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笔趣阁 www.ddbiquge.co,天谴者女王(被诅咒的女王)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我是吸血鬼黎斯特。记得我吗?就是那个金发灰眸,写了一本自传,摇身变成摇滚乐巨星,渴望现身并享受喝采的贪婪吸血鬼。你当然记得。我企图在这个光灿夺目、让真实邪魔毫无容身馀地的绚丽世纪,化身为邪恶的象徵。我甚至觉得自己这样做,还算成就一些美德哩--存装扮过的舞台上,扮装为恶魔!
在前一本书里,当我们结束时,我正迈向美妙的前景:我们--我和我的人类乐团即将以旧金山为起点,展开一连串的、活生生的现场演唱会。音乐专辑十分卖座,我的自传更是恰如其分地,同时在阴阳两界掀起波澜。
接着,却发生了完全在意料之外的变局。唔,至少我并未料想到。待会儿,当我离开你时,不妨说我正挣扎于要命的生死夹缝。
只不过,现在一切都结束可。我熬过来了--显而易见,如果我翘辫子,就无法在此和你谈心,不是吗?然后,全宇宙的灰烬都各自归位;而理性信仰被割裂出的隙缝现已封印妥当。或者说,至少已经合上了。
我比以往更加忧伤,也更恶劣;同时,意识却也更敏锐。我还无以计数地功人大增--虽然体内的那个人类前所未有地贴近皮肤表面,呼之欲出。我变成某个伤恸饥渴的家夥,对于困住我的不朽身躯感到爱憎交织。
至于血欲?加简直是难以遏抑。虽然就生理需求而言,我已经不再需要饮血维生。然而我对于所有会走动的生物的强烈欲念告诉我,这可难说得很!
你知道的,这已经不再只是对血液的渴求,虽说血液是所有生命欲望的官能化身。但是,最蛊惑的感受就在于吸血那一刻的缠绵:吸饮、杀戮、华美的心脏交媾舞蹈。当猎物软化溃倒时,我觉得自己仿佛饱满起来。我所咀嚼下的死亡,在我迷醉恍惚的瞬间,好像燃烧得和生命等量齐观。
然而,那只是自欺罢了。死亡从未及得上生命,这也就是我不断地劫掠生命的理由。如今,救赎和我已经分道扬镳、天人两隔。我明白得愈清楚,情况愈糟糕。
当然,我还是可以伪装成人类。我们都行,无论再古老的吸血鬼都有这能耐。衣领竖起,帽沿压低,墨镜架上眼眶,双手插进口袋里--诡计屡试不爽!现在,我喜欢以质料纤细的皮外套和紧身牛仔裤来打点自己,再加上一双适合步行的纯黑皮靴。只是某些时候,我会打扮得嚣张些,吻合我居住的当地南方人士喜好。
如果有人类靠得太近,一阵精神感应的嘈杂波动就从我身上散逸出来。你所儿到的,是完全正常的人类。微笑闪现,獠牙轻易地掩藏起来。于是,人类就继续走她/他的阳关道。
有时候,我会甩开所有的保护措施,迳自以原貌外出。狂乱的长发、被着一件让我想起古老时光的呢绒风衣、右手戴上一两个翡翠戒指。我疾行过这个可爱、颓废的南方城市中心,穿过熙攘人群,或者沿着海岸缓缓踱步,品尝温热的南方微风,欣赏和月色一般洁白的沙滩。
没有人会多看我一秒。我们周遭已经环绕太多神秘莫测的事物--恐怖、胁迫、秘辛!它们会冷不妨地揪住你,然后又无可避免地丧失魔力,把你扔回伧俗无趣的琨世。每个人只怕都心照不宣:王子早已溜掉,而睡美人大概早就死翘翘了!
对于那些和我一起生存下来的吸血鬼伴侣们,一切照旧。他们和我分享这个炽热又鲜嫩的宇宙角落:北美洲大陆的东南角,绚丽的都会,迈阿密。对于嗜血的不死者而一言,这里真是再棒不过的狩猎场--如果真有这样的场所。
有他们陪伴,真是大好了。这是很必要的,真的。我老早就向往这样的魔窟,包含智者、坚忍的生存者、太古前辈,还有奔放纯真的雏儿。
只是,变回这个匿名的不死者身份,真是让我心痛。尤其,我又是如此贪婪的小怪物。超自然的柔情蜜语无法抚慰我,无法取代美味无比的人类欢呼与崇拜。橱窗里的专辑唱片、乐迷在舞台下激情叫好!无论这些人类是否相信我真的是个吸血鬼,那并不重要。最棒的是,在那一刻,我们融合为一。我的名字是乐迷们呼喊的符咒!
现在嘛,已经没有专辑唱片,我再也不听那些歌曲了。我的自传吸血鬼黎斯特,连同夜访吸血鬼安全地伪装成小说。或许应该如此。我已经惹太多麻烦了,如你即将所见。
灾厄:那就是我那些小小的恶戏所造就的成果。我这个原本可望成为英雄或殉道烈士的吸血鬼,终于得到那瞬间的结合
你会想,我现在多少学乖了,是吗?嗯,是的。这倒是真的。
只是,重返阴影世界的滋味可真够难受。黎斯特再度变成籍籍无名的恶鬼,爬伏在可怜的、对他一无所知的人类猎物身上。再度成为令人感伤的边缘族群,永远在角落处,困在自己古老的地狱化肉身里面,挣扎着善恶圣邪的道德课题。
在我孤寂的此刻,我梦想着某一间浸浴着月光的密室,住着一个甜美的孩子--套用现代的谓称:温柔的青少年--她会阅读我写的书,聆听我的歌曲,是个用薰香信纸写信给我的理想主义小可爱。在那段恶运的荣光里,她谈论着诗情与幻境的伟大,告诉我,她希望我是真正的吸血鬼。我遐想着潜入她光线黯淡的卧室,我的书就摆在床头几上,包里美丽的天鹅绒书套。我碰触她的肩头。当我们四目相视时,我微笑着。
黎斯特!我一直相信你的存在。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找我。
当我俯身吻她时,我用双手抚摸她的面颊。
是的,亲爱的孩子。我回答她,你可知道,我有多爱你,多渴望你。
或许,她会认为我在历尽折磨之后,显得更加诱人。经过我所目睹的、那些意料之外的恐怖,我所承受的无可避免的痛苦、灾难使我们更有深度,扩展我们的心灵。这可真是天杀的真相!是的,如果这些苦难没有毁掉我们,没有烧光乐观、灵性、保有异象的能力,还有之于单纯但是不可或缺的事物的敬意。
如果我说得太苦涩,请原谅我。
我没有权利以被害者自居,祸患是我掀起的。而且,正如他们所言,我好歹还保住小命,但是多得数不清的同族却死得很惨,更甭提那些遭到池鱼之殃的人类。我罪证确凿,非得付出代价不可。
但是,你知道吗?我还是不全然理解所发生的一切。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一场悲剧,或者只是毫无意义的瞎闹,还是,某些晶莹美丽的东西将因为我闯的祸而诞生,救我逃出残败的恶梦,将我投入灼灼燃烧的救赎光华。
我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重点是,已经结束了。而我们的世界--我们... -->>
我是吸血鬼黎斯特。记得我吗?就是那个金发灰眸,写了一本自传,摇身变成摇滚乐巨星,渴望现身并享受喝采的贪婪吸血鬼。你当然记得。我企图在这个光灿夺目、让真实邪魔毫无容身馀地的绚丽世纪,化身为邪恶的象徵。我甚至觉得自己这样做,还算成就一些美德哩--存装扮过的舞台上,扮装为恶魔!
在前一本书里,当我们结束时,我正迈向美妙的前景:我们--我和我的人类乐团即将以旧金山为起点,展开一连串的、活生生的现场演唱会。音乐专辑十分卖座,我的自传更是恰如其分地,同时在阴阳两界掀起波澜。
接着,却发生了完全在意料之外的变局。唔,至少我并未料想到。待会儿,当我离开你时,不妨说我正挣扎于要命的生死夹缝。
只不过,现在一切都结束可。我熬过来了--显而易见,如果我翘辫子,就无法在此和你谈心,不是吗?然后,全宇宙的灰烬都各自归位;而理性信仰被割裂出的隙缝现已封印妥当。或者说,至少已经合上了。
我比以往更加忧伤,也更恶劣;同时,意识却也更敏锐。我还无以计数地功人大增--虽然体内的那个人类前所未有地贴近皮肤表面,呼之欲出。我变成某个伤恸饥渴的家夥,对于困住我的不朽身躯感到爱憎交织。
至于血欲?加简直是难以遏抑。虽然就生理需求而言,我已经不再需要饮血维生。然而我对于所有会走动的生物的强烈欲念告诉我,这可难说得很!
你知道的,这已经不再只是对血液的渴求,虽说血液是所有生命欲望的官能化身。但是,最蛊惑的感受就在于吸血那一刻的缠绵:吸饮、杀戮、华美的心脏交媾舞蹈。当猎物软化溃倒时,我觉得自己仿佛饱满起来。我所咀嚼下的死亡,在我迷醉恍惚的瞬间,好像燃烧得和生命等量齐观。
然而,那只是自欺罢了。死亡从未及得上生命,这也就是我不断地劫掠生命的理由。如今,救赎和我已经分道扬镳、天人两隔。我明白得愈清楚,情况愈糟糕。
当然,我还是可以伪装成人类。我们都行,无论再古老的吸血鬼都有这能耐。衣领竖起,帽沿压低,墨镜架上眼眶,双手插进口袋里--诡计屡试不爽!现在,我喜欢以质料纤细的皮外套和紧身牛仔裤来打点自己,再加上一双适合步行的纯黑皮靴。只是某些时候,我会打扮得嚣张些,吻合我居住的当地南方人士喜好。
如果有人类靠得太近,一阵精神感应的嘈杂波动就从我身上散逸出来。你所儿到的,是完全正常的人类。微笑闪现,獠牙轻易地掩藏起来。于是,人类就继续走她/他的阳关道。
有时候,我会甩开所有的保护措施,迳自以原貌外出。狂乱的长发、被着一件让我想起古老时光的呢绒风衣、右手戴上一两个翡翠戒指。我疾行过这个可爱、颓废的南方城市中心,穿过熙攘人群,或者沿着海岸缓缓踱步,品尝温热的南方微风,欣赏和月色一般洁白的沙滩。
没有人会多看我一秒。我们周遭已经环绕太多神秘莫测的事物--恐怖、胁迫、秘辛!它们会冷不妨地揪住你,然后又无可避免地丧失魔力,把你扔回伧俗无趣的琨世。每个人只怕都心照不宣:王子早已溜掉,而睡美人大概早就死翘翘了!
对于那些和我一起生存下来的吸血鬼伴侣们,一切照旧。他们和我分享这个炽热又鲜嫩的宇宙角落:北美洲大陆的东南角,绚丽的都会,迈阿密。对于嗜血的不死者而一言,这里真是再棒不过的狩猎场--如果真有这样的场所。
有他们陪伴,真是大好了。这是很必要的,真的。我老早就向往这样的魔窟,包含智者、坚忍的生存者、太古前辈,还有奔放纯真的雏儿。
只是,变回这个匿名的不死者身份,真是让我心痛。尤其,我又是如此贪婪的小怪物。超自然的柔情蜜语无法抚慰我,无法取代美味无比的人类欢呼与崇拜。橱窗里的专辑唱片、乐迷在舞台下激情叫好!无论这些人类是否相信我真的是个吸血鬼,那并不重要。最棒的是,在那一刻,我们融合为一。我的名字是乐迷们呼喊的符咒!
现在嘛,已经没有专辑唱片,我再也不听那些歌曲了。我的自传吸血鬼黎斯特,连同夜访吸血鬼安全地伪装成小说。或许应该如此。我已经惹太多麻烦了,如你即将所见。
灾厄:那就是我那些小小的恶戏所造就的成果。我这个原本可望成为英雄或殉道烈士的吸血鬼,终于得到那瞬间的结合
你会想,我现在多少学乖了,是吗?嗯,是的。这倒是真的。
只是,重返阴影世界的滋味可真够难受。黎斯特再度变成籍籍无名的恶鬼,爬伏在可怜的、对他一无所知的人类猎物身上。再度成为令人感伤的边缘族群,永远在角落处,困在自己古老的地狱化肉身里面,挣扎着善恶圣邪的道德课题。
在我孤寂的此刻,我梦想着某一间浸浴着月光的密室,住着一个甜美的孩子--套用现代的谓称:温柔的青少年--她会阅读我写的书,聆听我的歌曲,是个用薰香信纸写信给我的理想主义小可爱。在那段恶运的荣光里,她谈论着诗情与幻境的伟大,告诉我,她希望我是真正的吸血鬼。我遐想着潜入她光线黯淡的卧室,我的书就摆在床头几上,包里美丽的天鹅绒书套。我碰触她的肩头。当我们四目相视时,我微笑着。
黎斯特!我一直相信你的存在。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找我。
当我俯身吻她时,我用双手抚摸她的面颊。
是的,亲爱的孩子。我回答她,你可知道,我有多爱你,多渴望你。
或许,她会认为我在历尽折磨之后,显得更加诱人。经过我所目睹的、那些意料之外的恐怖,我所承受的无可避免的痛苦、灾难使我们更有深度,扩展我们的心灵。这可真是天杀的真相!是的,如果这些苦难没有毁掉我们,没有烧光乐观、灵性、保有异象的能力,还有之于单纯但是不可或缺的事物的敬意。
如果我说得太苦涩,请原谅我。
我没有权利以被害者自居,祸患是我掀起的。而且,正如他们所言,我好歹还保住小命,但是多得数不清的同族却死得很惨,更甭提那些遭到池鱼之殃的人类。我罪证确凿,非得付出代价不可。
但是,你知道吗?我还是不全然理解所发生的一切。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一场悲剧,或者只是毫无意义的瞎闹,还是,某些晶莹美丽的东西将因为我闯的祸而诞生,救我逃出残败的恶梦,将我投入灼灼燃烧的救赎光华。
我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重点是,已经结束了。而我们的世界--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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