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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来乍到,不懂规矩,你们按最常用的章程安排就好。”
女官微微吃惊,听说这位公主一身匪气,能孤身杀熊,她本以为这是个蛮横凶悍的主,没想到,竟意外的好说话。女官应是,招呼宫女们放水、熏香,引着李朝歌沐浴净身。
李朝歌沐浴出来时,宫女们为她拿来中衣,要亲手为她穿上。李朝歌没有拒绝,由着她们在自己身边忙来忙去,将她身体胎记看个明明白白。
李朝歌前世和天后相处了那么久,最是明白这位女皇的秉性。李朝歌知道天后已经相信她就是李朝歌了,但是这并不影响天后会再三取证,屡次试探。这些宫女里必然有天后的眼线,查看她身体上的胎记或者小痣,回去和天后禀报。天后自己生的孩子,当然知道一些细微特征,到底是不是真的,一对就知。
而且,天后也会派人去剑南,和当地人核查李朝歌的身份。不过,天后势必要无功而返了。这些年周老头怕被人找到,行踪格外小心,除非天后的人能穿过黑森林,找到黑林村,不然,必然什么痕迹都找不到。
李朝歌对此并不担心。她是真的李朝歌,查千遍万遍也不怕。她和小时候一模一样的五官,肖似武家女子的脸,便是最好的证据。
宫女们给李朝歌换衣服时,发现这位公主虽然看起来纤细,其实脱了衣服后身材特别窈窕。该细的地方细,该鼓的地方鼓,而且因为多年习武,皮肤紧致,双腿又细又长又直,腰腹处甚至有漂亮的线条。
换衣的宫女们默默红了脸。两个宫女给李朝歌系襦裙,她们一低头,见李朝歌胸口处有一道疤,长度将近有两寸。虽然颜色不深,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可是放在李朝歌白皙紧致的皮肤上,还是很刺眼。
宫女见李朝歌从头到尾非常配合,看起来很好脾气的样子,于是壮着胆子问:“公主,这道疤是什么?”
李朝歌低头瞥了一眼,这道疤是前世裴纪安穿心那一剑留下的,这一世重生,她身上很多痕迹没有了,唯独这道疤,跟着她来到了新世界。
李朝歌浑不在意,淡淡道:“以前不小心受伤,留下的教训。”
这些宫女们虽然是奴婢,但也过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生活,她们听到李朝歌的话,纷纷叹道:“这么长的伤口,那该有多疼啊?公主,您以后可要小心,不能再受伤了。”
李朝歌对喊疼的话置若罔闻,唯独听到后一句,她很认真地点头:“以后再不会了。”
吃一堑长一智,以前可以说不懂情爱,年少无知,这一世她要是再轻信男人,被男人害死,那就活该她死无葬身之地。
其他人端来托盘,宫女环住李朝歌的腰,将叮叮当当的玉佩系到腰带上,面红耳赤地退下,俯首道:“公主,礼服换好了。”
“嗯。”李朝歌慢慢放下双臂,习以为常。她前世当了许多年的公主,刚回来时还不适应,后面时间久了,也能习惯由侍女帮她换衣。毕竟朝廷许多礼服,真的不是一个人能穿好的。
另一波宫女上前,行礼道:“公主,奴婢给您梳发。”
李朝歌坐在镜子前,眼神微微一错,扫到一个宫女悄悄出去了。李朝歌了然,不动声色地收回视线,就当自己没看到。
千秋殿前殿,天后听完宫女的禀报后,彻底放下心。接下来,派人去剑南查一查,这件事便可以敲定了。天后心里其实已经认定,然而多年习惯使然,小心些总没错。
另一边,李朝歌换好衣服,梳好妆容,镜子中的人如同拭去灰尘的明珠一般,散发出耀眼的光辉。宫女们被李朝歌的容光所摄,纷纷赞道:“公主真美。”
类似的话李朝歌实在听腻了,她随意点头,说:“我累了,想一个人休息一会。你们先退下吧。”
宫女们齐齐拜首:“遵命。”
宫娥像是棋子一样整齐有序地退下。等人走后,李朝歌坐到塌上,给自己倒了杯茶,不紧不慢道:“下来吧。”
黑林村外被黑不见底的森林包围,故而得名黑林村。这个村子里人不多,靠打猎为生,粮食、衣服自给自足,如果有什么实在做不出来的东西,比如灯油,就只能去最近的城镇买。去城镇要穿过黑森林,十分危险,所以夜里燃灯,在黑林村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
黑林村西南角,最靠近黑森林的地方,伫立着一个孤零零的小院子。这个院子不大,围墙也是东补一块西补一块的,看得出来日子并不富裕。此刻院落正房关着窗,房里黑漆漆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今夜无月,桌子上油灯早已干涸,房间里伸手不见五指。李朝歌躺在床上,眉毛紧紧颦着,睫毛剧烈地颤动。她忽然全身一颤,猛地睁开眼睛。
李朝歌大口大口喘气,她睁开眼睛瞪了好久,才意识到自己还活着。她慢慢爬起来,眼睛扫过四周,暗暗警惕。
这是哪里?她被人关押了吗?
李朝歌本能地调动真气护体,这样一调她吓了一跳,李朝歌连忙运行大周天,发现自己全身无伤,可是真气却没了。
也不能说没了,只能说非常微弱。李朝歌伸出手,发现她的手指变细了,上面还有砍柴留下来的细小伤口,根本不是后世那双养尊处优、杀人如麻的手。李朝歌赶紧去地上找镜子,隔着粗糙模糊的铜镜,她看到一张熟悉,却稚嫩的脸。
李朝歌惊讶,不可置信地抚上自己的脸。这时候她环顾四周,慢慢想起来,这是黑林村,她去东都恢复公主身份之前,和周老头住的地方。
李朝歌觉得匪夷所思。她是练武之人,死前已经突破至臻境,非常明白裴纪安那一剑刺穿了她的心脏,她绝没有活下来的可能。可是,此刻她又真真切切站在地上,身体、脸庞都变小了,连武功也退回了年少时。
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她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重新活过来了,而且重生到少女时期。看她体内的真气,估计现在只有十五六岁。
李朝歌扶着桌子,缓慢地坐到塌上。她怔怔盯着镜子里的人,不无感慨地想着,原来只有十六岁。
前世十六岁时,她还不知道自己是公主,只以为自己是一个乡野丫头,父母不详,身份不明,没形没状地跑在大山里,成日和黑森林的毒虫野兽打交道。她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只隐约记得小时候有人在她耳边喊“朝歌”,她便以为,自己叫朝哥。
周老头没说过她的来历,李朝歌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也从来不问。小时候有孩子嘲笑她没有爹娘,被李朝歌打了一顿,之后再也没人敢说了。
她像一个男孩子一样风风火火地长大,从小挑水劈柴,烧火做饭,被周老头磋磨的特别糙。说来也奇怪,她从没有刻意练过武功,可是她八岁起能打的全村小孩子不敢还手,十岁就能跟着大人去森林打猎,十二岁起,就能独自进山了。
要知道,打猎十来年的行家老手,都不敢一个人进十里大山。可是李朝歌小小年纪就被周老头扔到山里砍柴,她最开始摔得鼻青脸肿,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
十四岁那年,李朝歌已经可以独立放倒一头熊。她扛着熊皮回来的时候,发现周老头不见了。家里只留下一本没封皮的书,和十个脏兮兮的铜板。
周老头消失了。
李朝歌又被丢下了。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被丢弃,李朝歌难受了两天,很快看开了。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她去黑森林打猎之暇,也会顺便练习周老头留下来的心法。她不知道那本书是什么,但日子闲着也是闲着,顺便练练吧。
我初来乍到,不懂规矩,你们按最常用的章程安排就好。”
女官微微吃惊,听说这位公主一身匪气,能孤身杀熊,她本以为这是个蛮横凶悍的主,没想到,竟意外的好说话。女官应是,招呼宫女们放水、熏香,引着李朝歌沐浴净身。
李朝歌沐浴出来时,宫女们为她拿来中衣,要亲手为她穿上。李朝歌没有拒绝,由着她们在自己身边忙来忙去,将她身体胎记看个明明白白。
李朝歌前世和天后相处了那么久,最是明白这位女皇的秉性。李朝歌知道天后已经相信她就是李朝歌了,但是这并不影响天后会再三取证,屡次试探。这些宫女里必然有天后的眼线,查看她身体上的胎记或者小痣,回去和天后禀报。天后自己生的孩子,当然知道一些细微特征,到底是不是真的,一对就知。
而且,天后也会派人去剑南,和当地人核查李朝歌的身份。不过,天后势必要无功而返了。这些年周老头怕被人找到,行踪格外小心,除非天后的人能穿过黑森林,找到黑林村,不然,必然什么痕迹都找不到。
李朝歌对此并不担心。她是真的李朝歌,查千遍万遍也不怕。她和小时候一模一样的五官,肖似武家女子的脸,便是最好的证据。
宫女们给李朝歌换衣服时,发现这位公主虽然看起来纤细,其实脱了衣服后身材特别窈窕。该细的地方细,该鼓的地方鼓,而且因为多年习武,皮肤紧致,双腿又细又长又直,腰腹处甚至有漂亮的线条。
换衣的宫女们默默红了脸。两个宫女给李朝歌系襦裙,她们一低头,见李朝歌胸口处有一道疤,长度将近有两寸。虽然颜色不深,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可是放在李朝歌白皙紧致的皮肤上,还是很刺眼。
宫女见李朝歌从头到尾非常配合,看起来很好脾气的样子,于是壮着胆子问:“公主,这道疤是什么?”
李朝歌低头瞥了一眼,这道疤是前世裴纪安穿心那一剑留下的,这一世重生,她身上很多痕迹没有了,唯独这道疤,跟着她来到了新世界。
李朝歌浑不在意,淡淡道:“以前不小心受伤,留下的教训。”
这些宫女们虽然是奴婢,但也过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生活,她们听到李朝歌的话,纷纷叹道:“这么长的伤口,那该有多疼啊?公主,您以后可要小心,不能再受伤了。”
李朝歌对喊疼的话置若罔闻,唯独听到后一句,她很认真地点头:“以后再不会了。”
吃一堑长一智,以前可以说不懂情爱,年少无知,这一世她要是再轻信男人,被男人害死,那就活该她死无葬身之地。
其他人端来托盘,宫女环住李朝歌的腰,将叮叮当当的玉佩系到腰带上,面红耳赤地退下,俯首道:“公主,礼服换好了。”
“嗯。”李朝歌慢慢放下双臂,习以为常。她前世当了许多年的公主,刚回来时还不适应,后面时间久了,也能习惯由侍女帮她换衣。毕竟朝廷许多礼服,真的不是一个人能穿好的。
另一波宫女上前,行礼道:“公主,奴婢给您梳发。”
李朝歌坐在镜子前,眼神微微一错,扫到一个宫女悄悄出去了。李朝歌了然,不动声色地收回视线,就当自己没看到。
千秋殿前殿,天后听完宫女的禀报后,彻底放下心。接下来,派人去剑南查一查,这件事便可以敲定了。天后心里其实已经认定,然而多年习惯使然,小心些总没错。
另一边,李朝歌换好衣服,梳好妆容,镜子中的人如同拭去灰尘的明珠一般,散发出耀眼的光辉。宫女们被李朝歌的容光所摄,纷纷赞道:“公主真美。”
类似的话李朝歌实在听腻了,她随意点头,说:“我累了,想一个人休息一会。你们先退下吧。”
宫女们齐齐拜首:“遵命。”
宫娥像是棋子一样整齐有序地退下。等人走后,李朝歌坐到塌上,给自己倒了杯茶,不紧不慢道:“下来吧。”
黑林村外被黑不见底的森林包围,故而得名黑林村。这个村子里人不多,靠打猎为生,粮食、衣服自给自足,如果有什么实在做不出来的东西,比如灯油,就只能去最近的城镇买。去城镇要穿过黑森林,十分危险,所以夜里燃灯,在黑林村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
黑林村西南角,最靠近黑森林的地方,伫立着一个孤零零的小院子。这个院子不大,围墙也是东补一块西补一块的,看得出来日子并不富裕。此刻院落正房关着窗,房里黑漆漆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今夜无月,桌子上油灯早已干涸,房间里伸手不见五指。李朝歌躺在床上,眉毛紧紧颦着,睫毛剧烈地颤动。她忽然全身一颤,猛地睁开眼睛。
李朝歌大口大口喘气,她睁开眼睛瞪了好久,才意识到自己还活着。她慢慢爬起来,眼睛扫过四周,暗暗警惕。
这是哪里?她被人关押了吗?
李朝歌本能地调动真气护体,这样一调她吓了一跳,李朝歌连忙运行大周天,发现自己全身无伤,可是真气却没了。
也不能说没了,只能说非常微弱。李朝歌伸出手,发现她的手指变细了,上面还有砍柴留下来的细小伤口,根本不是后世那双养尊处优、杀人如麻的手。李朝歌赶紧去地上找镜子,隔着粗糙模糊的铜镜,她看到一张熟悉,却稚嫩的脸。
李朝歌惊讶,不可置信地抚上自己的脸。这时候她环顾四周,慢慢想起来,这是黑林村,她去东都恢复公主身份之前,和周老头住的地方。
李朝歌觉得匪夷所思。她是练武之人,死前已经突破至臻境,非常明白裴纪安那一剑刺穿了她的心脏,她绝没有活下来的可能。可是,此刻她又真真切切站在地上,身体、脸庞都变小了,连武功也退回了年少时。
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她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重新活过来了,而且重生到少女时期。看她体内的真气,估计现在只有十五六岁。
李朝歌扶着桌子,缓慢地坐到塌上。她怔怔盯着镜子里的人,不无感慨地想着,原来只有十六岁。
前世十六岁时,她还不知道自己是公主,只以为自己是一个乡野丫头,父母不详,身份不明,没形没状地跑在大山里,成日和黑森林的毒虫野兽打交道。她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只隐约记得小时候有人在她耳边喊“朝歌”,她便以为,自己叫朝哥。
周老头没说过她的来历,李朝歌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也从来不问。小时候有孩子嘲笑她没有爹娘,被李朝歌打了一顿,之后再也没人敢说了。
她像一个男孩子一样风风火火地长大,从小挑水劈柴,烧火做饭,被周老头磋磨的特别糙。说来也奇怪,她从没有刻意练过武功,可是她八岁起能打的全村小孩子不敢还手,十岁就能跟着大人去森林打猎,十二岁起,就能独自进山了。
要知道,打猎十来年的行家老手,都不敢一个人进十里大山。可是李朝歌小小年纪就被周老头扔到山里砍柴,她最开始摔得鼻青脸肿,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
十四岁那年,李朝歌已经可以独立放倒一头熊。她扛着熊皮回来的时候,发现周老头不见了。家里只留下一本没封皮的书,和十个脏兮兮的铜板。
周老头消失了。
李朝歌又被丢下了。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被丢弃,李朝歌难受了两天,很快看开了。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她去黑森林打猎之暇,也会顺便练习周老头留下来的心法。她不知道那本书是什么,但日子闲着也是闲着,顺便练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