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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户”,仆固鸦羽的身份也不能暴露在人前。
这也是为什么,纳木不敢去长安城寻访名医。
如他这样的刀剑伤口,是要上报京兆府的,确认了不是作奸犯科的恶人医馆才敢收治,若府尹盘问起来,难免暴露家人的存在。
尤其是蛛蛛。
纳木宁可忍受伤口化脓之苦,也不敢冒这个险。
屋内一阵沉默。
李玺抠着魏禹的腰带,心里闷闷的。
魏禹道:“我在医馆做学徒时,学的正是疡科,足下若不介意,我可以帮你清除腐肉。”
纳木一家顿时大喜,虽不好意思,却怎么也舍不得拒绝,说了许多感谢的话。
魏禹始终淡然地笑着,没有多说,只娴熟地处理着伤口。
一出手,纳木便惊呆了。
这哪里是区区学徒能有的手艺?长安城最厉害的疡医也不过如此了。
医治结束,日头已西斜。
送他们出天坑的时候,一家人俨然已经把魏禹当成了救命恩人。
尤其是蛛蛛,一直把他们送出老远,直到李玺调侃“你再送就到猎宫了”,她才恋恋不舍地停下。
李玺抓着魏禹左看右看。
“你是不是比别人多活了几辈子?”
“还是投胎的时候没喝孟婆汤?”
“明明只有二十多岁,为什么可以学到这么多手艺?”
魏禹笑笑,“就当我活了几辈子吧!”
他在平康坊的经历,如今回想起来,确实恍如隔世。
他从舅母家逃出来,第一份工就是在疡医馆做学徒。别的学徒偷懒耍滑的时候,他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学到的东西自然也是别人的三倍。
他的三年,相当于别人的九年。
之后,在书局做小工,在棋社洗棋子,在平康坊卖曲子,在族学念书,无一不是如此。
——所谓巧合与幸运,不过是命中注定。不是生而有之,而是写在了经历中。[注]
***
夕阳西下,南方天幕云霞如画,冉冉多姿,仿佛仙人手执七彩水粉晕染出来的一般。
李玺不由驻足,望向远方,“你说,我出生的那日,云彩有这么好看吗?”
——对于身世,不是不在意,只是不想让身边的人担心罢了。
魏禹摇了摇头,说:“比这个更好看。”
李玺歪头看他,“你记得?”
“记得。”永远不会忘。
那一年,他就住在猎山脚下的姜家庄,奉了舅母的命看管猪圈。
那一日,今上攻破长安城,戾太子伏诛,在猎宫避难的官宦人家喜气洋洋地往回赶。
那一刻,他割完猪草,站在路边望着天上的云霞——他极少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哪怕只有一刻清闲,都会握着树枝在地上练字。
这么一站,刚好就被马车里的魏清清看到了。
魏清清那时候不过四岁,前几天过来的时候见过他,此时一眼就认了出来。
她隔着车窗扔给他一支银钗。
她说,定王府添了嫡子,新帝大赦天下,躲到猎宫的大小官吏都不会被问罪,阿爷一高兴给了她这支银钗。
她嫌样式老气,便转手送给了魏禹。
那一年,魏禹九岁。
他并不知道定王嫡子是谁,也不在意是不是沾了他的光,他只知道,这支被魏清清嫌弃的钗子足以让他逃离舅母,去那个繁华的长安城谋生。
然后,他就去了。
从此之后,再也没回过猎山。
如今想来,他和李玺的相遇,似乎是命中注定。
那日,恰好就天降祥瑞,勤王之师士气大振,谋逆者乱了军心,今上一举突破重围,阻止了戾太子用长安百姓的血祭天改命。
他恰好就被那片云吸引,遇到了魏清清。魏清清恰好得了那枚银钗,又恰好不喜欢,给了他。
而这一切,都缘于小福王。
上天是为他降下的祥瑞。他的出生,不仅稳住了大业根基,拯救了长安百姓,还顺便拯救了小小的魏禹。
“虫虫,多谢你……”
魏禹把人搂住,一时哽咽难言。
李玺吓到了,连忙拍拍他,着急地哄着:“没事没事,你别怕,就算你活了几辈子,没喝孟婆汤,或者干脆就是个鬼,我也不会嫌弃你的!”
魏禹没绷住,笑出声。
李玺松了口气,拉着他往猎宫走。一边走,一边偷偷看他,“你真没喝孟婆汤啊?”
“嗯,没喝。”
小福王小小地哆嗦了一下,“那你现在是人是鬼啊?”
“鬼,专吃漂亮小郎君的恶鬼。”
小福王哆嗦的幅度变大了一丢丢,“你、你会吃我吗?”
魏禹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想试试吗?”
“这还能试试?不是吃一次就没有了吗?”
魏禹勾唇,“我的吃法,可以吃很多次……”
说着,把人一揽,压在了树干上。
“唔……”
小福王乱了情,湿了眼,麻了腿,软了腰,一颗心扑通扑通跳得飞快。
是要啪啪啪吗?
打手心的那种?
他梦到过……
熊熊子看不下去,甩着尾巴跑走了。
就在这时,意外陡生。
就在小福王被压的那棵树上,突然蹿下一个黑衣人,提着大刀向他们砍过来。
——实在看不下去了!
黑衣人裹得很严实,只露出一双眼睛,拿着把四尺长的大刀,妈都认不出来。
魏禹飞快地拢起李玺的衣襟,把人护在身后。
李玺半点不怂,虽然腰还软着,并不妨碍他抽出靴内的匕首,大喊:“小胡椒!快来救我!”
喊完又加了句:“这里有个黑乎乎,我怕打不过!”
黑衣人身形一僵,差点下不去手。
十分意外,胡娇居然不在。倒是熊熊子,听到声音汪汪叫着跑了回来。
树上又接连落下几个黑衣人,直直地砍向李玺。
魏禹反应极快,软剑一甩,卷住了刀刃。李玺没被砍中,他自己的衣袖却被划破了。
李玺急了,握着小刀左扎右扎,努力保护自己,不给魏禹添麻烦。
别说,还真让他扎着一个人。
熊熊子飞扑上去,一口咬下了那人的头上的黑巾。
对方第一反应不是拿刀砍熊熊子,而是捂着脸逃跑。不光是他,其余几个也飞快地跑走了。
李玺气得大骂:“是谁!谁敢刺杀小爷!”
魏少卿看着黑衣人的背影,似乎猜到是谁了。
作者有话要说:【注】化用自《贫民窟的百万富翁》:it's written.(命中注定)。
啊啊啊,我没整理霸王名单!今天没有贴!
我写个三更谢罪吧!!!
黑户”,仆固鸦羽的身份也不能暴露在人前。
这也是为什么,纳木不敢去长安城寻访名医。
如他这样的刀剑伤口,是要上报京兆府的,确认了不是作奸犯科的恶人医馆才敢收治,若府尹盘问起来,难免暴露家人的存在。
尤其是蛛蛛。
纳木宁可忍受伤口化脓之苦,也不敢冒这个险。
屋内一阵沉默。
李玺抠着魏禹的腰带,心里闷闷的。
魏禹道:“我在医馆做学徒时,学的正是疡科,足下若不介意,我可以帮你清除腐肉。”
纳木一家顿时大喜,虽不好意思,却怎么也舍不得拒绝,说了许多感谢的话。
魏禹始终淡然地笑着,没有多说,只娴熟地处理着伤口。
一出手,纳木便惊呆了。
这哪里是区区学徒能有的手艺?长安城最厉害的疡医也不过如此了。
医治结束,日头已西斜。
送他们出天坑的时候,一家人俨然已经把魏禹当成了救命恩人。
尤其是蛛蛛,一直把他们送出老远,直到李玺调侃“你再送就到猎宫了”,她才恋恋不舍地停下。
李玺抓着魏禹左看右看。
“你是不是比别人多活了几辈子?”
“还是投胎的时候没喝孟婆汤?”
“明明只有二十多岁,为什么可以学到这么多手艺?”
魏禹笑笑,“就当我活了几辈子吧!”
他在平康坊的经历,如今回想起来,确实恍如隔世。
他从舅母家逃出来,第一份工就是在疡医馆做学徒。别的学徒偷懒耍滑的时候,他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学到的东西自然也是别人的三倍。
他的三年,相当于别人的九年。
之后,在书局做小工,在棋社洗棋子,在平康坊卖曲子,在族学念书,无一不是如此。
——所谓巧合与幸运,不过是命中注定。不是生而有之,而是写在了经历中。[注]
***
夕阳西下,南方天幕云霞如画,冉冉多姿,仿佛仙人手执七彩水粉晕染出来的一般。
李玺不由驻足,望向远方,“你说,我出生的那日,云彩有这么好看吗?”
——对于身世,不是不在意,只是不想让身边的人担心罢了。
魏禹摇了摇头,说:“比这个更好看。”
李玺歪头看他,“你记得?”
“记得。”永远不会忘。
那一年,他就住在猎山脚下的姜家庄,奉了舅母的命看管猪圈。
那一日,今上攻破长安城,戾太子伏诛,在猎宫避难的官宦人家喜气洋洋地往回赶。
那一刻,他割完猪草,站在路边望着天上的云霞——他极少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哪怕只有一刻清闲,都会握着树枝在地上练字。
这么一站,刚好就被马车里的魏清清看到了。
魏清清那时候不过四岁,前几天过来的时候见过他,此时一眼就认了出来。
她隔着车窗扔给他一支银钗。
她说,定王府添了嫡子,新帝大赦天下,躲到猎宫的大小官吏都不会被问罪,阿爷一高兴给了她这支银钗。
她嫌样式老气,便转手送给了魏禹。
那一年,魏禹九岁。
他并不知道定王嫡子是谁,也不在意是不是沾了他的光,他只知道,这支被魏清清嫌弃的钗子足以让他逃离舅母,去那个繁华的长安城谋生。
然后,他就去了。
从此之后,再也没回过猎山。
如今想来,他和李玺的相遇,似乎是命中注定。
那日,恰好就天降祥瑞,勤王之师士气大振,谋逆者乱了军心,今上一举突破重围,阻止了戾太子用长安百姓的血祭天改命。
他恰好就被那片云吸引,遇到了魏清清。魏清清恰好得了那枚银钗,又恰好不喜欢,给了他。
而这一切,都缘于小福王。
上天是为他降下的祥瑞。他的出生,不仅稳住了大业根基,拯救了长安百姓,还顺便拯救了小小的魏禹。
“虫虫,多谢你……”
魏禹把人搂住,一时哽咽难言。
李玺吓到了,连忙拍拍他,着急地哄着:“没事没事,你别怕,就算你活了几辈子,没喝孟婆汤,或者干脆就是个鬼,我也不会嫌弃你的!”
魏禹没绷住,笑出声。
李玺松了口气,拉着他往猎宫走。一边走,一边偷偷看他,“你真没喝孟婆汤啊?”
“嗯,没喝。”
小福王小小地哆嗦了一下,“那你现在是人是鬼啊?”
“鬼,专吃漂亮小郎君的恶鬼。”
小福王哆嗦的幅度变大了一丢丢,“你、你会吃我吗?”
魏禹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想试试吗?”
“这还能试试?不是吃一次就没有了吗?”
魏禹勾唇,“我的吃法,可以吃很多次……”
说着,把人一揽,压在了树干上。
“唔……”
小福王乱了情,湿了眼,麻了腿,软了腰,一颗心扑通扑通跳得飞快。
是要啪啪啪吗?
打手心的那种?
他梦到过……
熊熊子看不下去,甩着尾巴跑走了。
就在这时,意外陡生。
就在小福王被压的那棵树上,突然蹿下一个黑衣人,提着大刀向他们砍过来。
——实在看不下去了!
黑衣人裹得很严实,只露出一双眼睛,拿着把四尺长的大刀,妈都认不出来。
魏禹飞快地拢起李玺的衣襟,把人护在身后。
李玺半点不怂,虽然腰还软着,并不妨碍他抽出靴内的匕首,大喊:“小胡椒!快来救我!”
喊完又加了句:“这里有个黑乎乎,我怕打不过!”
黑衣人身形一僵,差点下不去手。
十分意外,胡娇居然不在。倒是熊熊子,听到声音汪汪叫着跑了回来。
树上又接连落下几个黑衣人,直直地砍向李玺。
魏禹反应极快,软剑一甩,卷住了刀刃。李玺没被砍中,他自己的衣袖却被划破了。
李玺急了,握着小刀左扎右扎,努力保护自己,不给魏禹添麻烦。
别说,还真让他扎着一个人。
熊熊子飞扑上去,一口咬下了那人的头上的黑巾。
对方第一反应不是拿刀砍熊熊子,而是捂着脸逃跑。不光是他,其余几个也飞快地跑走了。
李玺气得大骂:“是谁!谁敢刺杀小爷!”
魏少卿看着黑衣人的背影,似乎猜到是谁了。
作者有话要说:【注】化用自《贫民窟的百万富翁》:it's written.(命中注定)。
啊啊啊,我没整理霸王名单!今天没有贴!
我写个三更谢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