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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文艺青年,可能会在此处出没,故,她往旁边闪,左右四顾,有记者吗?会不会把他们当绯闻男女?
四面都是人,并非人山人海,也够热闹。她眼睛尖,往体育馆门口看,盯牢一人。仔细辨认,再辨认,迅速跑回潘以伦身边。
“快,给我纸和笔。”伸手就往他T恤口袋里伸。
“别急,怎么了?”潘以伦抓住她乱摸八摸的手。
“林林林林——金山,貌似就在那边!”
“林金山?”潘以伦不明白。
纸和笔在哪里?明明昨天看到正太拿出来画图。越乱摸越摸不到,潘以伦的脸憋红了,无奈地拉开她的手,把手里的圆珠笔塞给她。又找了半天纸,没有。
杨筱光从自己的包里翻:“啊,有了。”
是餐巾纸。
然后,杨筱光拿着一张餐巾纸,同一支圆珠笔,以五十米考试的速度往体育馆某号门前瞬间转移。
潘以伦不放心,跟在她身后。看她刹车在一名瘦削叼香烟戴眼镜的男子面前,用一种近乎谄媚的且高亢的语气叫:“我很仰慕您,帮我签个名好不好?”
男子的眼神迷惘,口里的香烟抖了一抖,瞪着伸到面前来的餐巾纸,注视了一秒两秒三四秒。
潘以伦叹气,要签名的方式有千百种,她选择的是最惊吓偶像的那种。他从杨筱光短外套口袋里拿出那张纸,撸平折好,递到男子面前。
“林先生,可以给我们签个名吗?”
男子回过神,从杨筱光手里拿笔,从潘以伦手上拿纸,龙飞凤舞签上两个大字。把笔还给杨筱光,把纸还给潘以伦。潇洒地转身,留给他们一个华丽的背影。
杨筱光从潘以伦手上抢过那纸,看了一眼两眼三四眼。表情是充满了满足的,太幸福了!这是她生平第一个签名。
“怎么叫人家林金山?”潘以伦问她。
杨筱光望住餐巾纸上的名字晕淘淘:“人家字金山,号词霸,简称林金山。这个签名,太珍贵了!”
耳边,潘以伦说:“你真挺能给人取绰号的,小疯子。”
没想到小疯子发疯的还在后头。
初进场内,杨筱光先说:“你知道吗,这个世界上能让我们疯狂的人和事不多,能让我们爱的人和事不多,所以一旦是心中所好,一定要全情投入,不然今后会后悔。”
潘以伦看她将偶像签名的餐巾纸紧紧攥在手心,笑:“这样容易满足。”
演唱会在激荡的鼓点声中开始了。杨筱光这天穿了一件小夹克,这时候跟着鼓点一起来,就把夹克给脱了,里面是内衣做外穿的V领羊毛小背心,很贴身。潘以伦也觉得热,别开脸,跟着脱了外套,还把杨筱光的小夹克一起拿过来。
杨筱光跟着乐曲舞动,黑暗里带着头和着节奏打拍子,这边的人被感染了,跟着一起挥舞了荧光棒。气氛瞬间热至顶点。她还觉得不够,竟然放弃自己的座位,跑去了看台的第一排,扶着栏杆往前倾,摇摇欲坠,口里还抱怨:“我应该买内场票。”
潘以伦跟着她,伸手拽住她的手臂,说:“下次一定。”
杨筱光没有在意,她附在他的耳边说:“你将来也要像他们那么光芒四射。”
“武侠小说里常用一句话,米粒之珠,也放光华。不是人人都能做珍珠。”
“那你参加比赛干什么?别说全部是为了钱。”杨筱光转头看他。
“其实,是的。”他陷在黑暗里,摇晃的光在眼前闪烁,舞台灯光暧昧模糊,他的一切不可获知。
潘以伦应该在笑,而且在说:“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
杨筱光拍他的肩膀,真诚想要给予鼓励:“你很棒,观众都看的见。”
“他们喜欢我的皮相,现在是男色时代。”
“很多人都要不到呢!”
“是,也是有形的资本。”
“好皮相的大学毕业生都比长得一般的容易找工作,上帝的恩赐啊!”她指自己的鼻子,“你看我,长相平凡,身材普通,所以只有打工的份。”
潘以伦看着她贴身的羊毛内衣,想,怎么会。可是不敢说,便指她的额头:“还有外在的伤疤,把偶像吓成呆滞。”
杨筱光低头认错,刚才偶像被惊吓,也许也是她脑门上的伤。潘以伦不提,她倒是真忘了,可是嘴巴还犟:“粉丝对偶像的爱很纯粹的,所以以后你红了要对粉丝好点。”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她说:“但是有无私的爱,你为这个人,就是肯付出这么多感情。”
他在摇曳的舞台微光下看着她,台上的偶像们下去换妆了。
杨筱光继续说:“所以我想,这辈子再喜欢什么偶像,我一定要去听他的演唱会,看他的首映式。”
这样单纯的喜欢,她是懂得的。
“偶像出来了。”潘以伦提醒她。
台上暗蓝的光,偶像们好像站在地球的中央,天籁般的声音洒下来。
“000年零时零分,电视直播纽约时代广场既庆祝人潮,我有无见过你?”
天堂里传出来的声音,台上的偶像缅怀他尊敬的故人。也是杨筱光的偶像。
人山人海里,沸腾了,潮湿了。
杨筱光叫了一声:“哥哥。”
尾音轻轻颤,这么多人在共鸣,眼泪即刻上来。
潘以伦猝不及防,她这样感性的情绪。
杨筱光触到后面伸过来的手,手上有餐巾纸。他竟然知道她哭了。她将餐巾纸拿过来,抹眼泪,醒鼻涕,很没形象。然后再大叫:“Leslie……”
散场的时候,杨筱光已经基本虚脱了。
偶像出来安可了三次,他们被本城粉丝的热情感染,惊觉非主流乐队在这个主流城市有这么一群疯狂的粉丝。粉丝回报热情,简直进行了全场大合唱。她跟着吼,所以嗓子哑了。
潘以伦问杨筱光:“走不走?”
杨筱光掏出镜子,照照自己的残脂剩粉,睫毛膏被泪水洗掉,腮红也全无踪影,鼻头前额全是油光。外加额心触目的疤痕。
很挫。
“回家洗把脸。”潘以伦说。
要知道在一位肤色纯净,且不容易冒油的优质帅哥面前展现这么邋遢的一面,对任何女人来说,都必须具备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显然,杨筱光的心理承受能力不算太好,她苦瓜脸:“形象大毁。”
场内人散了差不多,台上的乐器都被拆卸下去,灯光大亮着,她能看见潘以伦那张正太帅哥脸上似笑非笑。
“你有过形象吗?”
杨筱光对手指。第一次偶然相遇,第二次偶然相遇,每次相遇都在她极端没形象的状态下。认命。她站起来。
“在正太面前讲形象我还要不要活了?”她千锤不倒,脸皮一贯厚,“饿了,你请我看演唱会,我请你吃夜宵去。”
潘以伦很乐意:“好。”
她推着潘以伦出了演唱会现场,外面的歌迷们都散了差不多,马路空旷,空气新鲜。杨筱光的肚子不争气地叫起来,潘以伦听到了,杨筱光就怒视他,他忍笑,把眼镜戴好。
杨筱光弹他眼镜:“欲盖弥彰,明天还得上头条。”
他仍旧不避,脾气这么好,任由她欺负,她就放肆伸手,扯乱他的发,再笑:“这样普通一点。”
潘以伦由着她,只问:“去哪里吃东西?”
杨筱光站在十字路口张望,一阵风吹过来,她就缩一缩肩。他就在她身后,敞开了她的小夹克,抖一下,她一转头,就看见夹克张在那里,便顺势把自己的手伸进去。他为她把肩膀处掸平,做的那样自然,她丝毫不所觉。(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都是文艺青年,可能会在此处出没,故,她往旁边闪,左右四顾,有记者吗?会不会把他们当绯闻男女?
四面都是人,并非人山人海,也够热闹。她眼睛尖,往体育馆门口看,盯牢一人。仔细辨认,再辨认,迅速跑回潘以伦身边。
“快,给我纸和笔。”伸手就往他T恤口袋里伸。
“别急,怎么了?”潘以伦抓住她乱摸八摸的手。
“林林林林——金山,貌似就在那边!”
“林金山?”潘以伦不明白。
纸和笔在哪里?明明昨天看到正太拿出来画图。越乱摸越摸不到,潘以伦的脸憋红了,无奈地拉开她的手,把手里的圆珠笔塞给她。又找了半天纸,没有。
杨筱光从自己的包里翻:“啊,有了。”
是餐巾纸。
然后,杨筱光拿着一张餐巾纸,同一支圆珠笔,以五十米考试的速度往体育馆某号门前瞬间转移。
潘以伦不放心,跟在她身后。看她刹车在一名瘦削叼香烟戴眼镜的男子面前,用一种近乎谄媚的且高亢的语气叫:“我很仰慕您,帮我签个名好不好?”
男子的眼神迷惘,口里的香烟抖了一抖,瞪着伸到面前来的餐巾纸,注视了一秒两秒三四秒。
潘以伦叹气,要签名的方式有千百种,她选择的是最惊吓偶像的那种。他从杨筱光短外套口袋里拿出那张纸,撸平折好,递到男子面前。
“林先生,可以给我们签个名吗?”
男子回过神,从杨筱光手里拿笔,从潘以伦手上拿纸,龙飞凤舞签上两个大字。把笔还给杨筱光,把纸还给潘以伦。潇洒地转身,留给他们一个华丽的背影。
杨筱光从潘以伦手上抢过那纸,看了一眼两眼三四眼。表情是充满了满足的,太幸福了!这是她生平第一个签名。
“怎么叫人家林金山?”潘以伦问她。
杨筱光望住餐巾纸上的名字晕淘淘:“人家字金山,号词霸,简称林金山。这个签名,太珍贵了!”
耳边,潘以伦说:“你真挺能给人取绰号的,小疯子。”
没想到小疯子发疯的还在后头。
初进场内,杨筱光先说:“你知道吗,这个世界上能让我们疯狂的人和事不多,能让我们爱的人和事不多,所以一旦是心中所好,一定要全情投入,不然今后会后悔。”
潘以伦看她将偶像签名的餐巾纸紧紧攥在手心,笑:“这样容易满足。”
演唱会在激荡的鼓点声中开始了。杨筱光这天穿了一件小夹克,这时候跟着鼓点一起来,就把夹克给脱了,里面是内衣做外穿的V领羊毛小背心,很贴身。潘以伦也觉得热,别开脸,跟着脱了外套,还把杨筱光的小夹克一起拿过来。
杨筱光跟着乐曲舞动,黑暗里带着头和着节奏打拍子,这边的人被感染了,跟着一起挥舞了荧光棒。气氛瞬间热至顶点。她还觉得不够,竟然放弃自己的座位,跑去了看台的第一排,扶着栏杆往前倾,摇摇欲坠,口里还抱怨:“我应该买内场票。”
潘以伦跟着她,伸手拽住她的手臂,说:“下次一定。”
杨筱光没有在意,她附在他的耳边说:“你将来也要像他们那么光芒四射。”
“武侠小说里常用一句话,米粒之珠,也放光华。不是人人都能做珍珠。”
“那你参加比赛干什么?别说全部是为了钱。”杨筱光转头看他。
“其实,是的。”他陷在黑暗里,摇晃的光在眼前闪烁,舞台灯光暧昧模糊,他的一切不可获知。
潘以伦应该在笑,而且在说:“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
杨筱光拍他的肩膀,真诚想要给予鼓励:“你很棒,观众都看的见。”
“他们喜欢我的皮相,现在是男色时代。”
“很多人都要不到呢!”
“是,也是有形的资本。”
“好皮相的大学毕业生都比长得一般的容易找工作,上帝的恩赐啊!”她指自己的鼻子,“你看我,长相平凡,身材普通,所以只有打工的份。”
潘以伦看着她贴身的羊毛内衣,想,怎么会。可是不敢说,便指她的额头:“还有外在的伤疤,把偶像吓成呆滞。”
杨筱光低头认错,刚才偶像被惊吓,也许也是她脑门上的伤。潘以伦不提,她倒是真忘了,可是嘴巴还犟:“粉丝对偶像的爱很纯粹的,所以以后你红了要对粉丝好点。”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她说:“但是有无私的爱,你为这个人,就是肯付出这么多感情。”
他在摇曳的舞台微光下看着她,台上的偶像们下去换妆了。
杨筱光继续说:“所以我想,这辈子再喜欢什么偶像,我一定要去听他的演唱会,看他的首映式。”
这样单纯的喜欢,她是懂得的。
“偶像出来了。”潘以伦提醒她。
台上暗蓝的光,偶像们好像站在地球的中央,天籁般的声音洒下来。
“000年零时零分,电视直播纽约时代广场既庆祝人潮,我有无见过你?”
天堂里传出来的声音,台上的偶像缅怀他尊敬的故人。也是杨筱光的偶像。
人山人海里,沸腾了,潮湿了。
杨筱光叫了一声:“哥哥。”
尾音轻轻颤,这么多人在共鸣,眼泪即刻上来。
潘以伦猝不及防,她这样感性的情绪。
杨筱光触到后面伸过来的手,手上有餐巾纸。他竟然知道她哭了。她将餐巾纸拿过来,抹眼泪,醒鼻涕,很没形象。然后再大叫:“Leslie……”
散场的时候,杨筱光已经基本虚脱了。
偶像出来安可了三次,他们被本城粉丝的热情感染,惊觉非主流乐队在这个主流城市有这么一群疯狂的粉丝。粉丝回报热情,简直进行了全场大合唱。她跟着吼,所以嗓子哑了。
潘以伦问杨筱光:“走不走?”
杨筱光掏出镜子,照照自己的残脂剩粉,睫毛膏被泪水洗掉,腮红也全无踪影,鼻头前额全是油光。外加额心触目的疤痕。
很挫。
“回家洗把脸。”潘以伦说。
要知道在一位肤色纯净,且不容易冒油的优质帅哥面前展现这么邋遢的一面,对任何女人来说,都必须具备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显然,杨筱光的心理承受能力不算太好,她苦瓜脸:“形象大毁。”
场内人散了差不多,台上的乐器都被拆卸下去,灯光大亮着,她能看见潘以伦那张正太帅哥脸上似笑非笑。
“你有过形象吗?”
杨筱光对手指。第一次偶然相遇,第二次偶然相遇,每次相遇都在她极端没形象的状态下。认命。她站起来。
“在正太面前讲形象我还要不要活了?”她千锤不倒,脸皮一贯厚,“饿了,你请我看演唱会,我请你吃夜宵去。”
潘以伦很乐意:“好。”
她推着潘以伦出了演唱会现场,外面的歌迷们都散了差不多,马路空旷,空气新鲜。杨筱光的肚子不争气地叫起来,潘以伦听到了,杨筱光就怒视他,他忍笑,把眼镜戴好。
杨筱光弹他眼镜:“欲盖弥彰,明天还得上头条。”
他仍旧不避,脾气这么好,任由她欺负,她就放肆伸手,扯乱他的发,再笑:“这样普通一点。”
潘以伦由着她,只问:“去哪里吃东西?”
杨筱光站在十字路口张望,一阵风吹过来,她就缩一缩肩。他就在她身后,敞开了她的小夹克,抖一下,她一转头,就看见夹克张在那里,便顺势把自己的手伸进去。他为她把肩膀处掸平,做的那样自然,她丝毫不所觉。(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