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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苏醒。谁敢不要命的突袭孟冠人?除非是想与孟氏财团与他丁皓对立成敌。在台湾,应该没有人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做!而且,他们兄弟不惹战事已经很久了,真有人上门寻仇也该是几百年前的事。“谁干的?”
“浣浣呢?还在当家庭主妇吗?”孟冠人四下看不到朱浣浣,很好奇的问着。丁皓应该不放心让浣浣独自一人在家;而且,依浣浣那种劳碌命而言,她也当不起悠闲的家庭主妇。
“水晶有一件案子找她帮忙。你真的骨折?看起来没有痛苦的表情。”
“我是受了一点小伤没有错。”解决掉所有的食物,他瘫坐在沙发上。“可是没有包成重伤的样子的话,怎么对得起那两个杀手的卖力演出?人家远渡重洋专程来对付我,我总要有点回馈嘛!”
“你是什么时候惹到外国人?伤是假的?”
孟冠人的右手从石膏中抽出来,完整无缺的手臂上只有一点点瘀青。给丁皓看过之后又缩回石膏中。
丁皓几乎要破口大骂。“既然没事,包成这鬼样子做什么?”
孟冠人伸出左手手指在丁皓面前摇了摇。
“这话说来就长了!第一,这是长久性的争斗,多保留一点实力总不会错的!对方越低估我的实力,我就有更多的筹码来得胜。而且我表现得这么虚弱才不枉人家救我一场,不好伤了人家的自尊心嘛。”敢情他包成这样还有着千百个充足的理由。
事实上,孟冠人走出耿家没多久,就遇上了两个高头大马的外国男人,体格都可以列为健美先生的标准。可是还不必他动手,就有人仗义出手替他打跑了坏人!如果孟冠人没料错的话,帮他的那几个人是孟家派出的眼线。至于他右手上出现的瘀青则是一时之间看得太入神而没注意交通安全,被一个三岁的小妹妹所骑的娃娃玩具车撞到,当场重心不稳往后栽倒,右手撞到柱子才有那一块瘀青,连流血都没有;那几个孟家密探却火速的将他送到一家大医院去急诊。无巧不巧的,主治大夫正是白水晶的四哥──白悠岳。
白悠岳是个顽心颇重的一个人,看到孟冠人根本没半点伤口却来挂急诊,认定是捣蛋,也就煞有其事的又是上石膏,又是抹葯,照x光的,甚至要求他住院。预估的医葯费列出天价,害得那些密探吓得半死,以为大少爷性命垂危,不知该如何回去交差才好。
“真服了你!与一个三岁小娃娃撞出这场‘车祸’,丢脸!”丁皓有点哭笑不得。
孟冠人笑嘻嘻的──
“我这个可怜的车祸伤害者还得买一只棒棒糖哄那个肇事者,否则事情才没那么好解决哩。”
这对他有着极大的好处!让那艾瑞克辙底的认定他这个孟家大少文弱无用,只靠保镖护身。
“你惹到了什么人?”
“有人想来抢我的未婚妻──对了!昨天早上我订婚了。那个小洛洛你不陌生吧?”
丁皓拧着眉,讶异孟冠人的快手快脚,不过他们本来就是天生一对!贬在一起也是迟早的事。
“需要我帮忙吗?”当然,依孟冠人的傲气,他是不会希望有人伸援手的,况且他根本不需要,不过,基于二人有“指腹为婚”的情谊,总要提一提嘛,免得冠人怨他结了婚后见色忘友。孟冠人不可一世的道:“以智取,不以力敌。你等着替我拍手叫好就行了!”说完后开始交代正事──耿雄天那边保全系统的事,以及要替耿老大找接班人的事。某方面而言,丁皓比他更吃得开;就像他要找的一些人选他自己根本没见过,而丁皓却见过,并且认识。
接近下班的时刻,水晶扶着脸色不佳的浣浣来到保全公司。丁皓倏地站起,箭步到浣浣面前──“怎么了?生病了吗?还是太累了?”
孟冠人若有所思的看着白水晶,再移转注意力看向脸色苍白却掩不住神秘喜悦的浣浣,心中立即了悟。“是吗?”他问白水晶。
白水晶叹了口气。“你不该那么聪明的,该先知道的人应是丁皓,再轮到你。”
“太快了吧?”他瞄向浣浣的肚子。
“是呀!这下子我们的创业计划又要延期了。”水晶坐到孟冠人身边,留那一对新婚夫妻站在门口。
就见一脸焦急的丁皓仍是迭声问着原因,而浣浣却只是把脸深埋在他怀中。
然后,当浣浣拉低丁皓身子,轻轻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之后,丁皓像是当场成了一个超级智障儿。哦!不,先是成为石膏像,再来演变成只会呆笑的智障儿。在孟冠人提议要去吃大餐庆祝时,丁皓又成了一个神经兮兮的老母鸡,紧紧搂住浣浣,生怕有一点差错,还急得团团转,不知要做些什么事才好。
浣浣怀了丁家的后代了!而可怜的丁皓却开始陷入可怕的忧郁期,脸上又忧又喜。怕的是胎儿会使浣浣受苦,喜的是他要当爸爸了!而他这个大老粗却不知道要如何照顾一个孕妇。
于是,他立即抓起电话打到瑞士去给他那半个月前才出国,打算在归洲玩一年的父母,十万火急的要母亲赶回来;至于父亲,丁皓则交代他好好玩,不回来没关系。然后他们一行四人在一票对三票之下去吃大餐庆祝了!这么开心的时刻谁管情敌不情敌的!孟冠人与丁皓喝了个不醉不归,那只用来包手的石膏也拿来当玩具玩,打来打去的。不过,最后还是又装了回去,只不过白色的石膏上已沾了红红、黄黄的颜色,看来更形逼真。
真的是喝太多了!
孟冠人在阳光的照射下捂住充血的双眼,低低呻吟了声。他一向没有这么纵情过,大概是太开心了!可以安慰的是,丁皓不会比他好到那里去,昨夜是丁皓先倒下去的,自己只是神志不清而已。记得是水晶送他回来,然后他一觉到天亮这个时候他的确非常嫉妒丁皓,他喝得烂醉也还有浣浣照应,自己呢?少妄想了。
床边有一条闪动的身影。
“水晶?”他不以为水晶也醉到回不了家。
水晶?是谁?洛洛眯起眼,发现自己心中起了一股不舒服騒动。连带的想把手中的解酒茶往他那张宿醉的俊脸泼去!要是不念在他右手骨折,而且是因为她而骨折,她真会那么做!
昨天听到自家的手下说孟冠人遭到狙击,并且被送往医院急救,她呆住了!转身却看到艾瑞克满意的眼光,才知道艾瑞克已开始出手了!对一个没有功夫的人出手算什么!她第一次对艾瑞克怒吼!生平第一次感到心中燃烧怒火。首先浮上心头的居然是担心他的伤势!她应该讨厌他的,即使已经不讨厌了也谈不上喜欢,可是心中那股骇怕与担心却强烈得令自己震撼!
什么也不能想的就直奔保全公司,却扑了个空;去孟家,孟家人却说孟冠人在医院失踪了!目前孟家也一团乱。然后找到半夜时,她不抱希望的找来他公寓。才知道这只猪醉死在床上!完全不知道大家找他找得心力交瘁。
而他清醒后所叫的居然是别的女人的名字!
孟冠人的眼终于适应了阳光的强度,用肘支撑起上身,意外的看到洛洛。更稀奇的是,他看到了一张嫉妒的脸。
“早呀,小东西。”看了眼自己的右手,然后伸出左手拉洛洛近身,给她一记深吻。
“谁是水晶?开始在玩七年之痒的肥皂剧了吗?”她直截了当的问,既然已有名份,她问得理直气壮。
“水晶?你忘了?”孟冠人低笑了会,坏坏的审视她绷着的俏脸。“你不会是吃味了吧?还没开窍的丫头怎么会吃醋呢?”手腕一使劲,她被拉躺在床上,转眼间已被他压制住。
“你这个病人还挺有力量的!所以逃出医院就去酒家了是吗?我讨厌酗酒的男人。”然后,洛洛一反死板的脸,表情变得有些危险的娇媚,一双雪白的手臂松松的勾在孟冠人颈子上,慢慢的拉低他,吐气如兰道:“至于,你去寻花问柳,那个女人如果比我美、比我聪明,我无话可说,若是比不过我却还能吸引你的眼光,那你就太侮辱我了。如何,你怎么说?”
“你与她,各有特色。不过人家早已名花有主了,我纵有再多的非份之想也只能来‘将就’你了。”
“好可怜哟!孟大少也有得不到的东西。”她口气酸不溜丢,发现了他的戏谑,知道不是那么一回事,心中还是气得半死。哦!她气自己太在乎他,失去了原本的洒脱本色,变得不像她了!
孟冠人头埋在秀发中,是清香的玫瑰味,触感比丝绸更迷人。“白水晶,你救过两次的那个娇小女律师,记不记得?”
这一提,洛洛当然想起来了!
“是她呀对了!她有一个很帅很帅、很有型的男朋友对不对?”
“对!就是石强,昨天凌晨我们在资料中看过的人选之一。”他用他那只包石膏的手解开她的长发辫。“你好香!”
“你好臭。”她怀疑的盯着他的手臂。“你真的骨折了吗?”他一身酒气不算太醺人,而衣衫不整的样子加上凌乱的头饭他看起来危险又性感得要命!一点也不像那个平常看起来聪明文雅又无害的模样。
他抬起右手笑看道:“总要让你的艾瑞克有一点成就感呀!从头到尾都没有我出手的余地。”
假的?洛洛推开他的身体,翻卧在他身上抓住他右手,一拉,就把石膏拉掉了,他的右手完好无缺。
“还好,如果你变丑了可就配不上我。小心我把你踢到一边另结新欢。”她扬着下巴很势利的说着。
孟冠人用力搂着她。
“害怕我受伤,担心我出事就说明嘛!小东西,坦白是你最可爱的长处。”
她笑了,很娇憨,又很真诚,低声道:“天知道,我真的担心。为什么我会担心你这个什么也不是的外人呢?连艾瑞克也无法让我如此。”
“外人?亲爱的未婚妻,我们不是外人了!与我在床上翻来覆去这么久,说是外人谁会信?”他深思的道:“也许我该感谢有艾瑞克那一号人物,有了他的存在,更衬托出我的好,他好像愈比愈糟糕呀。”
提到那人,洛洛崩起脸。
“我不要理他了!居然做这种事。喂,孟冠人,你真的很文弱吗?要是他向你要求决斗你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赴约呀!你介不介意在我为你赴死前替我们孟家留个后代?”他依然不正经的嬉闹。
洛洛给了他一记白眼,落寞的起身走到窗边,坐在地毯上,长发散在她身后,像一件黑纱披风垂在地上。“以前的艾瑞克不是这样的人。他有些冷,有些愤世嫉俗,脸色也死板板的不生动。但他是个好人,他会对街上流浪的小阿感到怜悯,替他们找安身的地方。有好几次我们偷偷破坏人家的贩毒交易;他对贩毒者深恶痛绝,一旦让他知道有谁在交易这些东西,他什么事都会放下而去破坏人家,甚至杀了某些什么毒枭。有一次,他做得不干净给他的上头发现了,被揍了一顿。因为他们的组织财源之一便是贩毒。没有被杀是因为身分特殊。但他被关了半年才自由。为什么人长大了情谊也要跟着转换呢?在一男一女的情况下,不能成情侣就非一刀两断不可呢?我对他的心仍是一本初衷,为什么他不能安于如此?孟冠人,如果你没有想娶我的心,是不是也不跟我做朋友?认为浪费生命与感情?”
“不!不管我有没有爱上你,绝对会欣赏你,我们是同一类的人种。唔这么说也不正确,因为打第一眼我就知道你将与我共度一生。换个人说吧!我欣赏朱浣浣的温柔与娇媚,我也欣赏白水晶的精悍与俐落,我与她们是朋友,很气味相投、无性别的友谊,并不会因为她们不爱我而划清楚河汉界,那太功利了!至于艾瑞克,你也不能这么想;也许他也是打一开始就爱上你了,只是你没有相同的感应。一个爱情失意人难免会有一些失常的举动,所以我能体谅。设身处地的来想,如果我爱了你五年,保护了你五年,等了五年,可是到头来你却飞到另一个男人怀中,搞不好我的报复手段会更可怕。他还算有风度,只是想教训我而已,真要我的命,一颗子弹就够了。”他轻点了点她的俏鼻。“我去洗个澡,等会我们去吃早餐”他瞄了下手表改口:“午餐兼下午茶。”
“你们孟家人还在找你呢。”她提醒。
“不急。他们知道我死不了。”他已进入浴室。
缓苏醒。谁敢不要命的突袭孟冠人?除非是想与孟氏财团与他丁皓对立成敌。在台湾,应该没有人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做!而且,他们兄弟不惹战事已经很久了,真有人上门寻仇也该是几百年前的事。“谁干的?”
“浣浣呢?还在当家庭主妇吗?”孟冠人四下看不到朱浣浣,很好奇的问着。丁皓应该不放心让浣浣独自一人在家;而且,依浣浣那种劳碌命而言,她也当不起悠闲的家庭主妇。
“水晶有一件案子找她帮忙。你真的骨折?看起来没有痛苦的表情。”
“我是受了一点小伤没有错。”解决掉所有的食物,他瘫坐在沙发上。“可是没有包成重伤的样子的话,怎么对得起那两个杀手的卖力演出?人家远渡重洋专程来对付我,我总要有点回馈嘛!”
“你是什么时候惹到外国人?伤是假的?”
孟冠人的右手从石膏中抽出来,完整无缺的手臂上只有一点点瘀青。给丁皓看过之后又缩回石膏中。
丁皓几乎要破口大骂。“既然没事,包成这鬼样子做什么?”
孟冠人伸出左手手指在丁皓面前摇了摇。
“这话说来就长了!第一,这是长久性的争斗,多保留一点实力总不会错的!对方越低估我的实力,我就有更多的筹码来得胜。而且我表现得这么虚弱才不枉人家救我一场,不好伤了人家的自尊心嘛。”敢情他包成这样还有着千百个充足的理由。
事实上,孟冠人走出耿家没多久,就遇上了两个高头大马的外国男人,体格都可以列为健美先生的标准。可是还不必他动手,就有人仗义出手替他打跑了坏人!如果孟冠人没料错的话,帮他的那几个人是孟家派出的眼线。至于他右手上出现的瘀青则是一时之间看得太入神而没注意交通安全,被一个三岁的小妹妹所骑的娃娃玩具车撞到,当场重心不稳往后栽倒,右手撞到柱子才有那一块瘀青,连流血都没有;那几个孟家密探却火速的将他送到一家大医院去急诊。无巧不巧的,主治大夫正是白水晶的四哥──白悠岳。
白悠岳是个顽心颇重的一个人,看到孟冠人根本没半点伤口却来挂急诊,认定是捣蛋,也就煞有其事的又是上石膏,又是抹葯,照x光的,甚至要求他住院。预估的医葯费列出天价,害得那些密探吓得半死,以为大少爷性命垂危,不知该如何回去交差才好。
“真服了你!与一个三岁小娃娃撞出这场‘车祸’,丢脸!”丁皓有点哭笑不得。
孟冠人笑嘻嘻的──
“我这个可怜的车祸伤害者还得买一只棒棒糖哄那个肇事者,否则事情才没那么好解决哩。”
这对他有着极大的好处!让那艾瑞克辙底的认定他这个孟家大少文弱无用,只靠保镖护身。
“你惹到了什么人?”
“有人想来抢我的未婚妻──对了!昨天早上我订婚了。那个小洛洛你不陌生吧?”
丁皓拧着眉,讶异孟冠人的快手快脚,不过他们本来就是天生一对!贬在一起也是迟早的事。
“需要我帮忙吗?”当然,依孟冠人的傲气,他是不会希望有人伸援手的,况且他根本不需要,不过,基于二人有“指腹为婚”的情谊,总要提一提嘛,免得冠人怨他结了婚后见色忘友。孟冠人不可一世的道:“以智取,不以力敌。你等着替我拍手叫好就行了!”说完后开始交代正事──耿雄天那边保全系统的事,以及要替耿老大找接班人的事。某方面而言,丁皓比他更吃得开;就像他要找的一些人选他自己根本没见过,而丁皓却见过,并且认识。
接近下班的时刻,水晶扶着脸色不佳的浣浣来到保全公司。丁皓倏地站起,箭步到浣浣面前──“怎么了?生病了吗?还是太累了?”
孟冠人若有所思的看着白水晶,再移转注意力看向脸色苍白却掩不住神秘喜悦的浣浣,心中立即了悟。“是吗?”他问白水晶。
白水晶叹了口气。“你不该那么聪明的,该先知道的人应是丁皓,再轮到你。”
“太快了吧?”他瞄向浣浣的肚子。
“是呀!这下子我们的创业计划又要延期了。”水晶坐到孟冠人身边,留那一对新婚夫妻站在门口。
就见一脸焦急的丁皓仍是迭声问着原因,而浣浣却只是把脸深埋在他怀中。
然后,当浣浣拉低丁皓身子,轻轻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之后,丁皓像是当场成了一个超级智障儿。哦!不,先是成为石膏像,再来演变成只会呆笑的智障儿。在孟冠人提议要去吃大餐庆祝时,丁皓又成了一个神经兮兮的老母鸡,紧紧搂住浣浣,生怕有一点差错,还急得团团转,不知要做些什么事才好。
浣浣怀了丁家的后代了!而可怜的丁皓却开始陷入可怕的忧郁期,脸上又忧又喜。怕的是胎儿会使浣浣受苦,喜的是他要当爸爸了!而他这个大老粗却不知道要如何照顾一个孕妇。
于是,他立即抓起电话打到瑞士去给他那半个月前才出国,打算在归洲玩一年的父母,十万火急的要母亲赶回来;至于父亲,丁皓则交代他好好玩,不回来没关系。然后他们一行四人在一票对三票之下去吃大餐庆祝了!这么开心的时刻谁管情敌不情敌的!孟冠人与丁皓喝了个不醉不归,那只用来包手的石膏也拿来当玩具玩,打来打去的。不过,最后还是又装了回去,只不过白色的石膏上已沾了红红、黄黄的颜色,看来更形逼真。
真的是喝太多了!
孟冠人在阳光的照射下捂住充血的双眼,低低呻吟了声。他一向没有这么纵情过,大概是太开心了!可以安慰的是,丁皓不会比他好到那里去,昨夜是丁皓先倒下去的,自己只是神志不清而已。记得是水晶送他回来,然后他一觉到天亮这个时候他的确非常嫉妒丁皓,他喝得烂醉也还有浣浣照应,自己呢?少妄想了。
床边有一条闪动的身影。
“水晶?”他不以为水晶也醉到回不了家。
水晶?是谁?洛洛眯起眼,发现自己心中起了一股不舒服騒动。连带的想把手中的解酒茶往他那张宿醉的俊脸泼去!要是不念在他右手骨折,而且是因为她而骨折,她真会那么做!
昨天听到自家的手下说孟冠人遭到狙击,并且被送往医院急救,她呆住了!转身却看到艾瑞克满意的眼光,才知道艾瑞克已开始出手了!对一个没有功夫的人出手算什么!她第一次对艾瑞克怒吼!生平第一次感到心中燃烧怒火。首先浮上心头的居然是担心他的伤势!她应该讨厌他的,即使已经不讨厌了也谈不上喜欢,可是心中那股骇怕与担心却强烈得令自己震撼!
什么也不能想的就直奔保全公司,却扑了个空;去孟家,孟家人却说孟冠人在医院失踪了!目前孟家也一团乱。然后找到半夜时,她不抱希望的找来他公寓。才知道这只猪醉死在床上!完全不知道大家找他找得心力交瘁。
而他清醒后所叫的居然是别的女人的名字!
孟冠人的眼终于适应了阳光的强度,用肘支撑起上身,意外的看到洛洛。更稀奇的是,他看到了一张嫉妒的脸。
“早呀,小东西。”看了眼自己的右手,然后伸出左手拉洛洛近身,给她一记深吻。
“谁是水晶?开始在玩七年之痒的肥皂剧了吗?”她直截了当的问,既然已有名份,她问得理直气壮。
“水晶?你忘了?”孟冠人低笑了会,坏坏的审视她绷着的俏脸。“你不会是吃味了吧?还没开窍的丫头怎么会吃醋呢?”手腕一使劲,她被拉躺在床上,转眼间已被他压制住。
“你这个病人还挺有力量的!所以逃出医院就去酒家了是吗?我讨厌酗酒的男人。”然后,洛洛一反死板的脸,表情变得有些危险的娇媚,一双雪白的手臂松松的勾在孟冠人颈子上,慢慢的拉低他,吐气如兰道:“至于,你去寻花问柳,那个女人如果比我美、比我聪明,我无话可说,若是比不过我却还能吸引你的眼光,那你就太侮辱我了。如何,你怎么说?”
“你与她,各有特色。不过人家早已名花有主了,我纵有再多的非份之想也只能来‘将就’你了。”
“好可怜哟!孟大少也有得不到的东西。”她口气酸不溜丢,发现了他的戏谑,知道不是那么一回事,心中还是气得半死。哦!她气自己太在乎他,失去了原本的洒脱本色,变得不像她了!
孟冠人头埋在秀发中,是清香的玫瑰味,触感比丝绸更迷人。“白水晶,你救过两次的那个娇小女律师,记不记得?”
这一提,洛洛当然想起来了!
“是她呀对了!她有一个很帅很帅、很有型的男朋友对不对?”
“对!就是石强,昨天凌晨我们在资料中看过的人选之一。”他用他那只包石膏的手解开她的长发辫。“你好香!”
“你好臭。”她怀疑的盯着他的手臂。“你真的骨折了吗?”他一身酒气不算太醺人,而衣衫不整的样子加上凌乱的头饭他看起来危险又性感得要命!一点也不像那个平常看起来聪明文雅又无害的模样。
他抬起右手笑看道:“总要让你的艾瑞克有一点成就感呀!从头到尾都没有我出手的余地。”
假的?洛洛推开他的身体,翻卧在他身上抓住他右手,一拉,就把石膏拉掉了,他的右手完好无缺。
“还好,如果你变丑了可就配不上我。小心我把你踢到一边另结新欢。”她扬着下巴很势利的说着。
孟冠人用力搂着她。
“害怕我受伤,担心我出事就说明嘛!小东西,坦白是你最可爱的长处。”
她笑了,很娇憨,又很真诚,低声道:“天知道,我真的担心。为什么我会担心你这个什么也不是的外人呢?连艾瑞克也无法让我如此。”
“外人?亲爱的未婚妻,我们不是外人了!与我在床上翻来覆去这么久,说是外人谁会信?”他深思的道:“也许我该感谢有艾瑞克那一号人物,有了他的存在,更衬托出我的好,他好像愈比愈糟糕呀。”
提到那人,洛洛崩起脸。
“我不要理他了!居然做这种事。喂,孟冠人,你真的很文弱吗?要是他向你要求决斗你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赴约呀!你介不介意在我为你赴死前替我们孟家留个后代?”他依然不正经的嬉闹。
洛洛给了他一记白眼,落寞的起身走到窗边,坐在地毯上,长发散在她身后,像一件黑纱披风垂在地上。“以前的艾瑞克不是这样的人。他有些冷,有些愤世嫉俗,脸色也死板板的不生动。但他是个好人,他会对街上流浪的小阿感到怜悯,替他们找安身的地方。有好几次我们偷偷破坏人家的贩毒交易;他对贩毒者深恶痛绝,一旦让他知道有谁在交易这些东西,他什么事都会放下而去破坏人家,甚至杀了某些什么毒枭。有一次,他做得不干净给他的上头发现了,被揍了一顿。因为他们的组织财源之一便是贩毒。没有被杀是因为身分特殊。但他被关了半年才自由。为什么人长大了情谊也要跟着转换呢?在一男一女的情况下,不能成情侣就非一刀两断不可呢?我对他的心仍是一本初衷,为什么他不能安于如此?孟冠人,如果你没有想娶我的心,是不是也不跟我做朋友?认为浪费生命与感情?”
“不!不管我有没有爱上你,绝对会欣赏你,我们是同一类的人种。唔这么说也不正确,因为打第一眼我就知道你将与我共度一生。换个人说吧!我欣赏朱浣浣的温柔与娇媚,我也欣赏白水晶的精悍与俐落,我与她们是朋友,很气味相投、无性别的友谊,并不会因为她们不爱我而划清楚河汉界,那太功利了!至于艾瑞克,你也不能这么想;也许他也是打一开始就爱上你了,只是你没有相同的感应。一个爱情失意人难免会有一些失常的举动,所以我能体谅。设身处地的来想,如果我爱了你五年,保护了你五年,等了五年,可是到头来你却飞到另一个男人怀中,搞不好我的报复手段会更可怕。他还算有风度,只是想教训我而已,真要我的命,一颗子弹就够了。”他轻点了点她的俏鼻。“我去洗个澡,等会我们去吃早餐”他瞄了下手表改口:“午餐兼下午茶。”
“你们孟家人还在找你呢。”她提醒。
“不急。他们知道我死不了。”他已进入浴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