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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负责防守苏特的球员是蒂姆-邓肯、凯文-加内特和“船长”布兰德这种联盟最顶尖的内线,否则苏特几乎场场比赛都会遭到对手的包夹和重点针对,也算是提前体验到了超级球星的待遇。
有意思的是,苏特目前的场均得分数据虽然排名零三届所有新秀球员首位,但苏特在球场上的控球率却排在所有场均出场时间高于20分钟球员里的倒数第二位,仅仅只比热火队的落选秀哈斯勒姆多出一些。
这组数据也就代表,苏特在球场上几乎是用最少的触球率打出了最高的得分效率,在既不占用球权的情况下,还能打出球星般的表现。
没有任何一名教练会不喜欢苏特这种球员,尤其还是在零零年代初这种进攻端基本靠球星持球单打或者简单做个挡拆的过渡年代。
像苏特这种进攻端不占用球权的得分机器,绝对是任何一支拥有外线核心的球队都想得到的存在。
毫无疑问的是,当苏特身上的新秀合同到期以后,联盟势必会掀起一阵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砸钱狂潮!
而苏特的身价同样会迎来恐怖如斯的暴涨,像“大将军”阿里纳斯一样一飞冲天,甚至比阿里纳斯所收获的合同金额还要恐怖更多!
由于苏特在选秀大会次轮才被老鹰选中,所以苏特与老鹰签订下的并不是首轮秀2+2的保障性合同,而是一份为期两年的次轮短合同,其中第一年为全额保障,第二年为球队选项。
也就是球队可以选择在第二年执行苏特合同接下来的续约方向。
虽然由于“大将军”阿里纳斯的原因,目前联盟已经在针对次轮秀的续约合同进行规则上的整改。
但在正常的历史轨迹上,限制次轮秀合同到期后薪资续约的“阿里纳斯条款”却在2005年夏天的七月份才正式被联盟推出。
而苏特要是执行完两年新秀合同,到期的时间同样也是在2005年夏天,正好和阿里纳斯条款的推出时间脚前脚后,不过在前的是苏特合同到期,在后的才是阿里纳斯条款的推出时间。
换句话讲,就算苏特老老实实的执行完自己身上一加一的新秀合同,也能赶在阿里纳斯条款推出之前,选择与任何一支球队签订下一份不受任何限制的天价合同。
所谓的不受限制,就是球队可以在薪资空间允许的情况下开出任意金额的全额保障合同。
要是真的有球队钱多到花不完,就算为苏特开出“X年”一个亿的合同也并不违反联盟规则,毕竟当初奇才为“大将军”阿里纳斯提供的合同都达到了六年6500万美元,苏特没有理由比阿里纳斯身价更低。
可惜,联盟目前的整体工资帽还没有迎来暴涨,一个亿的合同苏特也只能在梦里想想。
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迈克尔-乔丹一样,一个人就曾占据球队整体薪资空间的75%,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像皮蓬一样眼光独到的签下那份“低价卖身契”。
深知“阿里纳斯条款”即将推出的苏特对此早就有所想法,先知先觉的苏特无论如何也要在联盟推出“阿里纳斯条款”之前和球队完成新合同的签约。
否则一旦苏特在“阿里纳斯条款”推出之后才进行合同上的签约,到了那个时候,苏特损失的可是高达几千万美元的天价薪水!
毕竟阿里纳斯条款的核心宗旨就是为了限制其他球队随意开出巨额合同,从而抢走母队好不容易才培养出的二轮秀。
按照阿里纳斯条款的规则,母队可以在次轮秀合同到期后,选择用一份全额中产匹配其他球队开出的任何报价,且前两年球员所拿到手的薪资都不得高于这份中产上限,直到第三年才能将合同剩余的薪水全部计算在内。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当初火箭总经理莫雷为林书豪开出3年2500万美元的邀请合同。
这三年林书豪所能拿到手的薪资分别是500万美元、522.5万美元、和1490万美元。
莫雷给出林书豪合同时,阿里纳斯条款已经存在,尼克斯只需要用全额中产特例就可以匹配这份合同。
不过球队评估之后,林书豪毒药合同一旦发作,在第三年时尼克斯需要缴纳3000万美元的奢侈税,所以最终尼克斯才无奈选择了放弃。
而阿里纳斯条款的核心宗旨就在这里,如果要不是阿里纳斯条款的存在,林书豪完全可以在火箭拿到一份三年平均薪资都在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合同。
而因为阿里纳斯条款的存在,林书豪就只能在前两年拿到最高不超过全额中产的薪资,直到第三年才能拿到原本属于自己身价的合同。
算下来,因为阿里纳斯条款的推出,林书豪这三年大概少拿了两千多万的薪水。
虽然要是没有阿里纳斯条款的话,一向喜欢捡破烂的莫雷大概率不会再为林书豪提供一份这么大的合同。
但林书豪所能拿到手的合同确实因为阿里纳斯条款的限制得以减少,这就是联盟为了保护母队利益所推出阿里纳斯条款的核心宗旨。
作为一名现在比联盟还要清楚这项规则该如何修改的存在,苏特自然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下一份即将到手的合同遭到大砍。
为了避免自己引发的蝴蝶效应,从而导致联盟提前推出阿里纳斯条款限制次轮秀的合同薪资,苏特打算在本赛季结束后就找管理层提前商讨合同续约的事情。
由于苏特目前身上的合同是一份一加一合同,其中第二年为球队选项。
所以老鹰有权利提前中断这份合同,选择执行苏特第二年的球队选项,然后跟苏特重新签下一份为期多年的新续约合同。
苏特有百分百的把握老鹰管理层不会拒绝,甚至还会积极的跟苏特主动坐下来交谈。
因为现在还是阿里纳斯条款推出之前的阶段,虽然各队管理层已经不再像九零年代那么疯狂,但“天才新秀”愿意主动跳出合同,与球队重新商讨一份为期多年的续约合同仍然是一笔处于双赢状态的操作。
尤其是成材率普遍偏低,合同到期后更加不受控制的次轮秀。
这么做的好处是苏特可以在阿里纳斯条款推出的提前一年就找老鹰确定下自己接下来的续约合同,从而避免自己引发的蝴蝶效应导致接下来所拿到手的薪水遭到大砍。
而对老鹰而言,这种操作的好处则是能提前和苏特签下一份更多年限的新合同,提前为自己买下一份保障,将球队未来牢牢抓在手里。
避免苏特新秀合同到期后遭到其他球队的哄抢,正如勇士当初失去“大将军”阿里纳斯一样,只能眼睁睁看着其他球队一次又一次地抬高身价,然后自己却默默的看了一眼薪资空间感到无能为力。
毕竟关于联盟即将推出阿里纳斯条款这件事情目前只有苏特知道,老鹰管理层并不清楚联盟一年后会针对次轮秀的续约条件进行规则上的修改。
否则老鹰管理层就算是硬拖,也必然会拖到阿里纳斯条款的推出。
情分是情分,生意是生意,NBA就是这样一个充满铜臭味的联盟。
在苏特开着上帝视角掌控全局,而老鹰管理层却两眼一黑只能处于摸索状态的情况下,苏特打得这波“时间差”最少能为自己减少几千万美元的损失。
这份在零零年代初涉及几千万美元的“时间差”到底打还是不打,已经不是苏特良心会不会痛的问题,而是苏特脑子进没进水的问题!
看着自己本赛季只有37万美元的薪水,苏特觉得,就算自己脑子真的进水了,也一定会主动钻进烤箱里给自己来个全方位的烘干!
钱不钱的并不重要,主要苏特喜欢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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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负责防守苏特的球员是蒂姆-邓肯、凯文-加内特和“船长”布兰德这种联盟最顶尖的内线,否则苏特几乎场场比赛都会遭到对手的包夹和重点针对,也算是提前体验到了超级球星的待遇。
有意思的是,苏特目前的场均得分数据虽然排名零三届所有新秀球员首位,但苏特在球场上的控球率却排在所有场均出场时间高于20分钟球员里的倒数第二位,仅仅只比热火队的落选秀哈斯勒姆多出一些。
这组数据也就代表,苏特在球场上几乎是用最少的触球率打出了最高的得分效率,在既不占用球权的情况下,还能打出球星般的表现。
没有任何一名教练会不喜欢苏特这种球员,尤其还是在零零年代初这种进攻端基本靠球星持球单打或者简单做个挡拆的过渡年代。
像苏特这种进攻端不占用球权的得分机器,绝对是任何一支拥有外线核心的球队都想得到的存在。
毫无疑问的是,当苏特身上的新秀合同到期以后,联盟势必会掀起一阵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砸钱狂潮!
而苏特的身价同样会迎来恐怖如斯的暴涨,像“大将军”阿里纳斯一样一飞冲天,甚至比阿里纳斯所收获的合同金额还要恐怖更多!
由于苏特在选秀大会次轮才被老鹰选中,所以苏特与老鹰签订下的并不是首轮秀2+2的保障性合同,而是一份为期两年的次轮短合同,其中第一年为全额保障,第二年为球队选项。
也就是球队可以选择在第二年执行苏特合同接下来的续约方向。
虽然由于“大将军”阿里纳斯的原因,目前联盟已经在针对次轮秀的续约合同进行规则上的整改。
但在正常的历史轨迹上,限制次轮秀合同到期后薪资续约的“阿里纳斯条款”却在2005年夏天的七月份才正式被联盟推出。
而苏特要是执行完两年新秀合同,到期的时间同样也是在2005年夏天,正好和阿里纳斯条款的推出时间脚前脚后,不过在前的是苏特合同到期,在后的才是阿里纳斯条款的推出时间。
换句话讲,就算苏特老老实实的执行完自己身上一加一的新秀合同,也能赶在阿里纳斯条款推出之前,选择与任何一支球队签订下一份不受任何限制的天价合同。
所谓的不受限制,就是球队可以在薪资空间允许的情况下开出任意金额的全额保障合同。
要是真的有球队钱多到花不完,就算为苏特开出“X年”一个亿的合同也并不违反联盟规则,毕竟当初奇才为“大将军”阿里纳斯提供的合同都达到了六年6500万美元,苏特没有理由比阿里纳斯身价更低。
可惜,联盟目前的整体工资帽还没有迎来暴涨,一个亿的合同苏特也只能在梦里想想。
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迈克尔-乔丹一样,一个人就曾占据球队整体薪资空间的75%,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像皮蓬一样眼光独到的签下那份“低价卖身契”。
深知“阿里纳斯条款”即将推出的苏特对此早就有所想法,先知先觉的苏特无论如何也要在联盟推出“阿里纳斯条款”之前和球队完成新合同的签约。
否则一旦苏特在“阿里纳斯条款”推出之后才进行合同上的签约,到了那个时候,苏特损失的可是高达几千万美元的天价薪水!
毕竟阿里纳斯条款的核心宗旨就是为了限制其他球队随意开出巨额合同,从而抢走母队好不容易才培养出的二轮秀。
按照阿里纳斯条款的规则,母队可以在次轮秀合同到期后,选择用一份全额中产匹配其他球队开出的任何报价,且前两年球员所拿到手的薪资都不得高于这份中产上限,直到第三年才能将合同剩余的薪水全部计算在内。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当初火箭总经理莫雷为林书豪开出3年2500万美元的邀请合同。
这三年林书豪所能拿到手的薪资分别是500万美元、522.5万美元、和1490万美元。
莫雷给出林书豪合同时,阿里纳斯条款已经存在,尼克斯只需要用全额中产特例就可以匹配这份合同。
不过球队评估之后,林书豪毒药合同一旦发作,在第三年时尼克斯需要缴纳3000万美元的奢侈税,所以最终尼克斯才无奈选择了放弃。
而阿里纳斯条款的核心宗旨就在这里,如果要不是阿里纳斯条款的存在,林书豪完全可以在火箭拿到一份三年平均薪资都在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合同。
而因为阿里纳斯条款的存在,林书豪就只能在前两年拿到最高不超过全额中产的薪资,直到第三年才能拿到原本属于自己身价的合同。
算下来,因为阿里纳斯条款的推出,林书豪这三年大概少拿了两千多万的薪水。
虽然要是没有阿里纳斯条款的话,一向喜欢捡破烂的莫雷大概率不会再为林书豪提供一份这么大的合同。
但林书豪所能拿到手的合同确实因为阿里纳斯条款的限制得以减少,这就是联盟为了保护母队利益所推出阿里纳斯条款的核心宗旨。
作为一名现在比联盟还要清楚这项规则该如何修改的存在,苏特自然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下一份即将到手的合同遭到大砍。
为了避免自己引发的蝴蝶效应,从而导致联盟提前推出阿里纳斯条款限制次轮秀的合同薪资,苏特打算在本赛季结束后就找管理层提前商讨合同续约的事情。
由于苏特目前身上的合同是一份一加一合同,其中第二年为球队选项。
所以老鹰有权利提前中断这份合同,选择执行苏特第二年的球队选项,然后跟苏特重新签下一份为期多年的新续约合同。
苏特有百分百的把握老鹰管理层不会拒绝,甚至还会积极的跟苏特主动坐下来交谈。
因为现在还是阿里纳斯条款推出之前的阶段,虽然各队管理层已经不再像九零年代那么疯狂,但“天才新秀”愿意主动跳出合同,与球队重新商讨一份为期多年的续约合同仍然是一笔处于双赢状态的操作。
尤其是成材率普遍偏低,合同到期后更加不受控制的次轮秀。
这么做的好处是苏特可以在阿里纳斯条款推出的提前一年就找老鹰确定下自己接下来的续约合同,从而避免自己引发的蝴蝶效应导致接下来所拿到手的薪水遭到大砍。
而对老鹰而言,这种操作的好处则是能提前和苏特签下一份更多年限的新合同,提前为自己买下一份保障,将球队未来牢牢抓在手里。
避免苏特新秀合同到期后遭到其他球队的哄抢,正如勇士当初失去“大将军”阿里纳斯一样,只能眼睁睁看着其他球队一次又一次地抬高身价,然后自己却默默的看了一眼薪资空间感到无能为力。
毕竟关于联盟即将推出阿里纳斯条款这件事情目前只有苏特知道,老鹰管理层并不清楚联盟一年后会针对次轮秀的续约条件进行规则上的修改。
否则老鹰管理层就算是硬拖,也必然会拖到阿里纳斯条款的推出。
情分是情分,生意是生意,NBA就是这样一个充满铜臭味的联盟。
在苏特开着上帝视角掌控全局,而老鹰管理层却两眼一黑只能处于摸索状态的情况下,苏特打得这波“时间差”最少能为自己减少几千万美元的损失。
这份在零零年代初涉及几千万美元的“时间差”到底打还是不打,已经不是苏特良心会不会痛的问题,而是苏特脑子进没进水的问题!
看着自己本赛季只有37万美元的薪水,苏特觉得,就算自己脑子真的进水了,也一定会主动钻进烤箱里给自己来个全方位的烘干!
钱不钱的并不重要,主要苏特喜欢烘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