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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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他告诉我,只有这样他才能最大程度地利用阳光。
多数时候,他会把一整天的时间都花在这里:窝在沙发上晒着太阳看书,或者滚到地板上睡觉。有一段时间他曾经非常怕光,疯狂拆掉了其他房间里所有的窗帘用来遮挡洒进书房的阳光,然后在乌漆抹黑的房间里又吼又叫,坚称有人要杀害他,还砸掉台灯、掀翻书架以发泄心中的怒火,仿佛他就是一个幽居在黑暗中的吸血鬼,一丁点的阳光都能让他化成灰烬。那时他已经完全忘了,这么设计书房的人就是他自己。
好在他现在重拾了对阳光的喜爱,否则我真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
我打来两盆水,为他刷牙洗脸。他状况不好的时候,从来不会自己洗漱、穿衣还有进食,而一年之中往往有三百天的时间是由我来替他做这些。
要给他刷牙总是十分困难。我可以帮他把牙齿刷干净,但不能帮他漱口。水到他嘴里以后,通常很难再被吐出来。今天也像往常一样,他将水含在口里,眼睛还盯着手中的书,根本没有要漱口的准备。
“吐出来吧,”我不得不提醒他,“漱干净然后再吐出来。难道你还想把牙膏水吞下去吗?”
他鼓动腮帮子漱了口,极不情愿地用力把水吐在了我端到他面前的盆子里。好歹是吐出来了,我觉得很欣慰。接下来我用刮胡刀帮他把胡渣刮干净,再从另一个盆子里捞出毛巾拧干,替他擦了脸。他皱紧了眉头像是非常不满,但也不像平时那样挣扎得厉害,老想着躲开毛巾。这似乎是个好的开始,让我的心情很是愉快。
从卫生间出来之后,我如常把衣架推到书房,征求他的穿衣意见:“你今天想穿哪件衣服?”
秦森没有如从前一样不耐烦地随便指出一件,而是抬起头丢回一个问题给我:“今天几号了?”
“十五号。”
“我记得今天有人要来拜访。”他合上手里的书,分明是在看我,却好像陷入了沉思。长期睡眠不足让他的黑眼圈很深,也使他原本就深陷颧骨上方的眼窝看上去更加深邃。
我回头挑选衣服,“对,约好了在上午九点。”
“也就是两个小时以后。”他咕哝了一句,接着忽然放下腿站了起来,像根笔直的旗杆立到我面前,脸上神情异常平静,“我会自己穿衣服,你出去。”
他好像还不明白他今天的状态并不算好。我回头看他:“你确定吗?”
这句话再次将他惹恼,他顿时间眉梢高挑,目光如炬,嗓音也提高了一个八度:“我确定!”
别无他选,我只能离开了书房。他把房门重重地关上,以此表达对我刚才那种怀疑态度的不满。
其实我不是不能理解他——今天对他来说是个重要的日子。将要来拜访他的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长曾启瑞,据说这是因为他有意愿要聘用秦森:名义上作为协警,实际则是替刑侦大队解决一些疑难案件。秦森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以前的副业正是如此。
只不过这些年,精神分裂基本已经摧垮了他。它不只让他丢了在大学授课的主业,还同时失去了侦办重案的副业。相信不管换做谁都很难想象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男人还能办案,即使秦森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天才。也正因为这样,这一次的机会才显得更加难能可贵。
所以秦森想让自己变得可靠一些……至少是看上去更为可靠,好抓住机会重操旧业。
当然了,如果他没有我也做得到穿好衣服,那我就没有理由在他身边待到今天。
我坐到客厅的沙发上边看新闻边等待。大约十分钟之后,书房里传来他的叫唤声。
“魏琳——”他简直是吼着叫出了我的名字,语气里满是懊恼,“魏琳——魏琳!”
用遥控器关掉了电视,我起身到书房找他。
推开门后我不出意料地看到屋子里遍地狼藉,他把衣架上所有的衣服都扒下来,乱七八糟扔了一地。就连专门用来装内裤和袜子的小抽屉也被翻了个底朝天。而他本人则站在书房的正中央,身上胡乱套着一件灰色条纹衬衫和黑色西装裤,衣领倒翻在颈窝中,纽扣错系,领带几乎被打成了死结,裤子的文明扣和拉链都没有系上,裤脚处边缘还被夹在了袜子里。再往下看,他两只袜子都是不同的颜色,其中一只甚至穿反,内侧的线头都冒了出来。
他微微仰着下巴看着我,面上神情镇定,胸脯却还因为适才的情绪激动而稍稍起伏,两条胳膊僵硬地垂在身侧,一动不动像是在等待我主动走过去。
配合地走向他的时候,我在努力思考他究竟是病了以后才变成这个样子,还是从一开始就如此别扭。在我的印象里,他确实是个极度自负的人,并且有着自负的资本。任何时候他都不喜欢求助于别人,要是非得这么做,他也不会开口,只会姿态孤傲地站在那里,等着别人主动伸出援手。他的脾气向来很怪,虽然远没有他生病以后这么怪。
我替他整理了着装,然后在满地衣物中找到一双成对的袜子给他换上,这才让他脸上紧绷的肌肉放松下来。他踢开脚边的衣服,重新回到了沙发上。
等收拾好了衣物,我又把衣架推出了书房。
早上七点半是秦森的进餐时间,我将早餐和舒必利片搁在托盘里,端进书房送到他面前:“瘦肉粥,荷包蛋,烤肠,肉片,黑椒炒香菇。”
“不吃。”他手肘撑在膝盖上,一手支着脑袋垂眼看书,头也不抬地给了我这么两个字。
“你昨天说了想吃这些的。”我在他身边坐下,拿起勺子舀出一勺粥吹凉。
“我没有说过。”他否认,将腿上的书往后翻了一页。
我把勺子送到他嘴边。他侧过脑袋躲开,像是打定了主意不碰这份早餐。我只好劝他,“别躲了,不然弄脏了衣服又得重新穿。多少吃点吧,待会儿我还要出去买菜,给客人做午饭。”
考虑了一会儿,他才扭过头来泄愤似的抢过我手里的盘子,拿起餐叉使劲叉住食物往嘴里塞。
最后他吃掉了一个鸡蛋,一根烤肠和两片香菇。不算很多,但鉴于更糟糕的情况都出现过,我对此并不是很头疼。
我迅速出门买了菜,回到家以后又从橱柜里找出上好的茶叶,做好一切待客的准备。
刑侦大队长比较守时,九点正的时候准时按响了我们的门铃。我擦着手从厨房走出来,秦森也难得走出了房间。他衣衫整齐,腰杆笔直,头发也进行了梳理,颇有几分从前的风姿。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怀疑他已经恢复了最好的状态。
直到我看到他的脚。
“别忘了穿鞋。”我提醒他,而后转身穿过客厅去给客人开门。
计算。他告诉我,只有这样他才能最大程度地利用阳光。
多数时候,他会把一整天的时间都花在这里:窝在沙发上晒着太阳看书,或者滚到地板上睡觉。有一段时间他曾经非常怕光,疯狂拆掉了其他房间里所有的窗帘用来遮挡洒进书房的阳光,然后在乌漆抹黑的房间里又吼又叫,坚称有人要杀害他,还砸掉台灯、掀翻书架以发泄心中的怒火,仿佛他就是一个幽居在黑暗中的吸血鬼,一丁点的阳光都能让他化成灰烬。那时他已经完全忘了,这么设计书房的人就是他自己。
好在他现在重拾了对阳光的喜爱,否则我真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
我打来两盆水,为他刷牙洗脸。他状况不好的时候,从来不会自己洗漱、穿衣还有进食,而一年之中往往有三百天的时间是由我来替他做这些。
要给他刷牙总是十分困难。我可以帮他把牙齿刷干净,但不能帮他漱口。水到他嘴里以后,通常很难再被吐出来。今天也像往常一样,他将水含在口里,眼睛还盯着手中的书,根本没有要漱口的准备。
“吐出来吧,”我不得不提醒他,“漱干净然后再吐出来。难道你还想把牙膏水吞下去吗?”
他鼓动腮帮子漱了口,极不情愿地用力把水吐在了我端到他面前的盆子里。好歹是吐出来了,我觉得很欣慰。接下来我用刮胡刀帮他把胡渣刮干净,再从另一个盆子里捞出毛巾拧干,替他擦了脸。他皱紧了眉头像是非常不满,但也不像平时那样挣扎得厉害,老想着躲开毛巾。这似乎是个好的开始,让我的心情很是愉快。
从卫生间出来之后,我如常把衣架推到书房,征求他的穿衣意见:“你今天想穿哪件衣服?”
秦森没有如从前一样不耐烦地随便指出一件,而是抬起头丢回一个问题给我:“今天几号了?”
“十五号。”
“我记得今天有人要来拜访。”他合上手里的书,分明是在看我,却好像陷入了沉思。长期睡眠不足让他的黑眼圈很深,也使他原本就深陷颧骨上方的眼窝看上去更加深邃。
我回头挑选衣服,“对,约好了在上午九点。”
“也就是两个小时以后。”他咕哝了一句,接着忽然放下腿站了起来,像根笔直的旗杆立到我面前,脸上神情异常平静,“我会自己穿衣服,你出去。”
他好像还不明白他今天的状态并不算好。我回头看他:“你确定吗?”
这句话再次将他惹恼,他顿时间眉梢高挑,目光如炬,嗓音也提高了一个八度:“我确定!”
别无他选,我只能离开了书房。他把房门重重地关上,以此表达对我刚才那种怀疑态度的不满。
其实我不是不能理解他——今天对他来说是个重要的日子。将要来拜访他的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长曾启瑞,据说这是因为他有意愿要聘用秦森:名义上作为协警,实际则是替刑侦大队解决一些疑难案件。秦森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以前的副业正是如此。
只不过这些年,精神分裂基本已经摧垮了他。它不只让他丢了在大学授课的主业,还同时失去了侦办重案的副业。相信不管换做谁都很难想象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男人还能办案,即使秦森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天才。也正因为这样,这一次的机会才显得更加难能可贵。
所以秦森想让自己变得可靠一些……至少是看上去更为可靠,好抓住机会重操旧业。
当然了,如果他没有我也做得到穿好衣服,那我就没有理由在他身边待到今天。
我坐到客厅的沙发上边看新闻边等待。大约十分钟之后,书房里传来他的叫唤声。
“魏琳——”他简直是吼着叫出了我的名字,语气里满是懊恼,“魏琳——魏琳!”
用遥控器关掉了电视,我起身到书房找他。
推开门后我不出意料地看到屋子里遍地狼藉,他把衣架上所有的衣服都扒下来,乱七八糟扔了一地。就连专门用来装内裤和袜子的小抽屉也被翻了个底朝天。而他本人则站在书房的正中央,身上胡乱套着一件灰色条纹衬衫和黑色西装裤,衣领倒翻在颈窝中,纽扣错系,领带几乎被打成了死结,裤子的文明扣和拉链都没有系上,裤脚处边缘还被夹在了袜子里。再往下看,他两只袜子都是不同的颜色,其中一只甚至穿反,内侧的线头都冒了出来。
他微微仰着下巴看着我,面上神情镇定,胸脯却还因为适才的情绪激动而稍稍起伏,两条胳膊僵硬地垂在身侧,一动不动像是在等待我主动走过去。
配合地走向他的时候,我在努力思考他究竟是病了以后才变成这个样子,还是从一开始就如此别扭。在我的印象里,他确实是个极度自负的人,并且有着自负的资本。任何时候他都不喜欢求助于别人,要是非得这么做,他也不会开口,只会姿态孤傲地站在那里,等着别人主动伸出援手。他的脾气向来很怪,虽然远没有他生病以后这么怪。
我替他整理了着装,然后在满地衣物中找到一双成对的袜子给他换上,这才让他脸上紧绷的肌肉放松下来。他踢开脚边的衣服,重新回到了沙发上。
等收拾好了衣物,我又把衣架推出了书房。
早上七点半是秦森的进餐时间,我将早餐和舒必利片搁在托盘里,端进书房送到他面前:“瘦肉粥,荷包蛋,烤肠,肉片,黑椒炒香菇。”
“不吃。”他手肘撑在膝盖上,一手支着脑袋垂眼看书,头也不抬地给了我这么两个字。
“你昨天说了想吃这些的。”我在他身边坐下,拿起勺子舀出一勺粥吹凉。
“我没有说过。”他否认,将腿上的书往后翻了一页。
我把勺子送到他嘴边。他侧过脑袋躲开,像是打定了主意不碰这份早餐。我只好劝他,“别躲了,不然弄脏了衣服又得重新穿。多少吃点吧,待会儿我还要出去买菜,给客人做午饭。”
考虑了一会儿,他才扭过头来泄愤似的抢过我手里的盘子,拿起餐叉使劲叉住食物往嘴里塞。
最后他吃掉了一个鸡蛋,一根烤肠和两片香菇。不算很多,但鉴于更糟糕的情况都出现过,我对此并不是很头疼。
我迅速出门买了菜,回到家以后又从橱柜里找出上好的茶叶,做好一切待客的准备。
刑侦大队长比较守时,九点正的时候准时按响了我们的门铃。我擦着手从厨房走出来,秦森也难得走出了房间。他衣衫整齐,腰杆笔直,头发也进行了梳理,颇有几分从前的风姿。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怀疑他已经恢复了最好的状态。
直到我看到他的脚。
“别忘了穿鞋。”我提醒他,而后转身穿过客厅去给客人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