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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
王李氏死了。
死状可怜, 是被人活活勒死的,那张脸颜色青紫,舌头吐在外面, 她肚子没有显怀,但是显然, 那还未出生的孩子也死了。
因为她的肚子被人残忍地剖开, 女人就这样躺在地上,一片血肉模糊。
至于杀人的人, 却是是王李氏的丈夫, 王大郎。
第一个看见王大郎杀人的,是一个荷花村的村民。彼时她从王家大门口经过,见王大郎赤着脚跑出来, 手上拿着一把带血的菜刀, 一边跑一边喊“杀死他们,杀死他们。”
妇人以为王大郎是要杀自己, 吓得大声尖叫,这才把包括邬颜三人在内的人引了过来。
“哎呀,造孽啊。”
王家大门口, 一群人聚集在那儿,听着院子里撕心裂肺的哭声, 众人的心里也跟着不好过。
人群中, 那些和王李氏有过一夜甚至几夜.情的男人,又是后悔又是庆幸。
这要是被王大郎知道他们和王李氏都睡。过,说不定直接拿刀全砍了。
“李氏看着老实, 居然敢背着王大郎偷汉子,也怪不得王大郎要杀人。”
“谁说不是呢,想不到想不到啊。”
“哎哟, 你们是没看见李氏那模样,太吓人了,肚子里的孩子直接给拿出来了!”
只是听着,就浑身发麻。
众人不再为王大郎说话,这也是一个疯子!
几日之内,荷花村接二连三出现事情,村长急的头发都白了,这会儿匆匆让人去县令报官,杀人啊,就算老王氏拦着,这个王大郎也保不住了!
等官府那儿得到消息的时候,前来抓捕王李氏的人马才刚出发。
这下庚县令又得多加一条传令,告知荷花村村民王李氏的罪名,然后将杀人的王大郎抓捕归案。
至此,整个事情彻底告一段落,庚县令对荷花村的印象变差,而荷花村则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处于焦虑的状态。
这些姑且不谈,当天,胖子王麟经历了那么一件事情,哪里还有胃口吃炒田螺,施母不好意思让人白跑一趟,便去专门给王麟炒了一大包,让其带回去。
看着家里所有人都对胖子表露友好,施傅兴非常烦闷,转身去书房读书,离开的背影莫名带着
萧瑟。
正在和王麟聊天的邬颜注意到了,顿了顿,眼底划过深思。
过了会儿,她去厨房乘盛了一碗搁在灶上温着的猪骨头汤,里面多切上胡萝卜块,用来给人补充维生素a。
书房的门关着,窗户只开了一扇,邬颜透过窗户,看见施傅兴站在窗口发呆。
打击这么大吗?
女人有些好笑,都是成年人了,难道就因为一会儿不理他,便生气啦?
简直是幼稚鬼。
轻轻推开书房的门,窗户前的施傅兴耳朵动了动,没有回头。
邬颜把骨头汤放在桌子上,汤是热得,瓷碗也是热的,女人的指腹烫的发红,她捏住耳垂降温,一边慢慢走近施傅兴。
“夫君,颜儿给你盛了一碗猪骨汤,里面加了胡萝卜,特别好吃。”
“哦,放在那吧。”
“不行的,东西要趁热喝才好喝。”
闻言,施傅兴簇起眉头,手中的书半天没有翻过去一页,他冷着脸道,“我现在没空,不用管我,你们只需去招待那个人。”
“夫君这是什么意思,是让颜儿出去吗?”
“对。”
邬颜笑了,臭弟弟,居然还敢赶自己。想她好心好意怕某人难过,特意进来关心一番,现在是被嫌弃了?
哼,爱喝不喝,不喝拉倒!
姐姐的脾气还上来了呢!
邬颜转身就走,听到动静的施傅兴手指僵硬,因为过于用力,书本被捏出指腹的褶皱。
房门啪的关上,像年久失修的马车,吱哟吱哟的惨叫,房间里只剩施傅兴一个人固执地站在那儿,看起来居然有些可怜。
书是看不下去了,过目不忘的记忆在此刻也仿佛失去作用,脑袋懵懵的。
索性将那本谢士道的书放下。他转身走到桌子旁,看见了上面放着的、那一碗还在冒热气的猪骨汤。
汤的表面飘着一层油花,里面除了骨头还有几块煮的发红的胡萝卜,颜色搭配着实漂亮。属于肉的香味在空气中飘散,竟勾起了肚中几分馋虫。
这个味儿,真的好香啊。
施傅兴这人挑食,毛病好像是天生的,打有记忆开始,他就发现自己味觉很敏感。
比如施家女人做的那些饭,虽然算不上好吃,但也能下口,可是偏偏进了施傅兴的嘴中
,那些不好的点儿就被放大无数倍,让他无法下咽。
所以哪怕强迫自己多吃一些,这么多年,施傅兴的身子也不太好,整个人面黄肌瘦,体弱多病。
调羹轻轻搅拌了一圈,属于猪骨的香味变得更加明显,热气熏染地少年人鼻尖挂上几滴水珠,舀起来一勺,迫不及待送入口中。
一瞬间,熬了几个时辰出来的大骨精髓在口中晕开,第一口,骨汤油而不腻,汤鲜味美,而且没有常见的腥气,应该是用调料给压住了。
再舀一块胡萝卜品尝,随骨头煮过的块.茎.在此刻变得非常软糯,用牙齿轻轻一碰便散开,丝丝甜味在舌尖融化,惹得人赞叹不已。
施傅兴的头已然抬不起来了。
等他不知不觉中将碗中的汤全部喝光,热得脸上出了一层汗水,面颊红润,腹中同样温热,整个人都舒服极了。
好像气也消了许多。
毕竟,他和胖子的恩怨其他人并不知道,没有道理要求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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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李氏死了。
死状可怜, 是被人活活勒死的,那张脸颜色青紫,舌头吐在外面, 她肚子没有显怀,但是显然, 那还未出生的孩子也死了。
因为她的肚子被人残忍地剖开, 女人就这样躺在地上,一片血肉模糊。
至于杀人的人, 却是是王李氏的丈夫, 王大郎。
第一个看见王大郎杀人的,是一个荷花村的村民。彼时她从王家大门口经过,见王大郎赤着脚跑出来, 手上拿着一把带血的菜刀, 一边跑一边喊“杀死他们,杀死他们。”
妇人以为王大郎是要杀自己, 吓得大声尖叫,这才把包括邬颜三人在内的人引了过来。
“哎呀,造孽啊。”
王家大门口, 一群人聚集在那儿,听着院子里撕心裂肺的哭声, 众人的心里也跟着不好过。
人群中, 那些和王李氏有过一夜甚至几夜.情的男人,又是后悔又是庆幸。
这要是被王大郎知道他们和王李氏都睡。过,说不定直接拿刀全砍了。
“李氏看着老实, 居然敢背着王大郎偷汉子,也怪不得王大郎要杀人。”
“谁说不是呢,想不到想不到啊。”
“哎哟, 你们是没看见李氏那模样,太吓人了,肚子里的孩子直接给拿出来了!”
只是听着,就浑身发麻。
众人不再为王大郎说话,这也是一个疯子!
几日之内,荷花村接二连三出现事情,村长急的头发都白了,这会儿匆匆让人去县令报官,杀人啊,就算老王氏拦着,这个王大郎也保不住了!
等官府那儿得到消息的时候,前来抓捕王李氏的人马才刚出发。
这下庚县令又得多加一条传令,告知荷花村村民王李氏的罪名,然后将杀人的王大郎抓捕归案。
至此,整个事情彻底告一段落,庚县令对荷花村的印象变差,而荷花村则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处于焦虑的状态。
这些姑且不谈,当天,胖子王麟经历了那么一件事情,哪里还有胃口吃炒田螺,施母不好意思让人白跑一趟,便去专门给王麟炒了一大包,让其带回去。
看着家里所有人都对胖子表露友好,施傅兴非常烦闷,转身去书房读书,离开的背影莫名带着
萧瑟。
正在和王麟聊天的邬颜注意到了,顿了顿,眼底划过深思。
过了会儿,她去厨房乘盛了一碗搁在灶上温着的猪骨头汤,里面多切上胡萝卜块,用来给人补充维生素a。
书房的门关着,窗户只开了一扇,邬颜透过窗户,看见施傅兴站在窗口发呆。
打击这么大吗?
女人有些好笑,都是成年人了,难道就因为一会儿不理他,便生气啦?
简直是幼稚鬼。
轻轻推开书房的门,窗户前的施傅兴耳朵动了动,没有回头。
邬颜把骨头汤放在桌子上,汤是热得,瓷碗也是热的,女人的指腹烫的发红,她捏住耳垂降温,一边慢慢走近施傅兴。
“夫君,颜儿给你盛了一碗猪骨汤,里面加了胡萝卜,特别好吃。”
“哦,放在那吧。”
“不行的,东西要趁热喝才好喝。”
闻言,施傅兴簇起眉头,手中的书半天没有翻过去一页,他冷着脸道,“我现在没空,不用管我,你们只需去招待那个人。”
“夫君这是什么意思,是让颜儿出去吗?”
“对。”
邬颜笑了,臭弟弟,居然还敢赶自己。想她好心好意怕某人难过,特意进来关心一番,现在是被嫌弃了?
哼,爱喝不喝,不喝拉倒!
姐姐的脾气还上来了呢!
邬颜转身就走,听到动静的施傅兴手指僵硬,因为过于用力,书本被捏出指腹的褶皱。
房门啪的关上,像年久失修的马车,吱哟吱哟的惨叫,房间里只剩施傅兴一个人固执地站在那儿,看起来居然有些可怜。
书是看不下去了,过目不忘的记忆在此刻也仿佛失去作用,脑袋懵懵的。
索性将那本谢士道的书放下。他转身走到桌子旁,看见了上面放着的、那一碗还在冒热气的猪骨汤。
汤的表面飘着一层油花,里面除了骨头还有几块煮的发红的胡萝卜,颜色搭配着实漂亮。属于肉的香味在空气中飘散,竟勾起了肚中几分馋虫。
这个味儿,真的好香啊。
施傅兴这人挑食,毛病好像是天生的,打有记忆开始,他就发现自己味觉很敏感。
比如施家女人做的那些饭,虽然算不上好吃,但也能下口,可是偏偏进了施傅兴的嘴中
,那些不好的点儿就被放大无数倍,让他无法下咽。
所以哪怕强迫自己多吃一些,这么多年,施傅兴的身子也不太好,整个人面黄肌瘦,体弱多病。
调羹轻轻搅拌了一圈,属于猪骨的香味变得更加明显,热气熏染地少年人鼻尖挂上几滴水珠,舀起来一勺,迫不及待送入口中。
一瞬间,熬了几个时辰出来的大骨精髓在口中晕开,第一口,骨汤油而不腻,汤鲜味美,而且没有常见的腥气,应该是用调料给压住了。
再舀一块胡萝卜品尝,随骨头煮过的块.茎.在此刻变得非常软糯,用牙齿轻轻一碰便散开,丝丝甜味在舌尖融化,惹得人赞叹不已。
施傅兴的头已然抬不起来了。
等他不知不觉中将碗中的汤全部喝光,热得脸上出了一层汗水,面颊红润,腹中同样温热,整个人都舒服极了。
好像气也消了许多。
毕竟,他和胖子的恩怨其他人并不知道,没有道理要求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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