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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 往往意味着麻烦。
从后面绕路回家的林明岚,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在国子监复习, 要复习也该回去。下次再撞见这种情景, 非吓死不可。
趁着天色他回了自己家里,门房老秦把一封信递了过来, “公子, 从老家寄过来的信件。”
“是娘寄过来的?难道有事?”林明岚疑惑的拆开信, 足足三篇信纸。他就知道有事。
王氏的习惯是,越重要的事情, 越要加强铺垫, 废话说了一大筐,最后几句才点题, 所以他干脆跳到第三章。
果然她一贯的风格,最后一句, 才提到,杜家姑娘正在选择合适的人家议亲,问他是否乐意。
杜姑娘啊?他谈不上讨厌,甚至挺欣赏她的。长这么大除了自家的亲人好像也没有接触过几个女孩子, 其他的女孩子在他的眼中面目都十分模糊。
如果非要在这么多女孩子中选一个的话, 杜姑娘也挺好的。
他提笔回信, 听凭母亲吩咐。剩下的就看杜家姑娘怎么想了吧。毕竟他又不是银子, 人人都喜欢。
剩下的事情就不是他能左右的,国子监不小心偷听的事情他就跟不知道一样,照常上学。
不过有人要等春天来得时候外出踏青。
“欣赏春天最早的一抹新绿, 也许能够激发我的灵感呢!”
“这天出门怕是要冷死,不去不去。”
“我又没说现在就去,我是说现在先出门找找合适的地方,然后大家一起把地方说出来,商量一个合适的地点。”
“这还差不多。”
“林明岚你去不去?”陶子华对于这种活动是最热衷的,拉着他想要参加。
“没空没兴趣不想去。”林明岚兴趣缺缺,对于集体活动他本来就不热衷。
“去吧去吧!”他压低声音道,“我听到的小道消息,如果要去的人多的话,他们就用后辈的名义,请上届的状元来参加。”
“状元?”
“对啊,上一任的状元,现在在翰林院当值。本来也是清贫出身,要是他愿意指导一把,我们也是受益良多啊!”陶子华小声道。
状元啊,要是真的能请过来也不错。考状元不仅考得才学,也是考得揣摩上意啊。林明岚咬牙,“行,我参加!”
成功!
所以,好难得的旬休日,林明岚出门来找一个合适踏青的地方了。
“哈欠!”他打了个喷嚏,后悔自己穿的不够多。虽然他已经套上了最后的衣服,也披着最后的披风了,郊外本来就比城里要冷一些,真是冻死个人了!
现在后悔说不参加踏青了来得及么?
虽然状元的指导也很难得啊!
想想还是继续找吧,都出门了,寒气也受了,要是事情没做完,那才是真的不划算。
他雇了一辆马车,把他送到郊外的北边。这里算是京城人最喜爱的踏青地方,可惜这会儿就几个稀稀拉拉的人影。
马车的车夫吩咐他就是原地等着,今天他包车,然后就慢慢的走着。
这里在春日是最好的一片草地,茂盛的草场可以踏青,放风筝,蹴鞠,样样都可以。不论是女眷还是孩童都最喜欢这里。不过现在嘛,就是一片荒草地。
毕竟还在二月,有的地方冻的狠了,冰都没化。
荒草下面还有小小的嫩芽,淡淡的黄绿色,远远看起来毫不显眼,要是在过些时日,应该就能“草色遥看近却无了”吧。
他一个不慎,就踩到一个坑里,糊了满脚的泥。幸好穿的是靴子,不然打湿袜子就没法穿了。
林明岚无法,找了一个高坡背人之处,脱下靴子擦拭。可惜擦不干净了。
擦了靴子他又开始转悠,远远的能看见炊烟。靠近官道的地方,有进京的马车,停在那里生火。
既然有人,他还是避开走吧,晃晃悠悠的,又走远了些,生长着一片芦苇。芦苇是水生植物,有芦苇的地方肯定有沼泽。所以他转了个弯,想绕开。
“......救........救...”
好像是芦苇晃动的声音,沙沙沙,又好像有人的声音。
不对!真的是人声!
林明岚转过去,拨开了芦苇,果然听到了微小的呼救声,听见了他拨开芦苇的声音,呼救声又大了起来。
“救我!救命!”是个小男孩的声音,已经更微弱了。他一身锦衣脏兮兮,八九岁的样子,本来也不高的身量,都陷进了泥里。泪水在小黑脸上滚下来。
“你先别动,把手伸开!”林明岚一看,他已经陷进泥里,大概是人小重量轻的缘故,陷在淤泥最稀的地方。要是以林明岚的重量,还没走到就该陷进去了。
该死!他身边又没有工具,不能把... -->>
秘密, 往往意味着麻烦。
从后面绕路回家的林明岚,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在国子监复习, 要复习也该回去。下次再撞见这种情景, 非吓死不可。
趁着天色他回了自己家里,门房老秦把一封信递了过来, “公子, 从老家寄过来的信件。”
“是娘寄过来的?难道有事?”林明岚疑惑的拆开信, 足足三篇信纸。他就知道有事。
王氏的习惯是,越重要的事情, 越要加强铺垫, 废话说了一大筐,最后几句才点题, 所以他干脆跳到第三章。
果然她一贯的风格,最后一句, 才提到,杜家姑娘正在选择合适的人家议亲,问他是否乐意。
杜姑娘啊?他谈不上讨厌,甚至挺欣赏她的。长这么大除了自家的亲人好像也没有接触过几个女孩子, 其他的女孩子在他的眼中面目都十分模糊。
如果非要在这么多女孩子中选一个的话, 杜姑娘也挺好的。
他提笔回信, 听凭母亲吩咐。剩下的就看杜家姑娘怎么想了吧。毕竟他又不是银子, 人人都喜欢。
剩下的事情就不是他能左右的,国子监不小心偷听的事情他就跟不知道一样,照常上学。
不过有人要等春天来得时候外出踏青。
“欣赏春天最早的一抹新绿, 也许能够激发我的灵感呢!”
“这天出门怕是要冷死,不去不去。”
“我又没说现在就去,我是说现在先出门找找合适的地方,然后大家一起把地方说出来,商量一个合适的地点。”
“这还差不多。”
“林明岚你去不去?”陶子华对于这种活动是最热衷的,拉着他想要参加。
“没空没兴趣不想去。”林明岚兴趣缺缺,对于集体活动他本来就不热衷。
“去吧去吧!”他压低声音道,“我听到的小道消息,如果要去的人多的话,他们就用后辈的名义,请上届的状元来参加。”
“状元?”
“对啊,上一任的状元,现在在翰林院当值。本来也是清贫出身,要是他愿意指导一把,我们也是受益良多啊!”陶子华小声道。
状元啊,要是真的能请过来也不错。考状元不仅考得才学,也是考得揣摩上意啊。林明岚咬牙,“行,我参加!”
成功!
所以,好难得的旬休日,林明岚出门来找一个合适踏青的地方了。
“哈欠!”他打了个喷嚏,后悔自己穿的不够多。虽然他已经套上了最后的衣服,也披着最后的披风了,郊外本来就比城里要冷一些,真是冻死个人了!
现在后悔说不参加踏青了来得及么?
虽然状元的指导也很难得啊!
想想还是继续找吧,都出门了,寒气也受了,要是事情没做完,那才是真的不划算。
他雇了一辆马车,把他送到郊外的北边。这里算是京城人最喜爱的踏青地方,可惜这会儿就几个稀稀拉拉的人影。
马车的车夫吩咐他就是原地等着,今天他包车,然后就慢慢的走着。
这里在春日是最好的一片草地,茂盛的草场可以踏青,放风筝,蹴鞠,样样都可以。不论是女眷还是孩童都最喜欢这里。不过现在嘛,就是一片荒草地。
毕竟还在二月,有的地方冻的狠了,冰都没化。
荒草下面还有小小的嫩芽,淡淡的黄绿色,远远看起来毫不显眼,要是在过些时日,应该就能“草色遥看近却无了”吧。
他一个不慎,就踩到一个坑里,糊了满脚的泥。幸好穿的是靴子,不然打湿袜子就没法穿了。
林明岚无法,找了一个高坡背人之处,脱下靴子擦拭。可惜擦不干净了。
擦了靴子他又开始转悠,远远的能看见炊烟。靠近官道的地方,有进京的马车,停在那里生火。
既然有人,他还是避开走吧,晃晃悠悠的,又走远了些,生长着一片芦苇。芦苇是水生植物,有芦苇的地方肯定有沼泽。所以他转了个弯,想绕开。
“......救........救...”
好像是芦苇晃动的声音,沙沙沙,又好像有人的声音。
不对!真的是人声!
林明岚转过去,拨开了芦苇,果然听到了微小的呼救声,听见了他拨开芦苇的声音,呼救声又大了起来。
“救我!救命!”是个小男孩的声音,已经更微弱了。他一身锦衣脏兮兮,八九岁的样子,本来也不高的身量,都陷进了泥里。泪水在小黑脸上滚下来。
“你先别动,把手伸开!”林明岚一看,他已经陷进泥里,大概是人小重量轻的缘故,陷在淤泥最稀的地方。要是以林明岚的重量,还没走到就该陷进去了。
该死!他身边又没有工具,不能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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