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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因此冲撞了官家的人。
我们迅地退开,四处寻觅空座。
“你们可以来这边坐。”低沉而又富有磁性的声音传来,如洪钟,似巨浪涛声,只听过一次,我就没有忘记。但是,他是昊天的将军,是把我的江城子拿去当密报的人,是把聂明烨骗到十里行的人,我不喜欢他。我正要开口回绝,夜朝夕却已经走了过去,大大方方地在他旁边坐了下来,开始点菜。
我当场愣在了原地,没想到夜朝夕竟这么不客气。我不知道是该走过去,还是继续傻站在大堂的中间。紫衣男子也不恼夜朝夕的无礼,只是淡淡地对不睬他的夜朝夕点头致意,然后径自喝酒吃菜。
“小子,你再不过来,今天晚上就别吃了!”夜朝夕拿着菜单头也不抬地喊了一声。
我犹豫了一下,终于,饥饿战胜了别扭。我走了过去,在紫衣男子的对面坐了下来。
他的五官远看的时候,仿佛是普通的小山,并不如聂风夜华夺目,也不及聂明磬的英俊。可走近了才现,他的五官居然非常地耐看,仔细地寻味,会现他的眉梢,眼尾,嘴角似乎都藏着情绪,目光和表情虽然淡淡的,但是蕴含着极深沉的心思,那是一种高高在上俯瞰众生的眼界,也是一种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城府,更是一种凡事皆成竹在胸临危不乱处变不惊的磅礴大气。好神奇的人,他身上所散出来的气势,不像是将军之位能够承受得起的。
就在我看他的时候,他忽然抬起头来,幽深的蓝眸直射向我,我的心魄仿佛随着他的目光一抖,差点没把手中的茶杯扔到地上去。虽然抓住了茶杯,可杯中的水已经洒了出来,溅了我一手,夏夏着急地想去拿手绢,却现自己已经换了男装,手绢没带在身上。
男子把手伸进袖子里,拿出了手帕递给我。
我低头仔细地看了看,那手帕已经有些陈旧,上面是两只蓝色的小蝴蝶,绣着一个“萱”字。这正是当年在蝴蝶谷的时候,我给他的那块手绢!他居然就这样随身带着?!我接过一看,现那上面用黑丝绣着《江城子》。
“你知道这词的意思吗?”我拿着手绢,开口问道。
他似是没想到我会突然问,微怔之后,不动声色地反问,“你知道这词?这几年我遍阅书籍都查不到。”
“当然查不到,现世的书籍上没有这词。”我边用手帕轻轻地擦拭手上的茶渍,边说,“这词是悼亡词,是词人悼**亡妻,表达两人之间坚定不移的真挚感情的,取意是好的,却不该被利用。如果你真的有心收藏它,就应该让它仅用来追思,这样才不违背送你的人的心意。”说完,我把手帕递还给了他,尽量让自己笑得不经意。
男子并没有伸手接回手帕,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我的意识居然不受控制地陷入他眼中的汪洋,周遭的一切都在眼前褪去,消散,逐渐变成一片空白。
直到一个白色的身影忽然进入眼角,我仿佛要被控制的心神才幡然醒转过来。
是刚刚的那个白衣男子,他对着夜朝夕拜了拜,“三位公子刚刚承让了,我的叶贤弟为人心直口快,并不是有意冒犯,在下代为致歉。”说完,他自袖中掏出了一本册子,递到了夜朝夕的面前,“小小礼物,不成敬意,还望兄台收下。”
我定睛一看,差点没笑出声来。那小册子用极好的绸缎包面,上方用陈色上好的墨水书写,本是精品,可无奈,册子上那三个字让我们的夜朝夕极为不屑。因为这正是他老人家天下闻名的《归田赋》,年轻人之间相送,取个与君相交,志同道合之意。
夜朝夕迟迟不伸手接,就那样坐盯着那本《归田赋》,而白衣男子弓着腰等着他接,也一动不动,两个人就这样沉默地僵持着。
青衣男子突然冲了过来,一拍桌子,叫嚷,“你这个人太不识好歹,这可是我苏兄珍藏的《归田赋》!常人见都见不到!”
夏夏看见他对夜朝夕那么无礼,毫不示弱地吼了回去,“你吵什么吵,我家公子能把这《归田赋》从最后一个字背到第一个字,谁稀罕啊!”
原本热热闹闹的大堂因为这一番话而安静了下来,正在吃饭的客人们纷纷围了过来。“狂妄!”青衣男子一拂袖,正色道,“《归田赋》能从第一个字背到最后一个字已是不易,若有人能倒背如流,今天我叶文莫马上拜他为师!”
夏夏一喜,“这可是你说的!”说着,她转向我,“公子,你就写给他们看,让他们看看,你不仅能背,这字还能写得跟夜华一样!”
此时,我们的周围已经围了很多人,大都是年轻的试子,他们一个个都在用看好戏的心情看着我,那目光有探视,有怀疑,更多的是不信。众所周知,夜朝夕的字是天下间的文人墨客竞相模仿的对象,但鲜少人能得其精髓。因为他流传于民间的墨宝实在太少,毕竟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像我一样天天拿着他现写的字当字帖练。偶尔有人得之,也是如珍宝般收藏,轻易不予示人,所以听到夏夏说我的字能写得跟夜朝夕一样,自然是没有人信的。
《归田赋》我背过,因为聂明烨很是喜欢,他自己临摹过好几次。因为我的字酷似夜朝夕,他也曾叫我给他写了一份。背下《归田赋》花了我很长的时间517Ζ,而且虽然正着背能如流,倒着我可实在没有把握,因为全篇无一字重复,还有很多字生僻,正常人能**下来已属不易,更何况每一段的内容表面上看起来也是毫不连贯,相当有难度。
想到这里,我刚想推辞,夜朝夕却突然侧头冲我笑了笑,那意思再清楚不过了,我都能准确无误地猜到他现在心里在想什么,“丫头,让为师检验检验这十年,你有没有长进!写得太糟糕可别怪我不认你这个徒弟。”
嚯!树活一层皮,人活一口气!想我这些年可是好好学习,天天练字的!我瞪了夜朝夕一眼,挽起袖子,很豪迈地喊道,“拿笔来!”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这几章的内容是一起的,所以放在一起更,比预定的晚了一些,不好意思。
,没必要因此冲撞了官家的人。
我们迅地退开,四处寻觅空座。
“你们可以来这边坐。”低沉而又富有磁性的声音传来,如洪钟,似巨浪涛声,只听过一次,我就没有忘记。但是,他是昊天的将军,是把我的江城子拿去当密报的人,是把聂明烨骗到十里行的人,我不喜欢他。我正要开口回绝,夜朝夕却已经走了过去,大大方方地在他旁边坐了下来,开始点菜。
我当场愣在了原地,没想到夜朝夕竟这么不客气。我不知道是该走过去,还是继续傻站在大堂的中间。紫衣男子也不恼夜朝夕的无礼,只是淡淡地对不睬他的夜朝夕点头致意,然后径自喝酒吃菜。
“小子,你再不过来,今天晚上就别吃了!”夜朝夕拿着菜单头也不抬地喊了一声。
我犹豫了一下,终于,饥饿战胜了别扭。我走了过去,在紫衣男子的对面坐了下来。
他的五官远看的时候,仿佛是普通的小山,并不如聂风夜华夺目,也不及聂明磬的英俊。可走近了才现,他的五官居然非常地耐看,仔细地寻味,会现他的眉梢,眼尾,嘴角似乎都藏着情绪,目光和表情虽然淡淡的,但是蕴含着极深沉的心思,那是一种高高在上俯瞰众生的眼界,也是一种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城府,更是一种凡事皆成竹在胸临危不乱处变不惊的磅礴大气。好神奇的人,他身上所散出来的气势,不像是将军之位能够承受得起的。
就在我看他的时候,他忽然抬起头来,幽深的蓝眸直射向我,我的心魄仿佛随着他的目光一抖,差点没把手中的茶杯扔到地上去。虽然抓住了茶杯,可杯中的水已经洒了出来,溅了我一手,夏夏着急地想去拿手绢,却现自己已经换了男装,手绢没带在身上。
男子把手伸进袖子里,拿出了手帕递给我。
我低头仔细地看了看,那手帕已经有些陈旧,上面是两只蓝色的小蝴蝶,绣着一个“萱”字。这正是当年在蝴蝶谷的时候,我给他的那块手绢!他居然就这样随身带着?!我接过一看,现那上面用黑丝绣着《江城子》。
“你知道这词的意思吗?”我拿着手绢,开口问道。
他似是没想到我会突然问,微怔之后,不动声色地反问,“你知道这词?这几年我遍阅书籍都查不到。”
“当然查不到,现世的书籍上没有这词。”我边用手帕轻轻地擦拭手上的茶渍,边说,“这词是悼亡词,是词人悼**亡妻,表达两人之间坚定不移的真挚感情的,取意是好的,却不该被利用。如果你真的有心收藏它,就应该让它仅用来追思,这样才不违背送你的人的心意。”说完,我把手帕递还给了他,尽量让自己笑得不经意。
男子并没有伸手接回手帕,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我的意识居然不受控制地陷入他眼中的汪洋,周遭的一切都在眼前褪去,消散,逐渐变成一片空白。
直到一个白色的身影忽然进入眼角,我仿佛要被控制的心神才幡然醒转过来。
是刚刚的那个白衣男子,他对着夜朝夕拜了拜,“三位公子刚刚承让了,我的叶贤弟为人心直口快,并不是有意冒犯,在下代为致歉。”说完,他自袖中掏出了一本册子,递到了夜朝夕的面前,“小小礼物,不成敬意,还望兄台收下。”
我定睛一看,差点没笑出声来。那小册子用极好的绸缎包面,上方用陈色上好的墨水书写,本是精品,可无奈,册子上那三个字让我们的夜朝夕极为不屑。因为这正是他老人家天下闻名的《归田赋》,年轻人之间相送,取个与君相交,志同道合之意。
夜朝夕迟迟不伸手接,就那样坐盯着那本《归田赋》,而白衣男子弓着腰等着他接,也一动不动,两个人就这样沉默地僵持着。
青衣男子突然冲了过来,一拍桌子,叫嚷,“你这个人太不识好歹,这可是我苏兄珍藏的《归田赋》!常人见都见不到!”
夏夏看见他对夜朝夕那么无礼,毫不示弱地吼了回去,“你吵什么吵,我家公子能把这《归田赋》从最后一个字背到第一个字,谁稀罕啊!”
原本热热闹闹的大堂因为这一番话而安静了下来,正在吃饭的客人们纷纷围了过来。“狂妄!”青衣男子一拂袖,正色道,“《归田赋》能从第一个字背到最后一个字已是不易,若有人能倒背如流,今天我叶文莫马上拜他为师!”
夏夏一喜,“这可是你说的!”说着,她转向我,“公子,你就写给他们看,让他们看看,你不仅能背,这字还能写得跟夜华一样!”
此时,我们的周围已经围了很多人,大都是年轻的试子,他们一个个都在用看好戏的心情看着我,那目光有探视,有怀疑,更多的是不信。众所周知,夜朝夕的字是天下间的文人墨客竞相模仿的对象,但鲜少人能得其精髓。因为他流传于民间的墨宝实在太少,毕竟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像我一样天天拿着他现写的字当字帖练。偶尔有人得之,也是如珍宝般收藏,轻易不予示人,所以听到夏夏说我的字能写得跟夜朝夕一样,自然是没有人信的。
《归田赋》我背过,因为聂明烨很是喜欢,他自己临摹过好几次。因为我的字酷似夜朝夕,他也曾叫我给他写了一份。背下《归田赋》花了我很长的时间517Ζ,而且虽然正着背能如流,倒着我可实在没有把握,因为全篇无一字重复,还有很多字生僻,正常人能**下来已属不易,更何况每一段的内容表面上看起来也是毫不连贯,相当有难度。
想到这里,我刚想推辞,夜朝夕却突然侧头冲我笑了笑,那意思再清楚不过了,我都能准确无误地猜到他现在心里在想什么,“丫头,让为师检验检验这十年,你有没有长进!写得太糟糕可别怪我不认你这个徒弟。”
嚯!树活一层皮,人活一口气!想我这些年可是好好学习,天天练字的!我瞪了夜朝夕一眼,挽起袖子,很豪迈地喊道,“拿笔来!”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这几章的内容是一起的,所以放在一起更,比预定的晚了一些,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