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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夜市里万家千盏灯火亮起, 车水马龙, 唱片店门口霓虹灯亮着, 大门上贴着周董的《魔杰座》海报。
“我对这个味道有印象……但是我忘了名字了。”沈昼叶说。
然后十五岁的沈昼叶指着那糖画摊子道:
“……我记得我小时候,有人给我买过。”
陈啸之:“……”
十月底的、属于凛冬的风吹过, 夜色与秋风里,他们站在糖画摊子前,麦芽糖的香气馥郁甜蜜。
十五岁的姑娘生得白皙清秀, 碎发被风吹起, 问那问题时眸中满是怀念。
陈啸之抿了一下唇, 他看了沈昼叶一眼,看见女孩子细致脖颈与秀气白皙的下颌,又看见她闪烁着星辰的眉眼——然后, 他酸涩而又几不可查地笑了下。
“……你不是美国长大的么?”陈啸之笑着问:“你还吃过这个?”
沈昼叶笑起来:“我回过国的呀,之前还告诉过你!五岁的时候我妈忙博士毕业论文,我爸也在忙他自己的事,两个人没空管我, 我和奶奶住过一段时间。”
陈啸之:“哦。”
然后陈啸之问:“那时候吃的糖画?”
“是呀, ”沈昼叶温和地说:“麦芽糖好香。”
你应该记得我,一个小小的声音在陈啸之的胸腔里,像是一朵绽放的花苞一样,满怀希望地说。
——你怎么能忘了我啊。那声音在他脑海中无声地唱响。
你五岁那年, 是我将我所有的零花钱都喂了你,是我牵着你的手带着你出去冒险,你告诉我你脑海中的每个荒谬的、可能会被大人打屁股的念头, 我知道你的诺布尔奖,知道你的语言,知道你不喜欢玩过家家。
是我冒着被我爸妈打断腿的危险,带着你偷渡上871号公交车。是我,在你被你爸爸带回美国的那天,哭着追赶载着你的黄出租。
——是我给你买糖画,将你护在身后一整个春天。
你怎么能,他妈的忘了我呢?
然后沈昼叶说:
“我记得是我小时候,最好的朋友给我买的。”
陈啸之一愣。
“……是个特别坏脾气的男孩子,经常一边骂我一边喂我,我记得他有个专属绰号,专门用来叫我的,特别讨厌,不过我已经想不起来了。”
阿十说着,在夜风中温柔地笑了起来,又莞尔道:
“我真的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他对我很好。而我爸把我接回美国之后,我想他想得特别难过,难过得好久没有吃饭。”
那一刹那,陈啸之脑海中嗡地一声。
万千灯火映着小姑娘细白手指,阿十指头如青白葱枝,生于人间四月的姑娘家一向的畏寒,指尖冻得微微发红。
“麦芽糖真的太香了。”沈昼叶甜甜地说:“陈啸之你等我一下哦。”
然后她弯下腰,对那画糖画的老人笑道:“爷爷,你会不会画小恐龙呀?我想要一只小恐龙。”
那老爷爷笑着说:“会画,十块。”
沈昼叶去掏自己的口袋,但是一翻才意识到自己的钱包被留在了书包——而书包还在酒楼里头。
沈昼叶:“……”
还不待沈昼叶开口借钱,陈啸之就掏了钱包,把那十块付上了。
“我请你。”陈啸之漫不经心地道:“就当我给你买的吧。”
沈昼叶眉眼一弯,笑眯眯地说:“……那下次我请你喝饮料呀!”
陈啸之笑了下,在夜色中重重地拍了下阿十的头,然后在摊子前蹲下,与她一起等一个糖画的完成。
大半夜的,沈昼叶翻了个身,在床上翻过来覆过去地睡不着。
她家住得相当高,是世纪初时沈爸爸买的第一批高层,楼高因此风也急,那狂风将窗户吹得咕咚作响。
朔风吹动她悬在窗外的玻璃风铃,轻响如珠落玉盘,却格外闹人。
“……”
沈昼叶咕噜坐了起来,将被子卷成一个卷卷,蜷在床上,纠结地揉了揉脑袋。
天然卷卷毛沈昼叶生就一头顽固的头发,特别怕揉,一揉就是满头乱毛,她叹了口气,拿出手机往上一滑盖子,屏幕上显示着‘夜11:33‘。
沈昼叶:“……”
平时这个点,沈昼叶应该已经睡着很久了。
沈昼叶纠结了不到三秒,去冰箱拿了陈啸之给她买的草莓酸奶和勺子,抱回自己的卧室,挖了一勺,然后含着小勺子给魏莱发短信:
“睡了吗来来?”
魏莱回得很快,道:“没有,怎么了?”
沈昼叶趴在桌上,小小地叹了口气,然后哔哔地摁着九宫格打字:“……我睡不着。未来你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子鸭?”
魏莱:“……???”
诺基亚的短信只能七十字符,多于七十是有可能会被当成彩信发出去的。沈昼叶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控制着字数,十分在意地问:
“你觉得陈啸之,有没有喜欢我的可能?”
然后沈昼叶合上手机,在黑暗里想起,陈啸之将自己送回来的样子。
陈啸之这个人很奇怪,沈昼叶吃着他买的酸奶,痛苦又纠结地想。
你说他在意自己吧,好像也是挺在意的——他是真的把沈昼叶当女生看,会送她回家,会给她开车门,更会以手垫一下车门顶,防止沈昼叶的脑袋磕到门框,同时还能说出‘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你付钱,以后也不会有。所以打住了那个心’之类的、很苏的霸总发言。
但是仔细一想,陈啸之好像又没有那么在意自己。
陈啸之送沈昼叶回家之后与她道别,并无半点迷恋她的模样……
从她一开始刚转学来时的冷遇,再到后面缺乏理由、甚至称得上突如其来的关系回温……包括到现在,陈啸之也只是对她做了很普通的、稍微有点绅士的男生该做的事情。
送回家,请过客,买过酸奶,与她打过电话。但也仅此而已。
——甚至都找不到一丝多余之处。
不过他的确救过自己。沈昼叶趴在桌上,忆起雨夜里浑身是血的陈啸之,只记得他那双眼梢上挑的、看上去颇薄情寡义的眼睛。
她鼓了一下脸,无意识地点开他的通讯页。
下一秒,魏莱的短信飞了过来,道:“???你说什么胡话?”
沈昼叶:“……”
紧接着,魏莱又发来条短信:“去做梦吧你,梦里什么都有。妹妹。”
……
沈昼叶终于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耳根通红,钻进被窝里,在黑暗中蒙着脸无声地打了个滚——
——并拼命遗忘掉自己刚刚对陈啸之的那些念头。
……
沈昼叶预赛考了198的消息,在整个初中部里不胫而走。
毕竟这分数实在是太可怕了,哪怕是放到平时的期中期末考试,那种照顾所有人的难度,考满分也足够震撼——何况是纯粹淘汰式的竞赛?而且沈昼叶还是个几乎无人认识的初中部的转学生。
初中部的。
沈昼叶坐在班... -->>
第四十四章
夜市里万家千盏灯火亮起, 车水马龙, 唱片店门口霓虹灯亮着, 大门上贴着周董的《魔杰座》海报。
“我对这个味道有印象……但是我忘了名字了。”沈昼叶说。
然后十五岁的沈昼叶指着那糖画摊子道:
“……我记得我小时候,有人给我买过。”
陈啸之:“……”
十月底的、属于凛冬的风吹过, 夜色与秋风里,他们站在糖画摊子前,麦芽糖的香气馥郁甜蜜。
十五岁的姑娘生得白皙清秀, 碎发被风吹起, 问那问题时眸中满是怀念。
陈啸之抿了一下唇, 他看了沈昼叶一眼,看见女孩子细致脖颈与秀气白皙的下颌,又看见她闪烁着星辰的眉眼——然后, 他酸涩而又几不可查地笑了下。
“……你不是美国长大的么?”陈啸之笑着问:“你还吃过这个?”
沈昼叶笑起来:“我回过国的呀,之前还告诉过你!五岁的时候我妈忙博士毕业论文,我爸也在忙他自己的事,两个人没空管我, 我和奶奶住过一段时间。”
陈啸之:“哦。”
然后陈啸之问:“那时候吃的糖画?”
“是呀, ”沈昼叶温和地说:“麦芽糖好香。”
你应该记得我,一个小小的声音在陈啸之的胸腔里,像是一朵绽放的花苞一样,满怀希望地说。
——你怎么能忘了我啊。那声音在他脑海中无声地唱响。
你五岁那年, 是我将我所有的零花钱都喂了你,是我牵着你的手带着你出去冒险,你告诉我你脑海中的每个荒谬的、可能会被大人打屁股的念头, 我知道你的诺布尔奖,知道你的语言,知道你不喜欢玩过家家。
是我冒着被我爸妈打断腿的危险,带着你偷渡上871号公交车。是我,在你被你爸爸带回美国的那天,哭着追赶载着你的黄出租。
——是我给你买糖画,将你护在身后一整个春天。
你怎么能,他妈的忘了我呢?
然后沈昼叶说:
“我记得是我小时候,最好的朋友给我买的。”
陈啸之一愣。
“……是个特别坏脾气的男孩子,经常一边骂我一边喂我,我记得他有个专属绰号,专门用来叫我的,特别讨厌,不过我已经想不起来了。”
阿十说着,在夜风中温柔地笑了起来,又莞尔道:
“我真的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他对我很好。而我爸把我接回美国之后,我想他想得特别难过,难过得好久没有吃饭。”
那一刹那,陈啸之脑海中嗡地一声。
万千灯火映着小姑娘细白手指,阿十指头如青白葱枝,生于人间四月的姑娘家一向的畏寒,指尖冻得微微发红。
“麦芽糖真的太香了。”沈昼叶甜甜地说:“陈啸之你等我一下哦。”
然后她弯下腰,对那画糖画的老人笑道:“爷爷,你会不会画小恐龙呀?我想要一只小恐龙。”
那老爷爷笑着说:“会画,十块。”
沈昼叶去掏自己的口袋,但是一翻才意识到自己的钱包被留在了书包——而书包还在酒楼里头。
沈昼叶:“……”
还不待沈昼叶开口借钱,陈啸之就掏了钱包,把那十块付上了。
“我请你。”陈啸之漫不经心地道:“就当我给你买的吧。”
沈昼叶眉眼一弯,笑眯眯地说:“……那下次我请你喝饮料呀!”
陈啸之笑了下,在夜色中重重地拍了下阿十的头,然后在摊子前蹲下,与她一起等一个糖画的完成。
大半夜的,沈昼叶翻了个身,在床上翻过来覆过去地睡不着。
她家住得相当高,是世纪初时沈爸爸买的第一批高层,楼高因此风也急,那狂风将窗户吹得咕咚作响。
朔风吹动她悬在窗外的玻璃风铃,轻响如珠落玉盘,却格外闹人。
“……”
沈昼叶咕噜坐了起来,将被子卷成一个卷卷,蜷在床上,纠结地揉了揉脑袋。
天然卷卷毛沈昼叶生就一头顽固的头发,特别怕揉,一揉就是满头乱毛,她叹了口气,拿出手机往上一滑盖子,屏幕上显示着‘夜11:33‘。
沈昼叶:“……”
平时这个点,沈昼叶应该已经睡着很久了。
沈昼叶纠结了不到三秒,去冰箱拿了陈啸之给她买的草莓酸奶和勺子,抱回自己的卧室,挖了一勺,然后含着小勺子给魏莱发短信:
“睡了吗来来?”
魏莱回得很快,道:“没有,怎么了?”
沈昼叶趴在桌上,小小地叹了口气,然后哔哔地摁着九宫格打字:“……我睡不着。未来你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子鸭?”
魏莱:“……???”
诺基亚的短信只能七十字符,多于七十是有可能会被当成彩信发出去的。沈昼叶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控制着字数,十分在意地问:
“你觉得陈啸之,有没有喜欢我的可能?”
然后沈昼叶合上手机,在黑暗里想起,陈啸之将自己送回来的样子。
陈啸之这个人很奇怪,沈昼叶吃着他买的酸奶,痛苦又纠结地想。
你说他在意自己吧,好像也是挺在意的——他是真的把沈昼叶当女生看,会送她回家,会给她开车门,更会以手垫一下车门顶,防止沈昼叶的脑袋磕到门框,同时还能说出‘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你付钱,以后也不会有。所以打住了那个心’之类的、很苏的霸总发言。
但是仔细一想,陈啸之好像又没有那么在意自己。
陈啸之送沈昼叶回家之后与她道别,并无半点迷恋她的模样……
从她一开始刚转学来时的冷遇,再到后面缺乏理由、甚至称得上突如其来的关系回温……包括到现在,陈啸之也只是对她做了很普通的、稍微有点绅士的男生该做的事情。
送回家,请过客,买过酸奶,与她打过电话。但也仅此而已。
——甚至都找不到一丝多余之处。
不过他的确救过自己。沈昼叶趴在桌上,忆起雨夜里浑身是血的陈啸之,只记得他那双眼梢上挑的、看上去颇薄情寡义的眼睛。
她鼓了一下脸,无意识地点开他的通讯页。
下一秒,魏莱的短信飞了过来,道:“???你说什么胡话?”
沈昼叶:“……”
紧接着,魏莱又发来条短信:“去做梦吧你,梦里什么都有。妹妹。”
……
沈昼叶终于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耳根通红,钻进被窝里,在黑暗中蒙着脸无声地打了个滚——
——并拼命遗忘掉自己刚刚对陈啸之的那些念头。
……
沈昼叶预赛考了198的消息,在整个初中部里不胫而走。
毕竟这分数实在是太可怕了,哪怕是放到平时的期中期末考试,那种照顾所有人的难度,考满分也足够震撼——何况是纯粹淘汰式的竞赛?而且沈昼叶还是个几乎无人认识的初中部的转学生。
初中部的。
沈昼叶坐在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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