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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景思考了很久新题材的选题, 它必须要足够接地气,这样才能让百姓们有代入感, 同时还要有足够的趣味性, 这样才能留住读者。
最后, 也就是最重要的是这个题材要能够让读者们潜移默化间接受他的思想。
乐景想了很久, 终于想起了穿越文这个题材。
自大文豪马克·吐温写出了世界上第一本穿越小说《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以来,接下来的一百多年里穿越小说一直长盛不衰,开辟出了不同的流派,其中华夏以穿越过去参与甚至改变历史的穿越小说最为流行,这类穿越小说的鼻祖公认是黄大佬的《寻秦记》。
主角项少龙穿越战国时代与各种历史人物相知相交,参与、影响历史的故事对于当时的民众来说不亚于一剂强力兴奋剂,时隔多年还被人津津乐道。
乐景永远忘记不了他阅读第一本穿越小说时的感觉——像是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的新鲜和刺激。哪个男孩子年少时没有做过穿到古代改变历史建功立业的美梦?
在后世那个娱乐大爆炸的年代,乐景着实看过不少穿越历史小说,其中很多优秀作品里作者都会对改变后历史的发展进行合理的推演, 对后续的政治文化发展做出合理探讨,读来颇为有趣。
对于通俗小说来说,有趣就足够了。
乐景想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波澜壮阔,跌宕起伏,却妙趣横生的穿越类历史演义故事。
他想在文章内部对国家政治制度进行不成熟的探讨,他想把他自百年后得来的先进经验通过小说剧情传达给读者。
乐景是个清黑, 信奉起点治理名言——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
所以按照他的想法,他是很想写一本穿越明朝改变历史铸就铁血大明的穿越小说, 不过也只是想想罢了,他还是有理智的。
这里毕竟是民国,是一个处在历史转角点的国家。
变法与尊古,开明与保守,先进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种种矛盾的特质在这个国家共存,交汇碰撞在一起才开出了耀眼的思维火花,才最终形成了华夏历史上继百家争鸣后又一次的思想变革运动。
因为时代原因和历史知识储备量问题,乐景注定不可能写一部穿越真实王朝改变真实历史的穿越小说,一来大清才亡没多久,不少遗老遗少还活跃在政治舞台,乐景敢写这种“禁.书”(先不论会不会有报社杂志敢登),下一刻他们就敢派人刺杀他;二来乐景在现代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相关知识,他目前的知识储备在那些文化大师面前不过班门弄斧,贸然写出来也不过都是漏洞惹人笑话罢了。
这种情况下,架空时代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了。因为是架空,里面的一切设定都以乐景的描述为准,也就不怕考究党挑刺了。而且架空王朝也会降低文章内容的敏感性,让他的文章不会轻易成为禁书被政.府封掉。
文章的题目他也想好了,就叫做——《王朝崛起》。名字非常简单粗暴,就是为了迎合市场和受众。其实要不是怕被政府当做反书给禁掉,乐景更倾向于起名为《造反成功后》。
至于主角的人选,为了避免太过惊世骇俗,乐景打算设置成一位民国大学教授,一位理论主张和当前时代格格不入,却在穿越后的时空里大放光彩的时代先行者。
确定了文章的大概脉络后,乐景一下子文思泉涌,一口气写了一个上午,若不是李淑然喊他去吃饭,他还不知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呢!
他锤了锤酸疼的腰,站起来只觉一阵头晕眼花,不免在心里再次感慨起这个身体的孱弱。他如今不过十六岁,但是就身体素质而言还比不上一些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他拿起文稿吹干上面未干的墨迹,把它们小心收好。他这一上午成果颇丰,已经写了将近五千字,这样的话他大概一星期就能攒够五万的稿子。
《王朝崛起》作为一部长篇连载通俗小说,自然不可能像《狗眼看人低》般任性地选择周更,乐景对其定下的标准就是日更。这样下来对于他的身体而言就会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所以他如今只能尽力多攒点稿子了。
《王朝崛起》这般的简单粗暴的爽文自然对不上《文学报》路子,所以他这次打算另起个笔名向别的报社投稿。报社他已经选好了,是《北平小说报》,这是一家北平当地的报纸,上面刊登连载了不少流行的通俗小说。
乐景闲来无事也翻看过几次上面的文章,上面的文章只能用包罗万象来形容,既有鸳鸯蝴蝶派那种缠缠绵绵的言情小说,也有三国水浒那种历史演义和梁山好汉式侠义小说,乐景还在上面看到了类似还珠楼主那种风格的早期武侠小说。事实上,后世金大佬的武侠小说也是受了还珠楼主等前人的启发,在他们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从此可见乐景的文章投给他们报社再契合不过了。
乐景放下笔,走到饭厅准备吃饭,却在看清饭菜的那一刻直皱眉。五菜一汤,有肉有菜,看起来也是很丰盛了,只是闻起来味道就寡淡的很。
周大一家不过是逃荒过来的贫民,平时饭都吃不饱,让周大妻子拥有一手好厨艺明显强人所难,周大妻子的厨艺也就仅限于把饭做熟了,这里也没有后世那么多调味品,所以味道可想而知。即便这些日子以来乐景时不时会指点一下周妻,可是厨艺也不是一朝一夕能练成的,乐景不算是重视口腹之欲的人,可是也已经在思考另外找个厨娘了。
本来就累了一上午,乐景也懒得吃这些倒胃口的饭菜,所以就大手一挥,对捧着碗的小姑娘说:“走,哥带你下馆子去。”
李淑然问道:“那这饭菜……”
“让周大他们吃了吧。”
李淑然还有些犹豫:“又不是什么年节,去外面吃太破费了。”
乐景愣了下,然后便开始默默反思起来。自从来了北平,他先是大病,后又开始闭门不出写稿兼养病,李淑然还要去上学,平时小姑娘也体谅他身体,从来不要求出门玩耍,兄妹二人竟没怎么好好出门玩过,小姑娘也因此活得扣扣索索得,大概也是被他那场大病给吓怕了。
“只是吃顿饭罢了,这点钱还是有的。”乐景故意用满不在乎的语调说道:“你哥我这段时间写稿挣了不少钱,也该去好好享受一下了。”
李淑然看起来还有些顾虑,但是终究没有说什么了。
这次出... -->>
乐景思考了很久新题材的选题, 它必须要足够接地气,这样才能让百姓们有代入感, 同时还要有足够的趣味性, 这样才能留住读者。
最后, 也就是最重要的是这个题材要能够让读者们潜移默化间接受他的思想。
乐景想了很久, 终于想起了穿越文这个题材。
自大文豪马克·吐温写出了世界上第一本穿越小说《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以来,接下来的一百多年里穿越小说一直长盛不衰,开辟出了不同的流派,其中华夏以穿越过去参与甚至改变历史的穿越小说最为流行,这类穿越小说的鼻祖公认是黄大佬的《寻秦记》。
主角项少龙穿越战国时代与各种历史人物相知相交,参与、影响历史的故事对于当时的民众来说不亚于一剂强力兴奋剂,时隔多年还被人津津乐道。
乐景永远忘记不了他阅读第一本穿越小说时的感觉——像是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的新鲜和刺激。哪个男孩子年少时没有做过穿到古代改变历史建功立业的美梦?
在后世那个娱乐大爆炸的年代,乐景着实看过不少穿越历史小说,其中很多优秀作品里作者都会对改变后历史的发展进行合理的推演, 对后续的政治文化发展做出合理探讨,读来颇为有趣。
对于通俗小说来说,有趣就足够了。
乐景想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波澜壮阔,跌宕起伏,却妙趣横生的穿越类历史演义故事。
他想在文章内部对国家政治制度进行不成熟的探讨,他想把他自百年后得来的先进经验通过小说剧情传达给读者。
乐景是个清黑, 信奉起点治理名言——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
所以按照他的想法,他是很想写一本穿越明朝改变历史铸就铁血大明的穿越小说, 不过也只是想想罢了,他还是有理智的。
这里毕竟是民国,是一个处在历史转角点的国家。
变法与尊古,开明与保守,先进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种种矛盾的特质在这个国家共存,交汇碰撞在一起才开出了耀眼的思维火花,才最终形成了华夏历史上继百家争鸣后又一次的思想变革运动。
因为时代原因和历史知识储备量问题,乐景注定不可能写一部穿越真实王朝改变真实历史的穿越小说,一来大清才亡没多久,不少遗老遗少还活跃在政治舞台,乐景敢写这种“禁.书”(先不论会不会有报社杂志敢登),下一刻他们就敢派人刺杀他;二来乐景在现代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相关知识,他目前的知识储备在那些文化大师面前不过班门弄斧,贸然写出来也不过都是漏洞惹人笑话罢了。
这种情况下,架空时代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了。因为是架空,里面的一切设定都以乐景的描述为准,也就不怕考究党挑刺了。而且架空王朝也会降低文章内容的敏感性,让他的文章不会轻易成为禁书被政.府封掉。
文章的题目他也想好了,就叫做——《王朝崛起》。名字非常简单粗暴,就是为了迎合市场和受众。其实要不是怕被政府当做反书给禁掉,乐景更倾向于起名为《造反成功后》。
至于主角的人选,为了避免太过惊世骇俗,乐景打算设置成一位民国大学教授,一位理论主张和当前时代格格不入,却在穿越后的时空里大放光彩的时代先行者。
确定了文章的大概脉络后,乐景一下子文思泉涌,一口气写了一个上午,若不是李淑然喊他去吃饭,他还不知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呢!
他锤了锤酸疼的腰,站起来只觉一阵头晕眼花,不免在心里再次感慨起这个身体的孱弱。他如今不过十六岁,但是就身体素质而言还比不上一些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他拿起文稿吹干上面未干的墨迹,把它们小心收好。他这一上午成果颇丰,已经写了将近五千字,这样的话他大概一星期就能攒够五万的稿子。
《王朝崛起》作为一部长篇连载通俗小说,自然不可能像《狗眼看人低》般任性地选择周更,乐景对其定下的标准就是日更。这样下来对于他的身体而言就会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所以他如今只能尽力多攒点稿子了。
《王朝崛起》这般的简单粗暴的爽文自然对不上《文学报》路子,所以他这次打算另起个笔名向别的报社投稿。报社他已经选好了,是《北平小说报》,这是一家北平当地的报纸,上面刊登连载了不少流行的通俗小说。
乐景闲来无事也翻看过几次上面的文章,上面的文章只能用包罗万象来形容,既有鸳鸯蝴蝶派那种缠缠绵绵的言情小说,也有三国水浒那种历史演义和梁山好汉式侠义小说,乐景还在上面看到了类似还珠楼主那种风格的早期武侠小说。事实上,后世金大佬的武侠小说也是受了还珠楼主等前人的启发,在他们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从此可见乐景的文章投给他们报社再契合不过了。
乐景放下笔,走到饭厅准备吃饭,却在看清饭菜的那一刻直皱眉。五菜一汤,有肉有菜,看起来也是很丰盛了,只是闻起来味道就寡淡的很。
周大一家不过是逃荒过来的贫民,平时饭都吃不饱,让周大妻子拥有一手好厨艺明显强人所难,周大妻子的厨艺也就仅限于把饭做熟了,这里也没有后世那么多调味品,所以味道可想而知。即便这些日子以来乐景时不时会指点一下周妻,可是厨艺也不是一朝一夕能练成的,乐景不算是重视口腹之欲的人,可是也已经在思考另外找个厨娘了。
本来就累了一上午,乐景也懒得吃这些倒胃口的饭菜,所以就大手一挥,对捧着碗的小姑娘说:“走,哥带你下馆子去。”
李淑然问道:“那这饭菜……”
“让周大他们吃了吧。”
李淑然还有些犹豫:“又不是什么年节,去外面吃太破费了。”
乐景愣了下,然后便开始默默反思起来。自从来了北平,他先是大病,后又开始闭门不出写稿兼养病,李淑然还要去上学,平时小姑娘也体谅他身体,从来不要求出门玩耍,兄妹二人竟没怎么好好出门玩过,小姑娘也因此活得扣扣索索得,大概也是被他那场大病给吓怕了。
“只是吃顿饭罢了,这点钱还是有的。”乐景故意用满不在乎的语调说道:“你哥我这段时间写稿挣了不少钱,也该去好好享受一下了。”
李淑然看起来还有些顾虑,但是终究没有说什么了。
这次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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