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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些都已成为过去,亚特兰蒂斯一直在朝前走,未来的路没有尽头,我们也不需要回头。”
伊菲蒙立即恢复满血状态,举起酒杯:“对,我们不需要回头。为亚特兰蒂斯的永远前进干杯!”
我这才注意到伊菲蒙今天的穿着,啧啧,实在称得上惊艳——单肩白色无袖多利安基同,光裸的右胳膊上套着一只蓝红宝石的臂环,暗红色及肩发没绑起来,头部的装饰是一颗挂在眉心的水滴状玛瑙石吊坠。乍然看去,简直就是一个优质到顶点的白马王子。不过以我对他的了解,敢保证只要晚宴一结束,他就会和某某大臣的儿子约会。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注意他太久了,伊菲蒙转过头来瞅了一眼。看到我,他先是色迷迷地舔着嘴唇一笑,之后却像诈尸一样,忽然面色紧张地往侧前方看了一眼。从他那百年也难得紧皱一回的眉头看来,难道是被我这副内侍打扮给吓着了?
不,我觉得还是他的千里传音器忽然收到了类似于‘今晚约会的小子不能来了,理由是他的大姨夫不期而至’……这样的消息更靠谱些。
众人齐举酒杯,闪烁的水晶折射出吊灯的光彩,仿佛一片欣欣向荣的盛景:“为亚特兰蒂斯永远前进干杯。”
……
…………
一轮酒完之后,埃拉西普斯放下水晶杯,长叹了一口气:“不知道大哥是否还记得,第一次十王会议时的情景。”
“我还记得那次有珀罗普斯殿下参与。”亚特拉斯没有开口,倒是奥特库吞把话接了过去。这位王子的打扮十分简洁,以一身黑色克拉米斯短斗篷出席,这点与他哥哥曼尼修斯倒是很相似的。
“嘁,我倒是情愿没他在。”埃泽斯不冷不热地说。
说实话,我对他的嘴里能吐出什么东西已经不感兴趣了。我好奇的是他还能将什么超出人类接受极限的东西穿在身上——深绿色孔雀翎配大红色金丝绒斗篷,猫眼耳环,白贝母项链,紫色水晶腰带,蓝钻戒指……今晚的这些已经将我深深打败了。
当它们搭配在一起,感觉就像给花公鸡套上一件花西装,或者是奥巴马穿了一身老年秧歌队的演出服……
“那个不懂节制的家伙,如果不是仗着……”埃泽斯顿了下,瞟一眼亚特拉斯,才把话接下去:“不是仗着父神宠他,早就被扔回奥林匹斯山去了。”
“不许这么说珀罗普斯殿下。”埃拉西普斯曲起纤长的手指在埃泽斯面前的桌子上敲了敲:“他可是父神的宝贝,也是亚特兰蒂斯未来的希望。”
“与其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沉眠千年的神身上,不如相信自己。”埃泽斯边切着鲟鱼肉边不屑地说。过了会儿,他又不知想起什么,举起餐刀哈哈大笑地指着曼尼修斯:“我看最希望珀罗普斯醒来的人一定是你了。”
“他都沉睡千年了,现在醒来可未必是我的对手。”曼尼修斯切了一大块羊排放进嘴里,粗壮结实的胳膊上全是肌肉。和其他王子比起来,他今天的穿着显得太过于随便,仅是深棕色皮甲,护肩处烙着剑和斧头的花纹。
“别高兴太早,珀罗普斯殿下可是第一个在竞技场赢过你的人。”坐在旁边的奥特库吞阴测测地插嘴。
曼尼修斯放下刀叉:“那是因为他用了我不擅长的元素御剑术。”
“竞技场里只有输赢。”
“哼,如果现在再比试一次,我保证能把他打趴下,让他输得心服口服。”
“你敢欺负珀罗普斯殿下,当心父神第一个收拾你。”
“我……”曼尼修斯说不过奥特库吞,古铜色的脸憋得通红。
奇妙的是,在他们兄弟几个讨论争执的时候,亚特拉斯只是不发一言地重复着切菜,吃菜的动作。撤掉餐盘的间隙,他就眯起眼睛看着长桌两边的弟弟们高谈阔论,面含微笑地仔细聆听,两片弯弯的睫毛如同天鹅翅尖最精贵的纤羽。
有好几次看到他微微张了张嘴,似乎是想回应什么,但最终只端起杯子饮了一口果汁。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到在他内心深处是个并不善于与人交流的人。
埃拉西普斯举起美酒问亚特拉斯:“如果大哥和珀罗普斯殿下决斗,赢的人会是谁呢?”
“没有实践永远得不出真理。”亚特拉斯放下果汁,举起酒杯回敬他,浅浅地抿了一口:“我与珀罗普斯没有交集,所以这个答案并不存在。”
“这样的话,我真想珀罗普斯殿下现在就能苏醒过来……”埃拉西普斯含了一口红酒缓缓咽下,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像一句情人的低喃:“你知道,众神的苏醒只是时间问题。”
明显的,气氛又一次陷入了尴尬,甚至亚特拉斯都有些不悦地抿了抿嘴唇。
埃拉西普斯吃错药了?真不知道为什么,今晚他变得如此咄咄逼人,还总是纠缠着珀罗普斯的破事儿不放。
安弗雷斯放下刀叉,看样子是准备说点什么。
亚特拉斯却抬了抬右手阻止他,然后环视众人,微微一笑:“我也期待着有那么一天。”
埃拉西普斯意味不明地笑了笑,与奥特库吞对视一眼。
伊菲蒙则不停地切着盘子里的龙俐鱼,仿佛一个拧紧发条的机器人,尽管那条鱼已经快被他切成鱼子酱了……
而美斯托,自从听到‘众神’‘苏醒’这些字眼之后,他就保持凝神在虚空中某处的状态,双目放空。
众人各怀鬼胎,只有埃泽斯将‘欲望’□□裸地写在脸上:“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这绝对是一个推进亚特兰蒂斯经济的好点子!到时候我要做一个世界性的大宣传,招揽波斯人,希腊人前来消费,再增加进口税,放宽出口税,借机扩大海外贸易市场。”
“最关键的是要恢复古代竞技场的生机,众人得以观看一场酣畅淋漓惊天动地的决斗。”曼尼修斯也激动起来:“其余的都是蝇头小利。”
“什么蝇头小利?”埃泽斯拍桌站起来,指着曼尼修斯的鼻子:“我每年的盈利额是你们所有人加起来的总和,没有我的努力,你们都去哈迪斯那儿喝汤去吧。”
“别生气了。”奥特库吞冷冰冰地分解一只h蜗牛:“一天到晚只知道锻炼肌肉的人永远不会理解我们这些动脑子的人有多辛苦。”
“你有多辛苦?除了把你的那些破书搬出来晒晒太阳,我就没见你有什么天大的本事。”曼尼修斯也不示弱,敲着盘子回击他的双胞胎弟弟。
恶化的情势发展比癌细胞扩散还快,老好人安弗雷斯忙站起来从侍从盘里端了一块蛋糕给曼尼修斯,又给了奥特库吞一份冰淇淋,还亲自给埃泽斯斟好红酒。
“每个人都是一座金矿,各有优劣,否定别人的长处就是不懂金子的价值。”亚特拉斯把目光放在五王子和六王子身上,双手交叉道:“而认不清自己短处的人,则是把金矿藏在了美杜莎的眼睛里,即使取出来也会变成石头。”
曼尼修斯和奥特库吞对视一眼,又齐齐把头扭开。
埃泽斯也悻悻地坐了下去。
虽然是旁观者,但我还是松了一口气。
就在这时,伊菲蒙这个死鬼不早不晚地放了个马后炮。只见他优哉游哉地靠在椅背上,两臂交叉垫着后脑勺:“所以说,吃饭的时候吵架,就如同做*爱的时候早*泄。”
……
餐桌上的气氛顿时又演变为一种摧枯拉朽的沉默……
这家伙真是要么不说话,一说话就是屁话!
……
不过好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几位王子们相处得还算融洽,埃拉西普斯也没再提什么珀罗普斯什么众神了。要知道这群人里头随便派一个出来都能把我们这些屁民搞死再救活,救活再搞死(……)只要他们不吹胡子瞪眼,我们也就不用在一边提心吊胆。刚才我看到旁边一个白斩鸡似的家伙已经吓得两眼翻白,就快驾鹤西去了……
在王子们东扯西扯聊天的时候,我就尽职地负责端菜,撤盘子。也不知道是谁开的头,众王子开始向亚特拉斯汇报自己属城的盈亏情况。和霍德布尔老头上课讲的一样,那几个王子都城的经营情况其实和自身性格有很大关系,总之,除却帝都波塞多尼亚,盈利第一名的宝座毫无疑问是九王子埃泽斯,而最后一名……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十王子加普勒培斯。
因为是坎坎情人的关系,我不由得想要注意一下这位最小的王子——他背对着我,只能看到他穿着深绿色斗篷,栗色的卷翘短发上别着一片白白的羽毛。那个瘦瘦小小的身影蜷缩在巨大的高背椅里,显得格外稚嫩。
呃……这个背影,怎么越看越像坎坎。难道说他们彼此欣赏的原因就是同类相吸?
直觉告诉我,好像并非如此。
因为在轮到加普勒培斯发言之前,亚特拉斯毫无预警地忽然看了我一眼。我还没来得及捕捉到那眼神中到底想传递什么信息,他就挪开了目光,若无其事地低头切盘子里的菜。
紧接着,我就听见十王子加普勒培斯开口说:“嗯……坎坎城一直入不敷出,不是我不努力,只是我不想给百姓们施加太多生存压力,我希望他们在坎坎城都能过着梦一般的生活,这也是当初建设坎坎城的初衷。而且我这一年基本上都留在波塞多尼亚,一方面要帮助四位主祭司安排祭司大选的事情,另一方面还要去皇家元素学院上课,深入接触那里的学生……”
听到这里,我总算明白了。
如果我还不明白的话,那就真是一只‘傻逼恒久远,一生永脑残’的24k金纯海马了!
我去——原来十王子就是坎坎!
是那些都已成为过去,亚特兰蒂斯一直在朝前走,未来的路没有尽头,我们也不需要回头。”
伊菲蒙立即恢复满血状态,举起酒杯:“对,我们不需要回头。为亚特兰蒂斯的永远前进干杯!”
我这才注意到伊菲蒙今天的穿着,啧啧,实在称得上惊艳——单肩白色无袖多利安基同,光裸的右胳膊上套着一只蓝红宝石的臂环,暗红色及肩发没绑起来,头部的装饰是一颗挂在眉心的水滴状玛瑙石吊坠。乍然看去,简直就是一个优质到顶点的白马王子。不过以我对他的了解,敢保证只要晚宴一结束,他就会和某某大臣的儿子约会。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注意他太久了,伊菲蒙转过头来瞅了一眼。看到我,他先是色迷迷地舔着嘴唇一笑,之后却像诈尸一样,忽然面色紧张地往侧前方看了一眼。从他那百年也难得紧皱一回的眉头看来,难道是被我这副内侍打扮给吓着了?
不,我觉得还是他的千里传音器忽然收到了类似于‘今晚约会的小子不能来了,理由是他的大姨夫不期而至’……这样的消息更靠谱些。
众人齐举酒杯,闪烁的水晶折射出吊灯的光彩,仿佛一片欣欣向荣的盛景:“为亚特兰蒂斯永远前进干杯。”
……
…………
一轮酒完之后,埃拉西普斯放下水晶杯,长叹了一口气:“不知道大哥是否还记得,第一次十王会议时的情景。”
“我还记得那次有珀罗普斯殿下参与。”亚特拉斯没有开口,倒是奥特库吞把话接了过去。这位王子的打扮十分简洁,以一身黑色克拉米斯短斗篷出席,这点与他哥哥曼尼修斯倒是很相似的。
“嘁,我倒是情愿没他在。”埃泽斯不冷不热地说。
说实话,我对他的嘴里能吐出什么东西已经不感兴趣了。我好奇的是他还能将什么超出人类接受极限的东西穿在身上——深绿色孔雀翎配大红色金丝绒斗篷,猫眼耳环,白贝母项链,紫色水晶腰带,蓝钻戒指……今晚的这些已经将我深深打败了。
当它们搭配在一起,感觉就像给花公鸡套上一件花西装,或者是奥巴马穿了一身老年秧歌队的演出服……
“那个不懂节制的家伙,如果不是仗着……”埃泽斯顿了下,瞟一眼亚特拉斯,才把话接下去:“不是仗着父神宠他,早就被扔回奥林匹斯山去了。”
“不许这么说珀罗普斯殿下。”埃拉西普斯曲起纤长的手指在埃泽斯面前的桌子上敲了敲:“他可是父神的宝贝,也是亚特兰蒂斯未来的希望。”
“与其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沉眠千年的神身上,不如相信自己。”埃泽斯边切着鲟鱼肉边不屑地说。过了会儿,他又不知想起什么,举起餐刀哈哈大笑地指着曼尼修斯:“我看最希望珀罗普斯醒来的人一定是你了。”
“他都沉睡千年了,现在醒来可未必是我的对手。”曼尼修斯切了一大块羊排放进嘴里,粗壮结实的胳膊上全是肌肉。和其他王子比起来,他今天的穿着显得太过于随便,仅是深棕色皮甲,护肩处烙着剑和斧头的花纹。
“别高兴太早,珀罗普斯殿下可是第一个在竞技场赢过你的人。”坐在旁边的奥特库吞阴测测地插嘴。
曼尼修斯放下刀叉:“那是因为他用了我不擅长的元素御剑术。”
“竞技场里只有输赢。”
“哼,如果现在再比试一次,我保证能把他打趴下,让他输得心服口服。”
“你敢欺负珀罗普斯殿下,当心父神第一个收拾你。”
“我……”曼尼修斯说不过奥特库吞,古铜色的脸憋得通红。
奇妙的是,在他们兄弟几个讨论争执的时候,亚特拉斯只是不发一言地重复着切菜,吃菜的动作。撤掉餐盘的间隙,他就眯起眼睛看着长桌两边的弟弟们高谈阔论,面含微笑地仔细聆听,两片弯弯的睫毛如同天鹅翅尖最精贵的纤羽。
有好几次看到他微微张了张嘴,似乎是想回应什么,但最终只端起杯子饮了一口果汁。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到在他内心深处是个并不善于与人交流的人。
埃拉西普斯举起美酒问亚特拉斯:“如果大哥和珀罗普斯殿下决斗,赢的人会是谁呢?”
“没有实践永远得不出真理。”亚特拉斯放下果汁,举起酒杯回敬他,浅浅地抿了一口:“我与珀罗普斯没有交集,所以这个答案并不存在。”
“这样的话,我真想珀罗普斯殿下现在就能苏醒过来……”埃拉西普斯含了一口红酒缓缓咽下,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像一句情人的低喃:“你知道,众神的苏醒只是时间问题。”
明显的,气氛又一次陷入了尴尬,甚至亚特拉斯都有些不悦地抿了抿嘴唇。
埃拉西普斯吃错药了?真不知道为什么,今晚他变得如此咄咄逼人,还总是纠缠着珀罗普斯的破事儿不放。
安弗雷斯放下刀叉,看样子是准备说点什么。
亚特拉斯却抬了抬右手阻止他,然后环视众人,微微一笑:“我也期待着有那么一天。”
埃拉西普斯意味不明地笑了笑,与奥特库吞对视一眼。
伊菲蒙则不停地切着盘子里的龙俐鱼,仿佛一个拧紧发条的机器人,尽管那条鱼已经快被他切成鱼子酱了……
而美斯托,自从听到‘众神’‘苏醒’这些字眼之后,他就保持凝神在虚空中某处的状态,双目放空。
众人各怀鬼胎,只有埃泽斯将‘欲望’□□裸地写在脸上:“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这绝对是一个推进亚特兰蒂斯经济的好点子!到时候我要做一个世界性的大宣传,招揽波斯人,希腊人前来消费,再增加进口税,放宽出口税,借机扩大海外贸易市场。”
“最关键的是要恢复古代竞技场的生机,众人得以观看一场酣畅淋漓惊天动地的决斗。”曼尼修斯也激动起来:“其余的都是蝇头小利。”
“什么蝇头小利?”埃泽斯拍桌站起来,指着曼尼修斯的鼻子:“我每年的盈利额是你们所有人加起来的总和,没有我的努力,你们都去哈迪斯那儿喝汤去吧。”
“别生气了。”奥特库吞冷冰冰地分解一只h蜗牛:“一天到晚只知道锻炼肌肉的人永远不会理解我们这些动脑子的人有多辛苦。”
“你有多辛苦?除了把你的那些破书搬出来晒晒太阳,我就没见你有什么天大的本事。”曼尼修斯也不示弱,敲着盘子回击他的双胞胎弟弟。
恶化的情势发展比癌细胞扩散还快,老好人安弗雷斯忙站起来从侍从盘里端了一块蛋糕给曼尼修斯,又给了奥特库吞一份冰淇淋,还亲自给埃泽斯斟好红酒。
“每个人都是一座金矿,各有优劣,否定别人的长处就是不懂金子的价值。”亚特拉斯把目光放在五王子和六王子身上,双手交叉道:“而认不清自己短处的人,则是把金矿藏在了美杜莎的眼睛里,即使取出来也会变成石头。”
曼尼修斯和奥特库吞对视一眼,又齐齐把头扭开。
埃泽斯也悻悻地坐了下去。
虽然是旁观者,但我还是松了一口气。
就在这时,伊菲蒙这个死鬼不早不晚地放了个马后炮。只见他优哉游哉地靠在椅背上,两臂交叉垫着后脑勺:“所以说,吃饭的时候吵架,就如同做*爱的时候早*泄。”
……
餐桌上的气氛顿时又演变为一种摧枯拉朽的沉默……
这家伙真是要么不说话,一说话就是屁话!
……
不过好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几位王子们相处得还算融洽,埃拉西普斯也没再提什么珀罗普斯什么众神了。要知道这群人里头随便派一个出来都能把我们这些屁民搞死再救活,救活再搞死(……)只要他们不吹胡子瞪眼,我们也就不用在一边提心吊胆。刚才我看到旁边一个白斩鸡似的家伙已经吓得两眼翻白,就快驾鹤西去了……
在王子们东扯西扯聊天的时候,我就尽职地负责端菜,撤盘子。也不知道是谁开的头,众王子开始向亚特拉斯汇报自己属城的盈亏情况。和霍德布尔老头上课讲的一样,那几个王子都城的经营情况其实和自身性格有很大关系,总之,除却帝都波塞多尼亚,盈利第一名的宝座毫无疑问是九王子埃泽斯,而最后一名……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十王子加普勒培斯。
因为是坎坎情人的关系,我不由得想要注意一下这位最小的王子——他背对着我,只能看到他穿着深绿色斗篷,栗色的卷翘短发上别着一片白白的羽毛。那个瘦瘦小小的身影蜷缩在巨大的高背椅里,显得格外稚嫩。
呃……这个背影,怎么越看越像坎坎。难道说他们彼此欣赏的原因就是同类相吸?
直觉告诉我,好像并非如此。
因为在轮到加普勒培斯发言之前,亚特拉斯毫无预警地忽然看了我一眼。我还没来得及捕捉到那眼神中到底想传递什么信息,他就挪开了目光,若无其事地低头切盘子里的菜。
紧接着,我就听见十王子加普勒培斯开口说:“嗯……坎坎城一直入不敷出,不是我不努力,只是我不想给百姓们施加太多生存压力,我希望他们在坎坎城都能过着梦一般的生活,这也是当初建设坎坎城的初衷。而且我这一年基本上都留在波塞多尼亚,一方面要帮助四位主祭司安排祭司大选的事情,另一方面还要去皇家元素学院上课,深入接触那里的学生……”
听到这里,我总算明白了。
如果我还不明白的话,那就真是一只‘傻逼恒久远,一生永脑残’的24k金纯海马了!
我去——原来十王子就是坎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