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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笛的记忆一直停留在这一刻
她很小的时候,爸爸总是辛苦地背着她,在市集或是庙会的地方摆摊贩,贩售棉花糖。
那时候的爸爸是一位和蔼可亲、刻苦耐劳的中年人。日子虽然清苦,可是,每天辛勤工作的爸爸起码是快乐的。
而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唯一的零食就是棉花糖。因为家境贫寒,买不起其他的甜食,只有吃着爸爸亲手做的、完全免费的棉花糖。
所以,她很爱吃棉花糖。
因为在她童稚的世界里,棉花糖是幸福的象征。
瞧瞧蒋幻笛十七年来过的日子
打从她有记忆开姐,她就住在“安乐社区”里。可是很讽刺的,安乐社区其实一点也不安乐,那是一个贫穷且脏乱的社区。
有三十多年历史的公寓,在风吹雨打,又乏人整理的情况下,不但外表肮脏、破旧,老鼠更是随时在搂梯间乱窜,满地的蟑螂尸体及流浪狗带来的垃圾,在与酸臭发酵的厨余交织下,到处弥漫着恶心难闻的气味。整个社区的公寓,看起来都摇摇欲坠,在黑夜里像数间鬼屋。而社区又穷得无人管理,自然也成为治安的死角。
蒋幻笛的家,总共只有十坪大,狭小的客厅还要兼具厨房和餐厅,一角还挤着小厕所。厕所里的水管不通,随时会积水,屋顶又常会漏水。而她的小房间小得只够放一张小书桌、一张小床,而这张床还是跟爸爸的单人床连在一起的。
蒋生超给女儿唯一的印象是什么?
幻笛只知道父亲是一个大酒鬼。
他爱酗酒。
他总是喝得酩酊大醉,每天打零工的钱就是买酒喝,三更半夜回到家倒头就睡,对女儿从来不闻不问。
他醒时喝酒,迷迷糊糊时破口大骂一些幻笛听不懂的话,喝醉了就睡觉。幸运的是,他从不曾对幻笛动手动脚,大打出手。
他当幻笛是隐形人,自然连女儿的生活起居和三餐都不予理会。幻笛是靠低收入户的微簿津贴,和一群可怜她“无父无母”的邻居,大家一起抚养长大的。所以她从很小的时候,就懂得如何照顾自己。
幻笛对母亲没有什么印象,直到十岁时渐渐听懂了邻居间似有若无的闲言闲语,才了解到,原来,母亲是嫌父亲不务正业才离家出走了。后来还认识了一个老婆早早就去世的有钱鳏夫,便和他结了婚。
母亲现在过着很好、很富裕的日子可是蒋生超却深受打击,从此一蹶不振,酗酒度日。
哎!母亲的出走,真是害惨了她和爸爸
那天幻笛偷偷流了好多眼泪。
原来,一个女人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可以抛弃丈夫和小孩。抛弃那个属于她的家。原来,一切都是钱在作怪!
那天,儿时的记忆突然开始启动了。
她想到过去努力工作的父亲。
那个不管台风下雨,总是辛勤卖着棉花糖的父亲,又从她的脑海中浮现了出来。那时的父亲,虽然每天都是汗水淋璃,却总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不但带着她四处摆摊,并且十分疼爱她,常常做一些香甜可口的棉花糖给她吃。那时候的她,是多么的幸福啊!
蒋幻笛怀念着过去的幸福景象,并开始动手找寻父亲卖棉花糖的工具,很快地就在角落找到尘封多年、又堆得乱上八糟的铁架和炉子。她连忙打开、经过一番折腾后,终于组装好了做棉花糖的锅架。
这就是爸爸以前的生财工具。
棉花糖在公园、夜市、市集、庙宇旁常常会看到的摊子。一枝虽然只有十余元,却是小孩子的最爱。
那时爸爸靠卖棉花糖过活,每天跑不同的市集贩售,收入虽然不多,却还能养家活口。
只是自从母亲离家出走后,他就完全变了一个人,自暴自弃得让人都不认识了原来这一切的改变,罪魁祸首竟然是母亲?
蒋生超没念过什么书.什么都不全,他唯一能做的工作,或许就是靠劳力贩售棉花粮了。
其实,她何尝不是什么都不会?
没钱补习.没钱买参老书,又常常担心没钱缴学费,没钱买制服,这一切的一切,让她根本无心念书,因此学业成绩永远是倒数第一名,永远比同学差。想到这里,她看着脚上一双洗得泛白、到处都是破洞的布鞋,无奈地叹了口气。唉!不知何时才能再买一双新的
知道父亲消沉颓废的始末.也知道自己无发改变的命运后,除了同情、除了无奈,她又能做些什么?从此以后,她开始疯狂地迷恋着棉花糖。只要在大街小巷、夜市、公园或是任何地点,有人在贩卖棉花糠,她就会毫不犹疑地买来品尝。
只有在吃着那绵绵密密、香香甜甜的棉花糖时,她才会忘却所有的不幸。那时.她是无忧无虑的。
只要手里握着棉花糖,就能让她感到一丝丝的温暖。
日子久了之后,同学见她爱吃棉花糖.便以“棉花糖”来称呼她,因此她有了“棉花糖”的绰号。
时间就在蒋幻笛与棉花糖的爱恨纠葛下,一天天地流逝了。
当幻笛越来越大时,烦恼也就越来越多了。
她开始懂得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也深深也感受到,何谓“特殊待遇”了。
她终于明白同学为什么老是要取笑她了。
她永远敌不过家境富裕的同学,无法过着那种挥霍、奢靡的生活。她只是一个每天在贫穷中打滚的孩子。
她更体认到她有一个不争气的父亲,一个永远挥不去的沉重包袱。不知从何时开始,蒋生超根本不出去找工作了,反正也找不到工作。他干脆每天在家里翻箱倒筐的找寻女儿从社会局领回的补助津贴,拿去买酒喝。
她正值叛逆的年纪,却无人关心,连老师也现实得看她不顺眼,同学更是有意无意的讽刺、嘲笑她的贫困。孤独的她开始选择堕落,顶撞师长,功课总在及格边缘,却还不至于被退学。穿着怪异,用词粗俗,满口脏话,一副无法无天的模样。渐渐地大家都叫她小太妹她也自诩为“棉花糖小太妹。”
十七岁那年,她升高二了。
不知从何时开始,她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瞄向隔街,一排金碧辉煌的住宅。
这又是一种阶级的“差别”她讽刺地咬咬下唇。
为什么只隔一条街,在贫穷肮脏的安乐社区对面,却是高级的别墅区?
所有的住宅都富丽堂皇不说,就连人,似乎也长得特别俊美。让她的视线总是随他而转动。
他,是谁呢?
他有什么特殊的魅力,连幻笛也注意到他了。
每天早上七点整,进口的豪华大轿车会准时地从地下车库开上来,而他灿烂无比的笑容会反射在玻璃窗上。
他的笑容纵使不是因为她,可是她却有着说不出的温暖感觉。那种心头发烫的滋味,让她总是很开心,似乎所有的痛楚都随之消失殆尽,她可以振奋一整天呢!
没有多久,她便知道他的身份了。
梆震霍,堂堂的葛家大少,葛多唯一的孩子,天盛集团的继承人。
他是一个温文儒雅,充满书卷味的大男孩。俊逸斯文的脸庞,一双炯炯有神的眸子,宽阔的肩膀,浓密整齐的头发,整个人看起来,风度翩翩,气质出众,有着独一无二的魅力。他像块巨大的磁石,强烈地吸引着她。
是为了他灿烂的笑容吧!幻笛总是一大早就爬起来,每天赶在六点半就站在大马路口,痴痴地等着他。
而他也好像在回应她似的,每当车子驶过她面前时,坐在后座的他,总是朝着车窗玻璃,对她露出如天使般的笑脸。
即使是稍纵即逝的笑容幻笛也已心满意足。
然后,她会傻傻地盯着车子消失的方向看个老半天,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踩着沉重的脚步迈向校门。
天知道,她多么不想到学校去,那表示又得开始忍受同学们的冷嘲热讽
“少爷,你在对谁笑?”司机老刘好奇地问着。他可是观察了好久,他发现少爷总是在这个时候会莫名的傻笑。
“没有。”葛震霍背脊一挺,正色道。“我心情好,笑也不行吗?”
“当然可以。”老刘不敢再说什么。
梆震霍暗自吐了一口气。幸好,没被老刘看出什么异样来。
梆震霍生长在一个任谁也无法想像的环境里。
案亲葛李木和妻子只有他这一个心肝宝贝,从小他根本没有自主的空间,更没有自我,而是被一层又一层的“保护网”给团团围住。
他不能有一点小伤口,否则父母会大惊小敝。若是受点小风寒,父母更是会大费周章,请最好的医生,用最昂贵的葯医治他。他出门时,-定要司机接送,因为怕被绑票;万一断送了性命,那谁来继承庞大的家业?他没有亲自上街买过东西,怕万一过马路时被横冲直撞的车子给撞倒。所以他连要过个马路,都是司机来接送而这一切的一切,他连说“不”的权力都没有。他就这样过了二十二年,就连现在要大学毕业了,到音乐补习班,仍是司机准时接送。
他四周围都是服侍他的仆人,但哪一个不是“眼线?”所有仆人只要发现少爷有一点不对劲,就会向他的父母“告状。”有时根本是信口雌黄,任葛震霍怎么解释也没有用,他就像是哑巴吃黄连般,有苦说不出。更气人的是,父母宁可相信外人的说词,也不信任他。每当他抗议时,总是以一句话轻轻带过。“孩子!我们宁可错怪你,也不能失去你。”
这样的话,每每让他哑口无言,无法反驳。
他是一个很斯文的男孩子。
从小,他就接受严格的教育,一言一行,都要端正,都要合礼仪。课业要名列前茅,体育要拿优等。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音乐,困为父母笃信学音乐的孩子不会变坏。他拉小提琴、弹钢琴,一开始是被迫,可是到后来他也真的爱上音乐了。因为借着音乐,他可以抒发内心的许多不满。他在音乐方面的成绩斐然,得过许多大奖。在各方面都表现卓越的他,即使如今即将大学毕业了,仍是父母限里长不大的乖小孩。
他体内藏着许多狂野的基因,都被世俗严厉的教条给压住了。他现在唯一跟父母赌气的,就是绝对不愿意跟父亲葛李木一起经商。对于学做生意的事,他十分抗拒。
他打算等大学毕业了,偷偷到奥地利维也纳去学音乐,借以逃离父母的监控。他相信自己独立、长大的那一天,很快就会来临”
想到这,葛震霍没来由的一阵苦笑。有一天,父母突然发现心目中的乖儿子长大了,便开始努力地替他找寻对象。而第一个配得上葛家声望的对象,当然就是门当户对,又和葛家是世交的麦家千金,目前十七岁,就读高中的麦雅唐。
麦雅唐虽然才十七岁,可是双方家长打算等麦雅唐高中毕业和葛震霍大学毕业后,两人先订婚,再一... -->>
幻笛的记忆一直停留在这一刻
她很小的时候,爸爸总是辛苦地背着她,在市集或是庙会的地方摆摊贩,贩售棉花糖。
那时候的爸爸是一位和蔼可亲、刻苦耐劳的中年人。日子虽然清苦,可是,每天辛勤工作的爸爸起码是快乐的。
而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唯一的零食就是棉花糖。因为家境贫寒,买不起其他的甜食,只有吃着爸爸亲手做的、完全免费的棉花糖。
所以,她很爱吃棉花糖。
因为在她童稚的世界里,棉花糖是幸福的象征。
瞧瞧蒋幻笛十七年来过的日子
打从她有记忆开姐,她就住在“安乐社区”里。可是很讽刺的,安乐社区其实一点也不安乐,那是一个贫穷且脏乱的社区。
有三十多年历史的公寓,在风吹雨打,又乏人整理的情况下,不但外表肮脏、破旧,老鼠更是随时在搂梯间乱窜,满地的蟑螂尸体及流浪狗带来的垃圾,在与酸臭发酵的厨余交织下,到处弥漫着恶心难闻的气味。整个社区的公寓,看起来都摇摇欲坠,在黑夜里像数间鬼屋。而社区又穷得无人管理,自然也成为治安的死角。
蒋幻笛的家,总共只有十坪大,狭小的客厅还要兼具厨房和餐厅,一角还挤着小厕所。厕所里的水管不通,随时会积水,屋顶又常会漏水。而她的小房间小得只够放一张小书桌、一张小床,而这张床还是跟爸爸的单人床连在一起的。
蒋生超给女儿唯一的印象是什么?
幻笛只知道父亲是一个大酒鬼。
他爱酗酒。
他总是喝得酩酊大醉,每天打零工的钱就是买酒喝,三更半夜回到家倒头就睡,对女儿从来不闻不问。
他醒时喝酒,迷迷糊糊时破口大骂一些幻笛听不懂的话,喝醉了就睡觉。幸运的是,他从不曾对幻笛动手动脚,大打出手。
他当幻笛是隐形人,自然连女儿的生活起居和三餐都不予理会。幻笛是靠低收入户的微簿津贴,和一群可怜她“无父无母”的邻居,大家一起抚养长大的。所以她从很小的时候,就懂得如何照顾自己。
幻笛对母亲没有什么印象,直到十岁时渐渐听懂了邻居间似有若无的闲言闲语,才了解到,原来,母亲是嫌父亲不务正业才离家出走了。后来还认识了一个老婆早早就去世的有钱鳏夫,便和他结了婚。
母亲现在过着很好、很富裕的日子可是蒋生超却深受打击,从此一蹶不振,酗酒度日。
哎!母亲的出走,真是害惨了她和爸爸
那天幻笛偷偷流了好多眼泪。
原来,一个女人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可以抛弃丈夫和小孩。抛弃那个属于她的家。原来,一切都是钱在作怪!
那天,儿时的记忆突然开始启动了。
她想到过去努力工作的父亲。
那个不管台风下雨,总是辛勤卖着棉花糖的父亲,又从她的脑海中浮现了出来。那时的父亲,虽然每天都是汗水淋璃,却总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不但带着她四处摆摊,并且十分疼爱她,常常做一些香甜可口的棉花糖给她吃。那时候的她,是多么的幸福啊!
蒋幻笛怀念着过去的幸福景象,并开始动手找寻父亲卖棉花糖的工具,很快地就在角落找到尘封多年、又堆得乱上八糟的铁架和炉子。她连忙打开、经过一番折腾后,终于组装好了做棉花糖的锅架。
这就是爸爸以前的生财工具。
棉花糖在公园、夜市、市集、庙宇旁常常会看到的摊子。一枝虽然只有十余元,却是小孩子的最爱。
那时爸爸靠卖棉花糖过活,每天跑不同的市集贩售,收入虽然不多,却还能养家活口。
只是自从母亲离家出走后,他就完全变了一个人,自暴自弃得让人都不认识了原来这一切的改变,罪魁祸首竟然是母亲?
蒋生超没念过什么书.什么都不全,他唯一能做的工作,或许就是靠劳力贩售棉花粮了。
其实,她何尝不是什么都不会?
没钱补习.没钱买参老书,又常常担心没钱缴学费,没钱买制服,这一切的一切,让她根本无心念书,因此学业成绩永远是倒数第一名,永远比同学差。想到这里,她看着脚上一双洗得泛白、到处都是破洞的布鞋,无奈地叹了口气。唉!不知何时才能再买一双新的
知道父亲消沉颓废的始末.也知道自己无发改变的命运后,除了同情、除了无奈,她又能做些什么?从此以后,她开始疯狂地迷恋着棉花糖。只要在大街小巷、夜市、公园或是任何地点,有人在贩卖棉花糠,她就会毫不犹疑地买来品尝。
只有在吃着那绵绵密密、香香甜甜的棉花糖时,她才会忘却所有的不幸。那时.她是无忧无虑的。
只要手里握着棉花糖,就能让她感到一丝丝的温暖。
日子久了之后,同学见她爱吃棉花糖.便以“棉花糖”来称呼她,因此她有了“棉花糖”的绰号。
时间就在蒋幻笛与棉花糖的爱恨纠葛下,一天天地流逝了。
当幻笛越来越大时,烦恼也就越来越多了。
她开始懂得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也深深也感受到,何谓“特殊待遇”了。
她终于明白同学为什么老是要取笑她了。
她永远敌不过家境富裕的同学,无法过着那种挥霍、奢靡的生活。她只是一个每天在贫穷中打滚的孩子。
她更体认到她有一个不争气的父亲,一个永远挥不去的沉重包袱。不知从何时开始,蒋生超根本不出去找工作了,反正也找不到工作。他干脆每天在家里翻箱倒筐的找寻女儿从社会局领回的补助津贴,拿去买酒喝。
她正值叛逆的年纪,却无人关心,连老师也现实得看她不顺眼,同学更是有意无意的讽刺、嘲笑她的贫困。孤独的她开始选择堕落,顶撞师长,功课总在及格边缘,却还不至于被退学。穿着怪异,用词粗俗,满口脏话,一副无法无天的模样。渐渐地大家都叫她小太妹她也自诩为“棉花糖小太妹。”
十七岁那年,她升高二了。
不知从何时开始,她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瞄向隔街,一排金碧辉煌的住宅。
这又是一种阶级的“差别”她讽刺地咬咬下唇。
为什么只隔一条街,在贫穷肮脏的安乐社区对面,却是高级的别墅区?
所有的住宅都富丽堂皇不说,就连人,似乎也长得特别俊美。让她的视线总是随他而转动。
他,是谁呢?
他有什么特殊的魅力,连幻笛也注意到他了。
每天早上七点整,进口的豪华大轿车会准时地从地下车库开上来,而他灿烂无比的笑容会反射在玻璃窗上。
他的笑容纵使不是因为她,可是她却有着说不出的温暖感觉。那种心头发烫的滋味,让她总是很开心,似乎所有的痛楚都随之消失殆尽,她可以振奋一整天呢!
没有多久,她便知道他的身份了。
梆震霍,堂堂的葛家大少,葛多唯一的孩子,天盛集团的继承人。
他是一个温文儒雅,充满书卷味的大男孩。俊逸斯文的脸庞,一双炯炯有神的眸子,宽阔的肩膀,浓密整齐的头发,整个人看起来,风度翩翩,气质出众,有着独一无二的魅力。他像块巨大的磁石,强烈地吸引着她。
是为了他灿烂的笑容吧!幻笛总是一大早就爬起来,每天赶在六点半就站在大马路口,痴痴地等着他。
而他也好像在回应她似的,每当车子驶过她面前时,坐在后座的他,总是朝着车窗玻璃,对她露出如天使般的笑脸。
即使是稍纵即逝的笑容幻笛也已心满意足。
然后,她会傻傻地盯着车子消失的方向看个老半天,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踩着沉重的脚步迈向校门。
天知道,她多么不想到学校去,那表示又得开始忍受同学们的冷嘲热讽
“少爷,你在对谁笑?”司机老刘好奇地问着。他可是观察了好久,他发现少爷总是在这个时候会莫名的傻笑。
“没有。”葛震霍背脊一挺,正色道。“我心情好,笑也不行吗?”
“当然可以。”老刘不敢再说什么。
梆震霍暗自吐了一口气。幸好,没被老刘看出什么异样来。
梆震霍生长在一个任谁也无法想像的环境里。
案亲葛李木和妻子只有他这一个心肝宝贝,从小他根本没有自主的空间,更没有自我,而是被一层又一层的“保护网”给团团围住。
他不能有一点小伤口,否则父母会大惊小敝。若是受点小风寒,父母更是会大费周章,请最好的医生,用最昂贵的葯医治他。他出门时,-定要司机接送,因为怕被绑票;万一断送了性命,那谁来继承庞大的家业?他没有亲自上街买过东西,怕万一过马路时被横冲直撞的车子给撞倒。所以他连要过个马路,都是司机来接送而这一切的一切,他连说“不”的权力都没有。他就这样过了二十二年,就连现在要大学毕业了,到音乐补习班,仍是司机准时接送。
他四周围都是服侍他的仆人,但哪一个不是“眼线?”所有仆人只要发现少爷有一点不对劲,就会向他的父母“告状。”有时根本是信口雌黄,任葛震霍怎么解释也没有用,他就像是哑巴吃黄连般,有苦说不出。更气人的是,父母宁可相信外人的说词,也不信任他。每当他抗议时,总是以一句话轻轻带过。“孩子!我们宁可错怪你,也不能失去你。”
这样的话,每每让他哑口无言,无法反驳。
他是一个很斯文的男孩子。
从小,他就接受严格的教育,一言一行,都要端正,都要合礼仪。课业要名列前茅,体育要拿优等。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音乐,困为父母笃信学音乐的孩子不会变坏。他拉小提琴、弹钢琴,一开始是被迫,可是到后来他也真的爱上音乐了。因为借着音乐,他可以抒发内心的许多不满。他在音乐方面的成绩斐然,得过许多大奖。在各方面都表现卓越的他,即使如今即将大学毕业了,仍是父母限里长不大的乖小孩。
他体内藏着许多狂野的基因,都被世俗严厉的教条给压住了。他现在唯一跟父母赌气的,就是绝对不愿意跟父亲葛李木一起经商。对于学做生意的事,他十分抗拒。
他打算等大学毕业了,偷偷到奥地利维也纳去学音乐,借以逃离父母的监控。他相信自己独立、长大的那一天,很快就会来临”
想到这,葛震霍没来由的一阵苦笑。有一天,父母突然发现心目中的乖儿子长大了,便开始努力地替他找寻对象。而第一个配得上葛家声望的对象,当然就是门当户对,又和葛家是世交的麦家千金,目前十七岁,就读高中的麦雅唐。
麦雅唐虽然才十七岁,可是双方家长打算等麦雅唐高中毕业和葛震霍大学毕业后,两人先订婚,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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