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黯夜,是一道阴险与丑陋的门,常为一些不知廉耻的人恣意地敞开着。王思佳和卷毛从包房里面出来的时候,天色刚刚有些微亮。昏暗的吊灯,高高地悬挂在走廊的棚顶上,无精打采地闪烁着,它四散的光芒,颓然地流淌着诡异的光,落在枣红的大花地毯上,极尽讨好的炫耀着华光溢彩,然后在来去过往的客流里,上演各种各样的人走茶凉。
王思佳和卷毛不慌不忙地从三楼下来,他们一前一后走到了前厅。前厅里空空荡荡,夜里来的客人都逍遥放纵够了,全部在午夜将近的时候悄然离开。窗上的卷帘,低低地垂了下来,像一块黑色的幕布,心照不宣地把整个昏暗的前厅罩得密不透风。
歌厅里一片安静,连陪唱的小哥和善言的倒茶小妹们,都不知道躲到哪个漆黑的房间里睡觉去了。卷毛和王思佳快步来到前台,卷毛立刻打开他夹在腋下的黑色皮包,从里面拿出一打红色的大票,他正要准备付款,猛然抬头一看,发现吧台里面无人,他正想喊叫服务生,无意中随便向里面望了一眼,这才发现里面的收银员,正趴在电脑前面恹恹欲睡。他心里有些不太高兴,就站在那里把脸转过来,看了王思佳一眼,做了个下流的手势。王思佳见了,朝他妩媚的一笑,毫不躲躲闪闪。
在这个残夜将晓的时候,歌厅里再也没有人前来消费。或许,文明的城里人都喜欢用歌舞的方式,来排遣这种昼夜不分的日子。车子,房子,养老,培育子女,加上繁重的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让一些饱经磨砺的人们无法缓解疲惫的身心,也只能凭夜晚的静谧与放纵,来掩盖内心的空虚与烦闷。
每到夜晚来临时,城市里面的歌厅,舞厅,酒吧以及彻夜难眠的麻将馆,闪着五颜六色地霓虹灯,极尽风情地招揽社会各界人士的到来,它们的独特色服务,几乎成了城里人夜生活的聚焦场所。像这样黑白颠倒的生活,就是城里人和乡下人最明显的区别。因为,农村没有寻欢作乐的不夜城,农村没有灯红酒绿的夜场。因此,把农村的狗戴上防毒面罩,都能用鼻子嗅出城里人的怪癖来。
前台的女服务员,值了一夜的班,可能是太困了,她等不及卷毛和王思佳退房,就胡乱地趴在电脑桌前面,似睡非睡地把头伏在臂弯里一动不动。卷毛见她半天没动,用手敲了几下吧台,收银员听见声音,赶紧抬起头来,伸手打开显示屏上的页面,仔细地看了看,打着哈欠对卷毛说“你们的那个包房已经有人买过单了”卷毛一听,马上把手里的钱塞进皮夹里面,夹着他那个鼓鼓的钱包,带着王思佳和满身的酒气,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歌厅。
“狗男女,什么东西,简直非人哉!”转门停下后,吧台里面的收银员气得用手一拍桌子,差点骂出声来,急忙整理好自己的东西,总算挨到下班时间。
门外,狂躁的北风冷冷地吹着,从门前瞬息而过,像锋利的刀剑,把一些无根的东西,彻底地斩断在苍凉的黎明之中。在这个世界上,有些残酷的心比冬天还冷。
王思佳伸手推开转门,走了出去。阴暗的天空夹杂着晦涩的气流,过度地显示出严冬的肃杀。她面无表情地站在歌厅的门前,脸色有些惨白,夜里发生的一切,她并不那么在意,她在意的东西,无非是用自己变态的自尊来换取别人的痛苦。
卷毛走出歌厅后,快速走下台阶,径直去停车位上,发动他那台心爱的路虎。王思佳则站在路边,怔怔地望着街头柳树上银白色的树挂愣愣地发呆。经过这一晚的折腾,一点儿也没有看出她有什么后悔的表情。她的一双眼睛,早已经被嫉妒的恶魔蒙蔽得一片浑浊。她的心智,早已经喂了野狗。
昨天晚上,她话没少说,酒也没少喝,丢人的事儿她也没少做。她的头晕晕的,不过,大脑还比较清醒。酒劲一过,她见了嗖嗖的冷风,她的嗓子眼儿里一阵酸痒,想吐,却又吐不出来什么东西,只能是用手捂着胸脯一阵干咳,也没有把肚子里面的脏东西倒出来。她抬起腿来,往前挪了一步,一阵眩晕,她差点儿一脚踩空。赶紧扶住了路旁的一棵柳树。当良心泯灭的时候,她的灵魂已经不再纯洁。
过了不久,卷毛把那台路虎开了过来。她上了车,随卷毛来到市里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粥铺,两个人来到里面,找了一个靠窗的位... -->>
黯夜,是一道阴险与丑陋的门,常为一些不知廉耻的人恣意地敞开着。王思佳和卷毛从包房里面出来的时候,天色刚刚有些微亮。昏暗的吊灯,高高地悬挂在走廊的棚顶上,无精打采地闪烁着,它四散的光芒,颓然地流淌着诡异的光,落在枣红的大花地毯上,极尽讨好的炫耀着华光溢彩,然后在来去过往的客流里,上演各种各样的人走茶凉。
王思佳和卷毛不慌不忙地从三楼下来,他们一前一后走到了前厅。前厅里空空荡荡,夜里来的客人都逍遥放纵够了,全部在午夜将近的时候悄然离开。窗上的卷帘,低低地垂了下来,像一块黑色的幕布,心照不宣地把整个昏暗的前厅罩得密不透风。
歌厅里一片安静,连陪唱的小哥和善言的倒茶小妹们,都不知道躲到哪个漆黑的房间里睡觉去了。卷毛和王思佳快步来到前台,卷毛立刻打开他夹在腋下的黑色皮包,从里面拿出一打红色的大票,他正要准备付款,猛然抬头一看,发现吧台里面无人,他正想喊叫服务生,无意中随便向里面望了一眼,这才发现里面的收银员,正趴在电脑前面恹恹欲睡。他心里有些不太高兴,就站在那里把脸转过来,看了王思佳一眼,做了个下流的手势。王思佳见了,朝他妩媚的一笑,毫不躲躲闪闪。
在这个残夜将晓的时候,歌厅里再也没有人前来消费。或许,文明的城里人都喜欢用歌舞的方式,来排遣这种昼夜不分的日子。车子,房子,养老,培育子女,加上繁重的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让一些饱经磨砺的人们无法缓解疲惫的身心,也只能凭夜晚的静谧与放纵,来掩盖内心的空虚与烦闷。
每到夜晚来临时,城市里面的歌厅,舞厅,酒吧以及彻夜难眠的麻将馆,闪着五颜六色地霓虹灯,极尽风情地招揽社会各界人士的到来,它们的独特色服务,几乎成了城里人夜生活的聚焦场所。像这样黑白颠倒的生活,就是城里人和乡下人最明显的区别。因为,农村没有寻欢作乐的不夜城,农村没有灯红酒绿的夜场。因此,把农村的狗戴上防毒面罩,都能用鼻子嗅出城里人的怪癖来。
前台的女服务员,值了一夜的班,可能是太困了,她等不及卷毛和王思佳退房,就胡乱地趴在电脑桌前面,似睡非睡地把头伏在臂弯里一动不动。卷毛见她半天没动,用手敲了几下吧台,收银员听见声音,赶紧抬起头来,伸手打开显示屏上的页面,仔细地看了看,打着哈欠对卷毛说“你们的那个包房已经有人买过单了”卷毛一听,马上把手里的钱塞进皮夹里面,夹着他那个鼓鼓的钱包,带着王思佳和满身的酒气,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歌厅。
“狗男女,什么东西,简直非人哉!”转门停下后,吧台里面的收银员气得用手一拍桌子,差点骂出声来,急忙整理好自己的东西,总算挨到下班时间。
门外,狂躁的北风冷冷地吹着,从门前瞬息而过,像锋利的刀剑,把一些无根的东西,彻底地斩断在苍凉的黎明之中。在这个世界上,有些残酷的心比冬天还冷。
王思佳伸手推开转门,走了出去。阴暗的天空夹杂着晦涩的气流,过度地显示出严冬的肃杀。她面无表情地站在歌厅的门前,脸色有些惨白,夜里发生的一切,她并不那么在意,她在意的东西,无非是用自己变态的自尊来换取别人的痛苦。
卷毛走出歌厅后,快速走下台阶,径直去停车位上,发动他那台心爱的路虎。王思佳则站在路边,怔怔地望着街头柳树上银白色的树挂愣愣地发呆。经过这一晚的折腾,一点儿也没有看出她有什么后悔的表情。她的一双眼睛,早已经被嫉妒的恶魔蒙蔽得一片浑浊。她的心智,早已经喂了野狗。
昨天晚上,她话没少说,酒也没少喝,丢人的事儿她也没少做。她的头晕晕的,不过,大脑还比较清醒。酒劲一过,她见了嗖嗖的冷风,她的嗓子眼儿里一阵酸痒,想吐,却又吐不出来什么东西,只能是用手捂着胸脯一阵干咳,也没有把肚子里面的脏东西倒出来。她抬起腿来,往前挪了一步,一阵眩晕,她差点儿一脚踩空。赶紧扶住了路旁的一棵柳树。当良心泯灭的时候,她的灵魂已经不再纯洁。
过了不久,卷毛把那台路虎开了过来。她上了车,随卷毛来到市里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粥铺,两个人来到里面,找了一个靠窗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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