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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有欠妥当……
美人好像真的比较配英雄……
是受余非的影响吧。她现在满脑子都是这个人,往事种种突然浮现眼前,想起他与她相处好些年头,偶尔回首,总会有几分人事全非的感觉。大一那年初中同学聚会,听人说起,以前教英文的miss林结婚了又离婚了,班上看起来最木讷的一个男生,他女朋友居然早孕了,胆小怕事的张同学学医后,常常一手抓着心啊肝啊一边吃猪血粥……思绪沉寂,他却对她始终如一,莫名几分鼻酸。
好想见他……
于是就这么头脑一热,关电脑下楼。
可是路过楼梯间的消防栓时她又照了照,还是很男性化……走到他宿舍楼下,闭着眼睛往前一冲——宿管大叔也果然没拦她……
她只得靠在大厅的门柱旁发呆,他到底看上了她哪点?
【你猜我现在在哪里?】站了好一会儿,她突然给他发了一条短信。
【有奖问答?】他回复没让她等待太久。
这种感觉意外的取悦了她,她扬扬嘴角微笑,决定快刀斩乱麻,鼓足勇气又问:【我们可以走多远。】
可是,她却等不到他回复。
意料之中的,她有些难过,看着形形色色的同学穿梭不断,她轻声自问: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么?。
终于,她听到他喊,“常笑。”
她回头,微风徐徐,吹得他如丝短发轻轻拂动,眼底的笑意暖人心扉,就那么笑着,没再说话。
他没说话,她还是问了自己:是不是考虑好了。
她或许现在走过去,走过去牵起他的手,会被这来来往往的男生用异样的眼光所注视,或许会被十个人里边的八个人误解,她大概还要面对余妈妈的不谅解,得跟容兰和倩倩解释……可是……
她还是想走过去。
她好像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她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他笑而未答。只用目光深深的锁着她,锁得她无法动弹。好容易晃过神来了,她于是干笑,又问:“那现在呢?”
他说:“你走过来,或者我走过去。”话音刚落,他已经走了过来,那般自然的牵起她的手,走出宿舍楼外边,又喊她,“常笑……”
“嗯?”她脑子依旧带着几分空白,心思在他牵起她的那只手上。
听着他徐徐道来,“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天气,也像今天这么晴朗。”
那天下午,他一直牵着她的手,绕着校园走了一圈又一圈。
她跟在他身后,慢慢的走,连呼吸都不敢重了。手心里渗出些汗水,心情多少是紧张的,他也照单全收,偶尔会紧一紧她的手心,回头望着她轻轻笑笑。
记忆,便全缠绕在那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回神时会心一笑,他们这样,是不是已经确认了彼此的关系。
因为这样的牵手,已经不止于青梅竹马的调调。
可是突然又不想开口了,好像心满意足的,不自觉的想笑。
或许爱情,总归是需要谁先踏出一步,还需要谁后一脚跟上。
只要他走得慢点,无论前路如何,她会尽力随行。
何必问路程,何必问终点。
**
谈恋爱了吧。
礼拜一晚饭,他把碗里的葱花都挑给她,点的菜却都是她爱吃的,杂七杂八的聊着些没有意义的话。
礼拜二宿舍关门前和他又跑去吃了顿宵夜,把撑得胃满满的,约好明天再见。
礼拜三常笑鼓起勇气,在宿舍中央并排搁了两椅子,英姿勃发的往上一站,大吼:“我,常笑!以后就是名花有主的人了!”
礼拜四打开衣柜,挑了件粉红色的换上,搭配一条银灰色的长裤,回头对着镜子转了两个圈。最后醮了点水抹在翘起的某几撮头发上,跑下楼和他共进早餐。
礼拜五和他背靠背窝在某棵大树下,胆大包天地把头枕在他大腿上,感受透过树荫缝隙投射下来的阳光……
一个礼拜,就这么悠悠然过去了……
过往她喜欢在小说中编造各式的夸张的事件,来丰富人物人生,然而真正恋爱,她不过只想“重蹈”无数革命先驱的“覆辙”,只要逛逛街看看电影喝杯咖啡就好。
偷偷牵一下手,偷吃他两块豆腐,共饮一大杯冰水,偶尔偷亲他一下。
她所肖想的爱情,其实只要这么简单。
只是,常笑发现并不是每段故事都是这么简单而美好。或许是他们二人太过熟悉。熟悉到她觉得在一起散步的时候,不应该去牵起他的手,只敢跟在他后边。
所以,她只敢用个“偷”字。
她知道这样不好,然而看见熟人,还是会下意识地想避开,兀自揣测着那些人的想法,猜想着,她和余非是否般配……
余非不会逼她,只是会轻轻把她从身后拉扯出来,在熟人吃惊的目光中牵起她的手,用一种轻描淡写的口吻道:“你知道的,常笑。”
让她相信,有一种爱情,叫水到渠成。
**
很快又是一个周末,常笑算算日子,于是决定回家。
每座大城市,交通都是个诟病,往往半小时的路程,等车塞车会耗去双倍或者更多的时间。
余非不喜欢拥挤的车流,连带回家的次数不多,但这个礼拜,他找不到留在学校的理由。
学校在河南,他们家那小区在河东,路途据说并不太远,但两处却没有直达公车。因而很多个周末,和拥挤的交通作斗争,一直是常笑的心头痛,无不消磨着她的耐性。
有人作伴滋味却大不相同,常笑和余非并肩坐着,让这城市的繁华,在窗外游走。
然而也不知为何,越靠近家的时候,常笑愈发有些莫名的焦躁,望向窗外,望着车辆流水马龙,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直到余非的电话铃响,直到她轻轻喊了那一声……
“妈。”
常笑才终于意识到问题所在——余妈妈一直只把她……当儿子。t ^t
余妈妈嘴皮厉害,是整个小区街知巷闻的事情,嗓门倒也不大,但偶尔一些大叔大妈,闲时磕牙的时候,会说余家姓汪的女人说话真是刻薄。
常笑一直是理解不了的,因为她所看到的余妈妈,从未对余非说过一句重话。
她就余非这么一个宝贝儿子。
常笑还在猜着他们的对白的时候,余非突然把手机递了过来。她迟疑了一下,仍是接了起来,电话那端声音倒也热情:“笑笑,你也回来了?”
“嗯,”她乖乖的叫了句,“阿姨。”
“乖,”余妈妈突然在电话那头神秘的笑了笑,“晚上上阿姨家吃饭,阿姨有张照片给你看,是小非他以前的青梅竹马!”
的确有欠妥当……
美人好像真的比较配英雄……
是受余非的影响吧。她现在满脑子都是这个人,往事种种突然浮现眼前,想起他与她相处好些年头,偶尔回首,总会有几分人事全非的感觉。大一那年初中同学聚会,听人说起,以前教英文的miss林结婚了又离婚了,班上看起来最木讷的一个男生,他女朋友居然早孕了,胆小怕事的张同学学医后,常常一手抓着心啊肝啊一边吃猪血粥……思绪沉寂,他却对她始终如一,莫名几分鼻酸。
好想见他……
于是就这么头脑一热,关电脑下楼。
可是路过楼梯间的消防栓时她又照了照,还是很男性化……走到他宿舍楼下,闭着眼睛往前一冲——宿管大叔也果然没拦她……
她只得靠在大厅的门柱旁发呆,他到底看上了她哪点?
【你猜我现在在哪里?】站了好一会儿,她突然给他发了一条短信。
【有奖问答?】他回复没让她等待太久。
这种感觉意外的取悦了她,她扬扬嘴角微笑,决定快刀斩乱麻,鼓足勇气又问:【我们可以走多远。】
可是,她却等不到他回复。
意料之中的,她有些难过,看着形形色色的同学穿梭不断,她轻声自问: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么?。
终于,她听到他喊,“常笑。”
她回头,微风徐徐,吹得他如丝短发轻轻拂动,眼底的笑意暖人心扉,就那么笑着,没再说话。
他没说话,她还是问了自己:是不是考虑好了。
她或许现在走过去,走过去牵起他的手,会被这来来往往的男生用异样的眼光所注视,或许会被十个人里边的八个人误解,她大概还要面对余妈妈的不谅解,得跟容兰和倩倩解释……可是……
她还是想走过去。
她好像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她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他笑而未答。只用目光深深的锁着她,锁得她无法动弹。好容易晃过神来了,她于是干笑,又问:“那现在呢?”
他说:“你走过来,或者我走过去。”话音刚落,他已经走了过来,那般自然的牵起她的手,走出宿舍楼外边,又喊她,“常笑……”
“嗯?”她脑子依旧带着几分空白,心思在他牵起她的那只手上。
听着他徐徐道来,“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天气,也像今天这么晴朗。”
那天下午,他一直牵着她的手,绕着校园走了一圈又一圈。
她跟在他身后,慢慢的走,连呼吸都不敢重了。手心里渗出些汗水,心情多少是紧张的,他也照单全收,偶尔会紧一紧她的手心,回头望着她轻轻笑笑。
记忆,便全缠绕在那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回神时会心一笑,他们这样,是不是已经确认了彼此的关系。
因为这样的牵手,已经不止于青梅竹马的调调。
可是突然又不想开口了,好像心满意足的,不自觉的想笑。
或许爱情,总归是需要谁先踏出一步,还需要谁后一脚跟上。
只要他走得慢点,无论前路如何,她会尽力随行。
何必问路程,何必问终点。
**
谈恋爱了吧。
礼拜一晚饭,他把碗里的葱花都挑给她,点的菜却都是她爱吃的,杂七杂八的聊着些没有意义的话。
礼拜二宿舍关门前和他又跑去吃了顿宵夜,把撑得胃满满的,约好明天再见。
礼拜三常笑鼓起勇气,在宿舍中央并排搁了两椅子,英姿勃发的往上一站,大吼:“我,常笑!以后就是名花有主的人了!”
礼拜四打开衣柜,挑了件粉红色的换上,搭配一条银灰色的长裤,回头对着镜子转了两个圈。最后醮了点水抹在翘起的某几撮头发上,跑下楼和他共进早餐。
礼拜五和他背靠背窝在某棵大树下,胆大包天地把头枕在他大腿上,感受透过树荫缝隙投射下来的阳光……
一个礼拜,就这么悠悠然过去了……
过往她喜欢在小说中编造各式的夸张的事件,来丰富人物人生,然而真正恋爱,她不过只想“重蹈”无数革命先驱的“覆辙”,只要逛逛街看看电影喝杯咖啡就好。
偷偷牵一下手,偷吃他两块豆腐,共饮一大杯冰水,偶尔偷亲他一下。
她所肖想的爱情,其实只要这么简单。
只是,常笑发现并不是每段故事都是这么简单而美好。或许是他们二人太过熟悉。熟悉到她觉得在一起散步的时候,不应该去牵起他的手,只敢跟在他后边。
所以,她只敢用个“偷”字。
她知道这样不好,然而看见熟人,还是会下意识地想避开,兀自揣测着那些人的想法,猜想着,她和余非是否般配……
余非不会逼她,只是会轻轻把她从身后拉扯出来,在熟人吃惊的目光中牵起她的手,用一种轻描淡写的口吻道:“你知道的,常笑。”
让她相信,有一种爱情,叫水到渠成。
**
很快又是一个周末,常笑算算日子,于是决定回家。
每座大城市,交通都是个诟病,往往半小时的路程,等车塞车会耗去双倍或者更多的时间。
余非不喜欢拥挤的车流,连带回家的次数不多,但这个礼拜,他找不到留在学校的理由。
学校在河南,他们家那小区在河东,路途据说并不太远,但两处却没有直达公车。因而很多个周末,和拥挤的交通作斗争,一直是常笑的心头痛,无不消磨着她的耐性。
有人作伴滋味却大不相同,常笑和余非并肩坐着,让这城市的繁华,在窗外游走。
然而也不知为何,越靠近家的时候,常笑愈发有些莫名的焦躁,望向窗外,望着车辆流水马龙,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直到余非的电话铃响,直到她轻轻喊了那一声……
“妈。”
常笑才终于意识到问题所在——余妈妈一直只把她……当儿子。t ^t
余妈妈嘴皮厉害,是整个小区街知巷闻的事情,嗓门倒也不大,但偶尔一些大叔大妈,闲时磕牙的时候,会说余家姓汪的女人说话真是刻薄。
常笑一直是理解不了的,因为她所看到的余妈妈,从未对余非说过一句重话。
她就余非这么一个宝贝儿子。
常笑还在猜着他们的对白的时候,余非突然把手机递了过来。她迟疑了一下,仍是接了起来,电话那端声音倒也热情:“笑笑,你也回来了?”
“嗯,”她乖乖的叫了句,“阿姨。”
“乖,”余妈妈突然在电话那头神秘的笑了笑,“晚上上阿姨家吃饭,阿姨有张照片给你看,是小非他以前的青梅竹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