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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老罗有想法,冠兰是知道的。不说人民陪审员连一张办公桌都没有。他们来院里参与审案,没开庭之前或开庭之后,连一个落脚坐的地方都没有。还有他们没有统一的着装,也没有规定开庭时必须的着装。上次与老罗共同审理马元宝“涉黑”案,她、叶庭长和老罗组成合议庭,一起坐在审判席上,老罗坐在她左边,身着红色的衬衣,与她们统一的法官制服格外不谐调。本来审判席上的正前方墙上是国徽,审判席上的桌椅都有统一的标准的式样,由于他们坐在上面的服装不一,庄重的格调显得杂乱漂浮。
老罗刚开始当人民陪审员时他还是一身的劲,认真参审,认真评议,几个案子下来,他像泄了皮球对陪审没兴趣了。一是为请假出庭的事烦恼。自己工作忙,每次开庭他要跟单位请假,自己又是单位的副主任,外出请假必须带头遵守,这种事也算是公事,请多了假,总感觉主任给了他面子,心里不舒坦。二是补助少不愿积极参审。法院规定一个案子误工误餐交通补助一共60元,一个案子一般他要来法院两次,开庭评议各一次,也就是说一次30元。法院规定人民陪审员每年不少于陪审10件,他全年10件案子,年底发补助全年只有600元,这点补助调动不了他认真参与审判的积极性。三是现实让他不愿意审评。按法律规定,他与审判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力待遇,由于请假与补助的原因加上他是配附的关系,他不会有事没事跑到法院来看案卷的,也不会主动的去问案情,只有通过庭审或主审法官对他讲主要的案情。他本身就不大懂法律,刑法略懂一点,稍微复杂的案子,坐在庭审席上是一片雾蒙蒙,碰到个体贴的好法官像冠兰这样的。庭前庭后会主动比较详细的介绍案情,给他有思考的空间,鼓励他大胆的发表一些不同的意见。碰到个把他当“相公,摆设”的,或者碰到个表面是尊重他而实质上根本就不屑他的法官,从不向他介绍案情,让他心里拔凉拔凉,时间一久,他没劲了,他也懒得问懒得说。他记得参与审理一个贪污受贿的案子,合议庭评议时,主办法官说这笔算贪污,那笔算受贿,这笔不算,那笔不算,又不讲清为什么算与不算的理由,案件的被告人贪污受贿的次数又多,又是开庭后过了一个多星期开评议会,他也记不得那么多了,不只有主办法官说了算。不了解案情怎么有发言权?有的评议会是参加了,可他一直缄口,会后在案评记录上签了个名。更让他生闷气的是,有的与之一起办案的法官连评议会也不叫他了,直到宣判书拟发前一刻打个电话告诉他判决的结果。他到哪里去充分的发表意思哦?后来,他干脆连评议会都不参加了,评审法官通知他参加评议会,他说我没有时间参加,不过我百分之百的同意你的观点,你说该怎样判就怎样判。他只是在其他的案子开庭前或后他才去补签前个案子评议的会议记录。就这样老罗变成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典型了。四是没有过硬的奖罚约束力。法院对人民陪审员从来没有给过奖励,假如有奖励?奖励的标准又是什么?只能以陪审案件数多少作为重要标准,而陪审数多的当属“长期驻庭”的,刑庭有两个买断工龄的女陪审员,一年各陪审80多件案子,两个女陪审员告诉他,法院给她们每个月700元固定工资,另再按陪审案件数补助,一个月下来累计有1500元,这种“长期驻庭”“编外法官”的现象,与上级要求相悖,自然不会以这个作为奖励的标准。至于处罚嘛,他又没有大的过错,每次开庭他都能来,每年的陪审数都完成,即使他不积极参与审评,你也奈何不了他,因为他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在法院。怎么处罚?再说有的法官欢迎他积极审评,有的法官却不希望他搅屎,更何况他也搅不了屎,客观因素造成他对案情不清,加上在不懂法律的情况下,只能由审判法官所言。假如主审法官有差错或者徇情枉法判决,那是主审法官的事,与他毫无瓜葛,因为他只是个陪的。另外,他还可以利用人民陪审员的有利身份,穿梭于法官中间充当捐客或中介,玩点“潜规则”,捞点外快。不过老罗没这样做,毕竟党纪党规他还是懂得的。他的小舅子所在的公司因纠纷告上了法庭,小舅子找到他,想通过他的关系请主办法官和庭长吃饭或送红包以便将天平偏向自己,被他婉拒。这点还好,不至于影响他本人和法官的声誉。
高层的领导下来调研,鼓励老罗大胆发言,并保证不纠辫子,不戴帽子、不找棍子。
老张感叹的又说:“人民陪审员啊,从理论上说,好,制度系统完整,甚至滴水不漏。但实际中变了样。哎,真是鞋的式样好是好啊,就是不适脚!”他甚至直言不讳的说:“人民陪审员再不大力改革它将失去存在的价值,要不再另寻蹊径走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陪审员之路。”
前不久,《人民日报》大篇幅的报道过权力部门在听取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情况后,要求着力解决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长期驻庭”“编外法官”的现象。
高层领导下来调研,听了老罗一席话,感到他所陈述的与建言都是实话,衷心感谢他为解决这一问题或者说为今后的改革提供了一手资料。
调研会上,冠兰也在座,她并没有因老罗当着高层领导的面把水清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存在的一些问题抖出来而迁怒老罗,因为他所说的句句属实。
冠兰接着说:“领导,我想就老罗提的问题,先解决两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个是跟人民陪审员配备专门办公室和办公桌椅,让他们来到法院有个落脚的地方;二是为人民陪审员配发与我们法官的制服大致一样,开庭时与法官一起坐在审判席上显得更庄重。”
高层领导说:“为人民陪审员配备专门办公室办公桌椅和着装与法官大致一样的问题,这个你们可以大胆的先行一步。至于怎样选拔和怎样有效的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以及怎样解决好当前人民陪审员存在一些实际问题,我们在有地方已经展开了改革试点,这里我们可以欣慰的告诉大家,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更好的陪审经验将不久会全面推广。”
p; 老罗有想法,冠兰是知道的。不说人民陪审员连一张办公桌都没有。他们来院里参与审案,没开庭之前或开庭之后,连一个落脚坐的地方都没有。还有他们没有统一的着装,也没有规定开庭时必须的着装。上次与老罗共同审理马元宝“涉黑”案,她、叶庭长和老罗组成合议庭,一起坐在审判席上,老罗坐在她左边,身着红色的衬衣,与她们统一的法官制服格外不谐调。本来审判席上的正前方墙上是国徽,审判席上的桌椅都有统一的标准的式样,由于他们坐在上面的服装不一,庄重的格调显得杂乱漂浮。
老罗刚开始当人民陪审员时他还是一身的劲,认真参审,认真评议,几个案子下来,他像泄了皮球对陪审没兴趣了。一是为请假出庭的事烦恼。自己工作忙,每次开庭他要跟单位请假,自己又是单位的副主任,外出请假必须带头遵守,这种事也算是公事,请多了假,总感觉主任给了他面子,心里不舒坦。二是补助少不愿积极参审。法院规定一个案子误工误餐交通补助一共60元,一个案子一般他要来法院两次,开庭评议各一次,也就是说一次30元。法院规定人民陪审员每年不少于陪审10件,他全年10件案子,年底发补助全年只有600元,这点补助调动不了他认真参与审判的积极性。三是现实让他不愿意审评。按法律规定,他与审判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力待遇,由于请假与补助的原因加上他是配附的关系,他不会有事没事跑到法院来看案卷的,也不会主动的去问案情,只有通过庭审或主审法官对他讲主要的案情。他本身就不大懂法律,刑法略懂一点,稍微复杂的案子,坐在庭审席上是一片雾蒙蒙,碰到个体贴的好法官像冠兰这样的。庭前庭后会主动比较详细的介绍案情,给他有思考的空间,鼓励他大胆的发表一些不同的意见。碰到个把他当“相公,摆设”的,或者碰到个表面是尊重他而实质上根本就不屑他的法官,从不向他介绍案情,让他心里拔凉拔凉,时间一久,他没劲了,他也懒得问懒得说。他记得参与审理一个贪污受贿的案子,合议庭评议时,主办法官说这笔算贪污,那笔算受贿,这笔不算,那笔不算,又不讲清为什么算与不算的理由,案件的被告人贪污受贿的次数又多,又是开庭后过了一个多星期开评议会,他也记不得那么多了,不只有主办法官说了算。不了解案情怎么有发言权?有的评议会是参加了,可他一直缄口,会后在案评记录上签了个名。更让他生闷气的是,有的与之一起办案的法官连评议会也不叫他了,直到宣判书拟发前一刻打个电话告诉他判决的结果。他到哪里去充分的发表意思哦?后来,他干脆连评议会都不参加了,评审法官通知他参加评议会,他说我没有时间参加,不过我百分之百的同意你的观点,你说该怎样判就怎样判。他只是在其他的案子开庭前或后他才去补签前个案子评议的会议记录。就这样老罗变成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典型了。四是没有过硬的奖罚约束力。法院对人民陪审员从来没有给过奖励,假如有奖励?奖励的标准又是什么?只能以陪审案件数多少作为重要标准,而陪审数多的当属“长期驻庭”的,刑庭有两个买断工龄的女陪审员,一年各陪审80多件案子,两个女陪审员告诉他,法院给她们每个月700元固定工资,另再按陪审案件数补助,一个月下来累计有1500元,这种“长期驻庭”“编外法官”的现象,与上级要求相悖,自然不会以这个作为奖励的标准。至于处罚嘛,他又没有大的过错,每次开庭他都能来,每年的陪审数都完成,即使他不积极参与审评,你也奈何不了他,因为他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在法院。怎么处罚?再说有的法官欢迎他积极审评,有的法官却不希望他搅屎,更何况他也搅不了屎,客观因素造成他对案情不清,加上在不懂法律的情况下,只能由审判法官所言。假如主审法官有差错或者徇情枉法判决,那是主审法官的事,与他毫无瓜葛,因为他只是个陪的。另外,他还可以利用人民陪审员的有利身份,穿梭于法官中间充当捐客或中介,玩点“潜规则”,捞点外快。不过老罗没这样做,毕竟党纪党规他还是懂得的。他的小舅子所在的公司因纠纷告上了法庭,小舅子找到他,想通过他的关系请主办法官和庭长吃饭或送红包以便将天平偏向自己,被他婉拒。这点还好,不至于影响他本人和法官的声誉。
高层的领导下来调研,鼓励老罗大胆发言,并保证不纠辫子,不戴帽子、不找棍子。
老张感叹的又说:“人民陪审员啊,从理论上说,好,制度系统完整,甚至滴水不漏。但实际中变了样。哎,真是鞋的式样好是好啊,就是不适脚!”他甚至直言不讳的说:“人民陪审员再不大力改革它将失去存在的价值,要不再另寻蹊径走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陪审员之路。”
前不久,《人民日报》大篇幅的报道过权力部门在听取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情况后,要求着力解决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长期驻庭”“编外法官”的现象。
高层领导下来调研,听了老罗一席话,感到他所陈述的与建言都是实话,衷心感谢他为解决这一问题或者说为今后的改革提供了一手资料。
调研会上,冠兰也在座,她并没有因老罗当着高层领导的面把水清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存在的一些问题抖出来而迁怒老罗,因为他所说的句句属实。
冠兰接着说:“领导,我想就老罗提的问题,先解决两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个是跟人民陪审员配备专门办公室和办公桌椅,让他们来到法院有个落脚的地方;二是为人民陪审员配发与我们法官的制服大致一样,开庭时与法官一起坐在审判席上显得更庄重。”
高层领导说:“为人民陪审员配备专门办公室办公桌椅和着装与法官大致一样的问题,这个你们可以大胆的先行一步。至于怎样选拔和怎样有效的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以及怎样解决好当前人民陪审员存在一些实际问题,我们在有地方已经展开了改革试点,这里我们可以欣慰的告诉大家,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更好的陪审经验将不久会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