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笔趣阁 www.ddbiquge.co,氏族·淬薄鳞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我妈可还活着呢。”郑义捏了捏发酸的鼻头。他对父亲有成见,但对母亲却依旧敬爱。
“我说,挑起这么煽情的气氛是我的错。”郝仁说,“可当前的问题该怎么解决?不管怎么说,我们的猜想虽然多,但都没证据,天知道这车夫是不是单纯的想带着珠宝逃跑,你的圈套能验证,但这个过程太容易出意外了。”
“譬如说?”郑义觉得自己的计划完美无缺,他十六岁就当上了捕快,在花沁镇那个美丑、善恶都显得极端的地方积累了不少经验,罪犯他见得多了,可他的乐趣是研究罪犯的想法与行为之间的联系,所以他对付罪犯有自己的一套经验,对罪犯的行为能估摸个八九来,拜此所赐,他不仅抓得贼多,而且抓得快、抓得准,找证据也非常迅速,并且总有办法让罪犯低头认罪。
“首先,这狗官怎么出山?用一双腿走出去?能活着出去?”郝仁说。
从寨子到山外可没有用马蹄与脚踩出的路,他们进出的路线有好几条,都是看起来崎岖危险实则平缓安全,路也不难记,除了路痴外,只要走上一遍就能记个大概,怎么也能走出去,可问题是,这所谓的“安全”指得是没有陷阱、不会伤马蹄、不会翻车,可没说这出去的路上不会碰上些龇牙咧嘴的幸运儿,狼和熊可不少,而且他们这山里的猞猁还是不挑食的好孩子,就算是人类也一视同仁,要是碰上偶尔跑来这边偷玉米偷香蕉的小个子哥布林,保准是往地上一趟等着两腿一蹬就痛快的事。
虽说从寨子到山外也就两小时的脚程,可这凌晨四五点快天亮的时间段,狼儿们可精神勤快了,更别提这车夫从被抓到现在都没合过眼,这么多的不利条件,给车夫一杆火枪一包弹药都走不出山。
“我备了一匹马给他。”郑义说,“马包里塞有一颗丸子,食尸生物基本不会袭击他和马,而且能给马提神壮胆,走夜路没问题。”
“那匹乌云踏雪?”郝仁已经心疼了起来,那匹马可傲了,虽然脾气很差,但一根萝卜就能让它变得格外老实。
“嗯。”郑义点头。
“难怪你在回来的路上一个劲地吹它有多好。”郝仁这才明白,郑义这是先斩后奏,他老早就开始下套了,“你这可是下血本了。”
郝仁会这么说,并不是因为那匹四蹄雪白的马有多珍贵,也不是因为它对郑义而言有多么重要,而是它真的胆子肥,敢冲着棕熊撩蹄子!不过也有个问题,他不喜欢生人骑它,就算给了萝卜让你上背,你也不能勒缰绳,更不能抽它屁股,否则它会把你摔下背,然后一蹄子踩碎你的胸腔——已经有一个偷马贼体验过什么叫做当场去世的快感。
“不是下血本,而是只有它能带着狗官出山。”郑义又说,“你又不舍得你的那匹奥特斯……”
“它叫烈风。”郝仁连忙说,“我当然舍不得,那可是我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跟我儿子似的,而且除了我谁能上它背?嫌腿太直吗?”
“好的,烈风。”郑义说。
“然后,狗官这一路的安全可怎么办?”郝仁说,“一匹马和一颗丸子可保不了他的命,要是我们出手……”郝仁耸耸肩,“我和你可来不及,阿良就算放冷箭也会让他起疑,更别提现在阿良多少用火枪来解决问题,身上都不带弩了。”
丸子有着让食尸生物不愿靠近的气味,狼可不吃这... -->>
“我妈可还活着呢。”郑义捏了捏发酸的鼻头。他对父亲有成见,但对母亲却依旧敬爱。
“我说,挑起这么煽情的气氛是我的错。”郝仁说,“可当前的问题该怎么解决?不管怎么说,我们的猜想虽然多,但都没证据,天知道这车夫是不是单纯的想带着珠宝逃跑,你的圈套能验证,但这个过程太容易出意外了。”
“譬如说?”郑义觉得自己的计划完美无缺,他十六岁就当上了捕快,在花沁镇那个美丑、善恶都显得极端的地方积累了不少经验,罪犯他见得多了,可他的乐趣是研究罪犯的想法与行为之间的联系,所以他对付罪犯有自己的一套经验,对罪犯的行为能估摸个八九来,拜此所赐,他不仅抓得贼多,而且抓得快、抓得准,找证据也非常迅速,并且总有办法让罪犯低头认罪。
“首先,这狗官怎么出山?用一双腿走出去?能活着出去?”郝仁说。
从寨子到山外可没有用马蹄与脚踩出的路,他们进出的路线有好几条,都是看起来崎岖危险实则平缓安全,路也不难记,除了路痴外,只要走上一遍就能记个大概,怎么也能走出去,可问题是,这所谓的“安全”指得是没有陷阱、不会伤马蹄、不会翻车,可没说这出去的路上不会碰上些龇牙咧嘴的幸运儿,狼和熊可不少,而且他们这山里的猞猁还是不挑食的好孩子,就算是人类也一视同仁,要是碰上偶尔跑来这边偷玉米偷香蕉的小个子哥布林,保准是往地上一趟等着两腿一蹬就痛快的事。
虽说从寨子到山外也就两小时的脚程,可这凌晨四五点快天亮的时间段,狼儿们可精神勤快了,更别提这车夫从被抓到现在都没合过眼,这么多的不利条件,给车夫一杆火枪一包弹药都走不出山。
“我备了一匹马给他。”郑义说,“马包里塞有一颗丸子,食尸生物基本不会袭击他和马,而且能给马提神壮胆,走夜路没问题。”
“那匹乌云踏雪?”郝仁已经心疼了起来,那匹马可傲了,虽然脾气很差,但一根萝卜就能让它变得格外老实。
“嗯。”郑义点头。
“难怪你在回来的路上一个劲地吹它有多好。”郝仁这才明白,郑义这是先斩后奏,他老早就开始下套了,“你这可是下血本了。”
郝仁会这么说,并不是因为那匹四蹄雪白的马有多珍贵,也不是因为它对郑义而言有多么重要,而是它真的胆子肥,敢冲着棕熊撩蹄子!不过也有个问题,他不喜欢生人骑它,就算给了萝卜让你上背,你也不能勒缰绳,更不能抽它屁股,否则它会把你摔下背,然后一蹄子踩碎你的胸腔——已经有一个偷马贼体验过什么叫做当场去世的快感。
“不是下血本,而是只有它能带着狗官出山。”郑义又说,“你又不舍得你的那匹奥特斯……”
“它叫烈风。”郝仁连忙说,“我当然舍不得,那可是我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跟我儿子似的,而且除了我谁能上它背?嫌腿太直吗?”
“好的,烈风。”郑义说。
“然后,狗官这一路的安全可怎么办?”郝仁说,“一匹马和一颗丸子可保不了他的命,要是我们出手……”郝仁耸耸肩,“我和你可来不及,阿良就算放冷箭也会让他起疑,更别提现在阿良多少用火枪来解决问题,身上都不带弩了。”
丸子有着让食尸生物不愿靠近的气味,狼可不吃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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