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朗基努斯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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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叫朗基努斯。
我的父母生前告诉我,他们从某本残存的旧书中读到了这个名,赐给了我,他们准以为这是个好名字。
对此我毫无把握,关于以前的事,已经没多少人知道了。
曾经,世界属于我们,属于人类,一场浩劫让我们几乎灭绝,令恶魔行走于世,它们数量众多,我们无法抗衡。
我读过很多杂书,书中记载了人类曾经的辉煌,我无法从中知道全貌,但那时人类的生活,对如今的我而言,就仿佛神话一般神奇。对照如今,未免让人心中产生巨大的失落感。
因为那些并非遥不可及的,当我们行走于陆地上,随处可见过去的那些建筑,纵然它们已荒废,已破败,大多已成了恶魔的巢穴,却仍在告诉我们那些神话,曾经是事实。
我觉得我们就像是富豪家的小孩,一下子落入了贫穷的底端,我们仍留有过去的记忆,这使得我们的日子显得更加凄凉。
我和许多人住在村子里,村子里的老人说这里成为我们的家园已有数十年,我们应当感恩,像我们这么长寿的人类已经不多了。大多数人不是死于恶魔之手,就是死于同类之手。
我们叫村子为无水村,位于地底深处,通过一架电梯出入。村子是以防护核战争的标准制造的地下设施,就像是一个大矿洞,铺着四通八达的钢铁板作为走道,通往各个作为房间的洞窟。
我是村子里的拾荒者,是负责前往外界拾取物资的人,这活很危险,需要很好的体力与脚程,因此我们的地位很高,是村子里的英雄。那些横行于世的恶魔畏惧阳光,在白天,它们藏身不出,睡在最隐蔽的地方,这让我们拾荒的任务相对安全,然而,这仍需要极大的勇气。
除了我们这些拾荒者,其余的村民常年不见天日,若没有村长的允许,不许外出。
拾荒是门技术活,也多半靠运气,很多时候,我们长途跋涉,却捡不回任何食物,即使如此,村民也不会挨饿,我们捡回来的水和食物只是锦上添花,却并非必不可少。
村子里有个培养室,种植着地下特有的甜蘑菇,产量刚好可以支持村子里的人,还有两口井,充满地下水,我们喝井水,并用少许灌溉作物,培养室有着奇特的水流管道,可以一定程度上维持作物生长,这未免让我们的村子有些名不副实。甜蘑菇对我们而言是不解之谜,可我们也不求尽解,谁也不敢在这些设备头上做自己的研究,万一弄坏了呢?
又或者万一亵渎了神灵呢?
......
洞外阳光很充足,离天黑还有一个小时,我背着沉重的物资,走向黝黑的地洞,阳光似瞬间熄灭了。在电梯的防爆门前,我稍稍犹豫,按了开关。
阳光保全了人类,遏制了恶魔,不然,或许我们早已灭亡。但村子里的老人告诫我们,长期暴露在如今的阳光下,会让我们产生变异。
变异是真实存在的,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可是这变异是否是由于阳光?这不免令人存疑。
电梯旁有个通讯装置,达莉问:“谁在那儿?”
我笑道:“达莉,还能有谁?我一贯是这个时间回来的。”
达莉全名达莉亚奥奇德,是我养父奥奇德的女儿,最开始,我们都叫他奥奇德爵士,以至于忘了他的名字。
达莉说:“好吧,必须确认没有外人跟随你,逼迫你,这都是规矩。”
规矩?弥尔塞从来用不着这规矩。在达莉心目中,弥尔塞与奥奇德是一类人,其余是另一类人。
但弥尔塞已经走了,大小姐,他被剑盾会选中去享福了。现在,我们才是同类,是卑劣的穴居人。
一个监视器屏幕伸向我,我握住屏幕,朝左右晃动,让她确定没有人用枪指着我脑门。达莉这才说:“欢迎回来,朗基。”
我仍想在洞外待一会儿,沐浴这余晖。但他们都在盼着我回来,弥尔塞不在了,我是最好的拾荒者,我每一次都能带回最多的食物,最多的物资。
奥奇德罕见地在电梯口等着,我朝他作揖,说:“父亲。”我是孤儿,他收养了我,教我武艺,他是我的至亲。
奥奇德说:“辛苦了,孩子。”
我抬起头,看着奥奇德,这些年,他变老的迹象十分显著。他也许仍身强力壮,武艺超凡,但皱纹爬满了他的脸,他的眼中常忧愁多虑,他的身体似乎也开始衰退。
我说:“我打了一头牛,但没法全背回来,只割了些肉,时间不够了。”
村子里的人由衷地微笑,我听见有孩子说:“有肉吃咯!”
奥奇德说:“所有拾荒者都回来了,今天劳作结束,达莉,你也收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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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叫朗基努斯。
我的父母生前告诉我,他们从某本残存的旧书中读到了这个名,赐给了我,他们准以为这是个好名字。
对此我毫无把握,关于以前的事,已经没多少人知道了。
曾经,世界属于我们,属于人类,一场浩劫让我们几乎灭绝,令恶魔行走于世,它们数量众多,我们无法抗衡。
我读过很多杂书,书中记载了人类曾经的辉煌,我无法从中知道全貌,但那时人类的生活,对如今的我而言,就仿佛神话一般神奇。对照如今,未免让人心中产生巨大的失落感。
因为那些并非遥不可及的,当我们行走于陆地上,随处可见过去的那些建筑,纵然它们已荒废,已破败,大多已成了恶魔的巢穴,却仍在告诉我们那些神话,曾经是事实。
我觉得我们就像是富豪家的小孩,一下子落入了贫穷的底端,我们仍留有过去的记忆,这使得我们的日子显得更加凄凉。
我和许多人住在村子里,村子里的老人说这里成为我们的家园已有数十年,我们应当感恩,像我们这么长寿的人类已经不多了。大多数人不是死于恶魔之手,就是死于同类之手。
我们叫村子为无水村,位于地底深处,通过一架电梯出入。村子是以防护核战争的标准制造的地下设施,就像是一个大矿洞,铺着四通八达的钢铁板作为走道,通往各个作为房间的洞窟。
我是村子里的拾荒者,是负责前往外界拾取物资的人,这活很危险,需要很好的体力与脚程,因此我们的地位很高,是村子里的英雄。那些横行于世的恶魔畏惧阳光,在白天,它们藏身不出,睡在最隐蔽的地方,这让我们拾荒的任务相对安全,然而,这仍需要极大的勇气。
除了我们这些拾荒者,其余的村民常年不见天日,若没有村长的允许,不许外出。
拾荒是门技术活,也多半靠运气,很多时候,我们长途跋涉,却捡不回任何食物,即使如此,村民也不会挨饿,我们捡回来的水和食物只是锦上添花,却并非必不可少。
村子里有个培养室,种植着地下特有的甜蘑菇,产量刚好可以支持村子里的人,还有两口井,充满地下水,我们喝井水,并用少许灌溉作物,培养室有着奇特的水流管道,可以一定程度上维持作物生长,这未免让我们的村子有些名不副实。甜蘑菇对我们而言是不解之谜,可我们也不求尽解,谁也不敢在这些设备头上做自己的研究,万一弄坏了呢?
又或者万一亵渎了神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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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外阳光很充足,离天黑还有一个小时,我背着沉重的物资,走向黝黑的地洞,阳光似瞬间熄灭了。在电梯的防爆门前,我稍稍犹豫,按了开关。
阳光保全了人类,遏制了恶魔,不然,或许我们早已灭亡。但村子里的老人告诫我们,长期暴露在如今的阳光下,会让我们产生变异。
变异是真实存在的,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可是这变异是否是由于阳光?这不免令人存疑。
电梯旁有个通讯装置,达莉问:“谁在那儿?”
我笑道:“达莉,还能有谁?我一贯是这个时间回来的。”
达莉全名达莉亚奥奇德,是我养父奥奇德的女儿,最开始,我们都叫他奥奇德爵士,以至于忘了他的名字。
达莉说:“好吧,必须确认没有外人跟随你,逼迫你,这都是规矩。”
规矩?弥尔塞从来用不着这规矩。在达莉心目中,弥尔塞与奥奇德是一类人,其余是另一类人。
但弥尔塞已经走了,大小姐,他被剑盾会选中去享福了。现在,我们才是同类,是卑劣的穴居人。
一个监视器屏幕伸向我,我握住屏幕,朝左右晃动,让她确定没有人用枪指着我脑门。达莉这才说:“欢迎回来,朗基。”
我仍想在洞外待一会儿,沐浴这余晖。但他们都在盼着我回来,弥尔塞不在了,我是最好的拾荒者,我每一次都能带回最多的食物,最多的物资。
奥奇德罕见地在电梯口等着,我朝他作揖,说:“父亲。”我是孤儿,他收养了我,教我武艺,他是我的至亲。
奥奇德说:“辛苦了,孩子。”
我抬起头,看着奥奇德,这些年,他变老的迹象十分显著。他也许仍身强力壮,武艺超凡,但皱纹爬满了他的脸,他的眼中常忧愁多虑,他的身体似乎也开始衰退。
我说:“我打了一头牛,但没法全背回来,只割了些肉,时间不够了。”
村子里的人由衷地微笑,我听见有孩子说:“有肉吃咯!”
奥奇德说:“所有拾荒者都回来了,今天劳作结束,达莉,你也收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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