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未婚妻原是他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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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都被成初带在身上,充当他的装饰品,跟着他到各大高档场所展示各种服装秀。
要赚钱,自然还是要自己亲力亲为,要么怎么说老板才是最佳员工。
话题扯远了,在他的密集展示,以及玲珑公子这个品牌效应的影响下,果然天城如今四处都是袖子上挂皮毛的衣服。实在是太令人恶寒了,墨国的子民都是什么品位,一点审美风格都没有。
更令人无语的是,此类变态穿法,在有钱的公子哥之间,更受推崇。当然,虽然大家都很想效仿成初,用只真的、活的动物充当,可惜像咱这么灵性的生物,可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于是乎,在大家屡次挑战,屡次失败之后,对成初驾兽功夫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还有人出高价,欲购买咱,可惜余香阁的人放话了,此只兔子乃非卖品,独一无二世间仅此一只。
果不其然,在续成初这种穿衣风格火了之后,咱作为第一公子身边的神宠,神奇的宠物,也跟着红了。给咱准备饭的下人,准备的菜都比以前好很多,以前是一两一打的普通胡萝卜,现在是一两一个的特级胡萝卜。
虽然咱是很怨念,为嘛是胡萝卜,以前跟着老妈妈的时候虽然也是一素到底,好歹还会变点其他花样,比如生菜叶、黄瓜条神马的。如今,除了胡萝卜,就只有胡萝卜。到底是哪个误人子弟告诉你们,兔子喜欢吃胡萝卜的!
搞得我完全没有食欲了,而且广告说得好,牙好胃口才能好。兔子没啥本事,就是那牙刚刚的好,可是再好的牙也禁不住天天咬着袖子。几天下来,牙酸的很。
于是,我被迫绝食。(主要还是胡萝卜吃不下了。)
大概是我的绝食示威,终于有了成效。奸商成初终于肯给我放假一天,没有带着我出门。
还有什么比睡觉更让人觉得心旷神怡的事情。我悠哉的窝在他的房间,舒服的会周公。
待我醒来的时候,我正窝在一个小小的怀抱里头,外头丝竹声入耳,夹杂着而侬软语和男子豪迈的笑声。身下是青石瓦片,旁边一个瓦片盖子被掀开,里头透着亮光,下头朝里头望去,是一片歌舞升平的景致。
瓦片大小的空洞,毕竟视野有限,仅能看清厅中高高的舞台。舞台中央,一个身材妖娆的美姬正站在舞台上,随乐而动。定睛一看,竟是卞语嫣。
我记得,成初已经安排卞语嫣今夜到皇宫,给使节表演节目。怎么会在这里?难道这里是皇宫!
我惊得站了起来,差点摔倒,幸好四条腿的稳定性,比两条腿要好很多,但是已经冒冷汗了!
“小兔子,你醒了啊~”一个脆生生的声音自我头顶响起。
我抬头,看见一个六岁小女孩,梳着双头发髻,发上绑着紫色缎带自然垂在两侧,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眨啊眨,身上穿着紫色短褂裙袄,双手支着下巴,半趴在屋顶上。
这孩子看着怎么那么眼熟?我吭哧的凑到她身边,用鼻子蹭了蹭她的手,对了!罕见的琥珀琉璃眼睛,这小孩子是……
万俟昭!
我曾向何伯打探过万俟昭的身份。她是布衣神判,万俟寻的小女儿。她娘,也就是万俟夫人,曾经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情报组织,听雪楼的楼主,名满天下的白衣公子。
亦是成初四岁时候开始,单恋了十几年的人。
成初,有很严重的恋母情节。
听说,万俟昭长得很像她娘,我侧头看着跟前这个水灵灵的小姑娘,叹了口气,成初啊,你可千万别有什么恋童癖啊!
“兔子,兔子,你怎么叹气啊!”万俟昭伸手在我的头上来回的摩挲着,那柔软的小手感觉起来好小、好柔软,比起成初那双粗糙充满老茧的手,好太多了。
可是,妹子!你摸就摸呗!能不能不要每次都摸着这么用力,皱纹都被你摸出来了。
“兔子,告诉你一个秘密。昭儿,好喜欢初哥哥。”
恩,我严肃的点了点头,这个咱看出来了。可惜,很遗憾,现在美男是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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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都被成初带在身上,充当他的装饰品,跟着他到各大高档场所展示各种服装秀。
要赚钱,自然还是要自己亲力亲为,要么怎么说老板才是最佳员工。
话题扯远了,在他的密集展示,以及玲珑公子这个品牌效应的影响下,果然天城如今四处都是袖子上挂皮毛的衣服。实在是太令人恶寒了,墨国的子民都是什么品位,一点审美风格都没有。
更令人无语的是,此类变态穿法,在有钱的公子哥之间,更受推崇。当然,虽然大家都很想效仿成初,用只真的、活的动物充当,可惜像咱这么灵性的生物,可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于是乎,在大家屡次挑战,屡次失败之后,对成初驾兽功夫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还有人出高价,欲购买咱,可惜余香阁的人放话了,此只兔子乃非卖品,独一无二世间仅此一只。
果不其然,在续成初这种穿衣风格火了之后,咱作为第一公子身边的神宠,神奇的宠物,也跟着红了。给咱准备饭的下人,准备的菜都比以前好很多,以前是一两一打的普通胡萝卜,现在是一两一个的特级胡萝卜。
虽然咱是很怨念,为嘛是胡萝卜,以前跟着老妈妈的时候虽然也是一素到底,好歹还会变点其他花样,比如生菜叶、黄瓜条神马的。如今,除了胡萝卜,就只有胡萝卜。到底是哪个误人子弟告诉你们,兔子喜欢吃胡萝卜的!
搞得我完全没有食欲了,而且广告说得好,牙好胃口才能好。兔子没啥本事,就是那牙刚刚的好,可是再好的牙也禁不住天天咬着袖子。几天下来,牙酸的很。
于是,我被迫绝食。(主要还是胡萝卜吃不下了。)
大概是我的绝食示威,终于有了成效。奸商成初终于肯给我放假一天,没有带着我出门。
还有什么比睡觉更让人觉得心旷神怡的事情。我悠哉的窝在他的房间,舒服的会周公。
待我醒来的时候,我正窝在一个小小的怀抱里头,外头丝竹声入耳,夹杂着而侬软语和男子豪迈的笑声。身下是青石瓦片,旁边一个瓦片盖子被掀开,里头透着亮光,下头朝里头望去,是一片歌舞升平的景致。
瓦片大小的空洞,毕竟视野有限,仅能看清厅中高高的舞台。舞台中央,一个身材妖娆的美姬正站在舞台上,随乐而动。定睛一看,竟是卞语嫣。
我记得,成初已经安排卞语嫣今夜到皇宫,给使节表演节目。怎么会在这里?难道这里是皇宫!
我惊得站了起来,差点摔倒,幸好四条腿的稳定性,比两条腿要好很多,但是已经冒冷汗了!
“小兔子,你醒了啊~”一个脆生生的声音自我头顶响起。
我抬头,看见一个六岁小女孩,梳着双头发髻,发上绑着紫色缎带自然垂在两侧,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眨啊眨,身上穿着紫色短褂裙袄,双手支着下巴,半趴在屋顶上。
这孩子看着怎么那么眼熟?我吭哧的凑到她身边,用鼻子蹭了蹭她的手,对了!罕见的琥珀琉璃眼睛,这小孩子是……
万俟昭!
我曾向何伯打探过万俟昭的身份。她是布衣神判,万俟寻的小女儿。她娘,也就是万俟夫人,曾经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情报组织,听雪楼的楼主,名满天下的白衣公子。
亦是成初四岁时候开始,单恋了十几年的人。
成初,有很严重的恋母情节。
听说,万俟昭长得很像她娘,我侧头看着跟前这个水灵灵的小姑娘,叹了口气,成初啊,你可千万别有什么恋童癖啊!
“兔子,兔子,你怎么叹气啊!”万俟昭伸手在我的头上来回的摩挲着,那柔软的小手感觉起来好小、好柔软,比起成初那双粗糙充满老茧的手,好太多了。
可是,妹子!你摸就摸呗!能不能不要每次都摸着这么用力,皱纹都被你摸出来了。
“兔子,告诉你一个秘密。昭儿,好喜欢初哥哥。”
恩,我严肃的点了点头,这个咱看出来了。可惜,很遗憾,现在美男是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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