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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晚上七点是老邹家大排档正式开门迎客的时间。七点不到,邹家的四合院门外就已经等着十来个顾客了。厨子老邹和他的老婆孩子们虽然个个都还打着哈欠,但一开门招呼起客人来又都是精神抖擞的。
刘靖初还记得自己以前刚上大学的时候,来求老邹收留他当临时工,老邹说不缺人,拒绝他了。可他死乞白赖,硬要老邹收留他。老邹后来总算弄明白了,刘靖初不是真想打工,而是想偷师,想学他的爆炒田螺。
老邹拿着锅铲骂他:“你这死小子,从哪儿来滚哪儿去!打老子独门秘方的主意?呸,信不信老子把你也给爆炒了?”
刘靖初跟老邹对骂,一怒之下还掀了院子里两张桌子,把人家那天的生意全搅了。那之后,老邹只要远远看见刘靖初就会高举着手机大喊:“死小子,滚远点!你要是再敢走进我这院子,我立马报警!”
那段时间,刘靖初狂想吃老邹做的菜却吃不到,心里很憋闷,差点就想为了一顿饭去跟老邹道歉了。后来,因为别人闹事,刘靖初看不过去,帮了老邹一把,老邹才给了他好脸色。
邹家大排档开在自家的四合院里,院子不大,桌子椅子挤着放,房间和天井里都有。这里尤其到深夜更是人满为患,大多数人都是冲着老邹出了名的爆炒田螺来的,几乎是每桌必点。
想当初刘靖初那么费心地想偷师,老邹还以为他有多爱吃田螺,后来有一天却发现他几乎不沾田螺肉,他最喜欢的反而是邹家不那么受追捧的酸汤鱼和京酱肉丝。健忘的老邹到现在已经不太记得当初刘靖初是怎么解释偷师这回事的了。这天,老邹一看见他,就指了角落里的位置说:“坐那边去,好位置留给别的客人,你别耽误我做生意。”刘靖初笑了笑,很听话地坐了过去。
老邹拿着纸笔问?:“酸汤鱼,京酱肉丝,再加一份炒时蔬,是不是?”
刘靖初说:“还要一份爆炒田螺。”
老邹边写边嘀咕:“你不爱吃,点来干吗?我最不喜欢伺候那些不懂得欣赏我的作品的人了。”
背后突然有人接话:“嘻嘻,他不懂欣赏,我懂呀。”
老邹还没回头看就笑开了:“哟,苗以瑄?这小姑奶奶回来了?”他转身看着背后的女孩,一两年没见,她看起来成熟了一些。海藻般的大波浪鬈发透着一种成熟妩媚,线条简洁的职业套装又透出一种硬朗干练,笑起来弯弯的眉眼和嘴角,让她看起来比上一次热情多了,显然她的精神也比上次饱满愉悦得多了。
老邹说:“前段时间我才听浑小子说你出国公干了,我就说怎么都不见你来我这儿吃饭了呢,每次都是他自己一个人来,可怜得跟个被抛弃了的小媳妇似的。”以瑄一听,看了看不动声色的刘靖初,笑得更灿烂了。
老邹又小声说:“我多怕没你在旁边管着,万一他又惹事了,我可降不住他。你来了,我就安心了。”
以瑄也眨巴着眼睛小声说:“他啊,跟以前不一样了,不惹事了,不信你再往他的米饭里撒一把盐试试,看他还会不会踩你一脚说你调戏他。”
刘靖初坐得端端正正,慢条斯理地说:“戏弄,是戏弄,不是调戏。”
老邹拍着胸膛说:“小姑奶奶,今天还有你最爱的猪骨粥,等会儿我给你来一碗,私人赠送,免费的!”
刘靖初凑过去问:“嘿嘿,那我呢?”
老邹故意不理他,指着旁边那桌说:“哟,点餐呢?好的,来了,来了。”
以瑄被有趣的老邹逗得咯咯直笑,看他走了,回头见依旧稳坐如泰山的刘靖初还是保持着淡淡的微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便问:“刘靖初,一年没见了,不站起来隆重地对我表示一下欢迎?”
刘靖初直接抽了两张餐巾纸递过去:“怎么走路的,鞋子上沾那么多泥?”
以瑄低头一看,白色的高跟鞋上果然有很多泥点,应该是刚才经过门外泥坑的时候被溅到的。
她接过纸巾,坐下来,一边擦鞋一边说:“我看我是太挂念老邹的手艺了,所以走得比较急。”她脖子上还系着长围巾,弯腰的时候围巾总要垂下来,几乎拂到地上,他便很自然地伸出手,帮她把围巾扶着。
某个瞬间,她瞥见那只替自己扶围巾的手,心中忽然感慨万千。她慢慢地坐直了,舒了一口气,说:“刘靖初啊,我回来了。”
他清浅一笑:“嗯,我还在这里。”
刘靖初还记得,以瑄出国之前的一个深夜,他们也想来老邹家吃夜宵,但那天的四合院里人满为患,他们没吃到,只好在十字路口的夜市摊上买了两个烤玉米,一边吃一边在这片老城区里漫无目的地走。走着走着,以瑄告诉他,她将会跟公司的一个项目团队去韩国首尔。
当时她说的是,去的时间尚且不能确定,短则一季,长则两年。
他还记得她那天吃烤玉米把嘴角弄脏了,他忍不住伸手想替她擦干净,她却急忙后退了一步。
他伸出去的手就停在半空。
她微笑着说:“我自己来好了。”但说完那句话,她擦了擦嘴角,突然就哭了。
他知道她舍不得离开这里。但是,他也知道,她舍不得离开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那个长期昏迷在医院的特殊病房里的男生——那个住在她心里的人,有且仅有的一个能住进她心里的人。
那个人的名字叫姜城远。
而他是刘靖初,是深爱着苗以瑄,却不被苗以瑄所爱的刘靖初。
他说:“阿瑄,你还是去吧。你沈叔叔是公司老板,他把这么好的机会给你也是用心良苦。他已经失去沈航这个儿子了,他把你当半个女儿看待,你别让他失望。更何况,你就算留在这儿,还能为姜城远做什么呢?”
他又说?:“最多这样吧,你要是不放心,我就每周都替你去医院看他,把他的情况汇报给你?”
以瑄的心微微揪了一下:“刘靖初啊……”
刘靖初笑了笑,他知道她想说什么?:“没错,我是对姜城远没有好感,甚至恨他。只要一想到你那么爱他,他却三番五次伤害你,把你伤得那么深,我就特别恨他。”他两手插进口袋,微微低着头,又叹了一口气,说,“可是,你爱他,我能怎么样呢?”
你爱他,但我爱你,这跟他无关,是我依旧愿意为你低到尘埃里。
我爱你的这些年,我就是从尘埃里走过来的。
那一刻,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纵有千言万语,却都没有说话。
后来,刘靖初真的做到了每周风雨无阻地到医院探望姜城远,再把姜城远的情况汇报给远在异国的以瑄。
以瑄在首尔的这半年,奋身投入工作,几乎没有闲暇,但她再累再烦也会给刘靖初打电话。有时候,聊着聊着她就睡着了,刘靖初后来还为了让她能有多一点的休息时间,把打电话改为网络留言,就是简短的几句话,“他很好”、“情况稳定”、“有望苏醒”之类的。他始终是那么小心翼翼、无怨无悔,一如从前把她奉若神明。可是他也知道,神明是在天上的,于凡人而言,只能仰望。
半年对别人来讲可能不算是一段太长的时间,但对刘靖初来讲,却是由一百多个度日如年的日子组成的。最开始他很不习惯,总是想着以瑄,想知道她是不是习惯在异国的生活,工作有没有很辛苦,一个人会不会太寂寞。每当他觉得自己陷在那种过分的想念之中,就快要被思念淹没的时候,他就会为了自救而告诉自己,就当以瑄还和自己同城好了。反正,他们之间的距离根本就和数据无关,他们之间,无论隔着的是一条国界线还是一条斑马线,他都无法靠近她。
他们之间的距离叫作爱情,不匹配的爱情。
他来了她的世界,因为爱情,粉身碎骨,甘之如饴。而她却去了别人的世界,也因为爱情,流连忘返,万劫不复。
还和以前一样,刘靖初自己不吃爆炒田螺,只是用牙签一只一只地把田螺肉挑出来,放到以瑄的碗里。他看她吃得
津津有味,偶尔还故意咂巴着嘴说“好吃好吃”,就忍不住笑她:“阿瑄,你好歹也是网游代言人,还是知名coser,被你的粉丝看到你这样的吃相,就什么形象都没了。”
以瑄看了看他,说:“我现在不做代言人了,昨天刚跟公司和平解约。”
刘靖初看以瑄的表情有点尴尬,问:“怎么解约了?之前不是还说公司在那边帮你争取到一个广告吗?那广告拍了吗?”
以瑄摇头说:“广告也没拍,我们闹了个乌龙,后来才知道是护手霜的广告。”
刘靖初心里忽然一揪,虽然四合院角落里的光线有点暗,但是,以瑄右手掌心里的那片丑陋疤痕,却还是醒目得像一朵血色狰狞的花,那就是她失去广告和代言机会的原因。
她的右手掌心被严重烫伤过,伤愈之后,疤痕一直都在。
她是为了救他才被烫伤的。
那些疤痕长在她的手上,却也像结在他的心里,看得见的时候会痛,看不见的时候,也会在他的回忆里,犹如火烧刀斫,让他不敢轻碰,不敢细想。其实,有很多的往事于他们而言,都是这样。
以瑄说:“这样也好,这样我以后就死心塌地做幕后工作了。你以前不是也说,靠脸的青春饭不能常吃吗?我迟早得另谋出路的。”她拿了一只田螺在他面前晃了晃,“只有这个才是可以常吃的。”
刘靖初说:“这个也不能常吃,吃多了不健康。要不是看你这半年全吃泡菜,觉得你可怜,我都不给你点这道菜。”
以瑄故意眯着眼睛,笑得像一只猫咪似的,说?:“当心被老邹听到了,又给你在米饭里加盐。还有啊,人家那边可不是只有泡菜的。”
刘靖初回嘴说:“人家?就半年还待出感情来了?”
以瑄说:“感情不是早就有了吗?那可是我长腿欧巴的地盘。半年哪,跟男神呼吸着同一片空气,心里也是美的啊!”
刘靖初故意摇手指说:“不不,其实你欧巴这半年都在咱中国拍剧呢。”
以瑄用牙签指了指他:“再泼我冷水试试看!”
她本来是想趁机把话题岔开的,可刘靖初还是说回来了:“阿瑄,去做手术吧?虽然医生说你的烫伤很严重,修复到完全无痕有点困难,但我查过了,德国有一间医院做这样的手术是最好的。如果是经费上有问题,我可以帮你的。”
以瑄暗暗看了刘靖初一眼,又继续假装吃得很陶醉,嚼着东西,含糊地说:“嗯,我再考虑考虑吧。”
其实,她没有想过要抹去那片疤痕。当初酒店失火,大火蔓延至天台,天台的门被锁住了,刘靖初被困在天台,她为了救他,赤手打开了已经被大火烧红的铁门栓,疤痕从此留下。
这虽说是因为刘靖初,却也还因为另外一个人——姜城远。
是姜城远把刘靖初锁在天台的。
以瑄怎么也不会忘记,大火之后的某一天,她站在姜城远的面前,慢慢地解开缠住自己右手的纱布,将丑陋狰狞的伤口毫无保留地呈现在他面前。她那时对他说过:“我放弃了,我死心了。你是魔鬼,我不敢再继续爱你了。”
可是,她说到了,却做不到。
很多次她都能说到,但都做不到。彼此之间的羁绊太深,她没有办法不再爱他。她虽然也有点痛恨自己执迷到连疤痕也要当成一种纪念,可是,除此以外,她还能留下什么呢?
那片疤痕就是她曾经轰轰烈烈爱过的证据,是她看得见的、摸得着的,姜城远给她的最真实的印记,唯一的印记。
后来的她就渐渐养成了一种习惯,某些时候她的右手会不自觉紧握成拳头,似乎是想抓紧那片疤痕,抓得越紧越好,那会令她觉得自己仿佛还没有失去姜城远,觉得他终有一天会苏醒... -->>
每天晚上七点是老邹家大排档正式开门迎客的时间。七点不到,邹家的四合院门外就已经等着十来个顾客了。厨子老邹和他的老婆孩子们虽然个个都还打着哈欠,但一开门招呼起客人来又都是精神抖擞的。
刘靖初还记得自己以前刚上大学的时候,来求老邹收留他当临时工,老邹说不缺人,拒绝他了。可他死乞白赖,硬要老邹收留他。老邹后来总算弄明白了,刘靖初不是真想打工,而是想偷师,想学他的爆炒田螺。
老邹拿着锅铲骂他:“你这死小子,从哪儿来滚哪儿去!打老子独门秘方的主意?呸,信不信老子把你也给爆炒了?”
刘靖初跟老邹对骂,一怒之下还掀了院子里两张桌子,把人家那天的生意全搅了。那之后,老邹只要远远看见刘靖初就会高举着手机大喊:“死小子,滚远点!你要是再敢走进我这院子,我立马报警!”
那段时间,刘靖初狂想吃老邹做的菜却吃不到,心里很憋闷,差点就想为了一顿饭去跟老邹道歉了。后来,因为别人闹事,刘靖初看不过去,帮了老邹一把,老邹才给了他好脸色。
邹家大排档开在自家的四合院里,院子不大,桌子椅子挤着放,房间和天井里都有。这里尤其到深夜更是人满为患,大多数人都是冲着老邹出了名的爆炒田螺来的,几乎是每桌必点。
想当初刘靖初那么费心地想偷师,老邹还以为他有多爱吃田螺,后来有一天却发现他几乎不沾田螺肉,他最喜欢的反而是邹家不那么受追捧的酸汤鱼和京酱肉丝。健忘的老邹到现在已经不太记得当初刘靖初是怎么解释偷师这回事的了。这天,老邹一看见他,就指了角落里的位置说:“坐那边去,好位置留给别的客人,你别耽误我做生意。”刘靖初笑了笑,很听话地坐了过去。
老邹拿着纸笔问?:“酸汤鱼,京酱肉丝,再加一份炒时蔬,是不是?”
刘靖初说:“还要一份爆炒田螺。”
老邹边写边嘀咕:“你不爱吃,点来干吗?我最不喜欢伺候那些不懂得欣赏我的作品的人了。”
背后突然有人接话:“嘻嘻,他不懂欣赏,我懂呀。”
老邹还没回头看就笑开了:“哟,苗以瑄?这小姑奶奶回来了?”他转身看着背后的女孩,一两年没见,她看起来成熟了一些。海藻般的大波浪鬈发透着一种成熟妩媚,线条简洁的职业套装又透出一种硬朗干练,笑起来弯弯的眉眼和嘴角,让她看起来比上一次热情多了,显然她的精神也比上次饱满愉悦得多了。
老邹说:“前段时间我才听浑小子说你出国公干了,我就说怎么都不见你来我这儿吃饭了呢,每次都是他自己一个人来,可怜得跟个被抛弃了的小媳妇似的。”以瑄一听,看了看不动声色的刘靖初,笑得更灿烂了。
老邹又小声说:“我多怕没你在旁边管着,万一他又惹事了,我可降不住他。你来了,我就安心了。”
以瑄也眨巴着眼睛小声说:“他啊,跟以前不一样了,不惹事了,不信你再往他的米饭里撒一把盐试试,看他还会不会踩你一脚说你调戏他。”
刘靖初坐得端端正正,慢条斯理地说:“戏弄,是戏弄,不是调戏。”
老邹拍着胸膛说:“小姑奶奶,今天还有你最爱的猪骨粥,等会儿我给你来一碗,私人赠送,免费的!”
刘靖初凑过去问:“嘿嘿,那我呢?”
老邹故意不理他,指着旁边那桌说:“哟,点餐呢?好的,来了,来了。”
以瑄被有趣的老邹逗得咯咯直笑,看他走了,回头见依旧稳坐如泰山的刘靖初还是保持着淡淡的微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便问:“刘靖初,一年没见了,不站起来隆重地对我表示一下欢迎?”
刘靖初直接抽了两张餐巾纸递过去:“怎么走路的,鞋子上沾那么多泥?”
以瑄低头一看,白色的高跟鞋上果然有很多泥点,应该是刚才经过门外泥坑的时候被溅到的。
她接过纸巾,坐下来,一边擦鞋一边说:“我看我是太挂念老邹的手艺了,所以走得比较急。”她脖子上还系着长围巾,弯腰的时候围巾总要垂下来,几乎拂到地上,他便很自然地伸出手,帮她把围巾扶着。
某个瞬间,她瞥见那只替自己扶围巾的手,心中忽然感慨万千。她慢慢地坐直了,舒了一口气,说:“刘靖初啊,我回来了。”
他清浅一笑:“嗯,我还在这里。”
刘靖初还记得,以瑄出国之前的一个深夜,他们也想来老邹家吃夜宵,但那天的四合院里人满为患,他们没吃到,只好在十字路口的夜市摊上买了两个烤玉米,一边吃一边在这片老城区里漫无目的地走。走着走着,以瑄告诉他,她将会跟公司的一个项目团队去韩国首尔。
当时她说的是,去的时间尚且不能确定,短则一季,长则两年。
他还记得她那天吃烤玉米把嘴角弄脏了,他忍不住伸手想替她擦干净,她却急忙后退了一步。
他伸出去的手就停在半空。
她微笑着说:“我自己来好了。”但说完那句话,她擦了擦嘴角,突然就哭了。
他知道她舍不得离开这里。但是,他也知道,她舍不得离开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那个长期昏迷在医院的特殊病房里的男生——那个住在她心里的人,有且仅有的一个能住进她心里的人。
那个人的名字叫姜城远。
而他是刘靖初,是深爱着苗以瑄,却不被苗以瑄所爱的刘靖初。
他说:“阿瑄,你还是去吧。你沈叔叔是公司老板,他把这么好的机会给你也是用心良苦。他已经失去沈航这个儿子了,他把你当半个女儿看待,你别让他失望。更何况,你就算留在这儿,还能为姜城远做什么呢?”
他又说?:“最多这样吧,你要是不放心,我就每周都替你去医院看他,把他的情况汇报给你?”
以瑄的心微微揪了一下:“刘靖初啊……”
刘靖初笑了笑,他知道她想说什么?:“没错,我是对姜城远没有好感,甚至恨他。只要一想到你那么爱他,他却三番五次伤害你,把你伤得那么深,我就特别恨他。”他两手插进口袋,微微低着头,又叹了一口气,说,“可是,你爱他,我能怎么样呢?”
你爱他,但我爱你,这跟他无关,是我依旧愿意为你低到尘埃里。
我爱你的这些年,我就是从尘埃里走过来的。
那一刻,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纵有千言万语,却都没有说话。
后来,刘靖初真的做到了每周风雨无阻地到医院探望姜城远,再把姜城远的情况汇报给远在异国的以瑄。
以瑄在首尔的这半年,奋身投入工作,几乎没有闲暇,但她再累再烦也会给刘靖初打电话。有时候,聊着聊着她就睡着了,刘靖初后来还为了让她能有多一点的休息时间,把打电话改为网络留言,就是简短的几句话,“他很好”、“情况稳定”、“有望苏醒”之类的。他始终是那么小心翼翼、无怨无悔,一如从前把她奉若神明。可是他也知道,神明是在天上的,于凡人而言,只能仰望。
半年对别人来讲可能不算是一段太长的时间,但对刘靖初来讲,却是由一百多个度日如年的日子组成的。最开始他很不习惯,总是想着以瑄,想知道她是不是习惯在异国的生活,工作有没有很辛苦,一个人会不会太寂寞。每当他觉得自己陷在那种过分的想念之中,就快要被思念淹没的时候,他就会为了自救而告诉自己,就当以瑄还和自己同城好了。反正,他们之间的距离根本就和数据无关,他们之间,无论隔着的是一条国界线还是一条斑马线,他都无法靠近她。
他们之间的距离叫作爱情,不匹配的爱情。
他来了她的世界,因为爱情,粉身碎骨,甘之如饴。而她却去了别人的世界,也因为爱情,流连忘返,万劫不复。
还和以前一样,刘靖初自己不吃爆炒田螺,只是用牙签一只一只地把田螺肉挑出来,放到以瑄的碗里。他看她吃得
津津有味,偶尔还故意咂巴着嘴说“好吃好吃”,就忍不住笑她:“阿瑄,你好歹也是网游代言人,还是知名coser,被你的粉丝看到你这样的吃相,就什么形象都没了。”
以瑄看了看他,说:“我现在不做代言人了,昨天刚跟公司和平解约。”
刘靖初看以瑄的表情有点尴尬,问:“怎么解约了?之前不是还说公司在那边帮你争取到一个广告吗?那广告拍了吗?”
以瑄摇头说:“广告也没拍,我们闹了个乌龙,后来才知道是护手霜的广告。”
刘靖初心里忽然一揪,虽然四合院角落里的光线有点暗,但是,以瑄右手掌心里的那片丑陋疤痕,却还是醒目得像一朵血色狰狞的花,那就是她失去广告和代言机会的原因。
她的右手掌心被严重烫伤过,伤愈之后,疤痕一直都在。
她是为了救他才被烫伤的。
那些疤痕长在她的手上,却也像结在他的心里,看得见的时候会痛,看不见的时候,也会在他的回忆里,犹如火烧刀斫,让他不敢轻碰,不敢细想。其实,有很多的往事于他们而言,都是这样。
以瑄说:“这样也好,这样我以后就死心塌地做幕后工作了。你以前不是也说,靠脸的青春饭不能常吃吗?我迟早得另谋出路的。”她拿了一只田螺在他面前晃了晃,“只有这个才是可以常吃的。”
刘靖初说:“这个也不能常吃,吃多了不健康。要不是看你这半年全吃泡菜,觉得你可怜,我都不给你点这道菜。”
以瑄故意眯着眼睛,笑得像一只猫咪似的,说?:“当心被老邹听到了,又给你在米饭里加盐。还有啊,人家那边可不是只有泡菜的。”
刘靖初回嘴说:“人家?就半年还待出感情来了?”
以瑄说:“感情不是早就有了吗?那可是我长腿欧巴的地盘。半年哪,跟男神呼吸着同一片空气,心里也是美的啊!”
刘靖初故意摇手指说:“不不,其实你欧巴这半年都在咱中国拍剧呢。”
以瑄用牙签指了指他:“再泼我冷水试试看!”
她本来是想趁机把话题岔开的,可刘靖初还是说回来了:“阿瑄,去做手术吧?虽然医生说你的烫伤很严重,修复到完全无痕有点困难,但我查过了,德国有一间医院做这样的手术是最好的。如果是经费上有问题,我可以帮你的。”
以瑄暗暗看了刘靖初一眼,又继续假装吃得很陶醉,嚼着东西,含糊地说:“嗯,我再考虑考虑吧。”
其实,她没有想过要抹去那片疤痕。当初酒店失火,大火蔓延至天台,天台的门被锁住了,刘靖初被困在天台,她为了救他,赤手打开了已经被大火烧红的铁门栓,疤痕从此留下。
这虽说是因为刘靖初,却也还因为另外一个人——姜城远。
是姜城远把刘靖初锁在天台的。
以瑄怎么也不会忘记,大火之后的某一天,她站在姜城远的面前,慢慢地解开缠住自己右手的纱布,将丑陋狰狞的伤口毫无保留地呈现在他面前。她那时对他说过:“我放弃了,我死心了。你是魔鬼,我不敢再继续爱你了。”
可是,她说到了,却做不到。
很多次她都能说到,但都做不到。彼此之间的羁绊太深,她没有办法不再爱他。她虽然也有点痛恨自己执迷到连疤痕也要当成一种纪念,可是,除此以外,她还能留下什么呢?
那片疤痕就是她曾经轰轰烈烈爱过的证据,是她看得见的、摸得着的,姜城远给她的最真实的印记,唯一的印记。
后来的她就渐渐养成了一种习惯,某些时候她的右手会不自觉紧握成拳头,似乎是想抓紧那片疤痕,抓得越紧越好,那会令她觉得自己仿佛还没有失去姜城远,觉得他终有一天会苏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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