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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力晃晃脑袋,赶走这些恼人的画面,靠在马车窗边专注欣赏伊菲蒙的歌声:
“噢~我的情人,你要游荡去哪里?
噢~停下听听,你的真爱来了!
他会唱高尚也会唱低俗的歌谣。
可爱的甜心,不要再往前走,恋人们相会即是旅程的尽头,每个聪明人都明t。
什么是爱,爱不在将来,当下玩乐就是当下畅快,未来之事没有人能确定。
想要丰收,就不能耽搁,美丽的小家伙,快来吻我,青春这东西不能永恒……”2
……刚听了三分钟,我就后悔地想堵上耳朵。
这时,车厢一侧忽然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有人说,爱上一个人往往只在一刹那。”
我扭头,只见坎坎举着书盖住半张脸,露出一双琥珀绿圆眼睛,正别具深意地盯着我。
浑身一阵发毛:“你这是什么跟什么?”
“没什么。”他拿开书,吐舌头:“只是某人脸上的表情出卖了他。”
“什么表情?”我下意识揉揉脸颊。
“一个即将患上麻疹之人的表情。”
“……”
还好坎坎这孩子没有读心术,不然我的老脸可往哪儿搁。
……
……
当夜晚来临,第一缕星光洒下的时候,三王子殿下位于莫贝林的风之城堡才展现在我们眼前。
城堡建在一个山坡上,地势极为险要,背靠难以翻越的高峰,面朝一望无垠的海洋,只在东面有门。马车沿着陡峭的山体攀爬,如同垂直向上的过山车。好在伊菲蒙驾驶技术一流,很快就到了城堡大门口。一路疲劳的马儿腾起前蹄欢快嘶鸣,与此同时,雕刻着宝剑与盾牌花纹的青铜大门豁然打开,身着灰绿色多利安基同的仆人们鱼贯而出,整齐立在道路两旁,恭迎伊菲蒙的到来。
伊菲蒙把马鞭扔给一个仆人,回身旋开了车门。
早就坐不住的坎坎率先跳出马车,我紧随其后,刚探出脑袋,就看见脚踏板上落着一只银色及膝长靴。顺着靴子往上看,笔直结实的小腿,带花边的紫色长袍,鸽血红宝石腰带,雪白丝绸手套,水滴形蓝宝石项链……
头顺着目光渐渐往上抬,直到定格在那张脸上——
“埃埃埃拉西普斯?”
“亲爱的普瑞尔,是不是觉得很惊喜?”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的嗓音因为震惊几乎变了调。
“一定是你把思念带给了海风,我才追随着海风的步伐找到了你。”
我嘴角抽搐,浑身冒起鸡皮疙瘩。
站在一旁的伊菲蒙与坎坎意味深长地对视了一眼。
伊菲蒙嗤笑:“我看不是海风多情,而是千里传音器到位。”
埃拉西普斯不顾旁人地握住我的手,柔声说:“不管如何,只要普瑞尔一声呼唤,即便冒着被雷神之锤砸中的危险,我也会义无反顾来到他身边。”
至于说的这么夸张吗?我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伊菲蒙哈哈大笑着拍手:“深情如此,真是让人感动。可惜啊,普瑞尔就是一只没开窍的海马。”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只海马,但此时此刻我还是拼命点头去附和他的观点。
“没关系,我相信厄洛斯不会忘记赐予每个需要爱情的人一支金箭。”埃拉西普斯无视伊菲蒙,直接把我揽入怀中,还把下巴堂而皇之地搁在我头顶。
“恐怕那混蛋小子射给你的是一支铅箭,而把金色的一支赐给了别人。”
“但是我想他也不会把金箭赐给哥哥你。”
……
话说这两兄弟加起来的岁数都赶上中国历史了,还在这争风吃醋打什么嘴仗?
我清清嗓子:“两位尊敬的王子殿下,如果你们乐意一直待在这里吹冷风看星星看月亮畅谈人生哲学的话,请随意,但我就不奉陪了。”
“哼,谁说我要在这里待着了!”伊菲蒙停止和埃拉西普斯争执,看我一眼,面无表情地拉着坎坎朝城堡里走。
而我无视了埃拉西普斯伸出的手,紧随伊菲蒙之后。不过,很快的,他就黏皮糖般追过来。
暮色四合,月光漫过缠绕紫色蔓藤的石柱,在回廊间洒下层层斑驳的光影。树叶相击的毕剥声仿佛是这座古城堡在静夜中慢慢苏醒的叹息,一时间,我感觉到阴风阵阵过,脖颈凉飕飕,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亲爱的,怎么了?”埃拉西普斯及时扶住我的肩膀。我侧头对他微笑,但就从他瞬间的表情看来,这个笑容一定非常惊悚。
我摸了摸脖子,摇头,说不出这个城堡里弥漫的那种诡异感觉。
“我想你等会儿需要一杯热牛奶。”埃拉西普斯伴着我穿过层层叠叠尖券夸大的顶门,走到富丽堂皇的宴会厅。成千上万颗磁欧石组成的巨型吊灯散发出耀眼光芒,瞬间把刚才那股阴森的感觉照得无影无踪。
大厅正中的樱桃木长桌上摆满了食物,香气扑鼻。
香酥小羊排、土豆炸桂鱼、烟肉肠仔串、铁扒比目鱼、茄子肉酱千层面、烤三文鱼、奶酪口蘑烤蟹肉、鸡丝沙拉、黄油汁煎大虾、熏鲱鱼、香茅猪排、奶油煎火腿豌豆……配洋葱汤、奶油火腿汤和鸡肉通心粉汤……桌边还放了一大壶红彤彤的番茄汁。
我虽然路上吃过些点心,但此刻依旧饿得如狼似虎,两眼放着光就扑了过去。
伊菲蒙安排仆从搬下行李后就和坎坎落座在对面,而埃拉西普斯一早理所应当地霸占了我身边的位置。
我一边往嘴里塞羊排,一边指着末尾的空位,含糊不清地对他说:“你去那边坐吧,别挡着我吃东西。”
他摇头:“不必了,我觉得这里很好。”
我继续抗议:“你这样我没法好好吃饭。”
“那正好,可以先听我把旅行计划书念完。”他边说边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羊皮纸,我瞥了一眼上面密密麻麻的字,顿时头皮发麻。可他却一点也不嫌麻烦,清清嗓子,开始念起来:
“黄昏时分,普瑞尔抵达莫贝林,安排‘珍珠’大厨过来烹饪晚餐。附注:普瑞尔爱吃七分熟的香酥小羊排,爱喝不加糖精的番茄汁……
第一天早上,逛莫贝林市区,随行人员……
下午,前往莫贝林近郊的巨人山泡温泉,随行人员……
第二天早上……
第二天下午……”
不得不说,埃拉西普斯如果穿越到现代,那肯定是旅游/行业争相邀请的人才啊!啥叫百分百为顾客服务,啥叫体贴入微细节决定一切,我今天算是有了深刻认识。他能把旅行路线的设置排布,到每一顿饭的菜肴需要准备些什么,再到马车的更换等等所有问题都考虑全面。并且最值得一提的是,此趟旅行绝无进店服务,也绝不强制消费,简直让人体验的是钻石vip中的vip待遇啊!
我听得膛目结舌,而伊菲蒙这个讨厌鬼却时不时泼一盆冷水,以前倒没发现他竟然如此挑剔。反而是坐在我对面的坎坎自始至终都保持着沉默,即便偶有抬头与我对视,也是立即移开目光,好像我是什么老虎猛兽似的。
总之,这一顿晚餐的气氛非常之诡异。
我没吃几口,就借口自己累了,让仆人引路回客房休息。
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逃得了餐桌上的诡异气氛,逃不了大半夜躺在床上肚子咕咕叫的煎熬。
……一盘猪肉大葱水饺。
……二盘羊肉萝卜水饺。
……三盘韭菜鸡蛋水饺。
……四盘香菇三鲜水饺。
……
……
饿饿饿!睡不着啊睡不着!
“水饺”已经念到了一千四百三十三次,产生的唯一效果是肚子叫得越来越欢畅。
得下床去找点吃的,不然可能没被埃泽斯剥削死,被埃拉西普斯烦死,被伊菲蒙整死,就先饿死在这里了!
我一个骨碌爬起来。
……
“俗话说的好,冲动是魔鬼!”
——当然了,三十分钟之前我还不太认同这句话。三十分钟之后,肠子都悔青了。
普瑞尔啊普瑞尔,你说你不好好在屋里睡觉,非要作死地出来吃什么吃!结果好了吧!在这么一大座城堡里,不仅没找着吃的,连自己都丢了。
左转右拐,这边的道路挺像通往厨房的,那边的风景也隐约有些熟悉,可转悠了一大圈,就是找不到目的地,更不用说找回房间。
黑夜中仿佛没有尽头的回廊两壁嵌着磁欧石灯,荧碧色的光芒一晃一晃,连罗马柱顶的神像浮雕都被染上惨淡的绿,一瞬间变得凶神恶煞起来。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空气中有一股血腥味,从不远的前面传来,浓烈到令人作呕。想想这城堡里住的无非是伊菲蒙,埃拉西普斯和坎坎,还有一群仆从下人,我便壮起胆子朝前方摸索过去。没走多久,就看见远远有个人站在中庭花园,正在给一棵孤零零的树浇水。这里没有灯,只有透过花园玻璃顶漏下来的月光,把一切都照得惨白。
再走近一点,才看清楚那个人是伊菲蒙。
我立刻长舒一口气,放下心来。快步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四王子殿下,你不会也饿昏头了吧,大半夜在这浇什么花?”
伊菲蒙听到说话声,停下动作缓缓回头……我看到一双由于极度充血而发红的双目。他紧紧盯着我,与此同时,嘴角慢慢慢慢上弯。
空气中的血腥味愈发浓重,我低头一看,他手里正提着一只精致的浇水壶,壶口缓缓流出的液体竟然是……
血!
血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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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埃庇米修斯:(epimetheus)意思为“后知,后觉者” 。即“后见之明”,是古希腊神话中十二泰坦巨神之一伊阿佩托斯的儿子、普罗米修斯(即“先见之明”)的兄弟。在传说里他与普罗米修斯一起用泥土创造人类,然而古代这两个神常用做人类的象征(埃庇米修斯代表人类的愚昧,而普罗米修斯则代表人类的聪明)。
2改编自:莎士比亚《o mistress mine》
我用力晃晃脑袋,赶走这些恼人的画面,靠在马车窗边专注欣赏伊菲蒙的歌声:
“噢~我的情人,你要游荡去哪里?
噢~停下听听,你的真爱来了!
他会唱高尚也会唱低俗的歌谣。
可爱的甜心,不要再往前走,恋人们相会即是旅程的尽头,每个聪明人都明t。
什么是爱,爱不在将来,当下玩乐就是当下畅快,未来之事没有人能确定。
想要丰收,就不能耽搁,美丽的小家伙,快来吻我,青春这东西不能永恒……”2
……刚听了三分钟,我就后悔地想堵上耳朵。
这时,车厢一侧忽然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有人说,爱上一个人往往只在一刹那。”
我扭头,只见坎坎举着书盖住半张脸,露出一双琥珀绿圆眼睛,正别具深意地盯着我。
浑身一阵发毛:“你这是什么跟什么?”
“没什么。”他拿开书,吐舌头:“只是某人脸上的表情出卖了他。”
“什么表情?”我下意识揉揉脸颊。
“一个即将患上麻疹之人的表情。”
“……”
还好坎坎这孩子没有读心术,不然我的老脸可往哪儿搁。
……
……
当夜晚来临,第一缕星光洒下的时候,三王子殿下位于莫贝林的风之城堡才展现在我们眼前。
城堡建在一个山坡上,地势极为险要,背靠难以翻越的高峰,面朝一望无垠的海洋,只在东面有门。马车沿着陡峭的山体攀爬,如同垂直向上的过山车。好在伊菲蒙驾驶技术一流,很快就到了城堡大门口。一路疲劳的马儿腾起前蹄欢快嘶鸣,与此同时,雕刻着宝剑与盾牌花纹的青铜大门豁然打开,身着灰绿色多利安基同的仆人们鱼贯而出,整齐立在道路两旁,恭迎伊菲蒙的到来。
伊菲蒙把马鞭扔给一个仆人,回身旋开了车门。
早就坐不住的坎坎率先跳出马车,我紧随其后,刚探出脑袋,就看见脚踏板上落着一只银色及膝长靴。顺着靴子往上看,笔直结实的小腿,带花边的紫色长袍,鸽血红宝石腰带,雪白丝绸手套,水滴形蓝宝石项链……
头顺着目光渐渐往上抬,直到定格在那张脸上——
“埃埃埃拉西普斯?”
“亲爱的普瑞尔,是不是觉得很惊喜?”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的嗓音因为震惊几乎变了调。
“一定是你把思念带给了海风,我才追随着海风的步伐找到了你。”
我嘴角抽搐,浑身冒起鸡皮疙瘩。
站在一旁的伊菲蒙与坎坎意味深长地对视了一眼。
伊菲蒙嗤笑:“我看不是海风多情,而是千里传音器到位。”
埃拉西普斯不顾旁人地握住我的手,柔声说:“不管如何,只要普瑞尔一声呼唤,即便冒着被雷神之锤砸中的危险,我也会义无反顾来到他身边。”
至于说的这么夸张吗?我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伊菲蒙哈哈大笑着拍手:“深情如此,真是让人感动。可惜啊,普瑞尔就是一只没开窍的海马。”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只海马,但此时此刻我还是拼命点头去附和他的观点。
“没关系,我相信厄洛斯不会忘记赐予每个需要爱情的人一支金箭。”埃拉西普斯无视伊菲蒙,直接把我揽入怀中,还把下巴堂而皇之地搁在我头顶。
“恐怕那混蛋小子射给你的是一支铅箭,而把金色的一支赐给了别人。”
“但是我想他也不会把金箭赐给哥哥你。”
……
话说这两兄弟加起来的岁数都赶上中国历史了,还在这争风吃醋打什么嘴仗?
我清清嗓子:“两位尊敬的王子殿下,如果你们乐意一直待在这里吹冷风看星星看月亮畅谈人生哲学的话,请随意,但我就不奉陪了。”
“哼,谁说我要在这里待着了!”伊菲蒙停止和埃拉西普斯争执,看我一眼,面无表情地拉着坎坎朝城堡里走。
而我无视了埃拉西普斯伸出的手,紧随伊菲蒙之后。不过,很快的,他就黏皮糖般追过来。
暮色四合,月光漫过缠绕紫色蔓藤的石柱,在回廊间洒下层层斑驳的光影。树叶相击的毕剥声仿佛是这座古城堡在静夜中慢慢苏醒的叹息,一时间,我感觉到阴风阵阵过,脖颈凉飕飕,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亲爱的,怎么了?”埃拉西普斯及时扶住我的肩膀。我侧头对他微笑,但就从他瞬间的表情看来,这个笑容一定非常惊悚。
我摸了摸脖子,摇头,说不出这个城堡里弥漫的那种诡异感觉。
“我想你等会儿需要一杯热牛奶。”埃拉西普斯伴着我穿过层层叠叠尖券夸大的顶门,走到富丽堂皇的宴会厅。成千上万颗磁欧石组成的巨型吊灯散发出耀眼光芒,瞬间把刚才那股阴森的感觉照得无影无踪。
大厅正中的樱桃木长桌上摆满了食物,香气扑鼻。
香酥小羊排、土豆炸桂鱼、烟肉肠仔串、铁扒比目鱼、茄子肉酱千层面、烤三文鱼、奶酪口蘑烤蟹肉、鸡丝沙拉、黄油汁煎大虾、熏鲱鱼、香茅猪排、奶油煎火腿豌豆……配洋葱汤、奶油火腿汤和鸡肉通心粉汤……桌边还放了一大壶红彤彤的番茄汁。
我虽然路上吃过些点心,但此刻依旧饿得如狼似虎,两眼放着光就扑了过去。
伊菲蒙安排仆从搬下行李后就和坎坎落座在对面,而埃拉西普斯一早理所应当地霸占了我身边的位置。
我一边往嘴里塞羊排,一边指着末尾的空位,含糊不清地对他说:“你去那边坐吧,别挡着我吃东西。”
他摇头:“不必了,我觉得这里很好。”
我继续抗议:“你这样我没法好好吃饭。”
“那正好,可以先听我把旅行计划书念完。”他边说边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羊皮纸,我瞥了一眼上面密密麻麻的字,顿时头皮发麻。可他却一点也不嫌麻烦,清清嗓子,开始念起来:
“黄昏时分,普瑞尔抵达莫贝林,安排‘珍珠’大厨过来烹饪晚餐。附注:普瑞尔爱吃七分熟的香酥小羊排,爱喝不加糖精的番茄汁……
第一天早上,逛莫贝林市区,随行人员……
下午,前往莫贝林近郊的巨人山泡温泉,随行人员……
第二天早上……
第二天下午……”
不得不说,埃拉西普斯如果穿越到现代,那肯定是旅游/行业争相邀请的人才啊!啥叫百分百为顾客服务,啥叫体贴入微细节决定一切,我今天算是有了深刻认识。他能把旅行路线的设置排布,到每一顿饭的菜肴需要准备些什么,再到马车的更换等等所有问题都考虑全面。并且最值得一提的是,此趟旅行绝无进店服务,也绝不强制消费,简直让人体验的是钻石vip中的vip待遇啊!
我听得膛目结舌,而伊菲蒙这个讨厌鬼却时不时泼一盆冷水,以前倒没发现他竟然如此挑剔。反而是坐在我对面的坎坎自始至终都保持着沉默,即便偶有抬头与我对视,也是立即移开目光,好像我是什么老虎猛兽似的。
总之,这一顿晚餐的气氛非常之诡异。
我没吃几口,就借口自己累了,让仆人引路回客房休息。
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逃得了餐桌上的诡异气氛,逃不了大半夜躺在床上肚子咕咕叫的煎熬。
……一盘猪肉大葱水饺。
……二盘羊肉萝卜水饺。
……三盘韭菜鸡蛋水饺。
……四盘香菇三鲜水饺。
……
……
饿饿饿!睡不着啊睡不着!
“水饺”已经念到了一千四百三十三次,产生的唯一效果是肚子叫得越来越欢畅。
得下床去找点吃的,不然可能没被埃泽斯剥削死,被埃拉西普斯烦死,被伊菲蒙整死,就先饿死在这里了!
我一个骨碌爬起来。
……
“俗话说的好,冲动是魔鬼!”
——当然了,三十分钟之前我还不太认同这句话。三十分钟之后,肠子都悔青了。
普瑞尔啊普瑞尔,你说你不好好在屋里睡觉,非要作死地出来吃什么吃!结果好了吧!在这么一大座城堡里,不仅没找着吃的,连自己都丢了。
左转右拐,这边的道路挺像通往厨房的,那边的风景也隐约有些熟悉,可转悠了一大圈,就是找不到目的地,更不用说找回房间。
黑夜中仿佛没有尽头的回廊两壁嵌着磁欧石灯,荧碧色的光芒一晃一晃,连罗马柱顶的神像浮雕都被染上惨淡的绿,一瞬间变得凶神恶煞起来。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空气中有一股血腥味,从不远的前面传来,浓烈到令人作呕。想想这城堡里住的无非是伊菲蒙,埃拉西普斯和坎坎,还有一群仆从下人,我便壮起胆子朝前方摸索过去。没走多久,就看见远远有个人站在中庭花园,正在给一棵孤零零的树浇水。这里没有灯,只有透过花园玻璃顶漏下来的月光,把一切都照得惨白。
再走近一点,才看清楚那个人是伊菲蒙。
我立刻长舒一口气,放下心来。快步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四王子殿下,你不会也饿昏头了吧,大半夜在这浇什么花?”
伊菲蒙听到说话声,停下动作缓缓回头……我看到一双由于极度充血而发红的双目。他紧紧盯着我,与此同时,嘴角慢慢慢慢上弯。
空气中的血腥味愈发浓重,我低头一看,他手里正提着一只精致的浇水壶,壶口缓缓流出的液体竟然是……
血!
血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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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埃庇米修斯:(epimetheus)意思为“后知,后觉者” 。即“后见之明”,是古希腊神话中十二泰坦巨神之一伊阿佩托斯的儿子、普罗米修斯(即“先见之明”)的兄弟。在传说里他与普罗米修斯一起用泥土创造人类,然而古代这两个神常用做人类的象征(埃庇米修斯代表人类的愚昧,而普罗米修斯则代表人类的聪明)。
2改编自:莎士比亚《o mistress m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