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瞟了我一眼,边走边说:“又要吃喝?妈的,老梗你个狗日的是攒了多少钱啊?咋滴,这是感觉自己大限将至,所以想要把钱花完?反正我是丑话说在前头,聚可以聚,喝也可以陪你喝,但钱得你出,我可是想存着点钱翻身呢,如果你觉得亏,那就算了,不聚了。”
我操,我他妈请你喝酒,你还有点不乐意似的?
这酒鬼说话确实不中听,但是无所谓,老子今天的这情绪可好了。
你说酒鬼这人吧,要说特别的讨厌,也不至于,要说喜欢嘛,那是一点也谈不上的,这种人用来做护城河是正合适,出了事就背锅,死了我也绝不会可惜,完全没有心理负担。
杀头都还要请人家吃顿断头饭呢,何况将来某天可能会为我而死,多请他喝几次,无所谓无所谓。
我怎么能放他乱跑呢?他得在我身边呐,我得让他粘着我。
所以,就算这人有点恶心,就算捏着鼻子,我也要让他和我在一起。
“别啊,就像你说的,我可能是活不了多久了,到时我死了,我拉也得多拉你一个当垫背。所以,当然是我请客喽。”我半真半假的说。
“呸!”酒鬼不喝劣制白酒,再加上老子给他清过毒素,这时候清醒正常得多:“老子才42岁,保守估计,你就算死四十年,骨头都酥了,才他妈的可能轮到我死。”
“得喽,喝的还堵不住你嘴是吧?”我跟边小店给他买了瓶8个铁币的格瓦斯,让他喝着,溜溜达达,我得去找石头和公主。
现在喝酒就只想找这两个人,十二年,以前的社会关系早就丢干净了,根本没什么朋友了。
我现在认识的人就这么几个,你比如说史迪夫他们八个小鬼,那个只是属下,而且也只认识了半天时间,只谈了点生意收益方面的事情,完全谈不上熟悉,更没有什么私人感情。
说到矿区这种地方,也不能说人人都很冷酷,只能说是麻木,毕竟自己的生活都顾不过来,哪里还有余裕关心他人呢?
说起和公主的相识,大概是九年前吧,抑或是十年前,我记得不大清楚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造成这种模糊感。
当时,我63岁左右吧,我感觉那时候的我,并没有之后那么的苍老,那么的看不下去。当然,也许是当时的低落情绪,造成了一些记忆上的偏差。
公主来到24区的那天,其实也和认识石头的过程差不多。
现在我还能比较清晰的记起当天的场景。
那时的24区矿长,还不是罗兰,好像是个男的,他也正在长篇大论地进行着晨例会,公主和很多的新来者,依次从卡车上下来,而高压电网的闸门在她身后关闭,她随即被快速地领进了广场上的队列中,以免错过矿长的“精彩演讲”。
很碰巧的,她分到了我在的小队。
她来的那天,穿着一件很旧的、但是有着蓬松的沙沙裙摆的公主裙,让人远远看起来,就有一种模模糊糊的美感,是的,很美,我相信就在那一刻,让很多人都产生了一种梦境的美好感。也正因为此,她一来就得了“公主”这个美名外号。
后来,我才听她说起,她说那是她的演出服,还没有来得及换下,就被突然收押,然后在次日凌晨就被遣送到矿区里来了。
但公主似乎并不喜欢过多提及她的过往,因此,我也只能从自己的观察上判断,我猜想她应该是某个中产家庭破落以后,又遇人不淑,于是自暴自弃开始磕药酗酒,好不容易振作起来,正在小话剧场进行第一场演出的时候,社会局砸门而入,将这个被他们定性为“帝国废物”的女人强制送到了这里来。
当然,事实与我猜想可能会有较大出入,但无关紧要,我无意探究他人的过往,我只是很容易就陷入到自己的想象中去罢了。其实,我很清楚自己的,只要自己不骗自己,很难有人能骗得到我。
公主到的那天,她35岁,在这种地方那简直是太年轻了,从她之后,在我的记忆中,就没有再往矿区遣送过40岁以下的人。她这正当年的少妇阶段,虽说长相并不艳丽,但是气质让人很舒服,有种知性的美感,恬静。
那时的我,身体还勉强,还比较有脾气,也不像后来越老越怂了。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当时还没有对生活彻底失望?
我不知道,但我总是喜欢梗着脖子和人硬刚,毕竟当时我连死也不在乎了,很多时候就想要一点点的公道,所以也维护过她一两次吧,也因此被殴打至卧病在床好几次。
这当然不算什么英雄救美,连狗熊也算不上,所以我也没想过要什么报答,真的,你是不知道,有时候,那真真能让你肺都气炸了,我挨打,也就只是因为自己纯纯的气不过而已。
所以,后来和她就熟了,渐渐地,她会和我开几句暧昧的小玩笑。你说男人谁会不喜欢这个啊?尽管她仍对自己的过往只字不提。
其实我完全没有什么切实的想法,年纪摆在那里,六十老几的人了还要闹哪样?
何况,我也不是啥都没历经过的人,很多人我见得多了,很多事我也经历过,都能提前剧透结局是什么了。
可是。
有一天晚上她来找我,她来到了我的窝棚外面。
我很清楚,那意味着什么。
我拒绝了,我根本不敢打开那片铁皮的棚窝门板。
她敲了良久的门,最后像是信心和勇气都耗尽了,才走的。
我心里空荡荡的,很难受,仿佛一下子把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所有理由都否定了一样。
从那以后,她就刻意疏远了我,然后有机会就调离了我们小队。
我听到不少事,说她开始干起那种勾当,这个也很正常的,在这种地方,特别是一个女人,要想活下去,也只有这一条路了……
似乎,那天她来找我的时候,是她觉得自己还没有变脏,所以愿意最后给我、同时也是给她自己一个交待吧。
石头和她,是我在这块土地上,唯二牵挂的人。
石头昨天早上还遇见的,但是公主,我记得上次在广场上看到她,大约是两个月前了,她脸面蒙了一块厚厚的布,只留有眼睛位置的两个洞,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别……别他妈的死了吧……
事不关心,关心则乱吧。我在魂粒游荡时,却刻意回避这两个朋友的踪迹,一来也不想探究他们的隐私,有一点点尊重的意思,另一方面,却也是想让生活保持一些惊喜,什么都弄得清清楚楚,那实在是没意思。
当然,如果我现在想要马上找到人,就这么在24区瞎胡找,那估计找到天黑也别想。所以,适当的还是要使用一下魂粒进行高空俯瞰搜索的。
最先看到的,就是公主。
瞟了我一眼,边走边说:“又要吃喝?妈的,老梗你个狗日的是攒了多少钱啊?咋滴,这是感觉自己大限将至,所以想要把钱花完?反正我是丑话说在前头,聚可以聚,喝也可以陪你喝,但钱得你出,我可是想存着点钱翻身呢,如果你觉得亏,那就算了,不聚了。”
我操,我他妈请你喝酒,你还有点不乐意似的?
这酒鬼说话确实不中听,但是无所谓,老子今天的这情绪可好了。
你说酒鬼这人吧,要说特别的讨厌,也不至于,要说喜欢嘛,那是一点也谈不上的,这种人用来做护城河是正合适,出了事就背锅,死了我也绝不会可惜,完全没有心理负担。
杀头都还要请人家吃顿断头饭呢,何况将来某天可能会为我而死,多请他喝几次,无所谓无所谓。
我怎么能放他乱跑呢?他得在我身边呐,我得让他粘着我。
所以,就算这人有点恶心,就算捏着鼻子,我也要让他和我在一起。
“别啊,就像你说的,我可能是活不了多久了,到时我死了,我拉也得多拉你一个当垫背。所以,当然是我请客喽。”我半真半假的说。
“呸!”酒鬼不喝劣制白酒,再加上老子给他清过毒素,这时候清醒正常得多:“老子才42岁,保守估计,你就算死四十年,骨头都酥了,才他妈的可能轮到我死。”
“得喽,喝的还堵不住你嘴是吧?”我跟边小店给他买了瓶8个铁币的格瓦斯,让他喝着,溜溜达达,我得去找石头和公主。
现在喝酒就只想找这两个人,十二年,以前的社会关系早就丢干净了,根本没什么朋友了。
我现在认识的人就这么几个,你比如说史迪夫他们八个小鬼,那个只是属下,而且也只认识了半天时间,只谈了点生意收益方面的事情,完全谈不上熟悉,更没有什么私人感情。
说到矿区这种地方,也不能说人人都很冷酷,只能说是麻木,毕竟自己的生活都顾不过来,哪里还有余裕关心他人呢?
说起和公主的相识,大概是九年前吧,抑或是十年前,我记得不大清楚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造成这种模糊感。
当时,我63岁左右吧,我感觉那时候的我,并没有之后那么的苍老,那么的看不下去。当然,也许是当时的低落情绪,造成了一些记忆上的偏差。
公主来到24区的那天,其实也和认识石头的过程差不多。
现在我还能比较清晰的记起当天的场景。
那时的24区矿长,还不是罗兰,好像是个男的,他也正在长篇大论地进行着晨例会,公主和很多的新来者,依次从卡车上下来,而高压电网的闸门在她身后关闭,她随即被快速地领进了广场上的队列中,以免错过矿长的“精彩演讲”。
很碰巧的,她分到了我在的小队。
她来的那天,穿着一件很旧的、但是有着蓬松的沙沙裙摆的公主裙,让人远远看起来,就有一种模模糊糊的美感,是的,很美,我相信就在那一刻,让很多人都产生了一种梦境的美好感。也正因为此,她一来就得了“公主”这个美名外号。
后来,我才听她说起,她说那是她的演出服,还没有来得及换下,就被突然收押,然后在次日凌晨就被遣送到矿区里来了。
但公主似乎并不喜欢过多提及她的过往,因此,我也只能从自己的观察上判断,我猜想她应该是某个中产家庭破落以后,又遇人不淑,于是自暴自弃开始磕药酗酒,好不容易振作起来,正在小话剧场进行第一场演出的时候,社会局砸门而入,将这个被他们定性为“帝国废物”的女人强制送到了这里来。
当然,事实与我猜想可能会有较大出入,但无关紧要,我无意探究他人的过往,我只是很容易就陷入到自己的想象中去罢了。其实,我很清楚自己的,只要自己不骗自己,很难有人能骗得到我。
公主到的那天,她35岁,在这种地方那简直是太年轻了,从她之后,在我的记忆中,就没有再往矿区遣送过40岁以下的人。她这正当年的少妇阶段,虽说长相并不艳丽,但是气质让人很舒服,有种知性的美感,恬静。
那时的我,身体还勉强,还比较有脾气,也不像后来越老越怂了。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当时还没有对生活彻底失望?
我不知道,但我总是喜欢梗着脖子和人硬刚,毕竟当时我连死也不在乎了,很多时候就想要一点点的公道,所以也维护过她一两次吧,也因此被殴打至卧病在床好几次。
这当然不算什么英雄救美,连狗熊也算不上,所以我也没想过要什么报答,真的,你是不知道,有时候,那真真能让你肺都气炸了,我挨打,也就只是因为自己纯纯的气不过而已。
所以,后来和她就熟了,渐渐地,她会和我开几句暧昧的小玩笑。你说男人谁会不喜欢这个啊?尽管她仍对自己的过往只字不提。
其实我完全没有什么切实的想法,年纪摆在那里,六十老几的人了还要闹哪样?
何况,我也不是啥都没历经过的人,很多人我见得多了,很多事我也经历过,都能提前剧透结局是什么了。
可是。
有一天晚上她来找我,她来到了我的窝棚外面。
我很清楚,那意味着什么。
我拒绝了,我根本不敢打开那片铁皮的棚窝门板。
她敲了良久的门,最后像是信心和勇气都耗尽了,才走的。
我心里空荡荡的,很难受,仿佛一下子把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所有理由都否定了一样。
从那以后,她就刻意疏远了我,然后有机会就调离了我们小队。
我听到不少事,说她开始干起那种勾当,这个也很正常的,在这种地方,特别是一个女人,要想活下去,也只有这一条路了……
似乎,那天她来找我的时候,是她觉得自己还没有变脏,所以愿意最后给我、同时也是给她自己一个交待吧。
石头和她,是我在这块土地上,唯二牵挂的人。
石头昨天早上还遇见的,但是公主,我记得上次在广场上看到她,大约是两个月前了,她脸面蒙了一块厚厚的布,只留有眼睛位置的两个洞,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别……别他妈的死了吧……
事不关心,关心则乱吧。我在魂粒游荡时,却刻意回避这两个朋友的踪迹,一来也不想探究他们的隐私,有一点点尊重的意思,另一方面,却也是想让生活保持一些惊喜,什么都弄得清清楚楚,那实在是没意思。
当然,如果我现在想要马上找到人,就这么在24区瞎胡找,那估计找到天黑也别想。所以,适当的还是要使用一下魂粒进行高空俯瞰搜索的。
最先看到的,就是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