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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别问。”
这情形有些特别,看来“大亨”的行事,确然另有一套,不类常人。
我吸了一口气——为了应付大亨,有一些事,我若是能在事先弄清楚,那就主动许多。所以我问:“大亨和勒曼医院之间,难道没有联系?”
我这个问题,对于靠勒曼医院之助,等于得到了第二次生命的陶启泉来说,可能突兀了一些。但是陶启泉毕竟是老朋友了,他在呆了一呆之后,才道:“这世上,什么人受过勒曼医院的好处,大家都心中明白,可是在面子上,谁也不会戳穿这种事,而勒曼医院方面,也绝不会透露半分消息。所以,你的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
我沉声道:“对不起——事后,我有机会,向你说详细的经过。”
陶启泉的回答,令我悚然:“如果他特别叮咛了别对人说,那你也不用为难。”
我吸了一口气——这代表了不但陶启泉他不敢得罪大亨,连带他也在劝我,不要得罪他。
我哼了一声,他又说了一句,才挂上了电话。
他最后说的是:“他随时会来,你看我的面子,在家里等一等他。”
我在他挂上了电话之后,才坐了起来——这最后一句话,自然才是陶启泉打电话来的主要目的。
而他放在最后才说,那是不给我拒绝的机会,这家伙,也可以说是攻心计得很了。
我站了起来,望向窗外,心中在想,大亨既然是这样的一个人物,他来的时候,不知道会是什么排场了?我对于各种排场,都没有好感,所以皱着眉,心想这次见面,可能一开始就不愉快。
正在想着,看到上山通到我住所的路上,驶来了一辆半新不旧的吉普车。这种四轮驱动的吉普车,正是青年人的喜爱,而且来车驶得极快,我一看之下,心中便暗骂温宝裕,不知又在玩什么新花样了。
看到了这样的一辆车疾驶而来,立刻想到了温宝裕,那是很自然的事。
可是车子到了门前,在几乎没撞进门来的情形之下,紧急-车停住,车身跳动了一下,自车上跳下了一个半老头子来。
虽然从楼上看下去,看不真切他的脸面,但是我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那半老头子,不是别人,正是在传播媒介中曝光不多,但已足够使人可以认得出他来的“大亨”
这大亨,竟然自己开了一辆吉普车来,这实在令人意外之至。
在他下了车,向门口张望间,我已推开了窗,叫了他一声。
他一抬头,看到了我“哈”地一声,向上指了指窗子,大声道:“要我爬上来?”
我也“哈哈”一笑:“虽非延客之道,但如贵客有兴趣,又有何妨?”
他又“哈哈”一声,接下来的动作,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竟先张开双手,向手中吐了一大口口水,再一搓手,就开始行动。
他那一连串动作,纯熟自然之至,真把我看得呆了,等我定过神来时,他已循着墙外的水管,爬到一半了。
小郭走后,我曾设想过和大亨见面的情景,也尽可能做了各种设想,但是绝想不到,大亨会以这种方式来和我会面,甚至没有排场,简直是前所未见。
我定了定神,先转头叫了一声白素,大声道:“大亨来了。”
白素在不到十秒钟之内,就进了书房——她事后说:她经历过的意外,也够多的了,但是没有一桩及得上看到大亨从窗中爬进来的那一-间的。
大亨在窗中跃入,拍了拍手,又伸双手在他自己的身上,用力擦了几下,才自报姓名,向我伸出手来。
我不准备写出他的姓名来,就称之为大亨,我和他握手,握得很高兴,而且自然,不像是初见,倒像是多年的老朋友。
他又向白素鞠躬为礼,很有敬意地叫:“卫夫人,我来得鲁莽。”
白素也由衷地道:“大驾光临,蓬壁生辉。”
在那一-间,我看到白素掠过了一丝惊讶的神色——我相信我自己也一样。因为在-那间,我们俩都有相同的感觉。
大亨的样貌神情,我们竟都有相当熟悉的感觉。
他看来约莫五十岁以上,短小精悍,身体极壮,充满精力,头部比例相当大,样貌也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可是和看照片不同,一看到了他本人,就感到很是熟悉,竟像是以前曾见过一样。
大亨的观察力敏锐之极,我们两人那一闪即过的神情,竟立时被他看在眼中。
他扬眉:“有什么不对?”
我双手一摊:“奇怪得很,竟像是以前,曾见过阁下一般——和看照片的感觉不同。”
大亨摇头:“我没有见过你,这是第一次。”
白素道:“或许是曾见过相似之人。”
大亨不再说什么,四面看着,我的书房之中,杂乱之至,什么都有,他很有兴趣地看着。
看了一会,他搓着手:“初次来访,听说令媛极嗜酒,我带了几瓶好酒来,在车上,等我去取。”
我还未曾回座,就听得楼下传来了一声大叫:“好酒,什么人带来的好酒?”
红绫对于酒味,敏惑之极,再密封,她也闻得出来,白素已探头出窗:“酒在车上,你拿上来吧!”
她说着,身子后退,只觉一股劲风,自窗中卷了进来,一人一鹰,已穿窗而入,红绫的手中,拿着老大的两只陶土瓶。
而红绫那副喜不自胜的样子,一看就可以知道,那两只看来毫不起眼的陶土瓶中,所盛载的,必然是非同小可的好酒。
她把两瓶酒抱在怀中,不舍得放下来,白素向大亨不好意思地笑:“孩子自小野惯了,不知礼仪,见笑贵客。”
大亨笑道:“这才可爱,这酒——”
红绫已拍开了陶土瓶的封口,一股酒香,-漫全室,那鹰衔了杯子来,红绫作了一个手势,那鹰一共衔来了三只。
红绫一面向杯中斟酒,一面道:“你们用杯,我就不用了。”
她满满倒了三杯,那酒作琥珀色,高出杯口,足有半公分,成了一个凸面,她居然知道把第一杯酒,送到了大亨的面前。
大亨一饮而尽,那时,我和白素也各自喝酒,红绫拿起瓶来就喝,一时之间,四人都浸在酒香之中,浑忘却了说话。
过了好一会,等到红绫也放下了瓶来,大亨才道:“果然是好酒,送酒之人,没有骗我。”
红绫舐了舐唇边的酒,道:“这送酒的人,是大大的好人,不会骗人。”
大亨向红绫望去,似大有深意,我心中一凛,忙道:“怎可以送酒来定人好坏。”
红绫却固执起来:“酒是好的,人也一定是好的,这酒,你可知是什么酒?”
她反用这种语气来问大亨,问得大亨笑了起来:“我自然知道——送酒之人说了。”
红绫洋洋得意:“这酒,有花、有果、有蜜,由弥猴自然酿成,珍贵无比,我只喝一瓶,这另一瓶,会给妈妈的爸爸”
她说到这里,忽然现出不舍得的神情来,略一思索,就改了口:“留给他,和他一起喝。”
白素一把把她搂在怀中,大亨叹道:“卫先生、卫夫人,你们真幸福。”
我笑了一下,大亨又道:“这酒,是朱槿带来的——我竟一直不知身边的美人,有这么大的来头。”
他一开始就提到了朱槿,而且也说明了她的身分,这证明他想开门见山,所以我立即问他:“那么,又是谁告诉你的呢?”
大亨抬头一会,看来是下了决心要什么都说,这才低下头来,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
我本来期待他会说出“黄蝉”的名字来,但不是——事后我想,黄蝉本身的身分,也很是隐秘,说了大亨也不会信,要大亨接受事实,当然得要一个有地位的人才行,而大亨所说的那人,地位绝对够了。
我沉声道:“以阁下的地位,受各方面的“重视”理所当然。”
大亨叹了一声:“卧林之侧,有人监视,当然不好,但我却希望她仍然回到我身边。”
我摊手:“这一点,我无能为力。”
大亨笑:“我当然不是为此而来。”
大亨一上来,就使我知道了朱槿的身分,这使我对他颇有好感。
朱槿果然是黄蝉的同类,而且,她作为大亨的情妇,是她的一项任务。
我倒很佩服大亨在知道了这一点之后,仍然想要朱槿在他的身边——这只有两可能,一是大亨的所有行为,都坦荡得事无不可对人言,而这个可能是不存在的,因为大亨手段高强,翻云覆雨,多少国际间的大事,都和他有关,或由他一手造成,其中不可告人的内幕之多,天下第一,绝不能公诸于世。
那就只剩下了第二个可能了——朱槿的媚力没法挡,大亨再能干,也还是男人,这“英雄难过美人关”么,自古已然,于今依旧。
我-那之间的感慨极多,我又立时向红绫望去,只见白素正拉着她悄悄退出去,想来是为了怕我责备,但我还来得及瞪了她一眼——她那种“拿得出好酒来就是好人”的理论,实在危险得很,朱槿既然是黄蝉的同类,好得了哪里去?
,叫我别问。”
这情形有些特别,看来“大亨”的行事,确然另有一套,不类常人。
我吸了一口气——为了应付大亨,有一些事,我若是能在事先弄清楚,那就主动许多。所以我问:“大亨和勒曼医院之间,难道没有联系?”
我这个问题,对于靠勒曼医院之助,等于得到了第二次生命的陶启泉来说,可能突兀了一些。但是陶启泉毕竟是老朋友了,他在呆了一呆之后,才道:“这世上,什么人受过勒曼医院的好处,大家都心中明白,可是在面子上,谁也不会戳穿这种事,而勒曼医院方面,也绝不会透露半分消息。所以,你的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
我沉声道:“对不起——事后,我有机会,向你说详细的经过。”
陶启泉的回答,令我悚然:“如果他特别叮咛了别对人说,那你也不用为难。”
我吸了一口气——这代表了不但陶启泉他不敢得罪大亨,连带他也在劝我,不要得罪他。
我哼了一声,他又说了一句,才挂上了电话。
他最后说的是:“他随时会来,你看我的面子,在家里等一等他。”
我在他挂上了电话之后,才坐了起来——这最后一句话,自然才是陶启泉打电话来的主要目的。
而他放在最后才说,那是不给我拒绝的机会,这家伙,也可以说是攻心计得很了。
我站了起来,望向窗外,心中在想,大亨既然是这样的一个人物,他来的时候,不知道会是什么排场了?我对于各种排场,都没有好感,所以皱着眉,心想这次见面,可能一开始就不愉快。
正在想着,看到上山通到我住所的路上,驶来了一辆半新不旧的吉普车。这种四轮驱动的吉普车,正是青年人的喜爱,而且来车驶得极快,我一看之下,心中便暗骂温宝裕,不知又在玩什么新花样了。
看到了这样的一辆车疾驶而来,立刻想到了温宝裕,那是很自然的事。
可是车子到了门前,在几乎没撞进门来的情形之下,紧急-车停住,车身跳动了一下,自车上跳下了一个半老头子来。
虽然从楼上看下去,看不真切他的脸面,但是我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那半老头子,不是别人,正是在传播媒介中曝光不多,但已足够使人可以认得出他来的“大亨”
这大亨,竟然自己开了一辆吉普车来,这实在令人意外之至。
在他下了车,向门口张望间,我已推开了窗,叫了他一声。
他一抬头,看到了我“哈”地一声,向上指了指窗子,大声道:“要我爬上来?”
我也“哈哈”一笑:“虽非延客之道,但如贵客有兴趣,又有何妨?”
他又“哈哈”一声,接下来的动作,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竟先张开双手,向手中吐了一大口口水,再一搓手,就开始行动。
他那一连串动作,纯熟自然之至,真把我看得呆了,等我定过神来时,他已循着墙外的水管,爬到一半了。
小郭走后,我曾设想过和大亨见面的情景,也尽可能做了各种设想,但是绝想不到,大亨会以这种方式来和我会面,甚至没有排场,简直是前所未见。
我定了定神,先转头叫了一声白素,大声道:“大亨来了。”
白素在不到十秒钟之内,就进了书房——她事后说:她经历过的意外,也够多的了,但是没有一桩及得上看到大亨从窗中爬进来的那一-间的。
大亨在窗中跃入,拍了拍手,又伸双手在他自己的身上,用力擦了几下,才自报姓名,向我伸出手来。
我不准备写出他的姓名来,就称之为大亨,我和他握手,握得很高兴,而且自然,不像是初见,倒像是多年的老朋友。
他又向白素鞠躬为礼,很有敬意地叫:“卫夫人,我来得鲁莽。”
白素也由衷地道:“大驾光临,蓬壁生辉。”
在那一-间,我看到白素掠过了一丝惊讶的神色——我相信我自己也一样。因为在-那间,我们俩都有相同的感觉。
大亨的样貌神情,我们竟都有相当熟悉的感觉。
他看来约莫五十岁以上,短小精悍,身体极壮,充满精力,头部比例相当大,样貌也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可是和看照片不同,一看到了他本人,就感到很是熟悉,竟像是以前曾见过一样。
大亨的观察力敏锐之极,我们两人那一闪即过的神情,竟立时被他看在眼中。
他扬眉:“有什么不对?”
我双手一摊:“奇怪得很,竟像是以前,曾见过阁下一般——和看照片的感觉不同。”
大亨摇头:“我没有见过你,这是第一次。”
白素道:“或许是曾见过相似之人。”
大亨不再说什么,四面看着,我的书房之中,杂乱之至,什么都有,他很有兴趣地看着。
看了一会,他搓着手:“初次来访,听说令媛极嗜酒,我带了几瓶好酒来,在车上,等我去取。”
我还未曾回座,就听得楼下传来了一声大叫:“好酒,什么人带来的好酒?”
红绫对于酒味,敏惑之极,再密封,她也闻得出来,白素已探头出窗:“酒在车上,你拿上来吧!”
她说着,身子后退,只觉一股劲风,自窗中卷了进来,一人一鹰,已穿窗而入,红绫的手中,拿着老大的两只陶土瓶。
而红绫那副喜不自胜的样子,一看就可以知道,那两只看来毫不起眼的陶土瓶中,所盛载的,必然是非同小可的好酒。
她把两瓶酒抱在怀中,不舍得放下来,白素向大亨不好意思地笑:“孩子自小野惯了,不知礼仪,见笑贵客。”
大亨笑道:“这才可爱,这酒——”
红绫已拍开了陶土瓶的封口,一股酒香,-漫全室,那鹰衔了杯子来,红绫作了一个手势,那鹰一共衔来了三只。
红绫一面向杯中斟酒,一面道:“你们用杯,我就不用了。”
她满满倒了三杯,那酒作琥珀色,高出杯口,足有半公分,成了一个凸面,她居然知道把第一杯酒,送到了大亨的面前。
大亨一饮而尽,那时,我和白素也各自喝酒,红绫拿起瓶来就喝,一时之间,四人都浸在酒香之中,浑忘却了说话。
过了好一会,等到红绫也放下了瓶来,大亨才道:“果然是好酒,送酒之人,没有骗我。”
红绫舐了舐唇边的酒,道:“这送酒的人,是大大的好人,不会骗人。”
大亨向红绫望去,似大有深意,我心中一凛,忙道:“怎可以送酒来定人好坏。”
红绫却固执起来:“酒是好的,人也一定是好的,这酒,你可知是什么酒?”
她反用这种语气来问大亨,问得大亨笑了起来:“我自然知道——送酒之人说了。”
红绫洋洋得意:“这酒,有花、有果、有蜜,由弥猴自然酿成,珍贵无比,我只喝一瓶,这另一瓶,会给妈妈的爸爸”
她说到这里,忽然现出不舍得的神情来,略一思索,就改了口:“留给他,和他一起喝。”
白素一把把她搂在怀中,大亨叹道:“卫先生、卫夫人,你们真幸福。”
我笑了一下,大亨又道:“这酒,是朱槿带来的——我竟一直不知身边的美人,有这么大的来头。”
他一开始就提到了朱槿,而且也说明了她的身分,这证明他想开门见山,所以我立即问他:“那么,又是谁告诉你的呢?”
大亨抬头一会,看来是下了决心要什么都说,这才低下头来,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
我本来期待他会说出“黄蝉”的名字来,但不是——事后我想,黄蝉本身的身分,也很是隐秘,说了大亨也不会信,要大亨接受事实,当然得要一个有地位的人才行,而大亨所说的那人,地位绝对够了。
我沉声道:“以阁下的地位,受各方面的“重视”理所当然。”
大亨叹了一声:“卧林之侧,有人监视,当然不好,但我却希望她仍然回到我身边。”
我摊手:“这一点,我无能为力。”
大亨笑:“我当然不是为此而来。”
大亨一上来,就使我知道了朱槿的身分,这使我对他颇有好感。
朱槿果然是黄蝉的同类,而且,她作为大亨的情妇,是她的一项任务。
我倒很佩服大亨在知道了这一点之后,仍然想要朱槿在他的身边——这只有两可能,一是大亨的所有行为,都坦荡得事无不可对人言,而这个可能是不存在的,因为大亨手段高强,翻云覆雨,多少国际间的大事,都和他有关,或由他一手造成,其中不可告人的内幕之多,天下第一,绝不能公诸于世。
那就只剩下了第二个可能了——朱槿的媚力没法挡,大亨再能干,也还是男人,这“英雄难过美人关”么,自古已然,于今依旧。
我-那之间的感慨极多,我又立时向红绫望去,只见白素正拉着她悄悄退出去,想来是为了怕我责备,但我还来得及瞪了她一眼——她那种“拿得出好酒来就是好人”的理论,实在危险得很,朱槿既然是黄蝉的同类,好得了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