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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他们这个地方离广东很近,前几年逃港大潮的时候,基本上很多逃港者都要路过他们这里。那些人身上带不了太多的东西,但是钱票什么的,很多人都带了不老少。
像那样的人,逃港不是为了混口吃的,他们是向往着香港那个在许多人口中遍地都是金子,顿顿吃肉,连夜里的灯光都是彩色的的人间天堂。
他们走累了,有时候也会在他们这里歇脚,拿自己身上的钱换一些吃的,干粮之类的。然后就开始一边休息,一边三五成群的憧憬着到了香港之后的新生活。
他们这里的人听得多了,老人还好,即使是再向往,也挪不动窝了。但是很多年轻人却起了心思。
一开始家里的人还拘着,结果还是没有拦住,兰子他们几个就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怀着一腔冲劲儿踏上了逃港的路。
不管过程如何,但是最起码,他们是幸运的那一拨人,他们幸运的活着到达了对岸,并且成功的安定了下来。虽然仅仅只是安顿了下来,但是生活品质和在原来在家的时候也是好了不是一点半点。
这两年大陆的管制没有这么严峻了,再加上她们也确实很久没有回家了,所以就又偷偷摸摸结伴回来了。
魏父又狠狠的抽了一口旱烟,想起那天兰子他们几个回村的情景,那原来他小时候跟他爹一起去县城听戏的时候,里面说的衣锦还乡就是这样了吧?
由于沿海城市的特殊性,再加上这个小村庄成年累月的接受着逃港者们的熏陶,对于香港,好日子,赚钱,什么的,倒是没有内陆地区的讳莫如深。
看老二这些天神气的样子,原来兰子跑的时候还骂骂咧咧着不孝女,现在一口一个好闺女的叫着,也不嫌害臊!
当然,魏父是绝对不会承认,他其实眼馋的不得了。
最后,他拍板定下了基调“那不是去跳江,那是去跃龙门呢!”
此时魏老二家
“姐,香港真的有大家说的这么好吗?是不是每天都可以吃上肉,还有大米饭?”昏暗的油灯下,魏老二家的三女儿菊花坐在自家姐姐身边儿,一脸的羡慕和憧憬,“姐,你穿的真好看!”
而她旁边的那个女人,穿着一身的确良的大衣,头上时髦的烫着卷儿,黑色的小高跟鞋踩在黑漆漆的地上,和这个茅檐草舍的农家小院很是不搭。
任谁也想不到在几年前她还穿着她妈穿剩下的大汗襟子,扎着土里土气的麻花辫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
看着自己妹妹望着自己艳羡的眼神,还有自从回来之后爹妈对自己小心翼翼的态度,魏兰更加觉得,当年她一意孤行逃港的决定是无比的正确。
显然,现在在他们看来,自己已经成为了关系到整个家族兴衰,可以凭一己之力拉拔他们过上好日子的大人物了。
魏兰拉过自己妹妹的手,“菊花,听姐的,这次你就跟着姐一起走。香港那边的生活比你想象的还要好上不知道多少倍!那里的人每天吃肉,吃大米饭,那都是很平常的事情。有钱人吃的都是西餐,法餐,说的都是英语。
那里的大路上即使到了晚上也不会黑漆漆的,到处都是路灯,整夜整夜的开。晚上的时候从高的地方往下看,整个香港就跟在天上似的,到处都是亮晶晶的,跟星星似的…
那里的女人都烫着卷发,涂口红,穿高跟鞋。每天到了下午的时候还会一起去蛋糕店,咖啡店里喝下午茶。甚至连宠物吃的都是宠物罐头,比人吃的好多了。”
其实不管是哪里,都会有生活富足的一部分人,也会有生活贫困的那部分人。而魏兰说的,仅仅是一小部分人的生活。
可是菊花却被魏兰描述出来的香港深深的迷住了。
怎么会有这样的生活呢?这样的日子怕不是神仙过的吧?
菊花不知道什么叫宠物罐头,也听不到什么叫下午茶,但是吃肉,吃大米饭在香港是很正常的事情,她却听得很清楚。
“姐,我跟你走!我要去香港赚钱,去过好日子,等咱们在香港立住了,就把咱爸咱妈还有弟弟都接过去。”菊花紧紧的握住魏兰的手,就好像是握住了梦寐以求的好生活的机会和希望。
p; 他们这个地方离广东很近,前几年逃港大潮的时候,基本上很多逃港者都要路过他们这里。那些人身上带不了太多的东西,但是钱票什么的,很多人都带了不老少。
像那样的人,逃港不是为了混口吃的,他们是向往着香港那个在许多人口中遍地都是金子,顿顿吃肉,连夜里的灯光都是彩色的的人间天堂。
他们走累了,有时候也会在他们这里歇脚,拿自己身上的钱换一些吃的,干粮之类的。然后就开始一边休息,一边三五成群的憧憬着到了香港之后的新生活。
他们这里的人听得多了,老人还好,即使是再向往,也挪不动窝了。但是很多年轻人却起了心思。
一开始家里的人还拘着,结果还是没有拦住,兰子他们几个就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怀着一腔冲劲儿踏上了逃港的路。
不管过程如何,但是最起码,他们是幸运的那一拨人,他们幸运的活着到达了对岸,并且成功的安定了下来。虽然仅仅只是安顿了下来,但是生活品质和在原来在家的时候也是好了不是一点半点。
这两年大陆的管制没有这么严峻了,再加上她们也确实很久没有回家了,所以就又偷偷摸摸结伴回来了。
魏父又狠狠的抽了一口旱烟,想起那天兰子他们几个回村的情景,那原来他小时候跟他爹一起去县城听戏的时候,里面说的衣锦还乡就是这样了吧?
由于沿海城市的特殊性,再加上这个小村庄成年累月的接受着逃港者们的熏陶,对于香港,好日子,赚钱,什么的,倒是没有内陆地区的讳莫如深。
看老二这些天神气的样子,原来兰子跑的时候还骂骂咧咧着不孝女,现在一口一个好闺女的叫着,也不嫌害臊!
当然,魏父是绝对不会承认,他其实眼馋的不得了。
最后,他拍板定下了基调“那不是去跳江,那是去跃龙门呢!”
此时魏老二家
“姐,香港真的有大家说的这么好吗?是不是每天都可以吃上肉,还有大米饭?”昏暗的油灯下,魏老二家的三女儿菊花坐在自家姐姐身边儿,一脸的羡慕和憧憬,“姐,你穿的真好看!”
而她旁边的那个女人,穿着一身的确良的大衣,头上时髦的烫着卷儿,黑色的小高跟鞋踩在黑漆漆的地上,和这个茅檐草舍的农家小院很是不搭。
任谁也想不到在几年前她还穿着她妈穿剩下的大汗襟子,扎着土里土气的麻花辫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
看着自己妹妹望着自己艳羡的眼神,还有自从回来之后爹妈对自己小心翼翼的态度,魏兰更加觉得,当年她一意孤行逃港的决定是无比的正确。
显然,现在在他们看来,自己已经成为了关系到整个家族兴衰,可以凭一己之力拉拔他们过上好日子的大人物了。
魏兰拉过自己妹妹的手,“菊花,听姐的,这次你就跟着姐一起走。香港那边的生活比你想象的还要好上不知道多少倍!那里的人每天吃肉,吃大米饭,那都是很平常的事情。有钱人吃的都是西餐,法餐,说的都是英语。
那里的大路上即使到了晚上也不会黑漆漆的,到处都是路灯,整夜整夜的开。晚上的时候从高的地方往下看,整个香港就跟在天上似的,到处都是亮晶晶的,跟星星似的…
那里的女人都烫着卷发,涂口红,穿高跟鞋。每天到了下午的时候还会一起去蛋糕店,咖啡店里喝下午茶。甚至连宠物吃的都是宠物罐头,比人吃的好多了。”
其实不管是哪里,都会有生活富足的一部分人,也会有生活贫困的那部分人。而魏兰说的,仅仅是一小部分人的生活。
可是菊花却被魏兰描述出来的香港深深的迷住了。
怎么会有这样的生活呢?这样的日子怕不是神仙过的吧?
菊花不知道什么叫宠物罐头,也听不到什么叫下午茶,但是吃肉,吃大米饭在香港是很正常的事情,她却听得很清楚。
“姐,我跟你走!我要去香港赚钱,去过好日子,等咱们在香港立住了,就把咱爸咱妈还有弟弟都接过去。”菊花紧紧的握住魏兰的手,就好像是握住了梦寐以求的好生活的机会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