾琴冷冷淡淡的,微微笑了一下,跟个害羞的新媳妇一样局促的叫了一声“嫂子”就不再说话了。
这个顾琴大抵是家境比较优越,可能还是大城市的人,所以看不起他们这些乡下来的泥腿子。
木小树对她的高姿态看不上眼,要说出身,这顾琴肯定不及唐明珍,要不然也不会嫁给一个营长。
明珍还是家教好的人家养出来的女孩,落落大方,不会因为对方的出身捧高踩低。这顾琴,格局太小。她不喜欢自己,小树还不想跟她多来往呢。
这些大男人看不出女人间的腥风血雨,但是也感觉到气氛不对劲。眼看就要冷场,一个大嗓门的声音就从院子里传了进来,“都来了啊,我来晚了!”
木小树抬头看过去,一个带着小孩子的年轻女人跨过门槛走了过来。
女人看到小树眼前一亮,拉着她的手说:“这就是嫂子吧?长得真俊!我家这小子刚睡了一觉,他不醒我也不敢动,要不然早就过来了。你快歇会儿我收拾吧,睡了一下午再不活动一下我这骨头都生锈了。”
“这是我媳妇张巧巧,这小子是我儿子,继超。”周国栋抱着自己的宝贝儿子跟小树解释,“不好意思,继超要是睡不醒就闹人,怕他来了闹腾,巧巧只能等他睡够了再过来。”
木小树哪有那么小气,带着孩子肯定麻烦一些。而且张巧巧这人一眼就能望到底,是个乡下比较常见的热心女人,木小树对她还是很有好感的。
霍正锋这个团下面有三个营,平级的就这么几个人,她可以和顾琴疏远,但是不能排斥所有的军嫂,这张巧巧倒是值得来往。
后面陆陆续续又来了几个人,可能部队光棍太多,女人倒是不多。这为数不多的女人居然还有小团体,木小树粗略一看就知道怎么分的了,大概是按城里人和乡下人分的。
作者有话要说:没有补到六千,明天再加油吧。感谢鲨鲨的地雷,收了地雷还断更,羞愧难当_(:3∠)_这章评论的到明天都有红包,发红包大约会上瘾,一感觉羞愧就各种想撒钱,哈哈哈哈哈~
/> 霍正锋自然没有异议,“我不懂这些,你挑吧。”他只负责出钱。
木小树在地上翻了几下,看着随意,却把里面还有生机的花草全部挑出来了。
“小姑娘好眼光。”章伯虽然没有木小树的感觉灵敏,但是也能看出她挑的花草都是容易存活的。
他指着小树手上一簇叶片狭长的植株说道:“下三兰,采摘的是个生手,根部受伤太严重了,想养活不容易啊。”
章伯说的是肺腑之言,木小树谢过他的好意,玩笑道,“反正要不了几个钱,万一种活了就发财啦。”
“就是,这两株兰花才一毛钱,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章伯你操的心太多了。”宋店主看木小树挑了这么多的花草,正高兴呢,可听不得章伯泼冷水。
章伯摇摇头,好笑的说:“一株下三兰,就算养活了还得看能不能变异,要是不能变异也值不了几个钱。不过一毛钱的花,买回去玩也行。”
“好好养,小姑娘。等到开花了拿给我看看,要是品相好我就收了。广州那边听说了没有,一株极品佛兰三十万!一般品相好的兰花也能卖个千而八百的。”宋店主给木小树画了一个大饼,鼓励她好好养花。
章伯不说话了,极品兰花哪是那么容易遇到的,更不用说这几株下三兰了。下三兰就是刚从山上挖下来的野生兰花,和真正的名贵兰花在品相上天差地别,根本值不了几个钱。
不过下三兰存在变异性,可能经过几年的栽培变成熟草后,会出现比较好的品相,运气好的一株兰花就可以养老了。
下三兰价格很便宜,一株一般一毛钱左右,比杂草也高贵不到哪去。很多养兰的人大批购买,就指望着这些“杂草”中能出现一两株极品。这就跟赌石一样,纯粹看运气。
木小树不懂这些,她只看这几株兰花还有救活的可能才买的。不过听了宋老板的话也动了心思,准备回去给兰花开个小灶,多输送点灵气,万一中大奖了呢。
看来这种花真的很有前途啊,木小树蠢蠢欲动,更加坚定了开花店的想法。
“买得出不多了,我们回去吧。”木小树给手里这把乱七八糟的“杂草”输送了一点灵气,先吊着它们的命。想要挽救回来,还得赶紧种到土里。
霍正锋看了一下手表,“先吃饭。回去食堂也过了饭点,在外面随便吃点凑合一下。回去的时候买点菜,晚上我几个战友过来暖房,咱们在家里吃锅子。”
“不做菜?”木小树愕然,这时候不应该是让她做一桌子菜表现一下吗。
霍正锋狡猾的说:“我媳妇给我做饭就行了,凭啥要伺候他们。万一吃上瘾了天天过来蹭饭怎么办?”
其实他是担心小树累着,吃火锅最省事,几个大小伙子把菜一洗,底料煮开随便把菜肉往里一放就行了。
两个人在街边吃了饭,买了一大堆菜肉回去,再加上一堆花木,这次逛街收获颇丰。还好霍正锋是开车来的,不然怎么弄回去都是个问题。
回去之后,霍正锋叫上隔壁的周国栋就开始在院子里挖坑种果树。无花果树、核桃要种在院子里,葡萄种在墙根边,回头还要搭个架子。柿子树直接种门口就行,一边一棵。
木小树拿了一套种花的工具把那堆捡来的便宜“杂草”种了下去。浇了点水,木小树就把手放在一株兰花旁,输送了一道灵气给它,
兰花肉眼可见的精神起来,叶片随风摆动,仿佛在致谢。
挨个给花草送了点灵气,木小树就开始打水洗菜。毛晓伟一进院子就躲过她手里的水盆,“嫂子你歇着,我来洗就行了。”
“媳妇!放着吧,等会儿有人过来洗。”刚种完树的霍正锋进来洗手,吩咐毛晓伟,“你去叫老宋过来干活。”
买的盆多,木小树给他们两个一人拿了一个,自己依旧用刚才的盆洗菜。她不能真跟霍正锋说的一样什么都不干,到时候外人肯定要看笑话。
这部队里当兵的大多都是大男子主义,尽管平时也心疼媳妇,在外人面前却喜欢耍威风。虽然霍正锋没有这个毛病,木小树也不想让别人说闲话。
菜洗到一半,宋明友和柳书平就来了。柳书平不是一个人来的,跟他一起来的还有他的爱人顾琴。
顾琴身量高挑,长相秀丽,看着比小树大不了几岁。就是看上去一副城里人高傲姿态,只在第一眼看到小树的时候被她的容色震撼了一下,很快就收敛了神色,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
“这是我爱人顾琴,你上次来的时候我就想介绍你们认识,可惜她那会儿有演出。”柳书平为木小树介绍自己的爱人。顾琴是文工团的文艺兵,上次木小树来的时候她正好有演出任务,刚好错过跟小树见面。
木小树看顾琴冷冷淡淡的,微微笑了一下,跟个害羞的新媳妇一样局促的叫了一声“嫂子”就不再说话了。
这个顾琴大抵是家境比较优越,可能还是大城市的人,所以看不起他们这些乡下来的泥腿子。
木小树对她的高姿态看不上眼,要说出身,这顾琴肯定不及唐明珍,要不然也不会嫁给一个营长。
明珍还是家教好的人家养出来的女孩,落落大方,不会因为对方的出身捧高踩低。这顾琴,格局太小。她不喜欢自己,小树还不想跟她多来往呢。
这些大男人看不出女人间的腥风血雨,但是也感觉到气氛不对劲。眼看就要冷场,一个大嗓门的声音就从院子里传了进来,“都来了啊,我来晚了!”
木小树抬头看过去,一个带着小孩子的年轻女人跨过门槛走了过来。
女人看到小树眼前一亮,拉着她的手说:“这就是嫂子吧?长得真俊!我家这小子刚睡了一觉,他不醒我也不敢动,要不然早就过来了。你快歇会儿我收拾吧,睡了一下午再不活动一下我这骨头都生锈了。”
“这是我媳妇张巧巧,这小子是我儿子,继超。”周国栋抱着自己的宝贝儿子跟小树解释,“不好意思,继超要是睡不醒就闹人,怕他来了闹腾,巧巧只能等他睡够了再过来。”
木小树哪有那么小气,带着孩子肯定麻烦一些。而且张巧巧这人一眼就能望到底,是个乡下比较常见的热心女人,木小树对她还是很有好感的。
霍正锋这个团下面有三个营,平级的就这么几个人,她可以和顾琴疏远,但是不能排斥所有的军嫂,这张巧巧倒是值得来往。
后面陆陆续续又来了几个人,可能部队光棍太多,女人倒是不多。这为数不多的女人居然还有小团体,木小树粗略一看就知道怎么分的了,大概是按城里人和乡下人分的。
作者有话要说:没有补到六千,明天再加油吧。感谢鲨鲨的地雷,收了地雷还断更,羞愧难当_(:3∠)_这章评论的到明天都有红包,发红包大约会上瘾,一感觉羞愧就各种想撒钱,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