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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章
——原来之前的全都是胡思乱想, 我真正想要的,只是……
——不想失去塔希尔!
这个念头在某一刻陡然出现在脑海中, 全是因为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发生的这一切。
不需要再去找寻证据来证明了,在它从心底最深处一下子跃出的那一瞬间,拉美西斯就已然确定。
真是不可思议。
他之前居然完全没有意识到。
迟钝至今的年轻人的思绪之所以会在这一刻加速运转,以比之前的十年全部加起来还要快的速度直抵正确答案……旁边一点点的地方,还是多亏了这场(他单方面以为的)生死危机。
拉美西斯一直以为,对于看似不需要他关心照料的挚友, 他近些年越发强烈的欲·望——或许能称其为“保护欲”——只来源于两人之间深厚的友情。
是友情吧?
毕竟他们在五六岁的时候就认识了,从那之后即使不常见面,彼此的心却是从未分离。
唔……感觉还差了一点儿。
如果友谊还不能诠释, 那就是他紧接着想到的亲情?
摩西对他说的话似乎有几分道理,但是拉美西斯私下想,这点理由还不够完全说服他。
母妃说他是不是钻了牛角尖,一昧地去纠结只要放松了想就不是问题的问题,拉美西斯暗自思量,也不由得很不服气。
他表面上看着没什么,好像完全被友情还是亲情的理由说服。
可在内心深处, 始终有一个声音在执着地说着:不可以啊, 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而是早就可以独当一面的大人, 怎么能被最简单的障眼法蒙蔽。
想要保护重要的人,让他免受伤害——无论是朋友还是家人都符合这一标准。
但他对塔希尔渐渐持有的心情,好似又没法完全符合, 总是要时不时地发现一两个不同点来。
比如拉美西斯发现,只要是空闲无事,他就喜欢盯着塔希尔看。
塔希尔的确很好看没错,他早在十年前就知道了——不,重点不是塔希尔长得好不好看的问题!
假若对“不过是特别好看而已”的挚友目不转睛看个不停是病,那近日以来,他应该是病得不清了。
以前还停留在两人隔着一张桌对坐着,王子无事可做,只能对着挚友发呆的地步。
这也算合情合理,总归他不爱看书也不想睡觉,看挚友的脸,比看其他东西有意思得多。
但是,这个奇怪的病出现了病情急剧加重的趋势,有所变化的明显的时间点,就在和塔希尔密切接触的这两天。
不再只是面对面独坐的时候了,甚至在两人走在一起的时候,或者坐着某件重要的正事的时候,拉美西斯都会不禁分神,思绪晃悠悠地飘到身旁的“挚友”身上。
他总是想看他,如果不是被打扰的次数永远只多不少,怕是这一路上什么都不想做,也什么都做不了。
照理来说,这样的情况不应当出现。
因为拉美西斯又不是那些轻易会被大祭司的惊世容貌迷惑的凡人,就算他总像是不会厌倦地在看,可真正看的却并不只是皮相相关。
更像是出于贪婪的心,坚持要把这个人完整地装进眼里,不外露半分。
唯一能从那双定定凝望同一个方向的金色眼瞳中漏出的,就只有眼瞳主人自己都还未觉察到的柔软——
还有几丝不那么柔软,相反,更显得莫名志在必得的神情。
其实正如心底里的那个声音所提醒的那般,“真相”就隐藏在这些随处可见的细节之中,只要稍微认真地寻找一番,就能轻易醒悟。
对朋友,对家人,是不会在恍惚间产生“太瘦了,想抱紧他”的念头的。
可拉美西斯看着金发青年的背影,没有一刻不觉得他过于纤细。
青年瘦到他一只手就能轻松揽住,还近到只需要上前半步就能碰到。如果能就这样将他抱住的话,那肯定……
——身心舒畅。同时也能把自己的温度带给他了……也许?
对朋友,对家人,当然也不会产生“我一定要成为最了解的他的人,离他最近的人”的几乎有些过激的念头。
过激体现在,拉美西斯后知后觉地发现,他不能容忍其他任何人离塔希尔比自己更近。
已经不是嫉妒最好的“朋友”有了比自己更亲近的“朋友”的程度了,这份切实存在的独占欲,早在无声无息间侵蚀了他的内心。
拉美西斯欣慰于金发的大祭司始终高高在上,只能被众人仰视,闲杂人等纵使心存痴望,也不可能将他接近。
拉美西斯失落于有的时候连他都无法看穿大祭司的内心,只知道那冰蓝双眸将他曾经送给大祭司的宝石衬托得黯然失色。
他想在这澄澈之海中畅游,又不禁沉浸其中,迟迟难以苏醒。
除此之外,好像还有更多的细节……
它们全都融进了日常里,一时之间太难数清。
关于这次听起来特别凶险——实际上也的确凶险之极的废都之旅,拉美西斯就表现得比那时还是“挚友”定义的塔希尔还要积极。
他不是完全没搞清楚事态的紧急性,也不是缺根筋,心中没有一点儿该有的紧张感。
要去做什么,大概会面对怎样的危险,也许真的到了地方后会发现危机比想象的还要夸张数倍……
这些事情,拉美西斯全都认真地考虑过了。
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有多条,包含了对塔希尔的无条件信任,自己暗下的坚定决心。
正因为是塔希尔要去,他才一定要去。
不管自己能不能帮上忙——不,必须要帮上忙——在其他方面都能显现出足智多谋一面的王子只会在遇到与某个人有关的事情时,一下子变得冒失又莽撞。
无论会想到什么样的“后果”,落在塔希尔面前,全都可以不去顾忌……
——结果,就是在这样的“莽撞”之下。
在遭遇名为现实的重击的那一刻,拉美西斯方才领悟到自己的天真。
只凭无畏的勇气和不屈的执着,是【保护】不了任何人的。
前面的过程还算有惊无险,到了最后,直面那尊仿若拉神降世的“神像”时,拉美西斯永远都无法抹消掉自己当时的丢脸反应。
是的。
纵使过去再久,他也不能遗忘掉这份“耻辱”。
神像拥有从未见过的威仪,那尊容一旦入眼,便仿若落下万倾的重物,沉重地压在心头。
拉美西斯还没有脱出凡人之身,因此,他亦会受到神威的压迫,心中无法生出对神不敬,甚至与神对抗的念头。
这也就是他在起初的一小段时间愣在原地,迟迟没有动作的原因。
可他不久之后仍旧动了。
还是拼着豁出去了一般的决绝之势,褐发青年在那一刻突兀地挣脱了无形的束缚,瞪大的双眸中血丝若隐若现。
他似乎还在喊:“塔——”
——塔希尔!!!
也就是这一刻,拉美西斯后悔了,也恍然醒悟了。
他不知道神像是真是假,也不知道塔希尔是否有能力应对。
他只知道在那所有渺小人类都会俯首臣服的威压面前,还有一个人不曾显露出丝毫畏惧。
还是那道身影,冷漠,高傲,一如既往地单薄纤细,只从表面上看没有任何改变。
金发大祭司将他挡在身后,一人直面着“神”,如同在用拉美西斯总觉得瘦弱的身躯将他护在身后。
大祭司的心比这具凡身更加坚不可摧。
由此可见,拉美西斯就是因此受到了堪比雷霆万钧落于头顶的巨大刺激。
电光火石间,无数道杂念自心头闪现,兑出的滋味满心晃荡,尝到的全是苦涩与愤恨的味道。
“我……怎么可以慢上这一步!”
猛地扑来,用自己的后背遮挡住“神”的狰狞目光时,褐发青年重重地咬牙,被额发遮挡住的表情自是晦暗不清。
“不管怎样都不能够……”
不要再说什么“逃避”和“臣服”了,拉美西斯什么都不再想,只想着塔希尔可能会承受神罚,他必须保护他。
即使那是“神”。
即使他的行为,也毫无疑问可以归咎为对神明的挑衅。
有一个胆敢对“神”身痛下狠手的大祭司在,就已经可以算是世间难得一见的奇事了。
却不想还有一个更是蠢到了极致的笨蛋,不仅没有后退,反而奋不顾身冲上前来,加入对“神”的抗衡之中。
不行。
果然不行啊。
这个被盖章定论的笨蛋至始至终都无悔改之意,心里还想着,还好手脚在关键时刻能够动弹了,如果真僵在原地一动不动,那他这辈子都没脸见塔希尔。
还好动了,还好不算太晚地醒悟了。
笨蛋魂不守舍地坐起来,顿了顿,忽然又想,这一冲动非常值。
不顾一切地这一扑,让他明白了,自己真正想从“挚友”这里得到的是什么。
对他的关心爱护——或者其他全都能按着格式加上来的这些词语,全都只基于同一个目的。
“我……”
所以。
从大抵算是劫后余生的恍惚中清醒过来后,就这样直率地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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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章
——原来之前的全都是胡思乱想, 我真正想要的,只是……
——不想失去塔希尔!
这个念头在某一刻陡然出现在脑海中, 全是因为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发生的这一切。
不需要再去找寻证据来证明了,在它从心底最深处一下子跃出的那一瞬间,拉美西斯就已然确定。
真是不可思议。
他之前居然完全没有意识到。
迟钝至今的年轻人的思绪之所以会在这一刻加速运转,以比之前的十年全部加起来还要快的速度直抵正确答案……旁边一点点的地方,还是多亏了这场(他单方面以为的)生死危机。
拉美西斯一直以为,对于看似不需要他关心照料的挚友, 他近些年越发强烈的欲·望——或许能称其为“保护欲”——只来源于两人之间深厚的友情。
是友情吧?
毕竟他们在五六岁的时候就认识了,从那之后即使不常见面,彼此的心却是从未分离。
唔……感觉还差了一点儿。
如果友谊还不能诠释, 那就是他紧接着想到的亲情?
摩西对他说的话似乎有几分道理,但是拉美西斯私下想,这点理由还不够完全说服他。
母妃说他是不是钻了牛角尖,一昧地去纠结只要放松了想就不是问题的问题,拉美西斯暗自思量,也不由得很不服气。
他表面上看着没什么,好像完全被友情还是亲情的理由说服。
可在内心深处, 始终有一个声音在执着地说着:不可以啊, 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而是早就可以独当一面的大人, 怎么能被最简单的障眼法蒙蔽。
想要保护重要的人,让他免受伤害——无论是朋友还是家人都符合这一标准。
但他对塔希尔渐渐持有的心情,好似又没法完全符合, 总是要时不时地发现一两个不同点来。
比如拉美西斯发现,只要是空闲无事,他就喜欢盯着塔希尔看。
塔希尔的确很好看没错,他早在十年前就知道了——不,重点不是塔希尔长得好不好看的问题!
假若对“不过是特别好看而已”的挚友目不转睛看个不停是病,那近日以来,他应该是病得不清了。
以前还停留在两人隔着一张桌对坐着,王子无事可做,只能对着挚友发呆的地步。
这也算合情合理,总归他不爱看书也不想睡觉,看挚友的脸,比看其他东西有意思得多。
但是,这个奇怪的病出现了病情急剧加重的趋势,有所变化的明显的时间点,就在和塔希尔密切接触的这两天。
不再只是面对面独坐的时候了,甚至在两人走在一起的时候,或者坐着某件重要的正事的时候,拉美西斯都会不禁分神,思绪晃悠悠地飘到身旁的“挚友”身上。
他总是想看他,如果不是被打扰的次数永远只多不少,怕是这一路上什么都不想做,也什么都做不了。
照理来说,这样的情况不应当出现。
因为拉美西斯又不是那些轻易会被大祭司的惊世容貌迷惑的凡人,就算他总像是不会厌倦地在看,可真正看的却并不只是皮相相关。
更像是出于贪婪的心,坚持要把这个人完整地装进眼里,不外露半分。
唯一能从那双定定凝望同一个方向的金色眼瞳中漏出的,就只有眼瞳主人自己都还未觉察到的柔软——
还有几丝不那么柔软,相反,更显得莫名志在必得的神情。
其实正如心底里的那个声音所提醒的那般,“真相”就隐藏在这些随处可见的细节之中,只要稍微认真地寻找一番,就能轻易醒悟。
对朋友,对家人,是不会在恍惚间产生“太瘦了,想抱紧他”的念头的。
可拉美西斯看着金发青年的背影,没有一刻不觉得他过于纤细。
青年瘦到他一只手就能轻松揽住,还近到只需要上前半步就能碰到。如果能就这样将他抱住的话,那肯定……
——身心舒畅。同时也能把自己的温度带给他了……也许?
对朋友,对家人,当然也不会产生“我一定要成为最了解的他的人,离他最近的人”的几乎有些过激的念头。
过激体现在,拉美西斯后知后觉地发现,他不能容忍其他任何人离塔希尔比自己更近。
已经不是嫉妒最好的“朋友”有了比自己更亲近的“朋友”的程度了,这份切实存在的独占欲,早在无声无息间侵蚀了他的内心。
拉美西斯欣慰于金发的大祭司始终高高在上,只能被众人仰视,闲杂人等纵使心存痴望,也不可能将他接近。
拉美西斯失落于有的时候连他都无法看穿大祭司的内心,只知道那冰蓝双眸将他曾经送给大祭司的宝石衬托得黯然失色。
他想在这澄澈之海中畅游,又不禁沉浸其中,迟迟难以苏醒。
除此之外,好像还有更多的细节……
它们全都融进了日常里,一时之间太难数清。
关于这次听起来特别凶险——实际上也的确凶险之极的废都之旅,拉美西斯就表现得比那时还是“挚友”定义的塔希尔还要积极。
他不是完全没搞清楚事态的紧急性,也不是缺根筋,心中没有一点儿该有的紧张感。
要去做什么,大概会面对怎样的危险,也许真的到了地方后会发现危机比想象的还要夸张数倍……
这些事情,拉美西斯全都认真地考虑过了。
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有多条,包含了对塔希尔的无条件信任,自己暗下的坚定决心。
正因为是塔希尔要去,他才一定要去。
不管自己能不能帮上忙——不,必须要帮上忙——在其他方面都能显现出足智多谋一面的王子只会在遇到与某个人有关的事情时,一下子变得冒失又莽撞。
无论会想到什么样的“后果”,落在塔希尔面前,全都可以不去顾忌……
——结果,就是在这样的“莽撞”之下。
在遭遇名为现实的重击的那一刻,拉美西斯方才领悟到自己的天真。
只凭无畏的勇气和不屈的执着,是【保护】不了任何人的。
前面的过程还算有惊无险,到了最后,直面那尊仿若拉神降世的“神像”时,拉美西斯永远都无法抹消掉自己当时的丢脸反应。
是的。
纵使过去再久,他也不能遗忘掉这份“耻辱”。
神像拥有从未见过的威仪,那尊容一旦入眼,便仿若落下万倾的重物,沉重地压在心头。
拉美西斯还没有脱出凡人之身,因此,他亦会受到神威的压迫,心中无法生出对神不敬,甚至与神对抗的念头。
这也就是他在起初的一小段时间愣在原地,迟迟没有动作的原因。
可他不久之后仍旧动了。
还是拼着豁出去了一般的决绝之势,褐发青年在那一刻突兀地挣脱了无形的束缚,瞪大的双眸中血丝若隐若现。
他似乎还在喊:“塔——”
——塔希尔!!!
也就是这一刻,拉美西斯后悔了,也恍然醒悟了。
他不知道神像是真是假,也不知道塔希尔是否有能力应对。
他只知道在那所有渺小人类都会俯首臣服的威压面前,还有一个人不曾显露出丝毫畏惧。
还是那道身影,冷漠,高傲,一如既往地单薄纤细,只从表面上看没有任何改变。
金发大祭司将他挡在身后,一人直面着“神”,如同在用拉美西斯总觉得瘦弱的身躯将他护在身后。
大祭司的心比这具凡身更加坚不可摧。
由此可见,拉美西斯就是因此受到了堪比雷霆万钧落于头顶的巨大刺激。
电光火石间,无数道杂念自心头闪现,兑出的滋味满心晃荡,尝到的全是苦涩与愤恨的味道。
“我……怎么可以慢上这一步!”
猛地扑来,用自己的后背遮挡住“神”的狰狞目光时,褐发青年重重地咬牙,被额发遮挡住的表情自是晦暗不清。
“不管怎样都不能够……”
不要再说什么“逃避”和“臣服”了,拉美西斯什么都不再想,只想着塔希尔可能会承受神罚,他必须保护他。
即使那是“神”。
即使他的行为,也毫无疑问可以归咎为对神明的挑衅。
有一个胆敢对“神”身痛下狠手的大祭司在,就已经可以算是世间难得一见的奇事了。
却不想还有一个更是蠢到了极致的笨蛋,不仅没有后退,反而奋不顾身冲上前来,加入对“神”的抗衡之中。
不行。
果然不行啊。
这个被盖章定论的笨蛋至始至终都无悔改之意,心里还想着,还好手脚在关键时刻能够动弹了,如果真僵在原地一动不动,那他这辈子都没脸见塔希尔。
还好动了,还好不算太晚地醒悟了。
笨蛋魂不守舍地坐起来,顿了顿,忽然又想,这一冲动非常值。
不顾一切地这一扑,让他明白了,自己真正想从“挚友”这里得到的是什么。
对他的关心爱护——或者其他全都能按着格式加上来的这些词语,全都只基于同一个目的。
“我……”
所以。
从大抵算是劫后余生的恍惚中清醒过来后,就这样直率地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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