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笔趣阁 www.ddbiquge.co,魔徒成道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道提前知道太子行径路线的名单。
这其中,担任太子洗马、太子舍人七人,担任保卫任务的东宫卫率正副首领三人,随太子出巡的姬妾子嗣四人,太子贴身侍从六人,共二十人是重点调查对象。
过去了三百年,当年或许在混乱中,很难调查,可是经过时间的洗礼,一些线索反而会慢慢浮出水面。
很简单,能调集七位元神真君,袭击明廷太子,背后的势力一定了不得,而出卖太子的人为了什么呢?这是一项必死的任务,如果没有天大的好处,没有人会这么干。
事情刚发生,或许还需要保密,但是数百年过后,兴许反而会露出破绽来。
抱着这种想法,他首先调查嫌疑最大的,也就是太子的贴身侍从。
他们是最容易被收买的,因为他们地位最低,虽然是贴身侍从,但到底只是奴婢,更没有什么上升空间,可以通过收买他们的家人慢慢将他们纳入掌控。
这其中,京城的活,周元自己就能做,京城之外的,就需要孙大圣去跑了。好在,这些人基本上都是京城附近的,也无需跑多远。
这调查很快就有了眉目,当年太子的贴身侍从,基本上都有登记造册的,这些东西,也都被做为一般性资料丢入了这里,当周元将所有名单对照之后,终于从故纸堆中翻出了这些侍从的资料。
包括名字、出身、籍贯、特长等等,然后,周元又去他们故乡,寻找他们当年的家人所在。
这在现代可能很难,可是在大明反而颇为容易,因为有家谱的存在,因为聚族而居,几百年都会持续存在。
这其中,这七位侍从有六位的家人都在太子遇袭之后逐渐衰落,甚至死绝了。
只有一位名叫郑云莉的侍从,其家人反而发达了起来。
这位郑云莉,颇受太子赏识,不但经常接触太子,还代替侍卫传令给下面,其家人是河北清河县人,因家贫,幼年又正是修士之乱期间,因此被送入宫中当了一个宫女。
孙大圣找到河北清河县时,这县中最有名的,就是郑老爷,他家是整个清河县数得着的大地主,土地阡陌连田。
一开始,孙大圣只有几个名字,郑云莉和其父母的名字、籍贯。
听到这郑老爷也姓郑,孙大圣留了一个心眼,直接进入其祠堂之中,找到了被供奉起来的家谱,里面赫然有着郑广利父亲的名字,但是没有郑广利的。
翻阅着这家谱,里面清楚地记着,郑家是在郑广利父亲那一代发家的,看这家谱上面的自述,郑家家贫,无力抚养孩子,郑父又丧妻之后,将女儿卖了,然后带着一个儿子去了天津港讨生活。
这个女儿,后来不知怎么的,竟然进了宫,还成为了太子的亲信侍女。
不过,这里面也没说这女儿怎么样了,只提到卖了女儿后,到天津港干了十多年,突然有一天捡到了一个宝贝,将其卖了,得了一笔钱,回了家乡,置地起宅,渐渐发达起来。
看到这一笔记录,孙大圣知道,自己可能找到地方了。
什么捡到宝贝,骗鬼呢!那么好捡。关键是,他回乡的时间,正是在太子遇袭三年之后,造化道正式败亡之后。
孙大圣首先去郑家祖坟去看了看,找到了其中,郑云莉父亲的坟冢,神念透视之下,这座坟表面低调,里面空间不小,陪葬的东西不少。
尤其是,其中有一块玉佩,晶莹剔透、灵气逼人,分明是极品玉髓所制,具有祛灾除厄、延身保命的作用,一看就不是凡品,更遑论上面有黄明皇室的印记了。
看来,当年出卖太子的,这位郑云莉一定是其中之一。
神念继续扫描,很快,孙大圣就在这旁边发现了一座小小的空坟,里面只有几件衣物和一个玉盒。
而地面上,根本看不见这座坟的墓碑什么的,就是一片平地,根本没有立碑。
那几件衣物,从小到大都有,小小的是几件破烂的粗布衣物,如果不是墓中空气不流通,这已经腐朽的早已早就化成一堆灰了。
然后,衣物在某个时期突然华丽起来,周元从其中的细节分辨出,那是宫廷所用的布料。
转眼间,他就知道,这恐怕是那位郑云莉的衣冠冢,他老子不敢公开给她立碑,而是在自己墓地旁边布置了这么一个衣冠冢给她,悄无声息、隐秘至极。
他笑了笑,没想到这个父亲还保留了一点良知,最后给女儿立了一个衣冠冢在这,难道不忍心她成为孤魂野鬼。
在一堆衣物之中,他还看见了一个玉盒,一开始,他以为这是那郑云莉用过的首饰盒之类的东西,不过旋即就发现,这玉盒竟然也是极品玉髓所炼制,上面还刻印了禁制。
靠着极品玉髓上灵力的供应,这玉盒上的禁制才能运转至今,周元再度神念扫了扫,见无遗漏,才用手中的铁棒捣穿了墓穴,取出了那个玉盒。
拿出来一看,尽管有极品玉髓作为灵力来源,但是经过三百年漫长的时间消磨,其上的灵光已经极为黯淡,恐怕再支撑几年,就会彻底失去效用。
对付这种禁制,周元直接从储物袋中取出一滴吸收了无数煞气的浊酒,滴在了禁制之上。
迅速的,这滴液体就开始腐蚀禁制,消磨灵纹,片刻间,禁制就消散无踪,剩下的就被周元收了起来。
打开玉盒,里面只有另一块玉佩和几封书信。
拿起玉佩一看,上面秘刻着无数灵纹,最中间则有一个宸字。
宸?周元思忖了一会,一个名字从脑海中浮现,朱高宸,明英宗之兄,常年随父亲成祖征战各地,战功赫赫,于紫薇异宿期间突然暴毙去世。
有了这块玉佩,周元就有了猜测。
继续翻阅那些书信,发现,这是一位公子写给这位郑云莉的情书,里面充满了爱慕之言。
道提前知道太子行径路线的名单。
这其中,担任太子洗马、太子舍人七人,担任保卫任务的东宫卫率正副首领三人,随太子出巡的姬妾子嗣四人,太子贴身侍从六人,共二十人是重点调查对象。
过去了三百年,当年或许在混乱中,很难调查,可是经过时间的洗礼,一些线索反而会慢慢浮出水面。
很简单,能调集七位元神真君,袭击明廷太子,背后的势力一定了不得,而出卖太子的人为了什么呢?这是一项必死的任务,如果没有天大的好处,没有人会这么干。
事情刚发生,或许还需要保密,但是数百年过后,兴许反而会露出破绽来。
抱着这种想法,他首先调查嫌疑最大的,也就是太子的贴身侍从。
他们是最容易被收买的,因为他们地位最低,虽然是贴身侍从,但到底只是奴婢,更没有什么上升空间,可以通过收买他们的家人慢慢将他们纳入掌控。
这其中,京城的活,周元自己就能做,京城之外的,就需要孙大圣去跑了。好在,这些人基本上都是京城附近的,也无需跑多远。
这调查很快就有了眉目,当年太子的贴身侍从,基本上都有登记造册的,这些东西,也都被做为一般性资料丢入了这里,当周元将所有名单对照之后,终于从故纸堆中翻出了这些侍从的资料。
包括名字、出身、籍贯、特长等等,然后,周元又去他们故乡,寻找他们当年的家人所在。
这在现代可能很难,可是在大明反而颇为容易,因为有家谱的存在,因为聚族而居,几百年都会持续存在。
这其中,这七位侍从有六位的家人都在太子遇袭之后逐渐衰落,甚至死绝了。
只有一位名叫郑云莉的侍从,其家人反而发达了起来。
这位郑云莉,颇受太子赏识,不但经常接触太子,还代替侍卫传令给下面,其家人是河北清河县人,因家贫,幼年又正是修士之乱期间,因此被送入宫中当了一个宫女。
孙大圣找到河北清河县时,这县中最有名的,就是郑老爷,他家是整个清河县数得着的大地主,土地阡陌连田。
一开始,孙大圣只有几个名字,郑云莉和其父母的名字、籍贯。
听到这郑老爷也姓郑,孙大圣留了一个心眼,直接进入其祠堂之中,找到了被供奉起来的家谱,里面赫然有着郑广利父亲的名字,但是没有郑广利的。
翻阅着这家谱,里面清楚地记着,郑家是在郑广利父亲那一代发家的,看这家谱上面的自述,郑家家贫,无力抚养孩子,郑父又丧妻之后,将女儿卖了,然后带着一个儿子去了天津港讨生活。
这个女儿,后来不知怎么的,竟然进了宫,还成为了太子的亲信侍女。
不过,这里面也没说这女儿怎么样了,只提到卖了女儿后,到天津港干了十多年,突然有一天捡到了一个宝贝,将其卖了,得了一笔钱,回了家乡,置地起宅,渐渐发达起来。
看到这一笔记录,孙大圣知道,自己可能找到地方了。
什么捡到宝贝,骗鬼呢!那么好捡。关键是,他回乡的时间,正是在太子遇袭三年之后,造化道正式败亡之后。
孙大圣首先去郑家祖坟去看了看,找到了其中,郑云莉父亲的坟冢,神念透视之下,这座坟表面低调,里面空间不小,陪葬的东西不少。
尤其是,其中有一块玉佩,晶莹剔透、灵气逼人,分明是极品玉髓所制,具有祛灾除厄、延身保命的作用,一看就不是凡品,更遑论上面有黄明皇室的印记了。
看来,当年出卖太子的,这位郑云莉一定是其中之一。
神念继续扫描,很快,孙大圣就在这旁边发现了一座小小的空坟,里面只有几件衣物和一个玉盒。
而地面上,根本看不见这座坟的墓碑什么的,就是一片平地,根本没有立碑。
那几件衣物,从小到大都有,小小的是几件破烂的粗布衣物,如果不是墓中空气不流通,这已经腐朽的早已早就化成一堆灰了。
然后,衣物在某个时期突然华丽起来,周元从其中的细节分辨出,那是宫廷所用的布料。
转眼间,他就知道,这恐怕是那位郑云莉的衣冠冢,他老子不敢公开给她立碑,而是在自己墓地旁边布置了这么一个衣冠冢给她,悄无声息、隐秘至极。
他笑了笑,没想到这个父亲还保留了一点良知,最后给女儿立了一个衣冠冢在这,难道不忍心她成为孤魂野鬼。
在一堆衣物之中,他还看见了一个玉盒,一开始,他以为这是那郑云莉用过的首饰盒之类的东西,不过旋即就发现,这玉盒竟然也是极品玉髓所炼制,上面还刻印了禁制。
靠着极品玉髓上灵力的供应,这玉盒上的禁制才能运转至今,周元再度神念扫了扫,见无遗漏,才用手中的铁棒捣穿了墓穴,取出了那个玉盒。
拿出来一看,尽管有极品玉髓作为灵力来源,但是经过三百年漫长的时间消磨,其上的灵光已经极为黯淡,恐怕再支撑几年,就会彻底失去效用。
对付这种禁制,周元直接从储物袋中取出一滴吸收了无数煞气的浊酒,滴在了禁制之上。
迅速的,这滴液体就开始腐蚀禁制,消磨灵纹,片刻间,禁制就消散无踪,剩下的就被周元收了起来。
打开玉盒,里面只有另一块玉佩和几封书信。
拿起玉佩一看,上面秘刻着无数灵纹,最中间则有一个宸字。
宸?周元思忖了一会,一个名字从脑海中浮现,朱高宸,明英宗之兄,常年随父亲成祖征战各地,战功赫赫,于紫薇异宿期间突然暴毙去世。
有了这块玉佩,周元就有了猜测。
继续翻阅那些书信,发现,这是一位公子写给这位郑云莉的情书,里面充满了爱慕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