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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气。
韩楚卫此时正在自己的别墅,身边是比他大八岁的、虽然过气但仍然姿色犹存的女明星东方紫薇。
东方紫薇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韩楚卫就是迷恋自己。
以他的家世、身价、学识、背景、年纪,即使是包养甚至是娶了更年轻漂亮的一线女星,也不是什么难事,何以会对自己这个韶华将逝的人情有独钟?
五天前,她就来到了这个别墅,这已经是他们第二年在一起过年了。
韩楚卫将保姆放假回家,又给了保姆一万元奖金。每天由东方紫薇洗衣做饭收拾房间。二人世界倒也其乐融融。
金志柏的父亲金忠,年轻时是个身高体壮的煤矿货车司机。
平常时,人倒也不错,只是一喝上酒,就完全变了一个人。
骂上司,骂同事,骂路上的行人。似乎天下所有的人都是错的,而对的,只有他自己。
只是他喝酒都是晚上收了车之后,在家里喝,他所骂的人,也都不在场。
于是,他的怨气、怒气就只能发泄在金志柏母子身上。
每当金忠发起酒疯开打时,母亲就用瘦弱的身体紧紧地护住金志柏,让暴雨般的拳头,落在自己的身上。
在金志柏的记忆里,父亲对他的全部教育就只有两个字:打和骂。
这让他从八岁起,就下定决心,将来一定狠狠地收拾他的父亲,为自己和母亲报仇。
他等待这个机会,一直等了八年,他觉得时机成熟,可以实行准备已久的计划了。
十六岁那年的一天晚上,金忠又一次喝多了,也又一次例行的打了金志柏母子。就在他睡着时,金志柏到厨房拿出了一把菜刀,决定把金忠砍死。
脑袋上被砍了一刀的金忠被惊醒后,连一条短裤都没穿,就夺门而逃,边跑边喊:杀人了,救命啊。
金忠在前面跑,金志柏就在后面追。整个胡同的人都被惊醒,被这一幕惊的目瞪口呆。
也不知怎么了,金忠就跑到了金志柏的小学班主任家门口,那个已经退休的小老太太,瘦的似乎来一阵风就能把她吹走。
可就是这个小老太太挡在金忠面前,对狂怒的金志柏说:要砍死你爹,行,先把我砍死。
金志柏再狂怒,也不会砍他的班主任。
这不仅因为她是他的班主任,还因为每当见到金志柏身上有伤时,她就会找到金忠把金忠大骂一顿,每骂过一次,金志柏母子就会过上几个月的好日子。
即使是她退休了,早已不再是金志柏的班主任了,也是如此。
这个小老太太连校长都敢骂,但是,奇怪的是,在她退休前的连续十多年里,竟然年年都是先进工作者。
就连被他骂了不少次的校长在表决时,每次都痛痛快快地举手赞成。
至于为什么这么做,这位校长在一次酒后真言中吐露道:为什么我不反对?大伙都赞成,就我反对,让我当坏人,这种傻瓜我才不做呢。
小老太太能阻止金志柏砍他爹,但却不能阻止这对父子之间的谈判。
当着一百多个邻居的面,父子俩达成了协议:金忠以后不准在家里喝酒,在外面喝了,就不许回家。无论喝不喝酒,都不许再动妻子和儿子一个指头。
如果违反协议,金忠有两个选择:一是被金志柏砍死,二是金志柏如果砍不死他,就先砍死他妈,然后自杀,带母亲一起到阴间去,省得在阳间受欺负。
据人们后来回忆说,那天在场的几乎所有女性邻居在听到这条后都哭了。
不过,自从那天以后,金忠确实再也没有打过金志柏母子一次。只是金志柏的母亲第二年就因病去世了。
妻子去世后,金忠酒也不喝了,只是烟抽得越来越凶。
他完全变成了一个好父亲,甚至多次谢绝了别人让他续弦再娶的建议,一直独身到现在。
据说,曾经有一个新来的社区主管,想把金忠树立为后进变先进的典型,金忠找到社区拒绝,并且留下一句话:你们真要把我树立成典型,我就再喝酒给你们看。
吓得原来知道底细的那些社区工作人员集体反对,才把新主管的冲动打消。
砍自己父亲的那一刀,奠定了金志柏在学校和街头的威名,就连那些比他年纪大的混混们,都不敢招惹他。一个连亲爹都要往死里砍的人,岂会是好招惹的?
这件事,让金志柏明白一个道理:要想不被人欺,就要够狠。从那至今的十几年,他一直在坚定地执行这个原则。
只是在他读了EMBA之后,他把这个原则用优雅的语言进行了重新表述:若想成功,就得拥有比别人更强大的意志力。
总的说来,除了那一刀,金志柏对父亲还是很孝敬的。尤其在自己的儿子出生以后,对父亲表现得尤为孝敬。
他想在儿子面前做出一个好父亲和好儿子的榜样。
如果不考虑他在外面的所作所为,而是只看他在家里的表现的话,这个目的他完全达到了。
儿子今年虽然才八岁,但已经表现得很有绅士风度,在幼儿园和学校里,往往是得小红花最多的。
金志柏的老婆就算是在家里,也总是打扮得很得体,举止也文明高雅,或者说,尽力做到文明高雅。
在给孩子做榜样这一点上,她与金志柏表现出罕见一致的同心同德:决心不让儿子像他们一样,一定有一个好的童年和一个不断上升的将来。
从儿子这一代起,至少要做个中产阶层以上的人。
她早年到南方做小姐,捞了一笔钱后,回到兴阳,在火凤凰夜总会做领班和大堂经理,后来嫁给了在黑道上前途看好的金志柏。
如今,她与早年的生活、交际圈子早已脱离,每日与一帮阔太太们在一起,搓麻、游泳、美容、打高尔夫、打网球、到国外旅游购物。
早年身上的那股风尘味儿,已经不见踪影,渐渐变得优雅大气起来。
金志柏与父亲喝的是墨台酒,妻子喝的是红酒,儿子则是果汁。
父亲如今瘦得佝偻了很多,不过精神还不错。
他曾经和父亲谈过郁教授的计划,并且明白告诉父亲,这就是一个金蝉脱壳之计。
没想到,父亲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春节前,他带父亲到医院检查,结果让他很满意,再活个两三年没有问题。
“这就够了。”金志柏心里想着,不禁说出了声。
“还不够,爸爸和爷爷还得一人喝一杯。”
儿子说着,给每人又倒上一杯。
“爹,那就再来一杯?”
金志柏问道。
“好,我大孙子给我倒多少我都喝。”
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传来,金志柏向窗外望去。天上火树银花,地上万家灯火。
怨气。
韩楚卫此时正在自己的别墅,身边是比他大八岁的、虽然过气但仍然姿色犹存的女明星东方紫薇。
东方紫薇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韩楚卫就是迷恋自己。
以他的家世、身价、学识、背景、年纪,即使是包养甚至是娶了更年轻漂亮的一线女星,也不是什么难事,何以会对自己这个韶华将逝的人情有独钟?
五天前,她就来到了这个别墅,这已经是他们第二年在一起过年了。
韩楚卫将保姆放假回家,又给了保姆一万元奖金。每天由东方紫薇洗衣做饭收拾房间。二人世界倒也其乐融融。
金志柏的父亲金忠,年轻时是个身高体壮的煤矿货车司机。
平常时,人倒也不错,只是一喝上酒,就完全变了一个人。
骂上司,骂同事,骂路上的行人。似乎天下所有的人都是错的,而对的,只有他自己。
只是他喝酒都是晚上收了车之后,在家里喝,他所骂的人,也都不在场。
于是,他的怨气、怒气就只能发泄在金志柏母子身上。
每当金忠发起酒疯开打时,母亲就用瘦弱的身体紧紧地护住金志柏,让暴雨般的拳头,落在自己的身上。
在金志柏的记忆里,父亲对他的全部教育就只有两个字:打和骂。
这让他从八岁起,就下定决心,将来一定狠狠地收拾他的父亲,为自己和母亲报仇。
他等待这个机会,一直等了八年,他觉得时机成熟,可以实行准备已久的计划了。
十六岁那年的一天晚上,金忠又一次喝多了,也又一次例行的打了金志柏母子。就在他睡着时,金志柏到厨房拿出了一把菜刀,决定把金忠砍死。
脑袋上被砍了一刀的金忠被惊醒后,连一条短裤都没穿,就夺门而逃,边跑边喊:杀人了,救命啊。
金忠在前面跑,金志柏就在后面追。整个胡同的人都被惊醒,被这一幕惊的目瞪口呆。
也不知怎么了,金忠就跑到了金志柏的小学班主任家门口,那个已经退休的小老太太,瘦的似乎来一阵风就能把她吹走。
可就是这个小老太太挡在金忠面前,对狂怒的金志柏说:要砍死你爹,行,先把我砍死。
金志柏再狂怒,也不会砍他的班主任。
这不仅因为她是他的班主任,还因为每当见到金志柏身上有伤时,她就会找到金忠把金忠大骂一顿,每骂过一次,金志柏母子就会过上几个月的好日子。
即使是她退休了,早已不再是金志柏的班主任了,也是如此。
这个小老太太连校长都敢骂,但是,奇怪的是,在她退休前的连续十多年里,竟然年年都是先进工作者。
就连被他骂了不少次的校长在表决时,每次都痛痛快快地举手赞成。
至于为什么这么做,这位校长在一次酒后真言中吐露道:为什么我不反对?大伙都赞成,就我反对,让我当坏人,这种傻瓜我才不做呢。
小老太太能阻止金志柏砍他爹,但却不能阻止这对父子之间的谈判。
当着一百多个邻居的面,父子俩达成了协议:金忠以后不准在家里喝酒,在外面喝了,就不许回家。无论喝不喝酒,都不许再动妻子和儿子一个指头。
如果违反协议,金忠有两个选择:一是被金志柏砍死,二是金志柏如果砍不死他,就先砍死他妈,然后自杀,带母亲一起到阴间去,省得在阳间受欺负。
据人们后来回忆说,那天在场的几乎所有女性邻居在听到这条后都哭了。
不过,自从那天以后,金忠确实再也没有打过金志柏母子一次。只是金志柏的母亲第二年就因病去世了。
妻子去世后,金忠酒也不喝了,只是烟抽得越来越凶。
他完全变成了一个好父亲,甚至多次谢绝了别人让他续弦再娶的建议,一直独身到现在。
据说,曾经有一个新来的社区主管,想把金忠树立为后进变先进的典型,金忠找到社区拒绝,并且留下一句话:你们真要把我树立成典型,我就再喝酒给你们看。
吓得原来知道底细的那些社区工作人员集体反对,才把新主管的冲动打消。
砍自己父亲的那一刀,奠定了金志柏在学校和街头的威名,就连那些比他年纪大的混混们,都不敢招惹他。一个连亲爹都要往死里砍的人,岂会是好招惹的?
这件事,让金志柏明白一个道理:要想不被人欺,就要够狠。从那至今的十几年,他一直在坚定地执行这个原则。
只是在他读了EMBA之后,他把这个原则用优雅的语言进行了重新表述:若想成功,就得拥有比别人更强大的意志力。
总的说来,除了那一刀,金志柏对父亲还是很孝敬的。尤其在自己的儿子出生以后,对父亲表现得尤为孝敬。
他想在儿子面前做出一个好父亲和好儿子的榜样。
如果不考虑他在外面的所作所为,而是只看他在家里的表现的话,这个目的他完全达到了。
儿子今年虽然才八岁,但已经表现得很有绅士风度,在幼儿园和学校里,往往是得小红花最多的。
金志柏的老婆就算是在家里,也总是打扮得很得体,举止也文明高雅,或者说,尽力做到文明高雅。
在给孩子做榜样这一点上,她与金志柏表现出罕见一致的同心同德:决心不让儿子像他们一样,一定有一个好的童年和一个不断上升的将来。
从儿子这一代起,至少要做个中产阶层以上的人。
她早年到南方做小姐,捞了一笔钱后,回到兴阳,在火凤凰夜总会做领班和大堂经理,后来嫁给了在黑道上前途看好的金志柏。
如今,她与早年的生活、交际圈子早已脱离,每日与一帮阔太太们在一起,搓麻、游泳、美容、打高尔夫、打网球、到国外旅游购物。
早年身上的那股风尘味儿,已经不见踪影,渐渐变得优雅大气起来。
金志柏与父亲喝的是墨台酒,妻子喝的是红酒,儿子则是果汁。
父亲如今瘦得佝偻了很多,不过精神还不错。
他曾经和父亲谈过郁教授的计划,并且明白告诉父亲,这就是一个金蝉脱壳之计。
没想到,父亲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春节前,他带父亲到医院检查,结果让他很满意,再活个两三年没有问题。
“这就够了。”金志柏心里想着,不禁说出了声。
“还不够,爸爸和爷爷还得一人喝一杯。”
儿子说着,给每人又倒上一杯。
“爹,那就再来一杯?”
金志柏问道。
“好,我大孙子给我倒多少我都喝。”
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传来,金志柏向窗外望去。天上火树银花,地上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