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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老三说着,顺势抄起放在桌上的茶碗,没往嘴边送,却是高高举起,重重落下。
滚烫的茶水洒落,烫了何老三的手,他条件反射地一缩,嘴上却是开了腔。
话说,这天下第一剑——孟不平,乃是这江湖上的后起之秀。
师承前任剑神温九州,年十七,生的一副俊俏皮囊,于天历二百三十七年,武都大会上,剑未出鞘便力压群雄,一举夺得首榜首名,乃是当之无愧的少年英雄……
大宝坐在何老三的对面,一边听书,一边替何老三斟茶。
听到精彩处,那茶水溢满了杯,从桌面上流淌而下,滴落进土地,尤不自知。
只听,方外林一战,漫天桃花飞舞中,孟不平对上薛家堡修炼魔功的七公子。
二人同是少年成名,可惜正邪对立,天下盛传的一刀一剑,总有相见的一日。
薛七小公子的刀,霸道阴狠无比,不知饮过多少武林中人的热血。
孟不平的剑,快如闪电,这天下他未遇敌手,剑不出鞘,自然不曾杀过人。
然而,世人只知这惊世一战的结果。
桃花坠落的一刻,孟不平的剑穿花而过,透过小公子的胸膛,那剑尖未沾血,却停落了一朵殷红的花瓣。
守在林外的人,看到了孟不平提剑远去的背影,只能凭着这一地的落花,和躺在血花白蕊中的身影,去猜测这一战的惨烈。
可这其中的故事,因那少年人已逝,再也无人知晓了。
“所以这一战,是孟不平赢了?”大宝回过神,急忙扯下肩上的抹布,去擦桌子上的水。
“嗯。”何老三有些发愣地点点头,他讲了半天,所要表达的显然不是一个谁输谁赢的思想。
据他的可靠消息,薛家的小公子曾和孟不平有过一段情。
这痴男怨女的故事,向来比江湖上的打打杀杀,更吸引看客。
可惜呀,他这头一回讲,就遇到了一个不解风情的呆子。
且听大宝那边,还松了口气地道:“还好还好,我就说那孟不平绝不会输。”
何老三看着大宝拿着一柄扫帚,跃跃欲试的模样,不禁叹了口气,忽觉得这手上的绿豆糕都不香了。
光团中,何老三一副对牛弹琴的哭丧脸,让鱼怀隐觉得好笑。
他回头看向大宝,见对方正不好意思地挠着头,“这些都是你的记忆,不介意我看吗?”
大宝闻言摇了摇头,他又不是未出阁的黄花闺女,有什么怕看的。
只是触景生情,由此及彼,在零星的记忆中,他未干过坏事,却也没做过什么可以拿来作为谈资的好事。
临死的时候,还有些窝囊,远不比像鱼怀隐这样的风光人物。
心中羞赧,便又点了点头。
鱼怀隐见他,又是摇头又是点头的,也不知是何意。
向前走了几步后,眼前的画面再次变换。
热闹的街市中,脂粉铺门前,行色匆匆的毛头小子撞倒了手中拿着珍珠粉的小姑娘。
小姑娘眼看辛辛苦苦熬了几个晚上的心血付之东流,一双杏眼雾气微红,吓得镖师掏光了身上所有的银子。
末了,连身后背着的刀也一并奉上。
见他这般痴傻,小姑娘破涕为笑,忙道:“够了够了。”
镖师被姑娘嘴角的微笑,迷得丢了魂,他想问那小姑娘的名字。
可是佳人却被前来寻人的兄长拉走,徒留镖师愣在原地,想起小姑娘刚刚所说的。
“我要你的刀有什么用,拿来劈柴又不够锋利,用来切菜又重,何况你既背着刀,应该江湖人士吧,听哥哥说,江湖人的刀,就是他们的命,是用来保护重要之人的,怎么能轻易给别人呢?”
这话说得不轻不重,语调也是又软又柔,可听在镖师的耳朵里,却犹如一把重锤砸在心上。
手中的刀,是用来保护重要之人的,那人身在何处,如何不是方才那个。
大宝拉着妹妹往家走,只当今日阳光甚好,有个糊涂小子送钱来了。
怎知,是那红鸾星动,佳偶天成。
糊涂小子是只长得像狗的狡猾狐狸,几钱银子就骗走了他的宝贝。
半亩荒田,一间草屋。
屋内一对即将成婚的璧人,相拥而谈。
阿萝将刚刚绣好的喜服叠放整齐,一针一线都是她亲手缝制,入目的红绸像是掺了蜜的糖,甜的教人发腻。
元白则是如初见那般,将他的刀,连同着他的命,交给了他一眼万年的姑娘。
此情此景,无一不好。
只是,当元白的手,抚上阿萝乌黑的发髻,那一头如墨的秀发柔顺光亮,虽然好看,却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朱钗,他的阿萝穿上嫁衣的时候,她的头上该插着一支金玉镶成的珠钗才对。
恰好镖局里,近日来了一份前往岭南的生意。
极炎之地,酷热难耐,多毒虫鼠蚁,许多镖师都嫌山高水远,不愿前去。
若是他肯接下这单,只需快马走上半月,赶在婚期之前回来,那钗便有了。
这一幕,被站在门外的大宝,恰巧看见。
平日里,他虽喜欢江湖人的潇洒快意,却免不了担心刀剑无眼,怕阿萝跟着元白四处吃苦,故而瞧不上这一身傻气的毛头小子。
但是他喜不喜欢不打紧,重要的是,他的妹妹偏偏一见倾心,还常常嚷着,“元大哥和哥哥一样,都是很好很好的人,是阿萝心目中的英雄。”
大宝对妹妹的夸赞很是受用,可惜好不容易,得到了妹妹的夸奖,还是和元白相提并论。
而且,大宝觉得他们之间根本不像。
于是,两个完全不相像的人,都注意到了,姑娘发间的空缺。
一个押镖远走岭南,一个为了省些租钱,将茶摊搬到了城外。
十日后,大宝去了金玉轩,用积攒了许久的钱财,换了一只玉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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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老三说着,顺势抄起放在桌上的茶碗,没往嘴边送,却是高高举起,重重落下。
滚烫的茶水洒落,烫了何老三的手,他条件反射地一缩,嘴上却是开了腔。
话说,这天下第一剑——孟不平,乃是这江湖上的后起之秀。
师承前任剑神温九州,年十七,生的一副俊俏皮囊,于天历二百三十七年,武都大会上,剑未出鞘便力压群雄,一举夺得首榜首名,乃是当之无愧的少年英雄……
大宝坐在何老三的对面,一边听书,一边替何老三斟茶。
听到精彩处,那茶水溢满了杯,从桌面上流淌而下,滴落进土地,尤不自知。
只听,方外林一战,漫天桃花飞舞中,孟不平对上薛家堡修炼魔功的七公子。
二人同是少年成名,可惜正邪对立,天下盛传的一刀一剑,总有相见的一日。
薛七小公子的刀,霸道阴狠无比,不知饮过多少武林中人的热血。
孟不平的剑,快如闪电,这天下他未遇敌手,剑不出鞘,自然不曾杀过人。
然而,世人只知这惊世一战的结果。
桃花坠落的一刻,孟不平的剑穿花而过,透过小公子的胸膛,那剑尖未沾血,却停落了一朵殷红的花瓣。
守在林外的人,看到了孟不平提剑远去的背影,只能凭着这一地的落花,和躺在血花白蕊中的身影,去猜测这一战的惨烈。
可这其中的故事,因那少年人已逝,再也无人知晓了。
“所以这一战,是孟不平赢了?”大宝回过神,急忙扯下肩上的抹布,去擦桌子上的水。
“嗯。”何老三有些发愣地点点头,他讲了半天,所要表达的显然不是一个谁输谁赢的思想。
据他的可靠消息,薛家的小公子曾和孟不平有过一段情。
这痴男怨女的故事,向来比江湖上的打打杀杀,更吸引看客。
可惜呀,他这头一回讲,就遇到了一个不解风情的呆子。
且听大宝那边,还松了口气地道:“还好还好,我就说那孟不平绝不会输。”
何老三看着大宝拿着一柄扫帚,跃跃欲试的模样,不禁叹了口气,忽觉得这手上的绿豆糕都不香了。
光团中,何老三一副对牛弹琴的哭丧脸,让鱼怀隐觉得好笑。
他回头看向大宝,见对方正不好意思地挠着头,“这些都是你的记忆,不介意我看吗?”
大宝闻言摇了摇头,他又不是未出阁的黄花闺女,有什么怕看的。
只是触景生情,由此及彼,在零星的记忆中,他未干过坏事,却也没做过什么可以拿来作为谈资的好事。
临死的时候,还有些窝囊,远不比像鱼怀隐这样的风光人物。
心中羞赧,便又点了点头。
鱼怀隐见他,又是摇头又是点头的,也不知是何意。
向前走了几步后,眼前的画面再次变换。
热闹的街市中,脂粉铺门前,行色匆匆的毛头小子撞倒了手中拿着珍珠粉的小姑娘。
小姑娘眼看辛辛苦苦熬了几个晚上的心血付之东流,一双杏眼雾气微红,吓得镖师掏光了身上所有的银子。
末了,连身后背着的刀也一并奉上。
见他这般痴傻,小姑娘破涕为笑,忙道:“够了够了。”
镖师被姑娘嘴角的微笑,迷得丢了魂,他想问那小姑娘的名字。
可是佳人却被前来寻人的兄长拉走,徒留镖师愣在原地,想起小姑娘刚刚所说的。
“我要你的刀有什么用,拿来劈柴又不够锋利,用来切菜又重,何况你既背着刀,应该江湖人士吧,听哥哥说,江湖人的刀,就是他们的命,是用来保护重要之人的,怎么能轻易给别人呢?”
这话说得不轻不重,语调也是又软又柔,可听在镖师的耳朵里,却犹如一把重锤砸在心上。
手中的刀,是用来保护重要之人的,那人身在何处,如何不是方才那个。
大宝拉着妹妹往家走,只当今日阳光甚好,有个糊涂小子送钱来了。
怎知,是那红鸾星动,佳偶天成。
糊涂小子是只长得像狗的狡猾狐狸,几钱银子就骗走了他的宝贝。
半亩荒田,一间草屋。
屋内一对即将成婚的璧人,相拥而谈。
阿萝将刚刚绣好的喜服叠放整齐,一针一线都是她亲手缝制,入目的红绸像是掺了蜜的糖,甜的教人发腻。
元白则是如初见那般,将他的刀,连同着他的命,交给了他一眼万年的姑娘。
此情此景,无一不好。
只是,当元白的手,抚上阿萝乌黑的发髻,那一头如墨的秀发柔顺光亮,虽然好看,却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朱钗,他的阿萝穿上嫁衣的时候,她的头上该插着一支金玉镶成的珠钗才对。
恰好镖局里,近日来了一份前往岭南的生意。
极炎之地,酷热难耐,多毒虫鼠蚁,许多镖师都嫌山高水远,不愿前去。
若是他肯接下这单,只需快马走上半月,赶在婚期之前回来,那钗便有了。
这一幕,被站在门外的大宝,恰巧看见。
平日里,他虽喜欢江湖人的潇洒快意,却免不了担心刀剑无眼,怕阿萝跟着元白四处吃苦,故而瞧不上这一身傻气的毛头小子。
但是他喜不喜欢不打紧,重要的是,他的妹妹偏偏一见倾心,还常常嚷着,“元大哥和哥哥一样,都是很好很好的人,是阿萝心目中的英雄。”
大宝对妹妹的夸赞很是受用,可惜好不容易,得到了妹妹的夸奖,还是和元白相提并论。
而且,大宝觉得他们之间根本不像。
于是,两个完全不相像的人,都注意到了,姑娘发间的空缺。
一个押镖远走岭南,一个为了省些租钱,将茶摊搬到了城外。
十日后,大宝去了金玉轩,用积攒了许久的钱财,换了一只玉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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