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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繁盛,花香弥漫,一个金碧眼的演奏家正在弹钢琴,半圆的米色沙上靠着三个男人的背影。
傅施阅比其他两个人高一些,脊背挺阔,很显眼,单支手臂搭在沙背上,姿态淡定闲适。
曲子很好听,林斐经常在傅施阅车里听到,他近,率先听到是程则调侃的声音。
“傅总那是深情,推好几个会议,外看小情人。”
向笛轻轻笑,“你是没见他刚回那天,我接机,脖子上咬的那红痕,小朋友够猛的啊!”
“的啊?”程则咋舌,连连称奇,“难怪傅总念念不忘。”
向笛戏谑地说:“才十八岁,味道能不好?”
林斐像被一头冷水临头泼下,手掌握紧,慢慢调整呼吸,没有羞耻心,不代表愿意被别人言语轻薄的讨论。
傅施阅的声音熟悉又陌生,平静如水:“点到止,别再聊这事。”
向笛拱火,“傅总生了,我可是头一回见。”
“啊?”程则后知后觉,惊诧地说:“傅总,您可别来的,结婚一定得签婚前协议,我有一朋友,上了爱的当,结婚赔的倾家荡产,现在司还负债几个亿。”
“你那朋友能和傅总比?”向笛笑呵呵,“一个小朋友,什么爱不爱的,年轻好看,养着个金丝雀罢了!”
“我看傅总是动格了,小朋友怎么了?小朋友本事大着呢!”程则摇头晃脑,贱嗖嗖地问,“傅总,什么时候给我喜帖啊?”
傅施阅微抬下颚,一林斐从未听到过的冷冽又无所谓的语,“谁会和自己的宠物结婚?”
林斐胸肋骨隐隐疼,双手紧紧握着手肘,指尖轻轻颤栗着,从语到声音都那么陌生,陌生到他在怀疑这是不是傅施阅说出的话。
宠物?
原来是这个定位。
“林斐?你回了?”
白秘书声音猝不及防从背后响起,惊喜地看着他。
林斐回过头,她蓦然愣在原地,目瞪呆地看着那双漂亮干净的小鹿眼,噙着晶亮眼泪。
林斐感觉到脸颊热,视线模糊,愣好几秒,才意识到是眼泪,他抬起手触碰,温温热热的液体沾在指腹,不知道什么要哭,眼泪莫名其妙。
傅施阅猛地站起身,动带动茶几翻到,一声巨响,声音骤然的温柔,“小甜糕。”
这个称呼仿佛一道闸门,林斐眼泪仿佛崩溃的河流,不受控制的涌出眼眶,他拼命眨眼睛,想要收回,但无济于事,干脆任由眼泪流淌。
他掠过傅施阅,昂着头到沙,拿起另一边茶几上的纸巾,随手揩揩脸颊,声音酸涩哑,“巧,我也不喜欢你,我就是唯利是图,道德败坏,想找个有钱人实现阶级跨越。”
傅施阅怔愣,盯着他脸上亮晶晶的液体。
眼泪,无机盐,蛋白体,还有少量的溶菌酶构,傅施阅了如指掌,但此时不清楚是那元素,会给他一前所未有的手足无措感。
他了解林斐了,倔强的,狡黠的,恃宠行凶的,鲜活明亮的,而不自知的,每一个样子令他记忆尤深,绝不是像现在这个样子
一令脉搏加快的愤怒感燃烧,几乎是下意识,他抽出袋巾,小心翼翼地擦该死的眼泪,林斐偏过脸躲开,他伸手轻轻卡住下颚,仔细地,认地抹掉眼泪,热烫的泪珠落在手背,如同烙铁一样烫,“别哭。”
林斐深深呼一,息颤栗,“回就想和你说分手的,我拿到教授推荐信了,努努力考上剑桥没问题,以后我也不着你,你都这么说我了,就这么算了吧!”
“我才十八岁,像他说的年轻好看,味道应该不错,你的金丝雀我也算尽责吧?”林斐噗嗤笑出声,锐利的眼神定定看着傅施阅。
难怪他总觉得这段关系奇怪。
傅施阅的确对他很好,温柔体贴,有求必应,除了控制欲和那个三条规定,挑不出任何毛病,根本原因是两个人的地位完全不平等。
人的确喜欢自己的宠物,给他所有最好的待遇,但同时心里瞧不起宠物,那是一来食物链顶端自智慧生物的睥睨。
听上似乎不差劲,只不过是被瞧不起而已,有吃有穿有人照顾,牺牲一点尊严并没什么大不了吧?
但林斐有自己的骄傲,接受不了这怜悯的怜爱,宁可承认这是一桩不带有任何感情的钱色交易,也不愿被人当玩物和谈资。
这愤怒情绪甚至盖过对傅施阅的失望,被人言论轻薄的羞耻,混合一个强力支柱,令他毫不退缩的直面这个令他恶心的场面。
傅施阅喉结密密滚动,银色袋巾染浅灰色,眼泪像怎么也擦不完,向来游刃有余,从容不迫地他,此刻无计可施,大脑唯一指令,是让林斐立刻停止哭泣,“不哭了好不好?”
林斐一把拍开他的手,无所谓似地一笑:“再见。”
说完,他转身头也不回,脊背挺的笔直,毫不留情地大步离开。
这个地方没有一个人像人,拿活生生的人当宠物养可时髦。
傅施阅缓缓收回手,目光深不见底,牢牢盯着玻璃墙里林斐背影渐行渐远,直至消失在视野里,他退几步,靠着沙背面,一贯冷漠淡然的脸上变阴沉森冷,像压抑的火山濒临爆,一触即燃。
程则看一场好戏,笑呵呵站起来,想要说几句活跃氛,白秘书面无血色,一个劲冲着他摇头,程则立即会意,一言不坐回。
向笛可没那么幸运,没瞧见白秘书的预警,“傅总对不起,把你的小情人跑了!”
傅施阅偏过脸,直视向他,深深的瞳孔冰冷,没有正常人会有的任何情绪,令人毛骨悚然,向笛几乎是瞬间头皮麻,全身寒,像被一个恶魔盯着,毫不怀疑眼前认识多年的朋友会弄死他。
“滚。”
傅施阅吐出一个字,克制胸汹涌的情绪,低头看向手中袋巾,刺眼的浅灰色像颗针一样扎在心底。
林斐面无表情出研大楼,每个与他擦肩而过的人瞠目结舌,讶然地看着他脸上泪痕,他完全不在意,像个凯旋而归的将军,坦然接受一切瞩目。
屋漏偏逢连夜雨,人烟稀少的郊区半天打不到车,林斐花了半个小时才拦了一辆出租车,拉开车门坐进,声音有点涩,“xx商业街。”
刚才纹身的店址。
这个世界上纹身的人很多,后悔纹身洗纹身的人也很多。
但很少有人,像他这样,才不顾一切自愿盖上烙印,又奋不顾身的要洗耻辱的标记。
草木繁盛,花香弥漫,一个金碧眼的演奏家正在弹钢琴,半圆的米色沙上靠着三个男人的背影。
傅施阅比其他两个人高一些,脊背挺阔,很显眼,单支手臂搭在沙背上,姿态淡定闲适。
曲子很好听,林斐经常在傅施阅车里听到,他近,率先听到是程则调侃的声音。
“傅总那是深情,推好几个会议,外看小情人。”
向笛轻轻笑,“你是没见他刚回那天,我接机,脖子上咬的那红痕,小朋友够猛的啊!”
“的啊?”程则咋舌,连连称奇,“难怪傅总念念不忘。”
向笛戏谑地说:“才十八岁,味道能不好?”
林斐像被一头冷水临头泼下,手掌握紧,慢慢调整呼吸,没有羞耻心,不代表愿意被别人言语轻薄的讨论。
傅施阅的声音熟悉又陌生,平静如水:“点到止,别再聊这事。”
向笛拱火,“傅总生了,我可是头一回见。”
“啊?”程则后知后觉,惊诧地说:“傅总,您可别来的,结婚一定得签婚前协议,我有一朋友,上了爱的当,结婚赔的倾家荡产,现在司还负债几个亿。”
“你那朋友能和傅总比?”向笛笑呵呵,“一个小朋友,什么爱不爱的,年轻好看,养着个金丝雀罢了!”
“我看傅总是动格了,小朋友怎么了?小朋友本事大着呢!”程则摇头晃脑,贱嗖嗖地问,“傅总,什么时候给我喜帖啊?”
傅施阅微抬下颚,一林斐从未听到过的冷冽又无所谓的语,“谁会和自己的宠物结婚?”
林斐胸肋骨隐隐疼,双手紧紧握着手肘,指尖轻轻颤栗着,从语到声音都那么陌生,陌生到他在怀疑这是不是傅施阅说出的话。
宠物?
原来是这个定位。
“林斐?你回了?”
白秘书声音猝不及防从背后响起,惊喜地看着他。
林斐回过头,她蓦然愣在原地,目瞪呆地看着那双漂亮干净的小鹿眼,噙着晶亮眼泪。
林斐感觉到脸颊热,视线模糊,愣好几秒,才意识到是眼泪,他抬起手触碰,温温热热的液体沾在指腹,不知道什么要哭,眼泪莫名其妙。
傅施阅猛地站起身,动带动茶几翻到,一声巨响,声音骤然的温柔,“小甜糕。”
这个称呼仿佛一道闸门,林斐眼泪仿佛崩溃的河流,不受控制的涌出眼眶,他拼命眨眼睛,想要收回,但无济于事,干脆任由眼泪流淌。
他掠过傅施阅,昂着头到沙,拿起另一边茶几上的纸巾,随手揩揩脸颊,声音酸涩哑,“巧,我也不喜欢你,我就是唯利是图,道德败坏,想找个有钱人实现阶级跨越。”
傅施阅怔愣,盯着他脸上亮晶晶的液体。
眼泪,无机盐,蛋白体,还有少量的溶菌酶构,傅施阅了如指掌,但此时不清楚是那元素,会给他一前所未有的手足无措感。
他了解林斐了,倔强的,狡黠的,恃宠行凶的,鲜活明亮的,而不自知的,每一个样子令他记忆尤深,绝不是像现在这个样子
一令脉搏加快的愤怒感燃烧,几乎是下意识,他抽出袋巾,小心翼翼地擦该死的眼泪,林斐偏过脸躲开,他伸手轻轻卡住下颚,仔细地,认地抹掉眼泪,热烫的泪珠落在手背,如同烙铁一样烫,“别哭。”
林斐深深呼一,息颤栗,“回就想和你说分手的,我拿到教授推荐信了,努努力考上剑桥没问题,以后我也不着你,你都这么说我了,就这么算了吧!”
“我才十八岁,像他说的年轻好看,味道应该不错,你的金丝雀我也算尽责吧?”林斐噗嗤笑出声,锐利的眼神定定看着傅施阅。
难怪他总觉得这段关系奇怪。
傅施阅的确对他很好,温柔体贴,有求必应,除了控制欲和那个三条规定,挑不出任何毛病,根本原因是两个人的地位完全不平等。
人的确喜欢自己的宠物,给他所有最好的待遇,但同时心里瞧不起宠物,那是一来食物链顶端自智慧生物的睥睨。
听上似乎不差劲,只不过是被瞧不起而已,有吃有穿有人照顾,牺牲一点尊严并没什么大不了吧?
但林斐有自己的骄傲,接受不了这怜悯的怜爱,宁可承认这是一桩不带有任何感情的钱色交易,也不愿被人当玩物和谈资。
这愤怒情绪甚至盖过对傅施阅的失望,被人言论轻薄的羞耻,混合一个强力支柱,令他毫不退缩的直面这个令他恶心的场面。
傅施阅喉结密密滚动,银色袋巾染浅灰色,眼泪像怎么也擦不完,向来游刃有余,从容不迫地他,此刻无计可施,大脑唯一指令,是让林斐立刻停止哭泣,“不哭了好不好?”
林斐一把拍开他的手,无所谓似地一笑:“再见。”
说完,他转身头也不回,脊背挺的笔直,毫不留情地大步离开。
这个地方没有一个人像人,拿活生生的人当宠物养可时髦。
傅施阅缓缓收回手,目光深不见底,牢牢盯着玻璃墙里林斐背影渐行渐远,直至消失在视野里,他退几步,靠着沙背面,一贯冷漠淡然的脸上变阴沉森冷,像压抑的火山濒临爆,一触即燃。
程则看一场好戏,笑呵呵站起来,想要说几句活跃氛,白秘书面无血色,一个劲冲着他摇头,程则立即会意,一言不坐回。
向笛可没那么幸运,没瞧见白秘书的预警,“傅总对不起,把你的小情人跑了!”
傅施阅偏过脸,直视向他,深深的瞳孔冰冷,没有正常人会有的任何情绪,令人毛骨悚然,向笛几乎是瞬间头皮麻,全身寒,像被一个恶魔盯着,毫不怀疑眼前认识多年的朋友会弄死他。
“滚。”
傅施阅吐出一个字,克制胸汹涌的情绪,低头看向手中袋巾,刺眼的浅灰色像颗针一样扎在心底。
林斐面无表情出研大楼,每个与他擦肩而过的人瞠目结舌,讶然地看着他脸上泪痕,他完全不在意,像个凯旋而归的将军,坦然接受一切瞩目。
屋漏偏逢连夜雨,人烟稀少的郊区半天打不到车,林斐花了半个小时才拦了一辆出租车,拉开车门坐进,声音有点涩,“xx商业街。”
刚才纹身的店址。
这个世界上纹身的人很多,后悔纹身洗纹身的人也很多。
但很少有人,像他这样,才不顾一切自愿盖上烙印,又奋不顾身的要洗耻辱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