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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爱爱我的人,因为我不懂怎样去爱一个不爱我的人,是完全不知道从何着手。他爱你,什么都容易,他会来感动你。他不爱你,你多么努力去感动他,也是徒劳的。我爱不起不爱我的人,我的青net也爱不起。我的微笑我的眼泪我的深情我年轻的日子只为我爱也爱我的那个人挥掷,是他让我知道,相思总比单思好。
即便真如夏墨所说的徐硕是一只癞蛤蟆,那么那一个男人又不是那个傻傻蹲在井里,看着外面的井口飞过的几只白天鹅,然后幻想一下,会不会有白天鹅飞到自己的身边,也许那些个白天鹅只是隔壁班每天静静呆的班花,也许是上班之后只能远远瞥一眼的女上司,也可能只是路上匆匆一瞥的女子,而徐硕自认为自己这二十四年几乎可以说是碌碌无为的人生中,夏墨可以说是他这二十四年的平淡里唯一出现过的一只白天鹅,而且是真正的自己的白天鹅,即便不为世人理解,但确乎是被自己这只癞蛤蟆拥入怀中,徐硕感觉自己很幸运,很幸运没有像文章开头第一段张小娴的话那样,永远只是单恋,有爱的话,总归是比较好一点。从他第一天见到她开始,所做的,所想的不过是怎么让自己怎么才能和世俗拉开一点距离,或者是更世俗一点,起码是自己的心里想得如此,有时候自己想想一想,都觉得这件事情来的是这么突兀,没有缘由,没有说法,这段叫人不知道该怎么描述的日子确实有了点让人描摹的演义小说的色彩,结婚了,这个一眨眼穿过了四百年的烽火和烟尘的男人终于有了几分正大光明拥有这个女人的底气,但是这点底气却不足以让他胆大包天的对着旁边的女人把以前做过的事情再做一遍,什么时候都行,唯独今晚不行。
脱下婚纱之后,夏墨穿上的是一套夏萱冰从瑞蚨祥的老板手里讨过来的一套大红旗袍,就像有的人说的那样,旗袍不是谁想穿就能穿的,能穿旗袍的女子不仅要的是身材,而且更要有的是那一种气质,否则就是互相糟蹋,两不相宜,苏州丝,胭脂红,一排小盘扣,妖娆如同一朵含苞待放的红玫瑰,旗袍最明显的功效便是把人凹凸有致的身材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恰似古书说的一般,减之一分太瘦,增之一分太肥,,恰似一个妖娆的s,低着头凝视着脚尖,脸颊绯红,但还好夏墨的眼睛还是如往日一般清明。
徐硕看着被自己压倒在身下的女人,这便是我徐硕的女人。
不管她是高高在上,还是深陷尘埃,不管她贫穷,还是富有,他都只是自己的女人,只是一朵万般风情只对自己一个男人诉说。
徐硕看得痴了,徐硕的思想境界还没有到无视相貌,只看心灵的柏拉图式恋爱的境界,自己的媳妇,当然是越水灵越好。
夏墨的内心其实远不是如她表面上表现的那般镇静,如今的形态不过是苦苦硬撑,虽说已经经历过一次这种阵仗,但她素来清心寡欲,对于这方面的事情的来源也大多是来自于宿舍姐妹和闺蜜们的言传,还有徐硕的一次身教。
现如今夏墨所能做的除了矜持还是矜持,徐硕酝酿了许久,终于鼓起勇气,握住夏墨的小手,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夏墨咬了咬牙,一抬手把床头灯关掉,房间里一片静谧,只有徐硕心脏扑通扑通的声音,然后抬起手抱住她身上的那个男人,轻声道:“你真的很想要么?”
这也许是夏墨这辈子问的最愚蠢的一个问题,一个已经吃过床第之欢的男人,怎么会不食髓知味,怎么会心里没有一丁点的想法,如果说此时徐硕翻身躺在她身边呼呼睡觉那才叫怪事。徐硕听了这话,有点哭笑不得,自己这媳妇儿和自己家的那个老爷子一样,真都是有点关键时刻让人出乎意料。
沉yin了一下,徐硕颤声道:“媳妇,你说我像不想?”
“肯定不想。”夏墨促狭道,似乎是要调节一下屋子里的紧张气氛,所以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
放松之后,便是一瞬间的攻势,恰似天雷勾动地火,铺天盖地而下。
一大早上车之前就已经告诉自己哪怕什么时候不行,今天晚上一定要行的徐硕,一个懒驴打滚就抱着夏墨在床上滚了一圈,然后就像是一个逮到了心爱的猎物的饿狼一般,抱着夏墨就是一顿乱啃,把这位吓了一大跳,差一点怀疑自己怀里的还是不是刚才的那个男人,狂风骤雨一般的攻势是最能够击垮人类防线的一种手段,这一下已经把夏墨生生震住。徐硕压在夏墨的身上,两只手分别将她的手按在床单上,借着微微的光亮,仔仔细细的看着面前这张自己已经等了很久的容颜,眼神专注,一下子让夏墨的心理防线全部生生瓦解。
接下来便是满室netbsp; 索取无道,手法层出不穷,终于证明从开始到如今再到以后她是他的,全部都是,再无人能改变。
天蒙蒙亮的时候,徐硕终于在夏墨的怀抱中沉沉睡去,把头埋在夏墨的胸口之上,安静沉谧,如同一个孩子。
夏墨伸出手轻轻的抚摸着怀抱里这个男人短短的头,短在手心里嗖嗖的划过,轻轻抱着徐硕,往自己的身边靠了靠,呢喃道:“你拿浮生乱了我的流年,我又该拿什么去回报你?”
爱情是自我完善的一个阶段,我们在经历自己的人生,你爱过别人,被别人爱过,受过伤害,也伤害过别人,欢欣、沮丧望、思念、等待尽煎敖,然后豁然明白,得失并不重要,最重要是你长大了,变聪明了,你变得精采,你的人生从此不一样了。所以夏墨不后悔自己:
情不知所以起,一往而深!
我只爱爱我的人,因为我不懂怎样去爱一个不爱我的人,是完全不知道从何着手。他爱你,什么都容易,他会来感动你。他不爱你,你多么努力去感动他,也是徒劳的。我爱不起不爱我的人,我的青net也爱不起。我的微笑我的眼泪我的深情我年轻的日子只为我爱也爱我的那个人挥掷,是他让我知道,相思总比单思好。
即便真如夏墨所说的徐硕是一只癞蛤蟆,那么那一个男人又不是那个傻傻蹲在井里,看着外面的井口飞过的几只白天鹅,然后幻想一下,会不会有白天鹅飞到自己的身边,也许那些个白天鹅只是隔壁班每天静静呆的班花,也许是上班之后只能远远瞥一眼的女上司,也可能只是路上匆匆一瞥的女子,而徐硕自认为自己这二十四年几乎可以说是碌碌无为的人生中,夏墨可以说是他这二十四年的平淡里唯一出现过的一只白天鹅,而且是真正的自己的白天鹅,即便不为世人理解,但确乎是被自己这只癞蛤蟆拥入怀中,徐硕感觉自己很幸运,很幸运没有像文章开头第一段张小娴的话那样,永远只是单恋,有爱的话,总归是比较好一点。从他第一天见到她开始,所做的,所想的不过是怎么让自己怎么才能和世俗拉开一点距离,或者是更世俗一点,起码是自己的心里想得如此,有时候自己想想一想,都觉得这件事情来的是这么突兀,没有缘由,没有说法,这段叫人不知道该怎么描述的日子确实有了点让人描摹的演义小说的色彩,结婚了,这个一眨眼穿过了四百年的烽火和烟尘的男人终于有了几分正大光明拥有这个女人的底气,但是这点底气却不足以让他胆大包天的对着旁边的女人把以前做过的事情再做一遍,什么时候都行,唯独今晚不行。
脱下婚纱之后,夏墨穿上的是一套夏萱冰从瑞蚨祥的老板手里讨过来的一套大红旗袍,就像有的人说的那样,旗袍不是谁想穿就能穿的,能穿旗袍的女子不仅要的是身材,而且更要有的是那一种气质,否则就是互相糟蹋,两不相宜,苏州丝,胭脂红,一排小盘扣,妖娆如同一朵含苞待放的红玫瑰,旗袍最明显的功效便是把人凹凸有致的身材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恰似古书说的一般,减之一分太瘦,增之一分太肥,,恰似一个妖娆的s,低着头凝视着脚尖,脸颊绯红,但还好夏墨的眼睛还是如往日一般清明。
徐硕看着被自己压倒在身下的女人,这便是我徐硕的女人。
不管她是高高在上,还是深陷尘埃,不管她贫穷,还是富有,他都只是自己的女人,只是一朵万般风情只对自己一个男人诉说。
徐硕看得痴了,徐硕的思想境界还没有到无视相貌,只看心灵的柏拉图式恋爱的境界,自己的媳妇,当然是越水灵越好。
夏墨的内心其实远不是如她表面上表现的那般镇静,如今的形态不过是苦苦硬撑,虽说已经经历过一次这种阵仗,但她素来清心寡欲,对于这方面的事情的来源也大多是来自于宿舍姐妹和闺蜜们的言传,还有徐硕的一次身教。
现如今夏墨所能做的除了矜持还是矜持,徐硕酝酿了许久,终于鼓起勇气,握住夏墨的小手,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夏墨咬了咬牙,一抬手把床头灯关掉,房间里一片静谧,只有徐硕心脏扑通扑通的声音,然后抬起手抱住她身上的那个男人,轻声道:“你真的很想要么?”
这也许是夏墨这辈子问的最愚蠢的一个问题,一个已经吃过床第之欢的男人,怎么会不食髓知味,怎么会心里没有一丁点的想法,如果说此时徐硕翻身躺在她身边呼呼睡觉那才叫怪事。徐硕听了这话,有点哭笑不得,自己这媳妇儿和自己家的那个老爷子一样,真都是有点关键时刻让人出乎意料。
沉yin了一下,徐硕颤声道:“媳妇,你说我像不想?”
“肯定不想。”夏墨促狭道,似乎是要调节一下屋子里的紧张气氛,所以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
放松之后,便是一瞬间的攻势,恰似天雷勾动地火,铺天盖地而下。
一大早上车之前就已经告诉自己哪怕什么时候不行,今天晚上一定要行的徐硕,一个懒驴打滚就抱着夏墨在床上滚了一圈,然后就像是一个逮到了心爱的猎物的饿狼一般,抱着夏墨就是一顿乱啃,把这位吓了一大跳,差一点怀疑自己怀里的还是不是刚才的那个男人,狂风骤雨一般的攻势是最能够击垮人类防线的一种手段,这一下已经把夏墨生生震住。徐硕压在夏墨的身上,两只手分别将她的手按在床单上,借着微微的光亮,仔仔细细的看着面前这张自己已经等了很久的容颜,眼神专注,一下子让夏墨的心理防线全部生生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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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蒙蒙亮的时候,徐硕终于在夏墨的怀抱中沉沉睡去,把头埋在夏墨的胸口之上,安静沉谧,如同一个孩子。
夏墨伸出手轻轻的抚摸着怀抱里这个男人短短的头,短在手心里嗖嗖的划过,轻轻抱着徐硕,往自己的身边靠了靠,呢喃道:“你拿浮生乱了我的流年,我又该拿什么去回报你?”
爱情是自我完善的一个阶段,我们在经历自己的人生,你爱过别人,被别人爱过,受过伤害,也伤害过别人,欢欣、沮丧望、思念、等待尽煎敖,然后豁然明白,得失并不重要,最重要是你长大了,变聪明了,你变得精采,你的人生从此不一样了。所以夏墨不后悔自己:
情不知所以起,一往而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