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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自改年号后,除了元年那回,似乎就没开过贡举了。
毕竟要较真算的话,大中祥符四年,也就是去年开的那场贡举,参考者仅限于东封泰山,西祀汾阴,南祀老子的沿途州府等特定地域的人,而非全国诸路州府的举人,并不能算进正经贡举之列。
再这么积压下去,等陆辞有把握下场的时候,面临的竞争力就是空前的大了。
如今在位的官家显然有些随心所欲——从初登基的头三年里勤快得年年开贡举,到签订澶渊之盟后又兴奋了几年,到如今的仿佛丧失了兴趣,毫无规律可言的随机年份开。
这种强烈的不定性,恐怕也是书院中最看重陆辞的那几位夫子希望他抓紧时间,转报童子科的原因之一了。
不然单是进士一科中举的地位、待遇和风光之盛,就远非诸科所能比的。
思来想去,陆辞瞬间就萌生了不小的危机感。
他暗叹了口气,隐蔽地瞟了一如既往的平静的朱说一眼,再对比一下自己此刻的暗藏忐忑,心里不由泛起一阵学渣对胸有成竹、面对激烈竞争也无所畏惧的学霸的淡淡酸意。
——要他有能写出《岳阳楼记》的范仲淹的一半才干,哪儿还需要做那么多风险计算,去纠结要不要仓促下场、避开高峰期呢。
一想到拖延下去,自己某天说不定就得面对跟范仲淹、欧阳修等人同场参考的恐怖画面……
陆辞顿觉不寒而栗。
正读朝报上一些不知是真是假的趣闻读得津津有味的朱说,对此一无所觉。
他更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所敬羡的陆兄,居然会对他有羡慕嫉妒的情愫。
他此时所想的,也跟陆辞的猜测相差甚远。
所谓的平静,仅是因他单纯觉离自己准备下场之时还颇为遥远,这会儿开科贡举,也为时尚早,才这般事不关己的淡定罢了。
到了约定这日,更是早早地就等在了即将交易的宅子处。
朱说看到笑得牙不见眼的那人,忍不住拽了拽陆辞的袍袖,压低了声音问道:“陆兄需要保人,何不问师长他们?以他们对陆兄惯来的喜爱,定愿做保,且不取分文。”
陆辞笑道:“能用一点银钱解决的小事,就莫要浪费人情了。况且买宅子之事,我还不想闹得人尽皆知。 ”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1.御史的职能:
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拾遗补阙,补救朝政。台谏给舍以言为职,“国家有过阙而补正之”,“有遗事拾而论之”。朝廷政事之施行,举凡“赏罚有所不当,号令有所未正”,皆得直言论列。
这在宋代的诏令中有明确的规定。端拱元年(988)三月,诏令谏官“极言得失”,“政有不便者咸得上言,事或乖当者悉许陈请”。天禧元年诏书:“其或诏令不允,官曹涉私,措置失宜,刑赏逾制,诛求无节,冤滥未伸,并仰谏官论奏,宪臣弹举。”
监察官个人也以拾补朝政阙失为己任,直言无隐。如田锡为言官,“朝政小有阙失,方在思虑,锡之章奏已至矣”,被真宗赞为“不易得”之直臣。哲宗初年,傅尧俞为御史中丞,上言:“陛下使臣拾遣补阙以补圣德,明善正失以平庶政,举直错本枉以正大臣,臣当极其力以死继之。”
其二,是监督劝谏,规正人主。皇帝作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决定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其言行举动必须符合规范,否则,一有过举,都会给国家带来损失。因此,监察官有责任对皇帝的过失进行监督、规正。
天禧初年,鲁宗道为谏官,风闻言事,多所论列,“上意颇厌其数”,宗道入对规正说:“陛下所以任臣者,岂欲徒使纳谏之虚名耶?”绍熙中,光宗以疾不过重华宫见太上皇孝宗,两宫不和,御史黄度等即“进疏极谏”。
其三,是议论建议,预为防范。前面两项是对已发生的阙失、过错进行规正、补救,而这一项则是对未发生的事先期提出看法,预立戒备,以为防范。
从议论建议的方式来看,有泛泛而论的,如治平四年,司马光为御史中丞,先以人君修心治国之要为言,说:“人君之德三:一曰仁,二曰明,三曰武。”也有具体针对某事提出建议的,如治平二年,吕诲上疏:“乞添置言事官。”
2. 风闻言事:
台谏官自始至终可以风闻言事,范围没有限制,除了“禁中语不可泄漏”外,“中外之事皆得以风闻”[注释],不论是议论谏诤,还是纠察弹劾,均“不问其言所从来”,不必有什么真凭实据;也“不责言之必实”,所论不当也不负错误的责任,不得穷诘,不得治罪。同时,台谏行事皆独立负责,言事、纠弹,皆“不关白官长”。相反,御史台、谏院长官有不法行为,下属各御史、谏官也可以弹纠。嘉祐五年,知谏院唐介、右正言王陶、侍御史知杂事范师道等纠弹御史中丞韩绛“欲以危法中伤大臣”,又“不秉笏穿朝堂”,举指颠倒,结果韩绛免职,出知蔡州。(没错就是文里出现这个韩绛 哈哈哈)
台谏行事可不关白长官,又可以风闻言事,有一定的短处,即由此而导致了部分人员言事不负责任、乱发议论,甚至造谣中伤。但主要的还是有其长处,就是这样更进一步增强了监察权的独立地位,不但其他权力系统不能干预、指使台谏监察,就是御史台、谏院内部,其长官也不能干预、指使台谏监察,从而保证了台谏监察的彻底独立,有效地把任何权力都置于台谏监督之下,增添了几分监察的震慑威力,保证了监察作用的有效发挥。
3. 优叙轻责
在迁调方面,宋代对监察官实行优叙轻责的政策,“纵有薄责,旋即超升”,所以当时有“孝顺御史台”的说法。这些对于养育监察官敢言忠直之气,有效地行使监察权,实在是很有力的保证。
4. 监察官的选任、管理
监察官的出身,一般都必须是进士及第者,“诸科举人及无出身人不合在除授之限”。靖康元年,除唐恕为监察御史,遭御史中丞陈过庭反对,理由是唐以荫补入仕,任为台谏,“有违祖宗条例”。于是只得改除郎官。南渡以后才有所放宽。同时,现任宰执子弟、亲戚、故旧及曾经荐举之人也不得充任台谏官。
其次,监察官的资序都必须有相当长时间的地方实际工作经历。仁宗以前的“祖宗法”是于“太常博士以上、两任通判”中选拔,后来略有放宽。熙宁以后尽管也有举京官、选人充任的,但都是从有地方工作经验的官员中选用。孝宗乾道二年也明确规定:“非曾以两任县令,不得除监察御史。”
再次,对监察官的品德要求也很高。
廉洁清正、不谋私利,这是监察官的最基本条件,否则自身不正何以正人?所以宋初以来就要求很严,太祖、太宗之时就有大量的台谏官因贪赃不法而被问罪、处斩的;又如刚毅敢言、不阿附、不畏避,这也是必不可少的。台谏官职当言路,非刚毅敢言则不能举职,非不阿附则不能独立行事,非不畏避则不能弹压多士、震慑朝廷,所以御史台有“百日不言,罢为外官”的仪制以激励敢言;又如忠厚淳直、不朋比中伤,这也很重要,否则以台谏来搞中伤,那是很糟糕的。所以累朝皇帝都一再重申、告诫,“谏官、御史必用忠厚淳直、通明治体之人”,上章论事,“毋或朋比以中伤善民”。
复次,监察官还必须身体健康。宋代对监察官虽然没有明确的年龄限制,但是一般不用年老多病之人,必须身体健康才行。因为只有年轻力壮之人,富有朝气,积极进取,顾虑也少,才能承担起监察百官的重任;否则,以年老疲病之人充任,暮气沉沉,不求进取,棱角早已磨平,为官年月也已不多,顾虑重重,监察机关就成了元老院、养老院、疗养院了,朝廷纪纲也就无从谈起了。
(《两宋文化史》第九章)
nbsp; 自改年号后,除了元年那回,似乎就没开过贡举了。
毕竟要较真算的话,大中祥符四年,也就是去年开的那场贡举,参考者仅限于东封泰山,西祀汾阴,南祀老子的沿途州府等特定地域的人,而非全国诸路州府的举人,并不能算进正经贡举之列。
再这么积压下去,等陆辞有把握下场的时候,面临的竞争力就是空前的大了。
如今在位的官家显然有些随心所欲——从初登基的头三年里勤快得年年开贡举,到签订澶渊之盟后又兴奋了几年,到如今的仿佛丧失了兴趣,毫无规律可言的随机年份开。
这种强烈的不定性,恐怕也是书院中最看重陆辞的那几位夫子希望他抓紧时间,转报童子科的原因之一了。
不然单是进士一科中举的地位、待遇和风光之盛,就远非诸科所能比的。
思来想去,陆辞瞬间就萌生了不小的危机感。
他暗叹了口气,隐蔽地瞟了一如既往的平静的朱说一眼,再对比一下自己此刻的暗藏忐忑,心里不由泛起一阵学渣对胸有成竹、面对激烈竞争也无所畏惧的学霸的淡淡酸意。
——要他有能写出《岳阳楼记》的范仲淹的一半才干,哪儿还需要做那么多风险计算,去纠结要不要仓促下场、避开高峰期呢。
一想到拖延下去,自己某天说不定就得面对跟范仲淹、欧阳修等人同场参考的恐怖画面……
陆辞顿觉不寒而栗。
正读朝报上一些不知是真是假的趣闻读得津津有味的朱说,对此一无所觉。
他更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所敬羡的陆兄,居然会对他有羡慕嫉妒的情愫。
他此时所想的,也跟陆辞的猜测相差甚远。
所谓的平静,仅是因他单纯觉离自己准备下场之时还颇为遥远,这会儿开科贡举,也为时尚早,才这般事不关己的淡定罢了。
到了约定这日,更是早早地就等在了即将交易的宅子处。
朱说看到笑得牙不见眼的那人,忍不住拽了拽陆辞的袍袖,压低了声音问道:“陆兄需要保人,何不问师长他们?以他们对陆兄惯来的喜爱,定愿做保,且不取分文。”
陆辞笑道:“能用一点银钱解决的小事,就莫要浪费人情了。况且买宅子之事,我还不想闹得人尽皆知。 ”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1.御史的职能:
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拾遗补阙,补救朝政。台谏给舍以言为职,“国家有过阙而补正之”,“有遗事拾而论之”。朝廷政事之施行,举凡“赏罚有所不当,号令有所未正”,皆得直言论列。
这在宋代的诏令中有明确的规定。端拱元年(988)三月,诏令谏官“极言得失”,“政有不便者咸得上言,事或乖当者悉许陈请”。天禧元年诏书:“其或诏令不允,官曹涉私,措置失宜,刑赏逾制,诛求无节,冤滥未伸,并仰谏官论奏,宪臣弹举。”
监察官个人也以拾补朝政阙失为己任,直言无隐。如田锡为言官,“朝政小有阙失,方在思虑,锡之章奏已至矣”,被真宗赞为“不易得”之直臣。哲宗初年,傅尧俞为御史中丞,上言:“陛下使臣拾遣补阙以补圣德,明善正失以平庶政,举直错本枉以正大臣,臣当极其力以死继之。”
其二,是监督劝谏,规正人主。皇帝作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决定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其言行举动必须符合规范,否则,一有过举,都会给国家带来损失。因此,监察官有责任对皇帝的过失进行监督、规正。
天禧初年,鲁宗道为谏官,风闻言事,多所论列,“上意颇厌其数”,宗道入对规正说:“陛下所以任臣者,岂欲徒使纳谏之虚名耶?”绍熙中,光宗以疾不过重华宫见太上皇孝宗,两宫不和,御史黄度等即“进疏极谏”。
其三,是议论建议,预为防范。前面两项是对已发生的阙失、过错进行规正、补救,而这一项则是对未发生的事先期提出看法,预立戒备,以为防范。
从议论建议的方式来看,有泛泛而论的,如治平四年,司马光为御史中丞,先以人君修心治国之要为言,说:“人君之德三:一曰仁,二曰明,三曰武。”也有具体针对某事提出建议的,如治平二年,吕诲上疏:“乞添置言事官。”
2. 风闻言事:
台谏官自始至终可以风闻言事,范围没有限制,除了“禁中语不可泄漏”外,“中外之事皆得以风闻”[注释],不论是议论谏诤,还是纠察弹劾,均“不问其言所从来”,不必有什么真凭实据;也“不责言之必实”,所论不当也不负错误的责任,不得穷诘,不得治罪。同时,台谏行事皆独立负责,言事、纠弹,皆“不关白官长”。相反,御史台、谏院长官有不法行为,下属各御史、谏官也可以弹纠。嘉祐五年,知谏院唐介、右正言王陶、侍御史知杂事范师道等纠弹御史中丞韩绛“欲以危法中伤大臣”,又“不秉笏穿朝堂”,举指颠倒,结果韩绛免职,出知蔡州。(没错就是文里出现这个韩绛 哈哈哈)
台谏行事可不关白长官,又可以风闻言事,有一定的短处,即由此而导致了部分人员言事不负责任、乱发议论,甚至造谣中伤。但主要的还是有其长处,就是这样更进一步增强了监察权的独立地位,不但其他权力系统不能干预、指使台谏监察,就是御史台、谏院内部,其长官也不能干预、指使台谏监察,从而保证了台谏监察的彻底独立,有效地把任何权力都置于台谏监督之下,增添了几分监察的震慑威力,保证了监察作用的有效发挥。
3. 优叙轻责
在迁调方面,宋代对监察官实行优叙轻责的政策,“纵有薄责,旋即超升”,所以当时有“孝顺御史台”的说法。这些对于养育监察官敢言忠直之气,有效地行使监察权,实在是很有力的保证。
4. 监察官的选任、管理
监察官的出身,一般都必须是进士及第者,“诸科举人及无出身人不合在除授之限”。靖康元年,除唐恕为监察御史,遭御史中丞陈过庭反对,理由是唐以荫补入仕,任为台谏,“有违祖宗条例”。于是只得改除郎官。南渡以后才有所放宽。同时,现任宰执子弟、亲戚、故旧及曾经荐举之人也不得充任台谏官。
其次,监察官的资序都必须有相当长时间的地方实际工作经历。仁宗以前的“祖宗法”是于“太常博士以上、两任通判”中选拔,后来略有放宽。熙宁以后尽管也有举京官、选人充任的,但都是从有地方工作经验的官员中选用。孝宗乾道二年也明确规定:“非曾以两任县令,不得除监察御史。”
再次,对监察官的品德要求也很高。
廉洁清正、不谋私利,这是监察官的最基本条件,否则自身不正何以正人?所以宋初以来就要求很严,太祖、太宗之时就有大量的台谏官因贪赃不法而被问罪、处斩的;又如刚毅敢言、不阿附、不畏避,这也是必不可少的。台谏官职当言路,非刚毅敢言则不能举职,非不阿附则不能独立行事,非不畏避则不能弹压多士、震慑朝廷,所以御史台有“百日不言,罢为外官”的仪制以激励敢言;又如忠厚淳直、不朋比中伤,这也很重要,否则以台谏来搞中伤,那是很糟糕的。所以累朝皇帝都一再重申、告诫,“谏官、御史必用忠厚淳直、通明治体之人”,上章论事,“毋或朋比以中伤善民”。
复次,监察官还必须身体健康。宋代对监察官虽然没有明确的年龄限制,但是一般不用年老多病之人,必须身体健康才行。因为只有年轻力壮之人,富有朝气,积极进取,顾虑也少,才能承担起监察百官的重任;否则,以年老疲病之人充任,暮气沉沉,不求进取,棱角早已磨平,为官年月也已不多,顾虑重重,监察机关就成了元老院、养老院、疗养院了,朝廷纪纲也就无从谈起了。
(《两宋文化史》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