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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杆长矛。
再想想自己前天差点被一群土匪剥成光猪的情景,还有昨天黄昏车队赶宿头的紧张氛围,王保平的心中就不由得一阵紧张,感觉自己的生命随时都会受到威胁,这里可不是一个太平的世界。
‘如果再遇到危险怎么办,我应该搞一把武器。’他在心中暗道,数了数车上的长矛只有四杆,遇到危险的时候肯定均不到自己一杆。摸索着长矛的木杆他突然灵光一闪,想到电影阿凡达里的男主角在野外削尖木棍的那一幕,木矛也是可以用来自卫的,于是到处寻找合适的木棍,又拉来雅米拉他这个迷妹,边说边比划的让她也帮忙找。
农村的朋友们都知道,木棍这东西在乡下还真不缺,很快他们就找到了一个差不多两米的棍子,在手里掂了掂王保平还比较满意,然后让雅米拉向老约翰要来一把匕首,将其中一头削尖,又在火塘里将削尖的一头均匀的烤了烤,让表面产生一层碳化,这样可以增加尖头的硬度,还不易磨损,这是他从一个野外求生的纪录片里学到的。
有了自保的武器,王保平心里稍安,踏实的喝了一碗村长老婆盛的糊糊粥,这次里面居然放了葡萄干,还挺好喝。饭后自然也没有什么其它节目,这厮鬼精的,知道长期占有即为名义上的拥有,姑娘刚铺好毛毡他就急着抢占了位置,早早的睡下不提。
就这样,如此的旅途又过了4、5天,途中经过四个村庄,商队或拿钱购买或物物交换,让马车上的货物渐渐多了起来,为了节省马力就连驾车的姑娘也从车上下来,牵着马前行。
王保平也不好再矫情的赖在车上偷懒,只得下车步行,过坡遇坎的时候还要帮忙推车,虽然辛苦一点,但是身体状况却比刚开始好了很多,纯绿色无添加的粗茶淡饭,加上每天体力上的付出,以及可以笑傲微信榜的步数,让他现在觉得精力非常充沛,力量也相应提高不少,身体还觉得越来越健康,不像从前那样长期处在亚健康的状态,稍有劳累就腰酸背痛四肢乏力的。
语言方面的进步也很大,在雅米拉的悉心教导下,就这几天时间,他从简单的词语,到简单的短句,再到一般性的用语,都非常轻松的拿下,现在他居然能和遇到的每一个人进行简单的交流了。
这里可能有朋友要说了,作者瞎掰,一门外语哪有那么好学,当年爷们十多年都没有学好,更别说和老外交流沟通了。其实要辩证的来看这个事情,这里从两个方面略作解释:
一是区域语言的相似性。以前经常从网上看一些国外精英,包装自己说什么精通7、8门语言,怎么怎么样厉害的,这样的例子很多。
单从欧洲来讲,其实他们的语言都脱胎于拉丁语,语法、发音、语言习惯、文字结构等等相似,只要精通一国语言就很容易学会其他国语言。就像你只要会中国的某一方言,就很容易学会中国其他方言,即使不用刻意去学,什么东北话、京片子、豫语、川普都能整两句。
当然跨区域就有点难了,语法、发音、语言习惯、文字结构等这些,就有很大不同,甚至是颠覆性的不同,这种不同会形成一个很强大的认知性障碍,也可以叫做习惯性障碍,这也是为什么老外总说中文是最难学的,而我们总说外语好难学的原因。
本文设定主角身处类似欧洲的区域,主角上大学时就已经锻炼出外语“天赋”,所以不存在这种认知性障碍。
二是语言环境。就像刚才说的,很多人学了十多年的外语还是不行,其实不是你笨,没有天赋,主要你没有学以致用,更具体点是没有学以致用的环境。
课堂上40分钟的时间,去掉开小差的功夫,可能你一天的学习时间只有十几二十分钟,而且这种语言除了分数和你当下的生活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上的联系,很难在大脑里产生关联突触,进而形成持久的记忆。这也是外国人不需要怎么学外语也很好,不是他比你聪明,而是你没有生在那个语言环境里的原因,同样你的中国话不用怎么学都能说的很溜。
在有就是心态了,主角面临生存压力,不学会这里的语言面临的是生存问题,求生是可以让人发挥最大能力的,心态端正,又有美人同车手把手的现场指导,其他事情基本不干,一天十几个小时的情景强化学习,一个多星期的时间还不会简单的会话,那真是愧对党和人民的栽培,愧对免费的九年义务制度,愧对大学四年国家发放的免息助学贷款了。
从这两天开始,雅米拉在中午和晚上休息的时候,用小木棍在地上教他读写,然后就惊奇的发现,她当初一天仅仅能记住几个的单词,到艾克斯这里都不是事,人家一天能记住几十个。这在雅米拉眼里看来简直不要太厉害,现在她彻底成了王保平的迷妹,整天围着王保平打转,张口闭口“艾克斯、艾克斯”的叫个不停,那崇拜的小眼神,看的他心里那叫一个满足,特别亢奋,特别激动,恨不能就近寻个高粱地、灌木丛什么的僻静地方,和姑娘聊聊人生,谈谈理想什么的。
但是,时不时一声冷哼犹如警钟刺耳,那是哈维在宣誓自己的主权,这让他不得不停下心中的瞎想,然后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要“蛋定”,虽然实力已经不允许他低调了,但是形势比人强啊。
通过这些天的交流,他大致知道了老约翰头领的情况,他中年丧偶,没有儿子,只有雅米拉这一个女儿,那个乡下来的远亲外甥哈维,说是过来做学徒的,其实是想过来吃绝户的,可能老约翰也是想让他继承自己的家业吧。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觊觎着雅米拉,恐怕早在心里把自己当成少东家了吧。
自己只是一个仅剩裤衩的人,虽然雅米拉看他的眼神美丽且闪亮,一靠近就不由自主的贴向他的身体,直觉告诉他雅米拉绝逼对自己有意思,可是裤衩兄就要有裤衩兄的觉悟,后世的社会经验时刻提醒着他,不可妄动非分之想,不然必有不测之祸。
“艾克斯,你是贵族老爷吗,还不过来帮忙!”
哈维用居高临下的语气对他说道。
这不,来了!心中暗道一句晦气,慢吞吞走向货车,那可是好几十斤一袋的小麦,小爷打小就没干过这么重的活计,国家早就打完脱贫攻坚了,现在已经奔向四个现代化,不兴再卖大力丸了,你丫不知道吗?
一两杆长矛。
再想想自己前天差点被一群土匪剥成光猪的情景,还有昨天黄昏车队赶宿头的紧张氛围,王保平的心中就不由得一阵紧张,感觉自己的生命随时都会受到威胁,这里可不是一个太平的世界。
‘如果再遇到危险怎么办,我应该搞一把武器。’他在心中暗道,数了数车上的长矛只有四杆,遇到危险的时候肯定均不到自己一杆。摸索着长矛的木杆他突然灵光一闪,想到电影阿凡达里的男主角在野外削尖木棍的那一幕,木矛也是可以用来自卫的,于是到处寻找合适的木棍,又拉来雅米拉他这个迷妹,边说边比划的让她也帮忙找。
农村的朋友们都知道,木棍这东西在乡下还真不缺,很快他们就找到了一个差不多两米的棍子,在手里掂了掂王保平还比较满意,然后让雅米拉向老约翰要来一把匕首,将其中一头削尖,又在火塘里将削尖的一头均匀的烤了烤,让表面产生一层碳化,这样可以增加尖头的硬度,还不易磨损,这是他从一个野外求生的纪录片里学到的。
有了自保的武器,王保平心里稍安,踏实的喝了一碗村长老婆盛的糊糊粥,这次里面居然放了葡萄干,还挺好喝。饭后自然也没有什么其它节目,这厮鬼精的,知道长期占有即为名义上的拥有,姑娘刚铺好毛毡他就急着抢占了位置,早早的睡下不提。
就这样,如此的旅途又过了4、5天,途中经过四个村庄,商队或拿钱购买或物物交换,让马车上的货物渐渐多了起来,为了节省马力就连驾车的姑娘也从车上下来,牵着马前行。
王保平也不好再矫情的赖在车上偷懒,只得下车步行,过坡遇坎的时候还要帮忙推车,虽然辛苦一点,但是身体状况却比刚开始好了很多,纯绿色无添加的粗茶淡饭,加上每天体力上的付出,以及可以笑傲微信榜的步数,让他现在觉得精力非常充沛,力量也相应提高不少,身体还觉得越来越健康,不像从前那样长期处在亚健康的状态,稍有劳累就腰酸背痛四肢乏力的。
语言方面的进步也很大,在雅米拉的悉心教导下,就这几天时间,他从简单的词语,到简单的短句,再到一般性的用语,都非常轻松的拿下,现在他居然能和遇到的每一个人进行简单的交流了。
这里可能有朋友要说了,作者瞎掰,一门外语哪有那么好学,当年爷们十多年都没有学好,更别说和老外交流沟通了。其实要辩证的来看这个事情,这里从两个方面略作解释:
一是区域语言的相似性。以前经常从网上看一些国外精英,包装自己说什么精通7、8门语言,怎么怎么样厉害的,这样的例子很多。
单从欧洲来讲,其实他们的语言都脱胎于拉丁语,语法、发音、语言习惯、文字结构等等相似,只要精通一国语言就很容易学会其他国语言。就像你只要会中国的某一方言,就很容易学会中国其他方言,即使不用刻意去学,什么东北话、京片子、豫语、川普都能整两句。
当然跨区域就有点难了,语法、发音、语言习惯、文字结构等这些,就有很大不同,甚至是颠覆性的不同,这种不同会形成一个很强大的认知性障碍,也可以叫做习惯性障碍,这也是为什么老外总说中文是最难学的,而我们总说外语好难学的原因。
本文设定主角身处类似欧洲的区域,主角上大学时就已经锻炼出外语“天赋”,所以不存在这种认知性障碍。
二是语言环境。就像刚才说的,很多人学了十多年的外语还是不行,其实不是你笨,没有天赋,主要你没有学以致用,更具体点是没有学以致用的环境。
课堂上40分钟的时间,去掉开小差的功夫,可能你一天的学习时间只有十几二十分钟,而且这种语言除了分数和你当下的生活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上的联系,很难在大脑里产生关联突触,进而形成持久的记忆。这也是外国人不需要怎么学外语也很好,不是他比你聪明,而是你没有生在那个语言环境里的原因,同样你的中国话不用怎么学都能说的很溜。
在有就是心态了,主角面临生存压力,不学会这里的语言面临的是生存问题,求生是可以让人发挥最大能力的,心态端正,又有美人同车手把手的现场指导,其他事情基本不干,一天十几个小时的情景强化学习,一个多星期的时间还不会简单的会话,那真是愧对党和人民的栽培,愧对免费的九年义务制度,愧对大学四年国家发放的免息助学贷款了。
从这两天开始,雅米拉在中午和晚上休息的时候,用小木棍在地上教他读写,然后就惊奇的发现,她当初一天仅仅能记住几个的单词,到艾克斯这里都不是事,人家一天能记住几十个。这在雅米拉眼里看来简直不要太厉害,现在她彻底成了王保平的迷妹,整天围着王保平打转,张口闭口“艾克斯、艾克斯”的叫个不停,那崇拜的小眼神,看的他心里那叫一个满足,特别亢奋,特别激动,恨不能就近寻个高粱地、灌木丛什么的僻静地方,和姑娘聊聊人生,谈谈理想什么的。
但是,时不时一声冷哼犹如警钟刺耳,那是哈维在宣誓自己的主权,这让他不得不停下心中的瞎想,然后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要“蛋定”,虽然实力已经不允许他低调了,但是形势比人强啊。
通过这些天的交流,他大致知道了老约翰头领的情况,他中年丧偶,没有儿子,只有雅米拉这一个女儿,那个乡下来的远亲外甥哈维,说是过来做学徒的,其实是想过来吃绝户的,可能老约翰也是想让他继承自己的家业吧。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觊觎着雅米拉,恐怕早在心里把自己当成少东家了吧。
自己只是一个仅剩裤衩的人,虽然雅米拉看他的眼神美丽且闪亮,一靠近就不由自主的贴向他的身体,直觉告诉他雅米拉绝逼对自己有意思,可是裤衩兄就要有裤衩兄的觉悟,后世的社会经验时刻提醒着他,不可妄动非分之想,不然必有不测之祸。
“艾克斯,你是贵族老爷吗,还不过来帮忙!”
哈维用居高临下的语气对他说道。
这不,来了!心中暗道一句晦气,慢吞吞走向货车,那可是好几十斤一袋的小麦,小爷打小就没干过这么重的活计,国家早就打完脱贫攻坚了,现在已经奔向四个现代化,不兴再卖大力丸了,你丫不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