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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笔趣阁 www.ddbiquge.co,吸血鬼莱斯特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1

    二十一岁的那年冬天,我独自一人骑上马,去杀一群狼。

    我父亲在法国奥弗涅(法国中部的一个大区。)拥有土地。那时正是法国大革命爆发前的最后十年。

    那是我记忆中最糟糕的一个冬天。狼群从我们的农夫手上把羊偷走,晚上,它们肆无忌惮地在村里的街道上横行。

    在那些年里,我痛苦不堪。我父亲是一位侯爵,我是他的第七个儿子,也是他三个活到成年的孩子中最小的一个。我对名分或土地什么的并无奢望,也没有什么远大抱负。

    这样的想法,即便是在一个普通的富裕家庭,对一个小儿子来说,也是顺理成章的事。然而,我们的财产,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被消耗光了。我的长兄奥古斯丁,家族财产理所当然的继承人,刚结婚就已经开始动用他妻子的嫁妆了。

    我父亲的城堡、房产以及附近的村落,就是我的整个世界。我天生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爱幻想、易动怒、多抱怨。我从不会坐在火炉边上,谈论旧时战争或是太阳王时代。

    历史对我来说毫无意义。

    可是,在这个昏暗老式的世界里,我成了一个猎手。为了养家糊口,我捉野鸡、打野鹿,并从山问的溪流中钓来鳟鱼——任何我们需要并且可以抓到的东西。那个时候,打猎就是我的生活——我也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当时,打猎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因为在那些年里,我们的确面临着饿死的危机。

    当然,在祖先的土地上打猎可是一件体面的事情,而且只有我们有权做到这些。在我的森林里,即使是中产阶级中最富有的人都无法向我举枪。不过后来,他也不再需要举枪。因为他有钱。

    在我的一生中,我曾经有两次想带着破碎的双翼,逃离这样的生活。后面我会具体讲述。

    此时此刻,我考虑的是漫山的积雪和威胁着村民和羊羔的狼群。我想起那时的一句法国谚语:“如果你住在奥弗涅省,那巴黎对你来说,就是望尘莫及的地方。”

    我是个贵族,而且是惟一一个骑马配枪的贵族。因此,对所有的村民来说,向我抱怨狼群的危害,并恳求我除害,是很自然的事。

    这是我的责任。

    我也不是说对狼群毫无畏惧。在我的生命中,我从没有见过或听说过狼对人的袭击。

    我原本可以把那些狼毒死,然而,肉类的匮乏使我不能让狼的肉搀上毒素。

    于是,在一月的一个极度寒冷的清晨,我全副武装,开始对那群狼个个歼灭。我有三把明火枪和一支很棒的步枪。我把它们和我的毛瑟枪,以及父亲的长剑统统带上。在我离开城堡之前,我又在我的装备里加上几样旧式武器,虽然这些我以前从来不用。

    我们的城堡里有很多旧式盔甲。自十字军圣路易斯时代以来,我的祖先曾经披着它们进行过无数次伟大的战役。在墙上这些丁当作响的杂物上面,挂着无数的长矛、战斧、连枷以及狼牙棒。

    那天早晨我拿了一根粗大的狼牙棒——一根被嵌入了尖顶的大棒。我还带上一个尺寸适合的连枷,那是一条连有铁球的链子,可以用爆发力向敌人挥去。

    请记住,那是18世纪。那时的巴黎人,常常戴着白色假发,穿着高跟缎子拖鞋,踮脚走路。他们常用鼻烟,然后用绣花手绢轻轻地擦擦鼻子。

    将要出门打猎的我,穿着生牛皮靴子和鹿皮大衣,马鞍上挂着古代的武器。两只健硕的猎犬伴我左右,它们的脖子上套着带刺的项圈。

    那就是我的生活,看上去像是活在中世纪。我很清楚,街道上那些打扮入时的游人一定会觉得我们很奇怪。巴黎的贵族称我们乡下贵族为“抓兔子的人”当然,我们可以嘲笑他们是国王和王后的走狗。我们的城堡已经屹立了千百年,即便是伟大的黎塞留大主教,都未能在战争中将我们的古堡毁掉。

    不过,正如我前面所述,我不大关注历史。

    我骑马往山上攀登,心情阴郁,杀气腾腾。

    我要和狼群好好地搏斗一番。据村民所说,共有五只狼。我有枪,还带着两只猎犬,它们的脚爪强壮有力,可以将狼的脊椎骨在顷刻之间拧断。

    花了一个小时爬山之后,我来到一个小峡谷。我很清楚地知道这里不会有积雪的玷污。当我正要穿过这空旷的土地向贫瘠的丛林进发的时候,我听到了第一声狼嗥。

    几秒钟之后传来第二声狼嗥,紧接着是第三声。它们的叫声如此和谐,以至于我无法判定到底有几只狼。它们只是看见了我,然后互相传递着信息以利于它们聚在一起。

    而这正是我所希望它们做的。

    那时,我并不觉得很害怕。然而,我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它让我手臂上的汗毛根根竖起。宽阔的村野显得如此空旷。我准备好枪之后,命令我的狗停止咆哮,跟着我走。这时,我脑海中模模糊糊地出现了一个想法,就是要尽快离开这片空地进入树林。

    我的狗低沉地吠叫,发出警报。我回头扫了一眼,看见狼群在我身后几百码的地方,正穿过雪地向我疾走而来。它们是三只巨大的灰狼,排成一条直线。

    我开始策马向树林奔跑而去。

    在这三只狼追上我之前跑进树林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可狼是绝顶聪明的动物。当我骑马向树林疾奔的时候,我看见狼群中的另一拨——大约五只成年的狼,正朝着我的左侧走来。这是一场伏击,我已经无法及时进入树林了。狼群中其实共有八只狼,而并非村民所说的五只。

    即使在那种情形下,我也毫不畏惧。我毫不怀疑这些狼正饥肠辘辘,否则他们也不会接近我们的村子。它们与生俱来的和人分隔的天性已经彻底丧失。

    我做好了战斗准备。我把连枷插进皮带,端起步枪瞄准。我先击倒了一只在我几码之外的公狼,接着,在我的狗和狼群交战的时候,我重新装上子弹。

    因为我的狗配有带刺的项圈,狼群无法从狗脖子上下口。在第一回合中,我的狗很快用利爪击败一只狼,然后我开枪击毙了第二只。

    可是,狼群逐渐将我的狗包围。虽然我一次又一次地开火,尽快重装子弹为狗开路,我还是看见一只体格小些的狗的后腿断了。

    鲜血浸染了雪地。第二只狗试图离群去帮助它正在死去的同伴,可是,在两分钟之内,狼群扑上去把它的肚子也撕裂了。

    这些狗都是强有力的动物,如我所说的,它们像山一般健硕、强大。我亲自喂养它们,训练它们。它们每一只的体重都超过两百磅。在我打猎的时候,它们总是伴我左右。

    虽然现在我把它们统称为“狗”其实在我心里,它们都有自己独特的名字。当我看到它们在我面前死去,我第一次意识到,我在干什么,什么将会发生。

    所有的这一切都在片刻之间发生。

    四只狼死了,另一只受了重伤。剩下的三只(其中一只刚刚疯狂地吞噬了我的猎犬)都斜着眼睛瞪着我。

    我用步枪开了一枪,没有瞄准,接着又用毛瑟枪开火。狼群向我袭来,我的马惊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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