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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大陆……大陆……第……第一,魔导……导师。”库里斯潘的舌头打了卷,这句话说了半天都没有说明白。
“不会吧!大陆第一魔导师的魔杖怎么像一个柴火棍一般?”维尔斯弄不明白了,“难道这个魔杖其实是一根威力强大的法杖!”
这老头低头看着这根魔杖,“其实这就是一根普通的胡桃木,根本也算不得什么好的魔杖,佐努的天分一直很好,当时佐努拿着这根魔杖时说了一句话:这根魔杖的成色很一般啊!要是遇到镶嵌着魔法宝石的魔杖的话恐怕会被动了不止一个档次吧!要是那些拿着极品魔杖的的人被我拿着这根魔杖打败了的话会怎么样?”
“嗯!当时他就是这么说的。”这个老头似乎陷入了深思。
“大家都笑话他,可是他不在意,就拿着这根魔杖,一点点的修炼!亚迪斯学院所有的人都知道这家伙是个白痴,甚至连我也以为我的朋友不太正常。不过在一次平时的比试时,他就拿着这根魔杖打败了亚历山大。”
维尔斯不知道亚历山大是谁,库里斯潘看到了他的迷茫,小声在他耳边说:“亚历山大是现在魔法工会的主席。”维尔斯张大了嘴。
这时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白痴其实是个天才,不过佐努他实在太寂寞了,就连我这个朋友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他总是有一些奇思妙想,然后发了疯的去实验。
与其说老头是在讲故事,倒不如说他是在回忆,因为他的眼神很空洞,只是条件反射地在说一些事情,老头嘴边带着一些笑意。
其实天才都是有一些白痴的,我的朋友他太狂了。他只在亚迪斯学了二年,然后就说,亚迪斯的老师们实在太过废物,不配来教他。老师们自然就很生气,来跟他挑战。他就拿着他的那根魔杖从亚迪斯的门口打了出去,当时看他那种悠然的神情,我就知道,我的朋友,他恐怕是进入圣级了!
他出去以后就拿着这根魔杖,挨个去挑战,光明教皇法兰西斯,精灵族长克尔洛芙,矮人族长佰恩德,龙族族长亚德里恩,还有许多圣级强者,就这样的一个一个的倒在他面前。我听到我的朋友如此强大,自然替他高兴,不过相反的是我连边一级魔法师都不是,因为我是上任魔法工会主席的儿子才去了亚迪斯,我是凭借关系去的。我与他差得太远了。
老头眼里闪过一丝愧色,不过他的头又抬了起来。
当我从亚迪斯回来时,我还是0级,我无法通过考核。其实我是上任魔法工会主席的儿子,只是要他一句话,我就能过去。不过我的父亲是一个古怪的人,他不许我作弊。
我又非常喜欢魔法,我又没有天赋,只好就凭着自己的关系,在这里卖魔杖了,这样我就离魔法近了些,也可以更多的接触魔法了。
维尔斯听到这里,看着这老头的眼神多出了一些尊敬,这个老头对魔法的执着即可怜又让人敬佩,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魔法师,就在这里卖魔杖,这也是一个追求梦想的人啊!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啊!
“唉!”这老头叹了一口气,他浑浊的双眼里竟然闪现着泪花。
他打败了那么多的人,突然就消声匿迹了,五年?六年?我也记不得许多了,当时我以为他死了,可是他回来了。他的衣服都破碎了,受了很重的伤。不过他的精神很好,他来到这里对我说:“克鲁兹,我快要成功了。”
我当时很奇怪的问他,“你成功什么了?”
他这时的眼神很疲倦,他对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努力的修炼吗?为了你!我的朋友。因为我听说,一个神如果眷顾一个人的话,帮他改动筋骨扩充精神力。可以让一个没有魔法天赋的人变成一个天才。克鲁兹,我知道你爱魔法,甚至比我还爱这个该死的东西。可是你的天赋不强。”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样对我说:我的朋友,我要成为神,然后回来找你。”
“嘶!”维尔斯和库里斯潘两个人都吸了一口气,成为一个神,而且快要成功了。
库里斯潘想的是:这个人太狂了。
维尔斯想的是:这个人,做事真TMD爽!
“当时我很感动,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就这样的看了看我,然后说:我遇到了一些麻烦,这个东西寄存到你这,你就放在柜台上,如果有人说要买这根魔杖,你就把它给他,因为这个人也许会成为我的徒弟。”
维尔斯听到这句话几乎就跳了起来。“什么!”
“这是我最后一次遇到他了,后来听说他一个人又回到亚迪斯学院,他在那里又从外面打了进去。”
“亚迪斯学院见他回来了,自然是对他恨之入骨,几乎全部的亚迪斯人都来阻拦他,以为这个疯子是来找碴的。不过他没有打伤一个人,一直闯到那亚迪斯学院图书室的最底层,当亚迪斯的人进去后发现,他不见了,地上只有他的衣服。墙上有他留下的字,写的是:我太笨了!”
“从那次起,他就真正的消失了,到现在五十年了,我也不知道他是成功了,还是死了。这是他的愿望,我现在把这根愿望给你。希望你可以代替他成为神。”
维尔斯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发现唾沫的味道是苦的。
“我?成为神?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吧!”维尔斯也不顾这里是魔法工会了,就这样大喊了起来,库里斯潘急忙把他的嘴捂住,对着那些怒目而视的魔法师抱歉地笑了笑。
(说到梦想,我的心情不能自已,我小学时的梦想是科学家,初中时的梦想是作家,高中时的梦想是有钱,大学时的梦想是当一个公务员。越成熟,梦想就越现实!现在我写网文,百分之九十的是为了钱!我不隐瞒这个东西,其中有百分之十是为了梦想。我读了金庸的小说,梦想就是当一个武侠小说家,后来写了一个太监的武侠。这是我的一个遗憾。说到梦想,我的心里突然有所感触。我的梦想也许实现不了,但是我希望我笔下的人物都可以实现他们的梦想,至少在我的小说里,是我的天地,我就是创世神,我不希望令我喜欢的人没有完成梦想,这是一种补偿吧!)
(今天就一章四千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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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吧!大陆第一魔导师的魔杖怎么像一个柴火棍一般?”维尔斯弄不明白了,“难道这个魔杖其实是一根威力强大的法杖!”
这老头低头看着这根魔杖,“其实这就是一根普通的胡桃木,根本也算不得什么好的魔杖,佐努的天分一直很好,当时佐努拿着这根魔杖时说了一句话:这根魔杖的成色很一般啊!要是遇到镶嵌着魔法宝石的魔杖的话恐怕会被动了不止一个档次吧!要是那些拿着极品魔杖的的人被我拿着这根魔杖打败了的话会怎么样?”
“嗯!当时他就是这么说的。”这个老头似乎陷入了深思。
“大家都笑话他,可是他不在意,就拿着这根魔杖,一点点的修炼!亚迪斯学院所有的人都知道这家伙是个白痴,甚至连我也以为我的朋友不太正常。不过在一次平时的比试时,他就拿着这根魔杖打败了亚历山大。”
维尔斯不知道亚历山大是谁,库里斯潘看到了他的迷茫,小声在他耳边说:“亚历山大是现在魔法工会的主席。”维尔斯张大了嘴。
这时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白痴其实是个天才,不过佐努他实在太寂寞了,就连我这个朋友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他总是有一些奇思妙想,然后发了疯的去实验。
与其说老头是在讲故事,倒不如说他是在回忆,因为他的眼神很空洞,只是条件反射地在说一些事情,老头嘴边带着一些笑意。
其实天才都是有一些白痴的,我的朋友他太狂了。他只在亚迪斯学了二年,然后就说,亚迪斯的老师们实在太过废物,不配来教他。老师们自然就很生气,来跟他挑战。他就拿着他的那根魔杖从亚迪斯的门口打了出去,当时看他那种悠然的神情,我就知道,我的朋友,他恐怕是进入圣级了!
他出去以后就拿着这根魔杖,挨个去挑战,光明教皇法兰西斯,精灵族长克尔洛芙,矮人族长佰恩德,龙族族长亚德里恩,还有许多圣级强者,就这样的一个一个的倒在他面前。我听到我的朋友如此强大,自然替他高兴,不过相反的是我连边一级魔法师都不是,因为我是上任魔法工会主席的儿子才去了亚迪斯,我是凭借关系去的。我与他差得太远了。
老头眼里闪过一丝愧色,不过他的头又抬了起来。
当我从亚迪斯回来时,我还是0级,我无法通过考核。其实我是上任魔法工会主席的儿子,只是要他一句话,我就能过去。不过我的父亲是一个古怪的人,他不许我作弊。
我又非常喜欢魔法,我又没有天赋,只好就凭着自己的关系,在这里卖魔杖了,这样我就离魔法近了些,也可以更多的接触魔法了。
维尔斯听到这里,看着这老头的眼神多出了一些尊敬,这个老头对魔法的执着即可怜又让人敬佩,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魔法师,就在这里卖魔杖,这也是一个追求梦想的人啊!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啊!
“唉!”这老头叹了一口气,他浑浊的双眼里竟然闪现着泪花。
他打败了那么多的人,突然就消声匿迹了,五年?六年?我也记不得许多了,当时我以为他死了,可是他回来了。他的衣服都破碎了,受了很重的伤。不过他的精神很好,他来到这里对我说:“克鲁兹,我快要成功了。”
我当时很奇怪的问他,“你成功什么了?”
他这时的眼神很疲倦,他对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努力的修炼吗?为了你!我的朋友。因为我听说,一个神如果眷顾一个人的话,帮他改动筋骨扩充精神力。可以让一个没有魔法天赋的人变成一个天才。克鲁兹,我知道你爱魔法,甚至比我还爱这个该死的东西。可是你的天赋不强。”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样对我说:我的朋友,我要成为神,然后回来找你。”
“嘶!”维尔斯和库里斯潘两个人都吸了一口气,成为一个神,而且快要成功了。
库里斯潘想的是:这个人太狂了。
维尔斯想的是:这个人,做事真TMD爽!
“当时我很感动,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就这样的看了看我,然后说:我遇到了一些麻烦,这个东西寄存到你这,你就放在柜台上,如果有人说要买这根魔杖,你就把它给他,因为这个人也许会成为我的徒弟。”
维尔斯听到这句话几乎就跳了起来。“什么!”
“这是我最后一次遇到他了,后来听说他一个人又回到亚迪斯学院,他在那里又从外面打了进去。”
“亚迪斯学院见他回来了,自然是对他恨之入骨,几乎全部的亚迪斯人都来阻拦他,以为这个疯子是来找碴的。不过他没有打伤一个人,一直闯到那亚迪斯学院图书室的最底层,当亚迪斯的人进去后发现,他不见了,地上只有他的衣服。墙上有他留下的字,写的是:我太笨了!”
“从那次起,他就真正的消失了,到现在五十年了,我也不知道他是成功了,还是死了。这是他的愿望,我现在把这根愿望给你。希望你可以代替他成为神。”
维尔斯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发现唾沫的味道是苦的。
“我?成为神?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吧!”维尔斯也不顾这里是魔法工会了,就这样大喊了起来,库里斯潘急忙把他的嘴捂住,对着那些怒目而视的魔法师抱歉地笑了笑。
(说到梦想,我的心情不能自已,我小学时的梦想是科学家,初中时的梦想是作家,高中时的梦想是有钱,大学时的梦想是当一个公务员。越成熟,梦想就越现实!现在我写网文,百分之九十的是为了钱!我不隐瞒这个东西,其中有百分之十是为了梦想。我读了金庸的小说,梦想就是当一个武侠小说家,后来写了一个太监的武侠。这是我的一个遗憾。说到梦想,我的心里突然有所感触。我的梦想也许实现不了,但是我希望我笔下的人物都可以实现他们的梦想,至少在我的小说里,是我的天地,我就是创世神,我不希望令我喜欢的人没有完成梦想,这是一种补偿吧!)
(今天就一章四千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