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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高一的时候很巧合,纪明月就在自己隔壁班。
她有不少朋友,几个人经常在一起打闹,其中便有那个叫“裴献”的男生。
他们有时候一起经过他们教室窗前,那个女孩子似乎总是没精打采的困顿模样,像永远睡不醒一样。
有时候走着走着还会“嘭”地就撞到前面的人,她那个朋友一脸无语:“猫猫你到底能不能好好走路,你昨晚做贼去了吗,天天早上迟到还这么困!”
女孩子揉揉眼,继续嘟囔:“裴献我要吃鸡腿!”
“好好好,我的纪大小姐,鸡腿鸡腿。”
谢云持忍不住扬了扬唇角,只觉得她可爱得不行。
又能吃又能睡的,小名还叫“猫猫”,唔,猫猫可以吃巧克力吃鸡腿吗。
笑完又有些酸涩起来。
班里有人来问他题,注意到他的目光,问他:“你在看什么?”
谢云持摇了摇头,收回视线,拿过题目,顺口回答:“看一只猫。”
两个班是一个物理老师,物理老师经常布置课堂测验,让两个班的学生交换批改。
谢云持使了些方法,拿到了纪明月的卷子。
她的字迹很清秀漂亮,只是写着写着就能察觉出来她大概快睡着了,字迹开始扭七扭八,然后猛地清醒过来,字迹又规矩漂亮起来。
如此循环往复,谢云持只觉得一阵好笑。
更好笑的是,她并没有做大题,反而是画了一支玫瑰花。
嗯,她还挺有绘画天赋的,只是花瓣的形状画得有些错误。
他一一批改回去,后来便看见她光顾了自己在做兼职的那家花店。
纪明月靠近自己的时候,谢云持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得前所未有的快,像是生病了一样。
但又很快乐,生病也快乐。
他借着“买一送一”的借口,送了一支花给她。
看着纪明月离开,谢云持只觉得这支价格不菲的玫瑰花,好像送得很值得。
花光这周的吃饭钱也值得,她收了呢。
后来,再听说裴献和她只是青梅竹马,并不是男女朋友。
谢云持只觉得自己的喜欢再也不可抑制。
好像那个贫乏到没什么可说的高中年代,也全因为“纪明月”这三个字,而显得无比生动了起来。
他经常在梦里见到那个美丽的少女。
她通常是赤裸着的,带着他最喜欢的那个笑容,走到他身旁,声音又柔又甜,问:“谢云持,你喜欢我吗?”
他的心脏简直快要跳出来。
女孩子越靠越近,声音愈发勾人起来,尾音微微上扬,像是一把钩子:“你喜欢我对吗?
哦,你不止喜欢我,你还想睡我。”
谢云持咽动了一下喉咙。
少女媚眼如丝:“你不说话是吗?
那我就走了。”
说完,她果真不带一丝留恋地便打算离开。
谢云持蓦地拽住她纤细的手腕,仿佛认输了一般:“不要走!”
少女看他一眼。
他点头:“我喜欢你,我也想……睡你。”
少女这才又笑了起来,靠在他身上,问:“那你怎么不动?”
……
一夜到天明,猛地睁开眼清醒过来,谢云持轻喘着却发现,那只是一场梦。
他根本不曾拥有她。
后来就似乎真的成了心结。
每次作为年级第一在台上发言,稍微一留意便看到正盯着他看的纪明月,谢云持就愈发觉得自己一定要拿到所有的第一名;在篮球场上注意到也在人群里的女孩子,谢云持就连投三分球都觉得轻而易举起来;在医院、打工的店里和学校之间疲于奔命,可只要一看见她,就又觉得瞬间电量满格。
是写过一封情书的,哪怕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可那些隐秘的快乐就足够支撑他很久很久了。
久到哪怕她在国外读大学的那些年里,他每每觉得压力大到无法呼吸,便想去看一看她。
父亲去世之间的所有医疗费,早已让家里困顿不堪。
谢云持一边努力还债,一边竭尽所能地想方设法去买一张机票,去看她一眼。
写邮件也是快乐的。
明知道她不可能看见,可是每天写“纪明月:今天……”的那一刹那,她如同正坐在自己身旁,听他讲今天发生的事情。
所以,就连无数次敲开那扇门,却发现是陌生的外国人而不是她时,也是快乐的。
她总归是在这个城市。
他跟她呼吸着同一片空气,可能刚刚他走过的地方,她也来过。
谢云持每次都带着笑:“你好,我叫谢云持,请问你有见过一个叫‘纪明月’的女生吗?”
那对夫妇一如既往地摇头,又不忘劝他:“你已经来了很多次了,每次都找不到她,不如别坚持了,就放弃吧。”
他敛去眼里的失落,摇了摇头。
那怎么能叫“坚持”呢?
坚持这个词,说的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对纪明月,他从来都不是坚持。
那叫天生如此。
十年间好像也发生了很多很多事情。
他陪着母亲进了时家,困顿的家庭更是一夜之间变化巨大,母亲成了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太太,而他也终于不用吃那些自己厌恶的菜,不用因为一张机票而穷困潦倒。
有了亲生父亲,也有了亲妹妹,甚至连自己的前途都顷刻间安排妥当。
他也再没有见过她。
谢云持进了君耀之后,工作日益忙碌起来,常常忙到没有时间去胡思乱想。
可只要一得了闲暇,他闭上眼睛,就会想,纪明月现在怎么样了,过得好吗,生活顺利吗,有喜欢过别人吗。
看她一眼竟成了谢云持最大的执念,哦不,应该是最大的期待。
支撑着他走过无数艰难的时刻,抬头依旧能满怀希望,笑着去拼搏努力。
直到,妹妹看见了纪明月。
沙漠里的人猛地看见水,第一反应该是想,那是海市蜃楼吗?
但就算是又如何呢,就算那是海市蜃楼,不照样会扑上去,看看那会不会拯救自己吗。
而后,他便看见了那个穿着伴娘服,偷偷摸摸啃馒头的纪明月。
比十年前漂亮了很多很多,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
他在参加婚礼前想,我只看你一眼。
你过得潇洒快乐,如意美满,我便如愿了。
可又不够如愿。
他想得到她,拥有她一辈子。
傅思远说,谢云持,我从没见过有哪个人恋爱得如你这般辛苦。
谢云持笑了笑,反问:“苦吗?”
傅思远瞠目结舌:“还不够苦吗?”
谢云持摇头。
他从来不觉得苦。
他只觉得,“纪明月”这三个字,才是他少年时期所有的糖。
甜到那个困顿的年代里,也——
全都是光。
————————————
“曾羡慕星星能活在远方,
可更想能在你的身旁。
——《荒唐》”
p; 高一的时候很巧合,纪明月就在自己隔壁班。
她有不少朋友,几个人经常在一起打闹,其中便有那个叫“裴献”的男生。
他们有时候一起经过他们教室窗前,那个女孩子似乎总是没精打采的困顿模样,像永远睡不醒一样。
有时候走着走着还会“嘭”地就撞到前面的人,她那个朋友一脸无语:“猫猫你到底能不能好好走路,你昨晚做贼去了吗,天天早上迟到还这么困!”
女孩子揉揉眼,继续嘟囔:“裴献我要吃鸡腿!”
“好好好,我的纪大小姐,鸡腿鸡腿。”
谢云持忍不住扬了扬唇角,只觉得她可爱得不行。
又能吃又能睡的,小名还叫“猫猫”,唔,猫猫可以吃巧克力吃鸡腿吗。
笑完又有些酸涩起来。
班里有人来问他题,注意到他的目光,问他:“你在看什么?”
谢云持摇了摇头,收回视线,拿过题目,顺口回答:“看一只猫。”
两个班是一个物理老师,物理老师经常布置课堂测验,让两个班的学生交换批改。
谢云持使了些方法,拿到了纪明月的卷子。
她的字迹很清秀漂亮,只是写着写着就能察觉出来她大概快睡着了,字迹开始扭七扭八,然后猛地清醒过来,字迹又规矩漂亮起来。
如此循环往复,谢云持只觉得一阵好笑。
更好笑的是,她并没有做大题,反而是画了一支玫瑰花。
嗯,她还挺有绘画天赋的,只是花瓣的形状画得有些错误。
他一一批改回去,后来便看见她光顾了自己在做兼职的那家花店。
纪明月靠近自己的时候,谢云持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得前所未有的快,像是生病了一样。
但又很快乐,生病也快乐。
他借着“买一送一”的借口,送了一支花给她。
看着纪明月离开,谢云持只觉得这支价格不菲的玫瑰花,好像送得很值得。
花光这周的吃饭钱也值得,她收了呢。
后来,再听说裴献和她只是青梅竹马,并不是男女朋友。
谢云持只觉得自己的喜欢再也不可抑制。
好像那个贫乏到没什么可说的高中年代,也全因为“纪明月”这三个字,而显得无比生动了起来。
他经常在梦里见到那个美丽的少女。
她通常是赤裸着的,带着他最喜欢的那个笑容,走到他身旁,声音又柔又甜,问:“谢云持,你喜欢我吗?”
他的心脏简直快要跳出来。
女孩子越靠越近,声音愈发勾人起来,尾音微微上扬,像是一把钩子:“你喜欢我对吗?
哦,你不止喜欢我,你还想睡我。”
谢云持咽动了一下喉咙。
少女媚眼如丝:“你不说话是吗?
那我就走了。”
说完,她果真不带一丝留恋地便打算离开。
谢云持蓦地拽住她纤细的手腕,仿佛认输了一般:“不要走!”
少女看他一眼。
他点头:“我喜欢你,我也想……睡你。”
少女这才又笑了起来,靠在他身上,问:“那你怎么不动?”
……
一夜到天明,猛地睁开眼清醒过来,谢云持轻喘着却发现,那只是一场梦。
他根本不曾拥有她。
后来就似乎真的成了心结。
每次作为年级第一在台上发言,稍微一留意便看到正盯着他看的纪明月,谢云持就愈发觉得自己一定要拿到所有的第一名;在篮球场上注意到也在人群里的女孩子,谢云持就连投三分球都觉得轻而易举起来;在医院、打工的店里和学校之间疲于奔命,可只要一看见她,就又觉得瞬间电量满格。
是写过一封情书的,哪怕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可那些隐秘的快乐就足够支撑他很久很久了。
久到哪怕她在国外读大学的那些年里,他每每觉得压力大到无法呼吸,便想去看一看她。
父亲去世之间的所有医疗费,早已让家里困顿不堪。
谢云持一边努力还债,一边竭尽所能地想方设法去买一张机票,去看她一眼。
写邮件也是快乐的。
明知道她不可能看见,可是每天写“纪明月:今天……”的那一刹那,她如同正坐在自己身旁,听他讲今天发生的事情。
所以,就连无数次敲开那扇门,却发现是陌生的外国人而不是她时,也是快乐的。
她总归是在这个城市。
他跟她呼吸着同一片空气,可能刚刚他走过的地方,她也来过。
谢云持每次都带着笑:“你好,我叫谢云持,请问你有见过一个叫‘纪明月’的女生吗?”
那对夫妇一如既往地摇头,又不忘劝他:“你已经来了很多次了,每次都找不到她,不如别坚持了,就放弃吧。”
他敛去眼里的失落,摇了摇头。
那怎么能叫“坚持”呢?
坚持这个词,说的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对纪明月,他从来都不是坚持。
那叫天生如此。
十年间好像也发生了很多很多事情。
他陪着母亲进了时家,困顿的家庭更是一夜之间变化巨大,母亲成了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太太,而他也终于不用吃那些自己厌恶的菜,不用因为一张机票而穷困潦倒。
有了亲生父亲,也有了亲妹妹,甚至连自己的前途都顷刻间安排妥当。
他也再没有见过她。
谢云持进了君耀之后,工作日益忙碌起来,常常忙到没有时间去胡思乱想。
可只要一得了闲暇,他闭上眼睛,就会想,纪明月现在怎么样了,过得好吗,生活顺利吗,有喜欢过别人吗。
看她一眼竟成了谢云持最大的执念,哦不,应该是最大的期待。
支撑着他走过无数艰难的时刻,抬头依旧能满怀希望,笑着去拼搏努力。
直到,妹妹看见了纪明月。
沙漠里的人猛地看见水,第一反应该是想,那是海市蜃楼吗?
但就算是又如何呢,就算那是海市蜃楼,不照样会扑上去,看看那会不会拯救自己吗。
而后,他便看见了那个穿着伴娘服,偷偷摸摸啃馒头的纪明月。
比十年前漂亮了很多很多,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
他在参加婚礼前想,我只看你一眼。
你过得潇洒快乐,如意美满,我便如愿了。
可又不够如愿。
他想得到她,拥有她一辈子。
傅思远说,谢云持,我从没见过有哪个人恋爱得如你这般辛苦。
谢云持笑了笑,反问:“苦吗?”
傅思远瞠目结舌:“还不够苦吗?”
谢云持摇头。
他从来不觉得苦。
他只觉得,“纪明月”这三个字,才是他少年时期所有的糖。
甜到那个困顿的年代里,也——
全都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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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羡慕星星能活在远方,
可更想能在你的身旁。
——《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