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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蒙当断则断, 既已决定出海,去追随王老前辈的脚步, 那她就说到做到。
只是在那之前, 林蒙还有诸多准备工作要做。
处理家产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林蒙想要对《怜花宝鉴》的主人, 王怜花王老前辈,有更全面的了解。再有,林蒙还得查清楚他老人家出海去了哪里,才能追随他老人家脚步而去不是。
前两部分都不难。
最为困难的,还属最后一块。
为此林蒙亲去了王怜花出海时走的港口, 现下朝廷并不禁出海,海上贸易盛行,据说商队最远已到了波斯。对绝大部分天-朝人来说, 大海都已经遥远,更不用说海外其他国家或群岛,所幸对林蒙来讲,她对于海外并不陌生。就说上一辈子, 她也曾远行过,还穿过地中海抵达了欧洲。
因而她才更有魄力, 离开李园这一安乐窝。
话虽如此, 林蒙调查之路可谓是一波三折。
最初两天,林蒙是独自“走访”,等到第三天她在一家酒肆吃饭时,一个全身上下好像都在抖机灵的男子上来, 和酒肆内相熟的客人侃起了大山,言谈间这人号称码头万事通,南来北往的客船、商队就没有他不知道的。
林蒙好奇之下,看了对方一眼。
哪想到这万事通打蛇随棍上,蹿到了她这一桌:“姑娘,我瞧着你面生,你是要出海还是要寻人啊?”
林蒙想了想:“寻人。”
万事通都没听她具体细节呢,就啪啪啪地拍着胸脯,保证能给她寻到,哪怕是半年前坐船离开的。他似乎生怕林蒙不信他的本事,吧啦吧啦地给林蒙说了好几个海员们最爱去的地界,又说和码头附近的脚夫都是好兄弟。
林蒙看他那么卖力,就试探道:“那你帮我打听个人?”
万事通反而笑而不语了。
林蒙意会,掏出一锭银子来。
万事通接过银子,这才重新满脸堆笑。
等林蒙说了详细信息,又许了一百两银票,只是当万事通想要伸手去够时,银票已被林蒙按住了:“我等你带回好消息。”
万事通讪讪一笑,打了个千,脚底一抹油离开了。
过了半个时辰,万事通眉飞色舞地回来了,他还真带回了好消息。当时和王怜花王前辈一起出海的,除了孙二提到过的沈浪沈大侠外,还有沈大侠的妻子,财神朱家的千金朱七七,以及朱七七的结义大哥熊猫儿。
他们是乘坐一条大船从此港口出发,途中和一个商队结伴,那商队是要去暹罗国的,只他们四人半道上就和商队分开,说是要去吕宋国,据说吕宋国遍地都是金矿,他们想去瞧瞧是不是真的。
末了,万事通还信誓旦旦道,有去吕宋国做生意的商队,还在吕宋当地见过他们呢,听说他们已经撞大运,真找到了一座金矿。
不说沈浪、王怜花和熊猫儿,就说朱七七。她可是财神朱家的千金,朱家若说家财全国第二,那就没谁家敢说是第一。这样的大小姐既能随夫出海,又岂是会是见财眼开的?
只林蒙却清楚,吕宋确实盛产黄金。
可这并不妨碍林蒙觉得她被糊弄了,不过她没有和万事通多计较什么,还将那一百两的银票送到了万事通手边,“对了,去吕宋做生意的商队具体又是哪家的?”
万事通脸上的笑容一僵,先把银票抢到手,又打哈哈道:“小的这还是听那商队的几个船夫兄弟醉酒后说的,我要是给姑娘说了,那几个兄弟怕会跟着吃挂落。姑娘要是还想打听什么事,只管来找我,哈哈,小的就先走了。”
这次他脚底简直是抹了两层油,跑得贼快。
林蒙收回目光来,同时将银票放回了荷包内。
说来也是巧,等到林蒙回暂住的客栈的半路上,一条小巷内传来了她不陌生的声音。
“小的可都照您吩咐的,一一给她说了!您看,这——”
接着是一道硬邦邦地声音:“拿去!”
然后是万事通那油滑的声音:“多谢多谢。”
林蒙不好奇都不行,她轻巧地借墙翻上旁边的屋顶,再往下看去。她还真没听错,那阿谀奉承的,就是之前敷衍她的万事通。
另外一人则穿着一身黑色劲装,手提柄斩-马-刀,体格雄健,双眼炯炯有神,万事通站在他面前就是个小鸡崽。
接下来,万事通既已得了一袋子银子,又惧怕黑衣人的压迫力,不敢再多呆,就低眉顺眼地告辞了。而那黑衣人倒也警觉,左右看过后,察觉到无事,也准备撤退,不想刚走了两步,就寒毛直立,在千钧一发之际,用刀背挡住了直击他的一道森森剑光。
林蒙冲他一扬眉。
黑衣人见到是她,竟什么也不辩解,直接抽出他手中的宝刀。
不管这是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说这黑衣人认识她,买通万事通算计地就是她;还是说黑衣人见她偷听到了不该听的,要杀她灭口——林蒙认为前者可能性更大,毕竟万事通那厮都活着离开了——林蒙都要为他这“人狠话不多”,给赞一个了:
能动手的就别哔哔嘛。
黑衣人内力不低,刀法走得是刚烈的路子,施展起来,他眼睛里也带上了锋利的刀光般,整个人威风凛凛,叫寻常人看一眼,就会心生胆怯。
林蒙手中长剑斜挑,有如惊天长虹般,直迫得黑衣人更用力地握住手中宝刀,才不至于宝刀落地,脚下更是用力,竟是生生挡住了这一招。
林蒙自然是要留活口的,所以剑招中虽有杀机,却仍留下一线生机。
这黑衣人性子也挺刚烈,硬生生地抗下了林蒙的二十招,哪怕这会儿他内力不支,额头冷汗涔涔,肩肘和腹部各有一处割伤。他再眯着眼看林蒙,见她仍游刃有余,心中勇气即刻泄了,身体再也支撑不住,单膝跪地:“你杀了我吧。”
林蒙:“……我总得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杀了你吧,毕竟我也不是什么坏人。”虽然此情此景,她说这话好像没什么说服力。
黑衣人动了下,牵扯到了伤口,他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仍硬气地一言不发。
林蒙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死在自己眼前,就从袖中掏出一个瓷瓶,扔了过去。
黑衣人沉默半晌:“梅二先生是你什么人?”
林蒙一听觉得有戏:“我半个师父。”
黑衣人语气和缓了不少:“某竟不知姑娘乃是梅二先生的弟子,只是某不懂姑娘为何探听我家七姑娘的事?”
林蒙反问:“你是‘活财神’朱家的家臣?”
“惭愧。”黑衣人撑着刀站了起来,“七姑娘她和姑爷出海前,不想受他人叨扰,故而主家在知晓有人在探听他们行踪时,就让某来处理。”
“你的处理方法就是买通万事通,把我引向错误的地址?”林蒙似笑非笑道,双眸中也带上了绵绵怒火,看得黑衣人愈发羞愧难当:“某若是知姑娘是梅二先生的高足,剑法如此高超,也有如此气度,定不是那欲对我家七姑娘和姑爷不利之人,某必当和姑娘当面说清了。”
林蒙心念一动,收回逼人的眼波,也稍微放缓了语气:“我姓林。”
“林姑娘,某为‘快刀’秦英。”
林蒙实话实说道:“其实我要找的是王怜花王老前辈,我想找他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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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蒙当断则断, 既已决定出海,去追随王老前辈的脚步, 那她就说到做到。
只是在那之前, 林蒙还有诸多准备工作要做。
处理家产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林蒙想要对《怜花宝鉴》的主人, 王怜花王老前辈,有更全面的了解。再有,林蒙还得查清楚他老人家出海去了哪里,才能追随他老人家脚步而去不是。
前两部分都不难。
最为困难的,还属最后一块。
为此林蒙亲去了王怜花出海时走的港口, 现下朝廷并不禁出海,海上贸易盛行,据说商队最远已到了波斯。对绝大部分天-朝人来说, 大海都已经遥远,更不用说海外其他国家或群岛,所幸对林蒙来讲,她对于海外并不陌生。就说上一辈子, 她也曾远行过,还穿过地中海抵达了欧洲。
因而她才更有魄力, 离开李园这一安乐窝。
话虽如此, 林蒙调查之路可谓是一波三折。
最初两天,林蒙是独自“走访”,等到第三天她在一家酒肆吃饭时,一个全身上下好像都在抖机灵的男子上来, 和酒肆内相熟的客人侃起了大山,言谈间这人号称码头万事通,南来北往的客船、商队就没有他不知道的。
林蒙好奇之下,看了对方一眼。
哪想到这万事通打蛇随棍上,蹿到了她这一桌:“姑娘,我瞧着你面生,你是要出海还是要寻人啊?”
林蒙想了想:“寻人。”
万事通都没听她具体细节呢,就啪啪啪地拍着胸脯,保证能给她寻到,哪怕是半年前坐船离开的。他似乎生怕林蒙不信他的本事,吧啦吧啦地给林蒙说了好几个海员们最爱去的地界,又说和码头附近的脚夫都是好兄弟。
林蒙看他那么卖力,就试探道:“那你帮我打听个人?”
万事通反而笑而不语了。
林蒙意会,掏出一锭银子来。
万事通接过银子,这才重新满脸堆笑。
等林蒙说了详细信息,又许了一百两银票,只是当万事通想要伸手去够时,银票已被林蒙按住了:“我等你带回好消息。”
万事通讪讪一笑,打了个千,脚底一抹油离开了。
过了半个时辰,万事通眉飞色舞地回来了,他还真带回了好消息。当时和王怜花王前辈一起出海的,除了孙二提到过的沈浪沈大侠外,还有沈大侠的妻子,财神朱家的千金朱七七,以及朱七七的结义大哥熊猫儿。
他们是乘坐一条大船从此港口出发,途中和一个商队结伴,那商队是要去暹罗国的,只他们四人半道上就和商队分开,说是要去吕宋国,据说吕宋国遍地都是金矿,他们想去瞧瞧是不是真的。
末了,万事通还信誓旦旦道,有去吕宋国做生意的商队,还在吕宋当地见过他们呢,听说他们已经撞大运,真找到了一座金矿。
不说沈浪、王怜花和熊猫儿,就说朱七七。她可是财神朱家的千金,朱家若说家财全国第二,那就没谁家敢说是第一。这样的大小姐既能随夫出海,又岂是会是见财眼开的?
只林蒙却清楚,吕宋确实盛产黄金。
可这并不妨碍林蒙觉得她被糊弄了,不过她没有和万事通多计较什么,还将那一百两的银票送到了万事通手边,“对了,去吕宋做生意的商队具体又是哪家的?”
万事通脸上的笑容一僵,先把银票抢到手,又打哈哈道:“小的这还是听那商队的几个船夫兄弟醉酒后说的,我要是给姑娘说了,那几个兄弟怕会跟着吃挂落。姑娘要是还想打听什么事,只管来找我,哈哈,小的就先走了。”
这次他脚底简直是抹了两层油,跑得贼快。
林蒙收回目光来,同时将银票放回了荷包内。
说来也是巧,等到林蒙回暂住的客栈的半路上,一条小巷内传来了她不陌生的声音。
“小的可都照您吩咐的,一一给她说了!您看,这——”
接着是一道硬邦邦地声音:“拿去!”
然后是万事通那油滑的声音:“多谢多谢。”
林蒙不好奇都不行,她轻巧地借墙翻上旁边的屋顶,再往下看去。她还真没听错,那阿谀奉承的,就是之前敷衍她的万事通。
另外一人则穿着一身黑色劲装,手提柄斩-马-刀,体格雄健,双眼炯炯有神,万事通站在他面前就是个小鸡崽。
接下来,万事通既已得了一袋子银子,又惧怕黑衣人的压迫力,不敢再多呆,就低眉顺眼地告辞了。而那黑衣人倒也警觉,左右看过后,察觉到无事,也准备撤退,不想刚走了两步,就寒毛直立,在千钧一发之际,用刀背挡住了直击他的一道森森剑光。
林蒙冲他一扬眉。
黑衣人见到是她,竟什么也不辩解,直接抽出他手中的宝刀。
不管这是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说这黑衣人认识她,买通万事通算计地就是她;还是说黑衣人见她偷听到了不该听的,要杀她灭口——林蒙认为前者可能性更大,毕竟万事通那厮都活着离开了——林蒙都要为他这“人狠话不多”,给赞一个了:
能动手的就别哔哔嘛。
黑衣人内力不低,刀法走得是刚烈的路子,施展起来,他眼睛里也带上了锋利的刀光般,整个人威风凛凛,叫寻常人看一眼,就会心生胆怯。
林蒙手中长剑斜挑,有如惊天长虹般,直迫得黑衣人更用力地握住手中宝刀,才不至于宝刀落地,脚下更是用力,竟是生生挡住了这一招。
林蒙自然是要留活口的,所以剑招中虽有杀机,却仍留下一线生机。
这黑衣人性子也挺刚烈,硬生生地抗下了林蒙的二十招,哪怕这会儿他内力不支,额头冷汗涔涔,肩肘和腹部各有一处割伤。他再眯着眼看林蒙,见她仍游刃有余,心中勇气即刻泄了,身体再也支撑不住,单膝跪地:“你杀了我吧。”
林蒙:“……我总得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杀了你吧,毕竟我也不是什么坏人。”虽然此情此景,她说这话好像没什么说服力。
黑衣人动了下,牵扯到了伤口,他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仍硬气地一言不发。
林蒙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死在自己眼前,就从袖中掏出一个瓷瓶,扔了过去。
黑衣人沉默半晌:“梅二先生是你什么人?”
林蒙一听觉得有戏:“我半个师父。”
黑衣人语气和缓了不少:“某竟不知姑娘乃是梅二先生的弟子,只是某不懂姑娘为何探听我家七姑娘的事?”
林蒙反问:“你是‘活财神’朱家的家臣?”
“惭愧。”黑衣人撑着刀站了起来,“七姑娘她和姑爷出海前,不想受他人叨扰,故而主家在知晓有人在探听他们行踪时,就让某来处理。”
“你的处理方法就是买通万事通,把我引向错误的地址?”林蒙似笑非笑道,双眸中也带上了绵绵怒火,看得黑衣人愈发羞愧难当:“某若是知姑娘是梅二先生的高足,剑法如此高超,也有如此气度,定不是那欲对我家七姑娘和姑爷不利之人,某必当和姑娘当面说清了。”
林蒙心念一动,收回逼人的眼波,也稍微放缓了语气:“我姓林。”
“林姑娘,某为‘快刀’秦英。”
林蒙实话实说道:“其实我要找的是王怜花王老前辈,我想找他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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