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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要你的施舍?说不准就是你这个人害死我爷爷的!”黎九念尖叫着推开任文尼,冲了出房间。
任文尼被黎九念一推,跌坐在地上。他并没有去反驳,只是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回到了座位上坐着,再不发一言。
“好了,上菜。”随着荀士龙的一声令下,卫士走了出去。
不一会儿,就有人陆陆续续地上菜。
菜色并不算好,基本上都是素菜,只有不足五碟肉。肉也是不知道什么肉,发出一股浓重的海鲜味道,但很明显那不是生长在海里的生物,因为任文尼的敏锐观察下,肉上有一两条毛,那是任文尼最不喜欢的东西:食物上的毛发。任文尼不喜欢,但是别人喜欢,刚上桌,肉就被吃光了。
他们每人一个碗,拿着一个叉,像是饿鬼抢食一般。不一会儿,每一个碟子就被吃得完全清盘。
“出发吧。”荀士龙道。
人们依依不舍地站了起来,仿佛凳子是他们的恋人一般。
荀士龙把五枚类似于手雷的东西交给了任文尼。
任文尼领过手雷,向荀士龙请教过了使用方法后,就站起来小跑出了房间,追上众人。他看着众人的脸色,呢喃道:“这哪是盛会场,明明是断头饭。”
在荀士龙的带领下,他们去了一个隐秘的洞穴,排着队,拿取他们任务所要用的枪支。
任文尼并不懂他们的枪支,只好厚着脸皮让荀士龙介绍。荀士龙愣了一下,搞不懂为什么声称自己是一个“战士”的人居然不懂枪支,但是也给任文尼简单介绍了一下。
任文尼有过跟狮蝗战斗的经验,他挑选了一支与m870相似的泵动式霰弹枪,有枪托有握把,抓起来手感跟以前的m870差不多。子弹方面他拿走了根本没多少的所有鹿弹和一些独头弹。
“,有独特的自保法则?居然不选用可以远距离射击的步枪。”荀士龙调侃道。
任文尼心想:“亏你还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这点屁常识你都不懂,真好奇你是怎么当部落首领的。”
以任文尼唯一一次的接触狮蝗的经验来说,以100分为评分标准来评判的话,狮蝗移动速度大概可以到60分,勉强及格,但狮蝗的除了猎食的两个前足以外,中足和后足的力量偏低,抗打击性貌似也偏低,这个任文尼已经“切身”体会过了,而且最主要的是:狮蝗必须近身作战。
那么打狮蝗最舒服的很明显是霰弹枪,在霰弹枪面前它就是一个活靶子。
但就是很多人不愿意狮蝗靠近他们,怕近距离面对狮蝗,所以才没有人尝试用霰弹枪去打,或者说,有人发现了,但说出来没有人愿意相信。
但这次的队伍很多都是第一次出任务的孩子,他们更不懂枪械,看到任文尼挑选了霰弹枪,也大部分都跟风挑了霰弹枪。只有少部分人嗤之以鼻,出于希望拿霰弹枪的人当诱饵的心态,他们并没有发出反对的声音。
于是他们就这样组成了一支“郊游队伍”。
任文尼跟着队伍穿行着一个又一个的洞穴。他发现队伍正在往下走,也就是说他醒来的地方是高层洞穴。
不一会儿,任文尼来到了一个超大的洞穴,这里居然有一个城市!?
比起高层的洞穴,宽敞多了也高多了,任文尼一眼过去竟看不到边际,当然也是因为有很多残破的木头建筑遮挡的原因。但是相对应的,这里住了太多太多的人,很多人都是瘦得显现出骨头,卫生条件也差太多了,空气中漂浮着一股难闻的气味,混杂着尿味和汗味,让人直想吐。
看到他们下来,一堆衣不蔽体的女人迅速地围了过来。但她们看到队伍带着枪支,又立马散开了。
这是什么情况?任文尼有着自己的推测,但他不喜欢主观去给未知情况定结论。
走了约莫二十分钟,任文尼跟队伍终于走出了他们的“窝洞”。
洞口外是一小片荒芜,应该窝洞高层是担心怪物们用树木掩护靠近窝洞,所以靠近窝洞入口的树木要么被砍了要么被烧掉了。
阳光正盛,应该是中午时分。
任文尼走出了窝洞门口,观察了一下情况,附近静得可以,正准备继续往前,扭头一看,身后一个队员都没有跟上来。
任文尼只好硬着头皮随便说两句:“走吧,我可以自己去做的我尽量自己做,你们好好活着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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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要你的施舍?说不准就是你这个人害死我爷爷的!”黎九念尖叫着推开任文尼,冲了出房间。
任文尼被黎九念一推,跌坐在地上。他并没有去反驳,只是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回到了座位上坐着,再不发一言。
“好了,上菜。”随着荀士龙的一声令下,卫士走了出去。
不一会儿,就有人陆陆续续地上菜。
菜色并不算好,基本上都是素菜,只有不足五碟肉。肉也是不知道什么肉,发出一股浓重的海鲜味道,但很明显那不是生长在海里的生物,因为任文尼的敏锐观察下,肉上有一两条毛,那是任文尼最不喜欢的东西:食物上的毛发。任文尼不喜欢,但是别人喜欢,刚上桌,肉就被吃光了。
他们每人一个碗,拿着一个叉,像是饿鬼抢食一般。不一会儿,每一个碟子就被吃得完全清盘。
“出发吧。”荀士龙道。
人们依依不舍地站了起来,仿佛凳子是他们的恋人一般。
荀士龙把五枚类似于手雷的东西交给了任文尼。
任文尼领过手雷,向荀士龙请教过了使用方法后,就站起来小跑出了房间,追上众人。他看着众人的脸色,呢喃道:“这哪是盛会场,明明是断头饭。”
在荀士龙的带领下,他们去了一个隐秘的洞穴,排着队,拿取他们任务所要用的枪支。
任文尼并不懂他们的枪支,只好厚着脸皮让荀士龙介绍。荀士龙愣了一下,搞不懂为什么声称自己是一个“战士”的人居然不懂枪支,但是也给任文尼简单介绍了一下。
任文尼有过跟狮蝗战斗的经验,他挑选了一支与m870相似的泵动式霰弹枪,有枪托有握把,抓起来手感跟以前的m870差不多。子弹方面他拿走了根本没多少的所有鹿弹和一些独头弹。
“,有独特的自保法则?居然不选用可以远距离射击的步枪。”荀士龙调侃道。
任文尼心想:“亏你还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这点屁常识你都不懂,真好奇你是怎么当部落首领的。”
以任文尼唯一一次的接触狮蝗的经验来说,以100分为评分标准来评判的话,狮蝗移动速度大概可以到60分,勉强及格,但狮蝗的除了猎食的两个前足以外,中足和后足的力量偏低,抗打击性貌似也偏低,这个任文尼已经“切身”体会过了,而且最主要的是:狮蝗必须近身作战。
那么打狮蝗最舒服的很明显是霰弹枪,在霰弹枪面前它就是一个活靶子。
但就是很多人不愿意狮蝗靠近他们,怕近距离面对狮蝗,所以才没有人尝试用霰弹枪去打,或者说,有人发现了,但说出来没有人愿意相信。
但这次的队伍很多都是第一次出任务的孩子,他们更不懂枪械,看到任文尼挑选了霰弹枪,也大部分都跟风挑了霰弹枪。只有少部分人嗤之以鼻,出于希望拿霰弹枪的人当诱饵的心态,他们并没有发出反对的声音。
于是他们就这样组成了一支“郊游队伍”。
任文尼跟着队伍穿行着一个又一个的洞穴。他发现队伍正在往下走,也就是说他醒来的地方是高层洞穴。
不一会儿,任文尼来到了一个超大的洞穴,这里居然有一个城市!?
比起高层的洞穴,宽敞多了也高多了,任文尼一眼过去竟看不到边际,当然也是因为有很多残破的木头建筑遮挡的原因。但是相对应的,这里住了太多太多的人,很多人都是瘦得显现出骨头,卫生条件也差太多了,空气中漂浮着一股难闻的气味,混杂着尿味和汗味,让人直想吐。
看到他们下来,一堆衣不蔽体的女人迅速地围了过来。但她们看到队伍带着枪支,又立马散开了。
这是什么情况?任文尼有着自己的推测,但他不喜欢主观去给未知情况定结论。
走了约莫二十分钟,任文尼跟队伍终于走出了他们的“窝洞”。
洞口外是一小片荒芜,应该窝洞高层是担心怪物们用树木掩护靠近窝洞,所以靠近窝洞入口的树木要么被砍了要么被烧掉了。
阳光正盛,应该是中午时分。
任文尼走出了窝洞门口,观察了一下情况,附近静得可以,正准备继续往前,扭头一看,身后一个队员都没有跟上来。
任文尼只好硬着头皮随便说两句:“走吧,我可以自己去做的我尽量自己做,你们好好活着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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