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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以后, 沈凌每天晚上泡的药浴初见成效, 皮肤比以前洁白不少,现在走在大学的校园上,也终于有回头率了。
不过和药浴相比, 小说这边却没有多大进步。沈凌从前认为自己既然能写好八股,那么写小说应该不难才对。但是写了以后才发现,八股文和小说完全是两回事。
八股文有一定的字数限制,一般控制在六七百字以内, 而且它有固定的格式。破题写几句话,承题写几句话,都有要求。
而小说却不同于有诸多要求的八股文。首先, 它没有字数限制,全凭作者自己心情,想写多少写多少。可是想写多少是一回事,能不能写出来又是另一回事。其次, 写小说尤其是写连载, 最重要的便是情节。情节这个东西,完全需要作者自己编织, 并不像八股那样,给你划定了一个范围,就是四书五经。
不过沈凌觉得虽然自己没有多少进步, 但好歹写完了一本五万字的小说。这五万字,以她这个资深读者来看,简直粗糙的可以, 但是也不全是垃圾。在她细细的筛选之下,还是能找出一部分可以看的内容的。这些内容,被她另外复制到了一个文档里,以便将来用到。
这些内容整理好之后,沈凌就开始构思第二本小说。
这本小说她打算仍写穿越的题材,只不过不是穿越到大户人家,而是穿越到农家。她准备将自己第一次快穿的经历写成小说,虽然现在还不流行种田文,但是沈凌记得再过几年,种田文也会火一阵子。所以她可以现在先写出来,等以后拿出来修改一遍再发表。
沈凌将题材确定好以后,就开始列大纲。上一本小说只写了五万字,归根结底是没有大纲,写到哪里算哪里,写着写着就不知道写什么了。这次沈凌打算挑战一下自己,写一本十万字的小说,所以她将大纲写的特别详细,比如这本小说一共有多少章,每章所要写的内容是什么。
有第一次快穿的经历做蓝本,沈凌很快就将大纲搞定。然后沈凌就按照大纲上的内容,开始写第一章。也许是她真的在古代农家生活过,第一章写的特别顺,一个小说就写完了。
以后的几天,她保持着这样的速度,很快就写了三万多字。
半个月以后,第二本小说就出来了。
沈凌不禁有些感慨,还是自己熟悉的内容比较好写,早知道第一本就应该写种田文。
有了这个经验,沈凌写第三本小说的时候,就写了自己是渔女时的那些经历。
第三本小说写到一半时,沈凌实在是忍不住了,在星期六休息的时候,找了家比较小的网站,注册了一个笔名,将头三章放了上去。
反正渔女题材的小说比较偏,自己以后就是拿出来改改估计也没人看,还不如发表出来,看看反响。
小说发表以后,沈凌下午的时候就有些静不下心来,她索性将电脑合上,准备出去走走。
从小区门口出去以后,沈凌去了那家大型的超市,在古代生活了那么多年后,沈凌现在看见某些东西,比如牙膏牙刷卫生纸等,就忍不住买买买。
结果就是,沈凌从超市里出来的时候,手里提了好几个购物袋,虽然超市距离小区并不远,但是将这些东西都提到家以后,沈凌的胳膊还是酸的不行。天天忙着写小说,几乎连练内功的时间都没有,走这么一会儿,竟然觉得累了。
她半躺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儿,才起身准备晚饭。
米还没淘好,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开门一看,周凯提着两个塑料袋站在那里。
沈凌将人迎到客厅,周凯提着塑料袋道,“这是我公司同事送的自家养的乌鸡,听说用来煲汤最好。我记得你喜欢做饭,肯定也会煲汤,把它们送到你这里才算物尽其用。”
沈凌看塑料袋里面足有七八只乌鸡,忍不住道:“不用给我这么多,一两只就行了。”
周凯不由分说将塑料袋放到厨房,“我又不会做饭,留着这些乌鸡也是浪费。你要实在不好意思,乌鸡汤煲好以后给我留一碗就行。”
最后一句话才是他将这些乌鸡送到沈凌这里的目的,所以他说完了这话,便等着沈凌的反应。
沈凌倒没想那么多,以为他不愿浪费食材,便顺口道:“既然这样,正好我要做晚饭,你也留下来一起吃吧!吃完饭,乌鸡汤应该差不多就会炖好了。到时你可以直接带走,留着当晚上的夜宵。”
周凯笑眯眯应了一声好,觉得几只乌鸡换一顿家常菜吃,这笔买卖做得值。
沈凌将碧粳米放进电饭煲,把乌鸡炖上,然后从冰箱里翻出来从超市买来的牛肉鸡蛋,又从空间里拿出来了一些新鲜蔬菜和鱼虾,就开始忙活起来。
周凯听着厨房里叮叮当当的切菜声,竟然觉得异常动听,就那么静静的坐在那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摆弄着手里的手机。
沈凌做完八菜一汤出来后,就看见了这一幕,男人半低着头漫不经心的拨弄着手机,慵懒中透着一丝放松,再加上夕阳的余晖刚好从玻璃窗那边射过来打到他身上,整个人像是披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辉,看着养眼无比。
沈凌顿时觉得刚才的忙碌都是值得的,有这样养眼的男人陪着吃饭,想必待会儿一定能多吃一碗饭。
吃饭的时候,沈凌果真觉得自己的胃口很好,有人陪着吃饭,就连炒的菜都觉得比往日香。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周凯下筷子的速度太快了。沈凌做的最拿手的那道糖醋鲤鱼,只一会儿的功夫,鱼头上的嫩肉就被两人分光了。
周凯边吃边赞,“这鱼味道不错,应该是野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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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以后, 沈凌每天晚上泡的药浴初见成效, 皮肤比以前洁白不少,现在走在大学的校园上,也终于有回头率了。
不过和药浴相比, 小说这边却没有多大进步。沈凌从前认为自己既然能写好八股,那么写小说应该不难才对。但是写了以后才发现,八股文和小说完全是两回事。
八股文有一定的字数限制,一般控制在六七百字以内, 而且它有固定的格式。破题写几句话,承题写几句话,都有要求。
而小说却不同于有诸多要求的八股文。首先, 它没有字数限制,全凭作者自己心情,想写多少写多少。可是想写多少是一回事,能不能写出来又是另一回事。其次, 写小说尤其是写连载, 最重要的便是情节。情节这个东西,完全需要作者自己编织, 并不像八股那样,给你划定了一个范围,就是四书五经。
不过沈凌觉得虽然自己没有多少进步, 但好歹写完了一本五万字的小说。这五万字,以她这个资深读者来看,简直粗糙的可以, 但是也不全是垃圾。在她细细的筛选之下,还是能找出一部分可以看的内容的。这些内容,被她另外复制到了一个文档里,以便将来用到。
这些内容整理好之后,沈凌就开始构思第二本小说。
这本小说她打算仍写穿越的题材,只不过不是穿越到大户人家,而是穿越到农家。她准备将自己第一次快穿的经历写成小说,虽然现在还不流行种田文,但是沈凌记得再过几年,种田文也会火一阵子。所以她可以现在先写出来,等以后拿出来修改一遍再发表。
沈凌将题材确定好以后,就开始列大纲。上一本小说只写了五万字,归根结底是没有大纲,写到哪里算哪里,写着写着就不知道写什么了。这次沈凌打算挑战一下自己,写一本十万字的小说,所以她将大纲写的特别详细,比如这本小说一共有多少章,每章所要写的内容是什么。
有第一次快穿的经历做蓝本,沈凌很快就将大纲搞定。然后沈凌就按照大纲上的内容,开始写第一章。也许是她真的在古代农家生活过,第一章写的特别顺,一个小说就写完了。
以后的几天,她保持着这样的速度,很快就写了三万多字。
半个月以后,第二本小说就出来了。
沈凌不禁有些感慨,还是自己熟悉的内容比较好写,早知道第一本就应该写种田文。
有了这个经验,沈凌写第三本小说的时候,就写了自己是渔女时的那些经历。
第三本小说写到一半时,沈凌实在是忍不住了,在星期六休息的时候,找了家比较小的网站,注册了一个笔名,将头三章放了上去。
反正渔女题材的小说比较偏,自己以后就是拿出来改改估计也没人看,还不如发表出来,看看反响。
小说发表以后,沈凌下午的时候就有些静不下心来,她索性将电脑合上,准备出去走走。
从小区门口出去以后,沈凌去了那家大型的超市,在古代生活了那么多年后,沈凌现在看见某些东西,比如牙膏牙刷卫生纸等,就忍不住买买买。
结果就是,沈凌从超市里出来的时候,手里提了好几个购物袋,虽然超市距离小区并不远,但是将这些东西都提到家以后,沈凌的胳膊还是酸的不行。天天忙着写小说,几乎连练内功的时间都没有,走这么一会儿,竟然觉得累了。
她半躺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儿,才起身准备晚饭。
米还没淘好,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开门一看,周凯提着两个塑料袋站在那里。
沈凌将人迎到客厅,周凯提着塑料袋道,“这是我公司同事送的自家养的乌鸡,听说用来煲汤最好。我记得你喜欢做饭,肯定也会煲汤,把它们送到你这里才算物尽其用。”
沈凌看塑料袋里面足有七八只乌鸡,忍不住道:“不用给我这么多,一两只就行了。”
周凯不由分说将塑料袋放到厨房,“我又不会做饭,留着这些乌鸡也是浪费。你要实在不好意思,乌鸡汤煲好以后给我留一碗就行。”
最后一句话才是他将这些乌鸡送到沈凌这里的目的,所以他说完了这话,便等着沈凌的反应。
沈凌倒没想那么多,以为他不愿浪费食材,便顺口道:“既然这样,正好我要做晚饭,你也留下来一起吃吧!吃完饭,乌鸡汤应该差不多就会炖好了。到时你可以直接带走,留着当晚上的夜宵。”
周凯笑眯眯应了一声好,觉得几只乌鸡换一顿家常菜吃,这笔买卖做得值。
沈凌将碧粳米放进电饭煲,把乌鸡炖上,然后从冰箱里翻出来从超市买来的牛肉鸡蛋,又从空间里拿出来了一些新鲜蔬菜和鱼虾,就开始忙活起来。
周凯听着厨房里叮叮当当的切菜声,竟然觉得异常动听,就那么静静的坐在那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摆弄着手里的手机。
沈凌做完八菜一汤出来后,就看见了这一幕,男人半低着头漫不经心的拨弄着手机,慵懒中透着一丝放松,再加上夕阳的余晖刚好从玻璃窗那边射过来打到他身上,整个人像是披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辉,看着养眼无比。
沈凌顿时觉得刚才的忙碌都是值得的,有这样养眼的男人陪着吃饭,想必待会儿一定能多吃一碗饭。
吃饭的时候,沈凌果真觉得自己的胃口很好,有人陪着吃饭,就连炒的菜都觉得比往日香。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周凯下筷子的速度太快了。沈凌做的最拿手的那道糖醋鲤鱼,只一会儿的功夫,鱼头上的嫩肉就被两人分光了。
周凯边吃边赞,“这鱼味道不错,应该是野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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