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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一轮冷月东升。
在XC区名叫“西城庄园”的休闲山庄里,一辆宝马X5缓缓停了下来。
头发花白的刘仁顺打开车门,用拐杖狠狠敲击着地面:“他娘的,给脸不要脸,这个姓柳的丫头是哪里冒出来的?”
“八爷,谈的不顺利?”
一个年纪三十出头、长相彪悍的光头从迎接的人群里走了出来,他伸手扶住刘仁顺的手臂,将颤颤巍巍的刘仁顺扶出了车子。
刘仁顺,就是名震临海的西城刘八爷。
这是一个跺一跺脚,都能让整个西城抖三抖的厉害人物。
但是,势力极大的刘八爷却是一个瘸子,而且身体也不好。
刘仁顺的右脚,在刚出道的时候便已经瘸了,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变瘸的,许多人都猜测,这是此人刨坟掘墓坏事做得太多,所以遭了天罚。
早年间,以盗墓倒斗为生的西城八大土夫子,只有他刘仁顺一个人还在道上混。而其他几个人,早已经死的死残的残,剩下一个手脚健全的西城六爷,在两年前露过一面后,如今也下落不明了。
刘仁顺没有回答光头的问话,只是淡淡的问道:“矮地龙怎么样了?”
“听说在集结人手,要和姓楚的小子决一胜负呢。”光头答道,神色之间有些跃跃欲试的样子。
刘仁顺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却又凶狠的冷光,笑问道:“嗨,手痒了?想要和姓楚的小子比划比划?”
“呵呵……”光头不承认也不否认,不过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个光头就是想比划比划。
光头名叫李绍武,外号李老棍子。
临海盛传的东拳西棍,南霸北玄,中无敌。其中的西棍,就是指XC区外号李老棍子的李绍武,这个人自小习武,三棱链子棍使得出神入化,一旦打起架来,十个八个壮汉根本近不得身。
“动动脑子吧!”刘仁顺笑骂了一句,双眼一眯,说道:“这个姓楚的,在南城区立棍还不到两年,就能闯出这么大的名声,应该还是有两下子的,是个人才呀。”
“难道八爷打算收他?”李绍武一愣。
“呵呵,走一步看一步吧……”刘仁顺拐杖支撑着地面,发出‘塔塔’的敲击声。
以残疾之身,能够成为在临海呼风唤雨的一方枭雄,刘仁顺凭借的是远超常人的头脑和狠辣心机,这种人不会轻易选择出手,可一旦出手,就足以致命。
这次矮地龙栽了跟头,刘仁顺也脸上无光。
再怎么说,矮地龙也是一个头磕在地上,叫他干爹的人。
干儿子被人挑了场子,当干爹的就要出面表明一下态度了。
其实,这次刘仁顺亲自去了栖凤楼,倒是没打算能要来什么利益。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给南城道上的人看一看,让那些蠢蠢欲动的人都知趣些,谁也别想打栖凤楼的主意。
有他刘仁顺在,栖凤楼就是矮地龙唐德兴的地盘。
当然,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
矮地龙如果在和南霸天的争斗中彻底败了,那才是刘仁顺最愿意看到的局面。
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名正言顺的将触角伸向南城,以刘仁顺的野心,一个XC区早已经装不下他了。
远处,一个身穿黑色休闲装的年轻人,正从山庄的青石路上漫步走过来。
这个人年纪十八九岁,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狂放不羁的傲气,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右手臂上绑着一把用黑牛皮刀鞘裹着的短匕,这把短匕的手柄是青铜的,上面磨得明晃晃还雕刻着两条腾云驾雾的飞龙。
匕名龙鳞,古时名器,长八寸五分,锋刃锐利,吹毛断发,削铁如泥。
这是刘仁顺早年掘了一座宋朝的皇家古墓,所得的意外收获,一直珍藏至今。
“八叔!”年轻人远远喊了一声。
刘仁顺看着年轻人手臂上的短匕,神色一凝,待年轻人走近了,才说道:“七夜,怎么把龙鳞匕首带上了?”
“哈哈,八叔,我以后就用这把匕首了,比军刺还好用啊。”名叫安七夜的年轻人哈哈一笑,说道。
刘仁顺心疼得嘴角抽了抽,才语重心... -->>
夜幕降临,一轮冷月东升。
在XC区名叫“西城庄园”的休闲山庄里,一辆宝马X5缓缓停了下来。
头发花白的刘仁顺打开车门,用拐杖狠狠敲击着地面:“他娘的,给脸不要脸,这个姓柳的丫头是哪里冒出来的?”
“八爷,谈的不顺利?”
一个年纪三十出头、长相彪悍的光头从迎接的人群里走了出来,他伸手扶住刘仁顺的手臂,将颤颤巍巍的刘仁顺扶出了车子。
刘仁顺,就是名震临海的西城刘八爷。
这是一个跺一跺脚,都能让整个西城抖三抖的厉害人物。
但是,势力极大的刘八爷却是一个瘸子,而且身体也不好。
刘仁顺的右脚,在刚出道的时候便已经瘸了,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变瘸的,许多人都猜测,这是此人刨坟掘墓坏事做得太多,所以遭了天罚。
早年间,以盗墓倒斗为生的西城八大土夫子,只有他刘仁顺一个人还在道上混。而其他几个人,早已经死的死残的残,剩下一个手脚健全的西城六爷,在两年前露过一面后,如今也下落不明了。
刘仁顺没有回答光头的问话,只是淡淡的问道:“矮地龙怎么样了?”
“听说在集结人手,要和姓楚的小子决一胜负呢。”光头答道,神色之间有些跃跃欲试的样子。
刘仁顺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却又凶狠的冷光,笑问道:“嗨,手痒了?想要和姓楚的小子比划比划?”
“呵呵……”光头不承认也不否认,不过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个光头就是想比划比划。
光头名叫李绍武,外号李老棍子。
临海盛传的东拳西棍,南霸北玄,中无敌。其中的西棍,就是指XC区外号李老棍子的李绍武,这个人自小习武,三棱链子棍使得出神入化,一旦打起架来,十个八个壮汉根本近不得身。
“动动脑子吧!”刘仁顺笑骂了一句,双眼一眯,说道:“这个姓楚的,在南城区立棍还不到两年,就能闯出这么大的名声,应该还是有两下子的,是个人才呀。”
“难道八爷打算收他?”李绍武一愣。
“呵呵,走一步看一步吧……”刘仁顺拐杖支撑着地面,发出‘塔塔’的敲击声。
以残疾之身,能够成为在临海呼风唤雨的一方枭雄,刘仁顺凭借的是远超常人的头脑和狠辣心机,这种人不会轻易选择出手,可一旦出手,就足以致命。
这次矮地龙栽了跟头,刘仁顺也脸上无光。
再怎么说,矮地龙也是一个头磕在地上,叫他干爹的人。
干儿子被人挑了场子,当干爹的就要出面表明一下态度了。
其实,这次刘仁顺亲自去了栖凤楼,倒是没打算能要来什么利益。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给南城道上的人看一看,让那些蠢蠢欲动的人都知趣些,谁也别想打栖凤楼的主意。
有他刘仁顺在,栖凤楼就是矮地龙唐德兴的地盘。
当然,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
矮地龙如果在和南霸天的争斗中彻底败了,那才是刘仁顺最愿意看到的局面。
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名正言顺的将触角伸向南城,以刘仁顺的野心,一个XC区早已经装不下他了。
远处,一个身穿黑色休闲装的年轻人,正从山庄的青石路上漫步走过来。
这个人年纪十八九岁,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狂放不羁的傲气,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右手臂上绑着一把用黑牛皮刀鞘裹着的短匕,这把短匕的手柄是青铜的,上面磨得明晃晃还雕刻着两条腾云驾雾的飞龙。
匕名龙鳞,古时名器,长八寸五分,锋刃锐利,吹毛断发,削铁如泥。
这是刘仁顺早年掘了一座宋朝的皇家古墓,所得的意外收获,一直珍藏至今。
“八叔!”年轻人远远喊了一声。
刘仁顺看着年轻人手臂上的短匕,神色一凝,待年轻人走近了,才说道:“七夜,怎么把龙鳞匕首带上了?”
“哈哈,八叔,我以后就用这把匕首了,比军刺还好用啊。”名叫安七夜的年轻人哈哈一笑,说道。
刘仁顺心疼得嘴角抽了抽,才语重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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