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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梅,你们夫妻俩感情可真好,你男人这没事儿还来看你。”
大家嫉妒啊!
古大梅,真是命好。
她明明长了一张刻薄脸,哪里比他们有福气啊。
徐山:“行了,媳妇儿,你吃着。我先走。”
古大梅会吃吗?
那当然是不会的啊。
她一把抓住徐山,压低声音:“你是不是还有?”
徐山嘿嘿嘿。
古大梅:“都给我放回家里,你不许给我浪费。”
徐山眉毛一挑,苦哈哈:“不至于吧?媳妇儿……”
古大梅严肃:“你赶紧的。”
她低声:“别逼我动手!”
徐山定睛看着古大梅,突然间就窜起来,一下子跑了:“嘿嘿,你抓不着。”
古大梅:“cao!”
很好,又是鸡飞狗跳的一天呢。
这一天,就跟上前进屯儿的每一天其实也没有啥两样,如果说有,就是村里“名人”胡杏花今天下了定,半个月后就要出嫁了。他们这边的习俗一般都是要订婚才结婚。像胡杏花这样下定就算订婚了的,真是没见过。
有些年纪大的,少不得要嘀咕这老胡家真是没有什么的成算,哪儿能就这么胡搞。但是又寻摸着,这胡家想必是想要尽快抓住城里女婿。毕竟,这也不令人意外了。
就胡杏花的条件能找这个男人,总归是不容易的。
不管咋样,徐莎都没太关注了。
一到傍晚,徐莎就迫不及待的进入了江海市,只是一进来,就出现了一个令徐莎欣喜到恨不能原地转圈圈高唱“今个儿真高兴”的大变化。
徐莎惊讶的发现,自己出现的地点,不是他们家了。
她出现的地点,竟然是自己消失的地点,她现在是在商场的负一层超市里。至于江枫,江枫没有出现。
徐莎判断,江枫还是会跟以前一样,只有下雨天才会出现了。
昨天,应该就是一个意外。
徐莎估摸着,可能是天气不好影响了什么气场,所以江枫能进来?
至于昨天,可能是当时她穿越,同样有那种气场?
徐莎不知道,但是不妨碍她判断。
不过江枫既然没来,徐莎一个人倒是也不怕,反而是感慨果然老天爷对她很好。
说来也是,你看虽然这地下一层没有电,但是并不十分幽暗,反而是带着一些柔和的阳光。
这个徐莎早就发现了,不管哪里都是一样,她秘密基地的地下室保险库也是,明明没有电,明明是地下,可是就似乎还是有光芒进去,就跟普通的正常阴天的白天一样。
就好像,所有的地方都保持了同一个可视光线。
外面的光景,是阴天下的城市。
屋子里,地下室,也是同样的光线。
徐莎不想这些,开心的原地转了一圈儿。她能在这里出现,徐莎是欣喜的,毕竟总是在一个地方重启,她其实也麻烦很多,但是现在就不怕了。最起码如果她找一辆自行车或者是小汽车,可以一直跟着走,那么江海市对她来说,也就不止是城南那一片儿了。
这是开拓了地图!
一想到开拓了地图,徐莎就高兴的不行。
虽然城南已经很值得她探索了,一年的功夫,也不过才翻了个九牛一毛,但是徐莎还是忍不住想要继续向外看看,毕竟,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啊!
徐莎没在超市里久留,打算出去看看雾气消散没有。
走到门口,又看向了不远处的路口。不经意就想到了那些衣服,按照江枫来说,这些衣服如果拿出去卖,九块九,也是卖的出的。她眼神闪了闪,有点动心。
虽然徐莎一直都位置着小心谨慎至上的原则,不太做危险的事情。
但是,人总是会变的。
而且千篇一律的生活,就让人觉得很闷了。
再一个,徐莎觉得,自己不在这些年攒够了启动资金,等到机会来临的时候,岂不是连点启动资金也没有?
这倒是徐莎多虑了,她一年的工资加上徐鸿伟寄过来的钱,都至少能攒出五百。别看她花销大,但其实,她的东西都不花钱,现金都留着呢。
真要是算到八十年代,还有很长的时间,说不定他不用干啥都能成为万元户。
那可是八十年代初的万元户,能做的事儿多了。
可是,以后的事儿,谁好说呢。
徐莎就觉得,手里多点钱,也许……也不错?
徐莎迟疑了一下,没有立刻下定决心,反而是出了门,这出了门才发现,外面的雾气已经消散了,又如同往常每一天一样,都是阴沉沉的带着丝丝凉意。
现在外面的天气已经一天比一天暖和了。
但是这里依旧没有变化。
好在徐莎已经习惯了这个温度。
徐莎出了门,这一次她没着急往外拿东西,反而是在街上溜达起来,这边还是比较繁华的,路边有不少的门脸儿都装修的相当精致。徐莎暗戳戳的想:“其实这些装修材料,都是可以带出去的。”
再继续往前走,是一家披萨店,这家披萨卖的很便宜,比必胜客之类的价格低。所以还挺受徐莎他们这些学生党的喜欢的。她进了门,看着这里和以前一样,没有变化。
是啊,这里虽然是餐厅,但是这里是加盟连锁店,大家都知道,他家是每天早上才会配送半成品过来。因此也没有什么人来这边找吃的。
相比于这里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一点吃的,大家自然是更乐意去超市之类的地方。
所以出事儿之后,超市和食品店是被抢夺最厉害的,不过随着撤退的消息,粮食又是最快被大家放弃的。出去了,他们就不需要为了一口吃的担心了。
那自然是要拿钱走人的。
徐莎来到后厨儿,不经意的掀开放在一侧的长方形储水桶:“卧槽!”
她的眼珠子,差点凸出来。
她做贼一样啪的一声将水桶盖儿盖上,随即有反应过来这里没有人啊!
她重新把水桶打开,直勾勾的盯着水桶里的东西,心跳砰砰砰。
水缸里的最下层,是一层黄金首饰。
她根本不考虑谁把东西放在这儿,因为不管什么事儿,都不存在了。
而且,一点也不意外啊。
一个月的混乱,虽然开始几天还好,但是后来大半个月,确实是乱一些的。有人趁乱搞小动作□□,也不在意料之外。有人是缺吃的要想办法,但是也有那些,不是缺吃的,就是单纯的想趁乱发财。
这样的人,总是有的。
就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没把东西带走了。
不过那人应该挺急的,不然也不会把东西扔在这里藏匿了。
徐莎把金首饰都捞出来,整理在一起,统一塞到了一个包里,准备等一下送到自己的基地去。以前要走过去,比较远,现在她可以开车,那就不太耽误时间了。一来一回,估计也用不上一个小时。
徐莎找出袋子把黄金装好,正要走,猛地就觉得自己感觉到闪了一下,她侧头看向了柜台外面,这里是内外通透的,徐莎没有犹豫,直接来到外面的就餐区,墙壁的一侧摆了一个偌大的观赏鱼鱼缸,现在鱼都死了,全都飘在浴缸上面。
但是,徐莎盯着看了一下下,随即伸手在浴缸里搅合了一下,抓起一把缸底的细沙。
“卧槽。”
她在细沙里,找到一颗钻石。
她赶紧细致的寻找起来,找来找去,大大小小的钻石,竟然有接近一百颗。
徐莎瞪大眼:“我的妈妈呀。”
她不敢想这东西值多少钱,赶紧找了东西包好,不管多少个人说这个东西是智商税,但是它值钱也是真的值钱的。徐莎没有久留,赶紧把这些东西装好了,出去找了一辆还有汽油的车子,开到了基地,直到把东西锁好了,徐莎才放心的拍着胸口。
“穷人乍富,大概就是我这样了。”
虽然她这段时间一直都能找到各种各样的东西,那些东西,是穿越前她享受不起的,但是不管是衣服还是生活用品还是食物,再怎么样脱离不了他们作为物品本身的价值。
徐莎虽然咋舌但是也知道如果不认牌子,这就是普通的东西。
可是!!!
这种黄金钻石就不一样了。
真是看见一次震惊一次。
这种东西拿出去就是能换钱的啊。
徐莎开着小破桑塔纳,又再次离开。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就永远不会堵车……”
她原本觉得自己大概要一个小时,但是却忘了算,现在的马路,车少人少,根本不会堵车。她这一个来回,才半个小时。而因为有车,徐莎默默的继续向前开,大概又开了半个小时,停在了麦德龙的面前,她嘎吱一下把车子停下,颠颠儿背包,小跑儿进去。
他们江海市的麦德龙、山姆超市都开在一个片区儿,紧紧的挨着,徐莎打算一家家的看看,虽然不知道这里会不会空了,但是她还是没打算放过。
反正,先看一看,总归心里有数儿。
这一宿,徐莎开着小破车,来回转悠,十二点十分,当钟楼的大钟响起,她终于昏睡过去。
他们这边都是挺奇怪的,春天雨不多,秋天雨才多。十天半个月也都没有再下一场雨,徐莎和江枫也没有顺利在江海市会和。不过虽然没有会和,两个人倒是天天见面儿的。
很快的,他们也迎来了胡杏花的婚礼。
胡杏花的对象骑着一辆自行车,车头绑着一个大红花,看起来十分的体面,男方看起来体面,女方也是不遑多让的。胡杏花竟然穿着一件大红色的连衣裙。
虽然天气还很凉,万万达不到穿裙子的地步,但是她还是穿了半袖的连衣裙。
不仅如此,头发也烫成了时髦的款式,一双小皮鞋,看起来比城里的工人还体面。
这一身,可真是闪瞎了村里姑娘们的眼,一个个嫉妒的眼睛都要滴血了,而一些没结婚的小子也很直了眼,不敢相信胡杏花这么好看。
胡杏花化了淡妆,不得不说,她化妆倒是还不错,原本三分颜色现在也有六分了。
他们村里人什么时候见过人化妆啊,就算是结婚,顶多也就是一个口红,很多都是什么变化也没有,拎着小包袱走人的。可是,胡杏花偏是做出了大家没见过的范儿。
这下子,可不是全村轰动。
胡杏花享受着大家羡慕与嫉妒的注视,面带微笑,觉得自己总算是有点重生女的样子,她就该接受这样大家羡慕又嫉妒的眼神儿,她就该是天生的女主。
果然,胡杏花这个名字就是克她。她改名叫胡紫菱,一切就不同了。
上一辈子也是,她一直都在泥潭里讨生活,甚至染了不少病。也是最后,她跟老姐妹一起出去玩儿的时候拜佛,找人算了命,才说他的名字不好,她正是改名胡紫菱出来的路上,才因为车祸回到了少女时代。
重生太过喜悦,后来又太过操蛋,以至于她都忘记,自己得改名字这件事儿了。
现在改了名字,她是觉得最好不过了。
胡杏花带着微笑,坐上了自行车的后座。
虽然她觉得自己这的更好的车子,劳斯莱斯,迈巴赫也不为过。但是现在这个年代,一台这样的自行车,也就没有什么差别了。她得意的视线扫向众人。看到白莲花嫉妒的发抖的表情,越发得意的冲她一笑。
等在看到徐莎,笑容倒是敛了几分,她飞快的别开眼,不多看她一眼。
徐莎脑子有病,她多看一眼,这人就以为自己喜欢她。
妈的,她有大男人不喜欢,喜欢她?
自恋狂。
神经病。
胡杏花迅速的别开视线,徐莎怼怼身边的江枫,更加肯定:“你看,我上次的猜测没有错吧?”
胡杏花如果不是喜欢她,干啥要这么此地无银三百两?
江枫嘴角抽搐,没想到徐莎还想着这一出儿呢。
他实在没忍住,伸手揉了一把她的头。
徐莎:“你干啥啊!”
江枫:“看不出来吗?找事儿啊。”
徐莎重重的哼了一声。
徐莎冲着江枫挑挑眉,视线扫到了胡杏花的娘家,胡杏花的娘家一个个都脸色不太好,她娘家爹妈有点笑容,但是更多是强颜欢笑。至于胡杏花的嫂子,已经脸黑的都要变成墨水儿了。
也不止是徐莎看见,村里其他人,多少也看见了,各自交换着眼神儿,不用说话就能脑补出一场大戏。
不过,胡杏花这场婚礼,也是给村里许多家里带来了不少麻烦,谁让胡杏花这结婚的规格太高了呢。以至于旁的姑娘结婚,都恨不能有这么一条红裙子。
如果没有,少不得要发生一些龌蹉。
每当这个时候,村里这些老娘们都要骂胡杏花不做人。
她自己嫁人就嫁人,竟然还牵连别人家,这不是讨厌?
不过这都是后话,随着胡杏花坐上自行车的后座,自行车骑出村子,徐莎看着胡杏花的背影,深深的觉得,她的春天,就要来了!
是的,她的春天!
因为知道胡杏花是重生的,导致徐莎很多东西都是不敢拿出来的,就怕有个什么差池,被发现不对劲儿,可是胡杏花结婚走了啊!而依照徐莎对胡杏花的了解,她怕是一年半载也回不来一次。
那么,她自然就可以更加放松的倒腾一些便利的东西自家用了。
哦也!
想一想,怎么能不令人高兴呢!
所以徐莎很高兴的啊。
徐莎特别的高兴,可是也有人不高兴,像是白莲花,那嫉妒的嘴都要歪了,她的嘴唇都咬出了血迹。有时候人就是这样,徐莎一直都表现的条件很好,很有钱,虽然很令人嫉妒,但是大家习惯了,也就觉得好像就应该如此。
谁也不会觉得得很突兀。
但是胡杏花这样和大家一样的人突然间就变了,飞上了枝头变凤凰,这一下子就让很多人受不住了。
重中之重,就是白莲花。
她愤恨的盯着胡杏花他们离开的身影,带着几分哆嗦。
徐莎不经意的看见,推推江枫,说:“这是疯了吧?”
江枫:“嫉妒使人丑陋。”
徐莎噗嗤一声笑出来,说:“你这还甩词儿?”
江枫:“我说的是实话。”
他又问:“你家跟他们家有礼尚往来吗?”
徐莎摇头:“没有的。”
江枫:“我也没有,走,回家。”
徐莎笑嘻嘻的与他肩并肩:“江枫,我感觉胡杏花走了,真是轻松好多哦。”
江枫:“你很在意她。”
他阐述事实,徐莎点头:“对的,因为她总是盯着我啊,我就生怕自己露馅儿,现在她走了,我自然就轻松了。”
江枫停下脚步:“其实你可以早一点跟我说,我来帮你解决。”
徐莎微笑,缓缓说:“怎么解决?像是对付小林州他二叔那样装神弄鬼?胡杏花未必相信的。不是一个招数对每个人都有用。胡杏花这个人别看是个女人,但是胆子还是很大的!跟白老二林老二他们那些大老爷们不一样。不同的人要用不同的办法。本质上,她比姓白的姓林的意志强。”
她知道江枫就是这么对付他们的,毕竟,白老二那次闹鬼事件证明,装鬼对现在比较愚昧的人来说真的很好用。这不,又在林老二身上用上了。
没看都吓的他不敢去找小林州兄妹了吗!
江枫:“我知道不一样,所以,我可以让她遇到点意外。伤筋动骨一百天,她老实的待在家里,不就不能影响你了?”
徐莎轻笑着摇头:“那就不必了。”
她握住江枫的手,小声说:“我才不要你为了这种人脏了自己的手,一点都不值得。”
她停顿一下,说:“而且她现在离开了呀,不是很好嘛!以后她怎么样都跟我们没有关系了,而她啊,我看她肯定不会回娘家。”今天大家都看得出,她娘家人的脸色可不好着呢!
保不齐,胡杏花闹过什么妖儿。
再说,小说里,也是这样。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徐莎觉得,胡杏花有点怕她。
为什么呢!
真奇怪!
“大梅,你们夫妻俩感情可真好,你男人这没事儿还来看你。”
大家嫉妒啊!
古大梅,真是命好。
她明明长了一张刻薄脸,哪里比他们有福气啊。
徐山:“行了,媳妇儿,你吃着。我先走。”
古大梅会吃吗?
那当然是不会的啊。
她一把抓住徐山,压低声音:“你是不是还有?”
徐山嘿嘿嘿。
古大梅:“都给我放回家里,你不许给我浪费。”
徐山眉毛一挑,苦哈哈:“不至于吧?媳妇儿……”
古大梅严肃:“你赶紧的。”
她低声:“别逼我动手!”
徐山定睛看着古大梅,突然间就窜起来,一下子跑了:“嘿嘿,你抓不着。”
古大梅:“cao!”
很好,又是鸡飞狗跳的一天呢。
这一天,就跟上前进屯儿的每一天其实也没有啥两样,如果说有,就是村里“名人”胡杏花今天下了定,半个月后就要出嫁了。他们这边的习俗一般都是要订婚才结婚。像胡杏花这样下定就算订婚了的,真是没见过。
有些年纪大的,少不得要嘀咕这老胡家真是没有什么的成算,哪儿能就这么胡搞。但是又寻摸着,这胡家想必是想要尽快抓住城里女婿。毕竟,这也不令人意外了。
就胡杏花的条件能找这个男人,总归是不容易的。
不管咋样,徐莎都没太关注了。
一到傍晚,徐莎就迫不及待的进入了江海市,只是一进来,就出现了一个令徐莎欣喜到恨不能原地转圈圈高唱“今个儿真高兴”的大变化。
徐莎惊讶的发现,自己出现的地点,不是他们家了。
她出现的地点,竟然是自己消失的地点,她现在是在商场的负一层超市里。至于江枫,江枫没有出现。
徐莎判断,江枫还是会跟以前一样,只有下雨天才会出现了。
昨天,应该就是一个意外。
徐莎估摸着,可能是天气不好影响了什么气场,所以江枫能进来?
至于昨天,可能是当时她穿越,同样有那种气场?
徐莎不知道,但是不妨碍她判断。
不过江枫既然没来,徐莎一个人倒是也不怕,反而是感慨果然老天爷对她很好。
说来也是,你看虽然这地下一层没有电,但是并不十分幽暗,反而是带着一些柔和的阳光。
这个徐莎早就发现了,不管哪里都是一样,她秘密基地的地下室保险库也是,明明没有电,明明是地下,可是就似乎还是有光芒进去,就跟普通的正常阴天的白天一样。
就好像,所有的地方都保持了同一个可视光线。
外面的光景,是阴天下的城市。
屋子里,地下室,也是同样的光线。
徐莎不想这些,开心的原地转了一圈儿。她能在这里出现,徐莎是欣喜的,毕竟总是在一个地方重启,她其实也麻烦很多,但是现在就不怕了。最起码如果她找一辆自行车或者是小汽车,可以一直跟着走,那么江海市对她来说,也就不止是城南那一片儿了。
这是开拓了地图!
一想到开拓了地图,徐莎就高兴的不行。
虽然城南已经很值得她探索了,一年的功夫,也不过才翻了个九牛一毛,但是徐莎还是忍不住想要继续向外看看,毕竟,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啊!
徐莎没在超市里久留,打算出去看看雾气消散没有。
走到门口,又看向了不远处的路口。不经意就想到了那些衣服,按照江枫来说,这些衣服如果拿出去卖,九块九,也是卖的出的。她眼神闪了闪,有点动心。
虽然徐莎一直都位置着小心谨慎至上的原则,不太做危险的事情。
但是,人总是会变的。
而且千篇一律的生活,就让人觉得很闷了。
再一个,徐莎觉得,自己不在这些年攒够了启动资金,等到机会来临的时候,岂不是连点启动资金也没有?
这倒是徐莎多虑了,她一年的工资加上徐鸿伟寄过来的钱,都至少能攒出五百。别看她花销大,但其实,她的东西都不花钱,现金都留着呢。
真要是算到八十年代,还有很长的时间,说不定他不用干啥都能成为万元户。
那可是八十年代初的万元户,能做的事儿多了。
可是,以后的事儿,谁好说呢。
徐莎就觉得,手里多点钱,也许……也不错?
徐莎迟疑了一下,没有立刻下定决心,反而是出了门,这出了门才发现,外面的雾气已经消散了,又如同往常每一天一样,都是阴沉沉的带着丝丝凉意。
现在外面的天气已经一天比一天暖和了。
但是这里依旧没有变化。
好在徐莎已经习惯了这个温度。
徐莎出了门,这一次她没着急往外拿东西,反而是在街上溜达起来,这边还是比较繁华的,路边有不少的门脸儿都装修的相当精致。徐莎暗戳戳的想:“其实这些装修材料,都是可以带出去的。”
再继续往前走,是一家披萨店,这家披萨卖的很便宜,比必胜客之类的价格低。所以还挺受徐莎他们这些学生党的喜欢的。她进了门,看着这里和以前一样,没有变化。
是啊,这里虽然是餐厅,但是这里是加盟连锁店,大家都知道,他家是每天早上才会配送半成品过来。因此也没有什么人来这边找吃的。
相比于这里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一点吃的,大家自然是更乐意去超市之类的地方。
所以出事儿之后,超市和食品店是被抢夺最厉害的,不过随着撤退的消息,粮食又是最快被大家放弃的。出去了,他们就不需要为了一口吃的担心了。
那自然是要拿钱走人的。
徐莎来到后厨儿,不经意的掀开放在一侧的长方形储水桶:“卧槽!”
她的眼珠子,差点凸出来。
她做贼一样啪的一声将水桶盖儿盖上,随即有反应过来这里没有人啊!
她重新把水桶打开,直勾勾的盯着水桶里的东西,心跳砰砰砰。
水缸里的最下层,是一层黄金首饰。
她根本不考虑谁把东西放在这儿,因为不管什么事儿,都不存在了。
而且,一点也不意外啊。
一个月的混乱,虽然开始几天还好,但是后来大半个月,确实是乱一些的。有人趁乱搞小动作□□,也不在意料之外。有人是缺吃的要想办法,但是也有那些,不是缺吃的,就是单纯的想趁乱发财。
这样的人,总是有的。
就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没把东西带走了。
不过那人应该挺急的,不然也不会把东西扔在这里藏匿了。
徐莎把金首饰都捞出来,整理在一起,统一塞到了一个包里,准备等一下送到自己的基地去。以前要走过去,比较远,现在她可以开车,那就不太耽误时间了。一来一回,估计也用不上一个小时。
徐莎找出袋子把黄金装好,正要走,猛地就觉得自己感觉到闪了一下,她侧头看向了柜台外面,这里是内外通透的,徐莎没有犹豫,直接来到外面的就餐区,墙壁的一侧摆了一个偌大的观赏鱼鱼缸,现在鱼都死了,全都飘在浴缸上面。
但是,徐莎盯着看了一下下,随即伸手在浴缸里搅合了一下,抓起一把缸底的细沙。
“卧槽。”
她在细沙里,找到一颗钻石。
她赶紧细致的寻找起来,找来找去,大大小小的钻石,竟然有接近一百颗。
徐莎瞪大眼:“我的妈妈呀。”
她不敢想这东西值多少钱,赶紧找了东西包好,不管多少个人说这个东西是智商税,但是它值钱也是真的值钱的。徐莎没有久留,赶紧把这些东西装好了,出去找了一辆还有汽油的车子,开到了基地,直到把东西锁好了,徐莎才放心的拍着胸口。
“穷人乍富,大概就是我这样了。”
虽然她这段时间一直都能找到各种各样的东西,那些东西,是穿越前她享受不起的,但是不管是衣服还是生活用品还是食物,再怎么样脱离不了他们作为物品本身的价值。
徐莎虽然咋舌但是也知道如果不认牌子,这就是普通的东西。
可是!!!
这种黄金钻石就不一样了。
真是看见一次震惊一次。
这种东西拿出去就是能换钱的啊。
徐莎开着小破桑塔纳,又再次离开。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就永远不会堵车……”
她原本觉得自己大概要一个小时,但是却忘了算,现在的马路,车少人少,根本不会堵车。她这一个来回,才半个小时。而因为有车,徐莎默默的继续向前开,大概又开了半个小时,停在了麦德龙的面前,她嘎吱一下把车子停下,颠颠儿背包,小跑儿进去。
他们江海市的麦德龙、山姆超市都开在一个片区儿,紧紧的挨着,徐莎打算一家家的看看,虽然不知道这里会不会空了,但是她还是没打算放过。
反正,先看一看,总归心里有数儿。
这一宿,徐莎开着小破车,来回转悠,十二点十分,当钟楼的大钟响起,她终于昏睡过去。
他们这边都是挺奇怪的,春天雨不多,秋天雨才多。十天半个月也都没有再下一场雨,徐莎和江枫也没有顺利在江海市会和。不过虽然没有会和,两个人倒是天天见面儿的。
很快的,他们也迎来了胡杏花的婚礼。
胡杏花的对象骑着一辆自行车,车头绑着一个大红花,看起来十分的体面,男方看起来体面,女方也是不遑多让的。胡杏花竟然穿着一件大红色的连衣裙。
虽然天气还很凉,万万达不到穿裙子的地步,但是她还是穿了半袖的连衣裙。
不仅如此,头发也烫成了时髦的款式,一双小皮鞋,看起来比城里的工人还体面。
这一身,可真是闪瞎了村里姑娘们的眼,一个个嫉妒的眼睛都要滴血了,而一些没结婚的小子也很直了眼,不敢相信胡杏花这么好看。
胡杏花化了淡妆,不得不说,她化妆倒是还不错,原本三分颜色现在也有六分了。
他们村里人什么时候见过人化妆啊,就算是结婚,顶多也就是一个口红,很多都是什么变化也没有,拎着小包袱走人的。可是,胡杏花偏是做出了大家没见过的范儿。
这下子,可不是全村轰动。
胡杏花享受着大家羡慕与嫉妒的注视,面带微笑,觉得自己总算是有点重生女的样子,她就该接受这样大家羡慕又嫉妒的眼神儿,她就该是天生的女主。
果然,胡杏花这个名字就是克她。她改名叫胡紫菱,一切就不同了。
上一辈子也是,她一直都在泥潭里讨生活,甚至染了不少病。也是最后,她跟老姐妹一起出去玩儿的时候拜佛,找人算了命,才说他的名字不好,她正是改名胡紫菱出来的路上,才因为车祸回到了少女时代。
重生太过喜悦,后来又太过操蛋,以至于她都忘记,自己得改名字这件事儿了。
现在改了名字,她是觉得最好不过了。
胡杏花带着微笑,坐上了自行车的后座。
虽然她觉得自己这的更好的车子,劳斯莱斯,迈巴赫也不为过。但是现在这个年代,一台这样的自行车,也就没有什么差别了。她得意的视线扫向众人。看到白莲花嫉妒的发抖的表情,越发得意的冲她一笑。
等在看到徐莎,笑容倒是敛了几分,她飞快的别开眼,不多看她一眼。
徐莎脑子有病,她多看一眼,这人就以为自己喜欢她。
妈的,她有大男人不喜欢,喜欢她?
自恋狂。
神经病。
胡杏花迅速的别开视线,徐莎怼怼身边的江枫,更加肯定:“你看,我上次的猜测没有错吧?”
胡杏花如果不是喜欢她,干啥要这么此地无银三百两?
江枫嘴角抽搐,没想到徐莎还想着这一出儿呢。
他实在没忍住,伸手揉了一把她的头。
徐莎:“你干啥啊!”
江枫:“看不出来吗?找事儿啊。”
徐莎重重的哼了一声。
徐莎冲着江枫挑挑眉,视线扫到了胡杏花的娘家,胡杏花的娘家一个个都脸色不太好,她娘家爹妈有点笑容,但是更多是强颜欢笑。至于胡杏花的嫂子,已经脸黑的都要变成墨水儿了。
也不止是徐莎看见,村里其他人,多少也看见了,各自交换着眼神儿,不用说话就能脑补出一场大戏。
不过,胡杏花这场婚礼,也是给村里许多家里带来了不少麻烦,谁让胡杏花这结婚的规格太高了呢。以至于旁的姑娘结婚,都恨不能有这么一条红裙子。
如果没有,少不得要发生一些龌蹉。
每当这个时候,村里这些老娘们都要骂胡杏花不做人。
她自己嫁人就嫁人,竟然还牵连别人家,这不是讨厌?
不过这都是后话,随着胡杏花坐上自行车的后座,自行车骑出村子,徐莎看着胡杏花的背影,深深的觉得,她的春天,就要来了!
是的,她的春天!
因为知道胡杏花是重生的,导致徐莎很多东西都是不敢拿出来的,就怕有个什么差池,被发现不对劲儿,可是胡杏花结婚走了啊!而依照徐莎对胡杏花的了解,她怕是一年半载也回不来一次。
那么,她自然就可以更加放松的倒腾一些便利的东西自家用了。
哦也!
想一想,怎么能不令人高兴呢!
所以徐莎很高兴的啊。
徐莎特别的高兴,可是也有人不高兴,像是白莲花,那嫉妒的嘴都要歪了,她的嘴唇都咬出了血迹。有时候人就是这样,徐莎一直都表现的条件很好,很有钱,虽然很令人嫉妒,但是大家习惯了,也就觉得好像就应该如此。
谁也不会觉得得很突兀。
但是胡杏花这样和大家一样的人突然间就变了,飞上了枝头变凤凰,这一下子就让很多人受不住了。
重中之重,就是白莲花。
她愤恨的盯着胡杏花他们离开的身影,带着几分哆嗦。
徐莎不经意的看见,推推江枫,说:“这是疯了吧?”
江枫:“嫉妒使人丑陋。”
徐莎噗嗤一声笑出来,说:“你这还甩词儿?”
江枫:“我说的是实话。”
他又问:“你家跟他们家有礼尚往来吗?”
徐莎摇头:“没有的。”
江枫:“我也没有,走,回家。”
徐莎笑嘻嘻的与他肩并肩:“江枫,我感觉胡杏花走了,真是轻松好多哦。”
江枫:“你很在意她。”
他阐述事实,徐莎点头:“对的,因为她总是盯着我啊,我就生怕自己露馅儿,现在她走了,我自然就轻松了。”
江枫停下脚步:“其实你可以早一点跟我说,我来帮你解决。”
徐莎微笑,缓缓说:“怎么解决?像是对付小林州他二叔那样装神弄鬼?胡杏花未必相信的。不是一个招数对每个人都有用。胡杏花这个人别看是个女人,但是胆子还是很大的!跟白老二林老二他们那些大老爷们不一样。不同的人要用不同的办法。本质上,她比姓白的姓林的意志强。”
她知道江枫就是这么对付他们的,毕竟,白老二那次闹鬼事件证明,装鬼对现在比较愚昧的人来说真的很好用。这不,又在林老二身上用上了。
没看都吓的他不敢去找小林州兄妹了吗!
江枫:“我知道不一样,所以,我可以让她遇到点意外。伤筋动骨一百天,她老实的待在家里,不就不能影响你了?”
徐莎轻笑着摇头:“那就不必了。”
她握住江枫的手,小声说:“我才不要你为了这种人脏了自己的手,一点都不值得。”
她停顿一下,说:“而且她现在离开了呀,不是很好嘛!以后她怎么样都跟我们没有关系了,而她啊,我看她肯定不会回娘家。”今天大家都看得出,她娘家人的脸色可不好着呢!
保不齐,胡杏花闹过什么妖儿。
再说,小说里,也是这样。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徐莎觉得,胡杏花有点怕她。
为什么呢!
真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