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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笔趣阁 www.ddbiquge.co,天谴者女王(被诅咒的女王)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4丹尼尔的故事

    恶魔的宠儿,或是夜访吸血鬼出身的男孩

    我们深信不疑,守候许久

    在某个黄昏时刻,那些从天堂驾车而来的暗影是何许人物?

    虽然玫瑰知晓这些,

    它并没有喉咙,

    无从诉说起一切。

    我那必死的半身笑了,

    符码与讯息并不全然等同,

    什么是个天使呢?

    不过是扮装的鬼魂罢了!

    史丹.莱丝,

    他是个高的年轻男子,有着一头灰金色的头发与蓝紫眼眸,穿着一件肮脏的灰色t恤与牛仔裤!刺骨的寒风横扫着清晨五点钟的密西根大道。他感到很冷。

    他的名字是丹尼尔.莫利,叁十二岁。不过他看上去显得年轻许多,是那种学生样的青春面孔。当他行走在路上时,一边还喃喃自语着:阿曼德,我需要你。阿曼德,明天晚上就是演唱会了。某些恐布无匹的事情将会发生,无比的恐怖

    他饿得不得了。已经有叁十六个小时没有进食,在他落脚的那个脏污小旅馆房间,冰箱里空空如也,何况一大清早他就被踢出门外,因为没钱付房租。一时间,他无法记起所有的事情。

    然后,他记起那个不断侵扰他的梦境。只要他闭上眼睛,梦境便会周而复始地上演。如此一来,他一点食欲也没有。

    他不时看到梦境里的双胞胎,那个被烤熟的女人躯体就在他的眼前,头发焦黑、皮肤如同脆皮烤鸭。她的心脏如同一颗肿胀的水果,另一个盘子上的脑活像被煮熟似的。

    阿曼德一定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梦境,而是某个攸关黎斯特的重大讯息。阿曼德很快就会前来,告诉他这些谜底。

    天哪,他既虚弱又失神!至少需要一杯饮料。他的口袋里没有一个子儿,只有一张陈旧绉折的支票,那是夜访吸血鬼那本书的版税。早在十二年前,他以某个假名写出这本书。

    那真是恍若隔世。当时他是个年少气盛的记者,带着录音机游走于各个酒馆,试着要从夜晚的某些浪民身上榨出些真相。没错,在旧金山的某一夜,他刚好发现最棒的主角,从此以后,正常生活的光芒已经离他远去。

    如今的他是个走动的废墟,在十月芝加哥的夜间天光下快速行走。上个星期日他人在巴黎,再上个星期五是在爱丁堡,在那之前是在斯德哥尔摩,至于更早先的时候,他就无从记忆了。在维也纳的时候,他及时收到一张支票,不过那可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的事。

    在这些地方,他总会吓到那些行经过的人们。在他的自传当中,吸血鬼黎斯特描述得好:曾经见过鬼魅的疲惫人类那就是我!

    那本书,吸血鬼黎斯特跑哪里去了?噢,昨天下午当他在公园长椅上睡觉时,有人把它偷走。无所谓,就让人偷去吧,丹尼尔自己也是偷来的,而且他已经读过不知道多少次了。

    不过,如果现在书还在手边,也许他可以卖掉它,换得一杯暖身的白兰地。他的网络在此刻又值多少钱?此刻的他是个饥寒交迫的流浪汉,踟局于密西根大道,憎恨着吹入他破旧衣服底下的寒风。他值得一千万?或者一亿万?他不知道,不过阿曼德一定知道。

    你想要钱,丹尼尔?我会给你的,那真是小事一桩。

    就在一千哩远处的南方,阿曼德正在他们专属的岛屿等待着。事实上,那个岛屿只属于丹尼尔一人。只要他有个二十五分的硬币,就可以立刻打电话告诉阿曼德,他想要回去。他们会从天而降,迎接他回去。向来都是如此,不是那一架拥有以天鹅绒装横的房间的大型客机,不然就是比较小的那一架,天花板较为低垂,椅子是皮制的。在这条街道上,可有人愿意给他一枚硬币,好交换一趟飞到迈阿密的机程?恐怕没有人肯相信。

    阿曼德,现在就过来我这里!当黎斯特在舞台上表演的时候,我要安全地与你一起。

    有谁肯汇兑这张支票?别想了!现在是早上七点,密西根大道上的绝大多数商店都关着门,他也没有任何身分证明,因为他的皮夹在几天前就掉了。这个灰色调的严寒冬天,天空沈积着金属色的沈默云层,真是令人厌恶。就连那些以大理石为主调的商店也显得更加面目冷峻,富豪的光华活像是博物馆玻璃映照下的考古遗迹。他把手插在口袋里取暖,当天气更加严酷、天空开始落雨时,他低垂着头。

    其实他一点都不在乎那张支票,也无法想像按下电话钮的滋味。在这里的一切,即使是严寒的气候,对他而言也是失真的。唯一的真实是那场梦境,不断逼临而来的灾祸感。也就是说,吸血鬼黎斯特制造出一些连他都难以想的事端。

    必要的话,就在垃圾桶搜刮食物,即使是公园也是可以用来入睡。那些都无所谓。但是,如果他横躺于户外,一定会冻死的。何况,那个梦境也会出现。

    只要他闭上眼睛,它就会反覆出现。每一次的再现,都更加地逼真详尽。那对红发的双胞胎是如许美丽温柔,他不想要听到她们痛苦的尖叫声。

    第一次的梦境出现时,在旅馆的他完全忽略不管,认为毫无意义可言。他继续阅读黎斯特的自传,不时浏览着黑白电视萤幕上出现的黎斯特录影带。

    他被黎斯特的外观所眩惑。要扮演成一个人类的摇滚乐手,真是再简单不过的事。犀利的眼神、强健而纤细的肢体,以及那淘气的笑容。但是你无法确认他,可能吗?他从未真正见过黎斯特。

    不过,他却是研究阿曼德的专家,研读着阿曼德那具年幼身躯与面孔的每一道细节。噢,在黎斯特的自传中看到关于阿曼德的情节,真是令人晕迷的愉悦哪!他一边遐想着,是否黎斯特的恶毒口舌与赞颂般的分析让阿曼德震怒不已?

    丹尼尔目瞪口呆地看着电视上的录影带,它将阿曼德塑造成一个古老世代的吸血鬼聚会所主人。就在巴黎坟场的附近,他带领着旗下的吸血鬼实践恶魔崇拜的仪式,直到黎斯特那个不信奉偶像的异端出现,摧毁古老的信念。

    阿曼德一定恨死这些,他私人的历史一举变身为萤幕上张牙舞爪的意象,比起黎斯特悉心书写的自传更加粗陋。阿曼德的双眼永远会射穿周遭的活人,拒绝谈及不朽者的种种。他不可能不知道那些事迹。

    这些都是为了大卖特卖。就像是某个人类学者出卖他做田野的部落,将论文变成一本平装畅销书,销售部落在屋内、付得起房租,还有电力的人们而言,真是太棒了。他想要大笑出声,揭示这件事情,为此感到狂喜,但是黎斯特将这些都压制下来。那份寒颤通过他的身子,化为深沈的惊吓。

    如果阿曼德什么都不知道呢?但是,夜之岛的音乐店一定在橱窗摆设出吸血鬼黎斯特的作品。在那些优雅的餐馆里,也一定随时播放着那些毛发竖立、深具感染力的歌曲。

    丹尼尔也考虑过一个人出发,前往加州。当然,他可以施展一些奇迹:从旅馆那里取回护照、带着身分证明进去任何一家银行这个可怜的人类男孩相当富有,非常地富有

    但是,他怎能想像如此过分的事情?当他躺在长椅上,太阳温暖地晒着他的面孔与肩膀。他把报纸卷起来,做成一个克难枕头。

    然后,就是那个一直伺机以待的梦境

    在双胞胎的世界,日正当中。阳光洗清了一切,四周鸦雀无声,只除却小鸟的鸣叫。

    双胞胎安静地跪在尘埃,真是一对白皙的女子。她们的眼睛翠绿、头发长而髻曲,色泽宛如红铜。她们的衣服质料很好,是村民们从尼涅文的市场中买来,用以礼赞这对法力高明、就连精灵也屈膝服从的女巫。

    葬仪的盛宴已经准备妥当。土制的锅炉已经破损、清理乾净,尸体躺在滚烫的石制卧铺上,黄色的汁液从焦脆的皮肤上流淌而下。那具尸体是一个只覆盖着树叶的黑色物体,丹尼尔感到恐怖异常。

    但是,这样的奇观并没有吓到那些在场的人们,无论是女巫,或者是期待飨宴开始的村民。

    这样的飨宴是女巫的权利与责任。那具躺在石床上的焦黑尸体是她们的母亲,凡是人类就必须与人类同在。飨宴的时间长达一天一夜,不过每个人都会目不转睛地守候着一切,直到结束为止。

    一阵亢奋的情念流过围观的人群。双胞胎的其中之一举起盘子,上面装着连带眼珠的脑髓,另一个举起装着心脏的盘子。

    如此,分割已经完成。鼓声扬起,不过丹尼尔看不见鼓手。缓慢、饶富韵律,粗暴残忍。

    且让盛宴开始!

    但是,狰狞的呼喊声出现,正如同丹尼尔知道它将会出现。阻止那些士兵!不过他知道自己没有办法。他并不确定这一切发生于何处,这并非一场梦境,而是异象,但他自己并不在场。士兵进驻圣地,村民四处逃逸,双胞胎放下盘子、将自己投身于冒烟的祭典。这真是无比的疯狂。

    士兵毫不费力地扯碎一切。尸体从石床上掉落,撞成无数的碎块,心脏与脑髓摔入灰烬之中。双胞胎不住地惨叫。

    村民们也在哀嚎,因为士兵对他们举刀相向。死者与垂死者散落于山丘小径,母亲的眼珠从盘子掉落到泥土地,而这些器官包括脑髓与心脏都横遭践踏。

    双胞胎的其中之一呼唤着精灵乞求报复,她的手臂被拉到身后。精灵前来助阵,但似乎不够有力。那是一阵暴风,但还是不够。

    真希望梦境就此结束,但是丹尼尔无法醒来。

    一片寂静,空气中布满烟雾。在这块人们生活过好几世纪的土地上,没有任何东西留下来。土制的砖块被粉碎,锅具也被摔破,可以被焚烧的都被烧毁。婴儿的咽喉被割开,躺在地上等待苍蝇的侵略。不再有人能够烧烤这些尸体,也不会有人来享用这些血肉。连同所有的力量与神秘,他们就这样地从人类历史上销亡。豺狼在一旁跃跃欲试,士兵也已然离开。双胞胎在哪里?!他听得见她们的哭喊,但却看不见人影。就在那个靠近沙漠的谷地,有一条小路正被强烈的暴风侵袭。精灵们将暴风雨召唤而来。

    他的眼睛张开来,看到芝加哥、中午时分的密西根大道。如同灯光熄灭,梦境也消逝不见。他坐在那里发抖出汗。

    有架收音机在离他不远处播放音乐,黎斯特的迷魅伤逝嗓音正在唱着必须被守护者:

    母后与父王继椟缄默不去吧守住你们的秘密但是,拥有舌头的那些人啊

    唱出我的歌曲吧儿子与女儿黑暗的孩子们运用你们的声音唱出一道合声让天堂也听得见我们

    兄弟姊妹们一起过来吧来到我的身边

    他站起身来开始走动。最好可以走到水塔广场,那里就像是夜之岛,充满各种目眩神迷的商店,永无止境的音乐与灯光。

    现在已经将近八点,他不断地到处行走,企图避开睡眠与恶梦。下一回的梦境又会是如何?他是否即将发现她们的生死?我的美人儿,可怜的美人儿

    他停下来一会儿,背对着风,倾听着某处的钟声,然后盯住某家肮脏餐馆收银机上的时钟。没错,此时的黎斯特应该已经从西海岸醒过来。有谁和他在一起呢?路易斯也在吗?演唱会只剩下大约二十四小时左右,灾难迫切地逼近。阿曼德,请你快点过来!

    风势狂暴地吹拂着他,将他从人行道吹离数步,任他发抖不止。他的双手已经冻得麻木,在他的生命中可曾感到这等寒冷?他迟钝地跟着人群穿过密西根大道的马路,看到对街的一家书店橱窗,在那里陈列着吸血鬼黎斯特这本书。

    阿曼德一定看过这本书,以他那种古怪而恐怖的阅读方式,不假停顿地翻页、眼光扫描着一字一句,直到看完全书,将书本扔到一旁去。像他这样的生物,为何同时闪耀着这等美色以及散逸出这等令人排斥的特质?不,他必须承认,自己从未讨厌过阿曼德,他所感受到的只是不断增强而且愈发绝望的欲念。

    书店里的某个女孩拿起黎斯特那本书,透过橱窗看着他。他的呼吸造成玻璃上的一片水蒸气。甭担心,我亲爱的。我可是个大富豪,可以买下这整家书店给你当作礼物。我是某个岛屿的拥有者,也是恶魔的宠儿,他会应允我的每个愿望。想要挽起我的手臂吗?

    佛罗里达的海岸昏暗了好几个小时,可是夜之岛早就闪闪发光。

    打从日落开始,商店、餐厅、酒吧都开始营业,打开它们毫无瑕疵的巨幅玻璃就在那栋奢华的五层大楼。银色的电梯也开始低吟启动。丹尼尔闭上眼睛,设想着玻璃墙垣在码头上翩然升起的光景。他几乎可以听到喷泉舞动的声响,看到永远脱离时节的水仙花与郁金香花床,并且听见那饱富催眠力的音乐,如同一颗在底处震动的心脏。

    阿曼德现在八成在别墅的一些灯光昏暗的房间漫游,让铁门与石墙为他隔开观光客与商店。他们的别墅是一栋有着一整层楼玻璃与广阔阳台的宫殿,被白色的沙滩拱立着。它既孤绝于外界,但也贴近那振动不休的驿动,巨大的客厅面对着迈阿密海滩的闪亮灯光。

    又或许他从某一扇隐蔽的门跑出去,进入公共的廊道。他称之为在人类之中生活与呼吸,这就是他与丹尼尔所建造起来的私密宇宙:安全、自给自足。阿曼德爱透了海湾吹来的温暖微风,夜之岛永续不绝的春天。

    一直到黎明破晓,灯光才会熄灭。

    派一个人来接我吧,阿曼德,我需要你!你不也想要我回家去嘛。

    这种情况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不需要有奇异的梦境,或是黎斯特在录音带与录影带上展现他魔鬼的嘶吼。本来一切都好,直到丹尼尔感到非得游走于各个不同的城市,行走于纽奥尔良、芝加哥,或是纽约的人行道上。接着是突如其来的断裂感,他领悟到自己呆坐许久,或者他会从某张不干净的床上惊醒,害怕莫名,无法记得所居留的城市,以及之前待过的地方。然后车子会过来迎接他,自用飞机将他载回去。

    这是不是阿曼德乾的好事,逼得丹尼尔间歇性发狂?他是否被某种阴毒的魔法所困,被榨乾每一滴乐趣的泉源、每一丝生命的实质,直到他眼巴巴地渴望那辆熟悉的轿车来带他到机场?至于那个接送的男人,他从未被丹尼尔的褴褛模样吓到。

    直到丹尼尔终于回到夜之岛,阿曼德当然会矢口否认。

    因为你的欲望所致,你才会回到我这里,丹尼尔。阿曼德总是冷静地这么说,脸庞充满光辉,眼眸里爱意满溢:现在你所拥有的只剩下我,你自己也知道,疯狂就在门外埋伏等候。

    老调重弹。丹尼尔总也这么回答。那些要命夺魂的奢华。柔软的床褥、音乐、递到手心上的酒杯。房间里总是摆满鲜花,他的饮食装盛在银制托盘。

    阿曼德仰躺在一张黑色天鹅绒制的沙发椅上,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穿着白色长裤与丝制衬衫,他像是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甘尼梅德。他看遍新闻节目、电影、自录的阅读诗集影像、愚蠢的搞笑剧、剧情片、音乐剧、默剧等等。

    进来吧,丹尼尔,坐下来。我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巢。

    你这个狗娘养的东西,丹尼尔会这么说:你要我回到这里,所以你召唤我。我无法吃睡,什么都做不了,只是整天晃荡,心里想的都是你。这是你造成的。

    阿曼德会微笑,有时大笑。他的笑声充满感怀之意、也不乏幽默,声音甜美可人。当他笑着的时候,就像是个人类。冷静下来,丹尼尔,你的心跳非常剧烈。我会感到害怕。他光洁的额头出现细小的纹路,声音因为悲悯而低沈:告诉我你想要些什么,我会为你办到。为何你总是不断地逃跑?

    一堆谎言,你这个杂种。说什么你想要我,你只会永远折磨我,看着我气绝,而你会觉得很有趣,不是吗?路易斯说的都是真的,你眼睁睁地看着你那些人类奴隶死去,他们对你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当我死去时,你甚至会观望我脸色的转变。

    那是路易斯的版本,阿曼德耐心地说:不要再引用那本书的字句好吗?我宁愿自己死去,也不要你死。

    天杀的,那就给我吧!不朽就在眼前,近在咫尺。

    不,丹尼尔。我宁愿死去也不会这么做。

    即使不是阿曼德造成丹尼尔的疯狂,至少他总是知道他的行踪。血液彼此牵系对方,他听得见丹尼尔的呼唤。宝贵的超自然之血在他体内焚烧着,只足以发动那些梦境,以及对于永生的渴念,让壁纸上的花朵唱歌起舞。他绝不怀疑,阿曼德总是找得到他。

    就在早期,尚未交换过血液之前,阿曼德能够以狡的精确度追踪丹尼尔。世间之大,竟没有他藏身之所。

    就在十二年前的纽奥尔良,震颤而挑动心弦的首次会面:丹尼尔进入花园区一栋摇摇欲坠的老房子,立刻就知道那地方是吸血鬼黎斯特的密窖。

    十天前的晚上,就在访问过路易斯、因为最后的对质场面而魂飞丧胆,他离开旧金山。路易斯最后的拥抱是发挥他的超自然能力,将丹尼尔吸乾到濒死的地步。圆孔般的伤口已经愈合,但是这段回忆却让丹尼尔几欲疯狂。由于高烧与不时的晕迷失神,他一天只能旅行几百哩路。就在路边的汽车旅馆,他强迫自己补充体力,同时把那一堆录音带备份,将笔录的完稿寄给纽约的某家出版社。就在他踏入黎斯特的地盘之前,那本书已经在制作中。

    然而,和那个黯淡幽冥的遥远世界相较,出版这档子事不过位居其次。

    他非得找到吸血鬼黎斯特不可,那个造就路易斯的邪魔,他还深藏于这个潮湿、颓廉而美丽的古老城市,等待着丹尼尔这样的人来唤醒他,将他带入这个曾经惊吓他、使得他人士深眠的世纪。

    那是路易斯的愿望,千真万确。不然他干嘛给一个人类这么多线索,好让他挖掘到黎斯特的藏身之处?不过有些细节却是不正确的,这可能是路易斯内心的天人交战吗?那终究是不重要的,就在公共记录的资料,丹尼尔找到不动产的所在地,以及详细的地址,那都是登录于黎斯特狄赖柯特的名下。

    铁制的大门甚至没有上锁。一旦他闯过杂草丛生的花园,他轻而易举地拆除前门那道生锈的锁。

    当他进门时,手上只拿着一把小巧的手电筒。月光高悬,透过橡木树的叶梢四处。他清楚地看到成叠的书本堆到天花板上,每一间房间的四西墙壁都是如此。没有人类能够做到这种疯狂又有效率的事情。就在楼上的卧房,他跪下来,在灰尘布满的地毯上发现一把金怀表,镶刻着黎斯特的名字。

    那个令他悸动发寒的时刻!就在那一刻,钟摆从所知的向度摆荡开来,滑向崭新的激情。从此以往,他将不惜追猎这些苍白致命的生物,直到世界的死角。

    在早期的时候他最想要些什么?他可是想要拥有生命的终极秘密吗?当然,他无法从这等知识获取到任何事物,也不想从那个洞察一切的存在体身上得到什么。不,他只想要脱离所爱的一切,他渴望路易斯那个狂暴而官能的世界。

    这就是邪恶。而他再也无所畏惧。

    或许他就是那个失落自我的探险家,穿越遍野丛林,突然看到神殿的门扉在眼前浮起,连同浮雕上的蛛网与藤蔓。无论他能否生还归去、叙述这个故事,真相已然彰显于他的眼底。

    但是,他多么盼望那扇门能够更加开启,让他看到更多的美景。只要他们能够让他进门!也许他只是想要长生不死,但可有任何人能够责怪他?

    站在黎斯特屋子的废墟,他感到安全且美好,虽然野玫瑰的枝蔓爬满窗户,四柱的床铺化为一尊骨架,帷幕与布料早已腐化。

    逼近这些幽冥族裔,以及他们美妙的黑陷,那摄人心魂的阴郁。他爱死那绝望的模样,破败的椅子上残存些许雕饰、天鹅绒的碎片、爬行的虫只蚀去地毯的馀留部分。

    但是,光是那个神圣的遗留物就是一切。那只金表刻镂着不朽者的名号。

    过一会儿,他打开了衣橱,里面的黑色外套一经碰触便碎成无数块。老旧蜷曲的靴子躺在地板瓷砖上。

    然而,黎斯特,你就正在此地:他把录音带拿出来,从第一卷开始播放,路易斯的声音在阴影幢幢的房间柔和地响起。不知道多少小时经过,录音带一迳播放着。

    接着,就在日出之前,他看到一个形体出现于门廊,知晓那个人刻意要自己看到他。他看到月光坠落在那个男孩般的面容与褐色的头发。刹那间,大地摇撼、黑暗君临一切。他口中念着的最后名字是阿曼德。

    当时他早就该死去。难道是一时的恶戏让他活命?

    就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他辗转醒来,水积从墙壁间渗出来。独自存留于黑暗,他发琨一扇砖砌的窗户,以及加上铁条的上锁大门。

    足堪告慰的是,在这个隐密的神殿里,他发现了另一个黑暗神只。阿曼德,路易斯所能找到的最古老不朽者,十九世纪的巴黎吸血鬼剧场的魔殿主人。他把自身的恐怖秘密告知路易斯:关于吾等的起源,一切皆是混沌无明。

    日以继夜,丹尼尔只能躺在这间囚房,无法分辨一切。他已经濒临死亡,自己的尿液气味让他作呕,虫子让他发狂。他的狂热是如此的宗教性,逼临着路易斯所告知他的真相。徘徊于梦境与现实之间,他梦见路易斯就在旧金山的那个小房间与他谈话。像我们这样的物种,自始至终都存在着。路易斯抱着他,当他让丹尼尔看见嘴里的疗牙时,绿色的眼眸乍然变暗。

    第四夜,丹尼尔醒过来的时候,知道有个东西就在这里。门被打开,水流从不知名的地底冒出来。慢慢地,他的眼睛适应了门口的脏污绿色光泽,然后他看到那个苍白肤色的形体就倚墙而立。

    黑色西装与硬挺的白衬衫毫无瑕疵,宛如完美拟仿的二十世纪绅士,褐色的头发剪短了,即使在黯淡的光色下,玻璃般的指甲闪烁发光。如同棺柩里的尸身:如此地荒芜,但也装置完美。

    他的声音带着某种柔和的尾音,不是欧洲语系,某种同时更尖锐也更柔和的语音,或许是阿拉伯语或希腊语一般的音乐。他的话语毫无火气。

    滚出去吧,把那些录音带也拿走,都在你的身边。我知道你那本书,不会有人相信的。现在你可以走了,把东西也都带走。

    所以你不杀我?也不打算迎我入吸血一族?这真是穷途末路的愚蠢想法,但他就是无法克制。他见识过此等力量,既不是谎言、也不是狡诈。他察觉到自己在哭泣,被恐惧与饥渴弄得软弱不堪,简直是个孩子。

    将你变成同族?口音变得更深,为那些话语带来力量。我干嘛要这样做?!他的眼睛眯起:我不会对那些我所鄙弃的人施加这等法术,他们转眼间就会搞砸一切。我又何必对你这个纯真的傻瓜这么做?

    我想要,我要永远活着。丹尼尔坐起来,慢慢地站起身子,挣扎着想看清楚阿曼德,在远方的大厅有个微弱的灯泡发亮着。我想要和路易斯与你在一起。

    轻柔但意味轻蔑的笑声:我明白他为何挑选你担任他的告解者。你既天真又可爱,但也许美貌是唯一的理由,你知道。

    他沈默不语。

    你的眼色相当特殊,几乎是紫罗兰的颜色。而且,你既充满顽抗之色、也柔顺得很。

    让我不朽,赐予我这份赠礼!

    又是笑声,不过有些哀伤,在同样的远处水流不断响起。房间变得可见,是一间污秽的地下室。眼前的形体愈发类似人类,皮肤上甚至现出粉红光晕。

    他告诉你的皆属实情,但不会有人相信你。没多久你就会因为这等知识而发疯,向来都是如此。但是,现在你还没有失去神智。

    不,这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你是阿曼德,我们正在交谈,而且我没有发疯。

    没错,我觉得很有趣。最有趣的是你竟然知道我的名字,而且还活着。我从未将名字透露给任何活人。阿曼德犹疑了一下:我不想杀你,现在还不想。

    丹尼尔首度有些害怕。如果你仔细观察这些物种,你会知道他们究竟为何物,就像是与路易斯交手的那一次。他们不是活人,而是拟仿活人的狰狞怪物。眼前的这一位则是彷效年轻男孩的发亮样本。

    现在我要放你走,阿曼德轻柔有礼地说:不过我打算跟踪你到每个地方。只要我觉得你还算有趣,就会让你继续活命。但是,也许我会失去兴致,就这样做掉你。每种情况都有可能,你必须自求多福。又或许你可能逃得掉我的追踪,我自有其局限。你可以到世界的任何一处,而且白天也可行动。现在就走,我要看着你跑开。我想要看你会做些什么,你是何等人物。

    赶快,开始跑吧!

    首先是里斯本的早班飞机,手中紧握着黎斯特的表。过了两夜他就到马德里,赫然发现阿曼德就在他搭乘的巴士上,坐在他的旁边不远处。一个星期后在维也纳,他从咖啡店的窗户往外看去,阿曼德刚好在对街口盯着他看。就在柏林,阿曼德溜进他乘坐的计程车,坐在那里瞪着他瞧,直到丹尼尔跳出车外,趁着人车杂沓的当口溜走。

    几个月后,这些沈默的面面相龃转变为更激烈的攻势。

    半夜时分,他在布拉格的某间旅馆醒来,发现阿曼德就在他的床边,疯狂而暴躁。和我谈话!我命令你这么做。醒来,为我介绍这个城市。为何你要到这个地方来?

    在行经瑞士的一班火车上,他突然看到阿曼德就在对面看着他,毛皮大衣的领口高高翻起。阿曼德将他手中的书本抢过去,坚持要他解释何以阅读这本书,封面的图画又做何解释?

    在巴黎的夜晚,无论是大街或暗巷,阿曼德都不放过他,不时停下来质问他为何要去某个特定的地方,要做些什么。他从威尼斯的旅社窗日望出去,看到阿曼德就在对街。

    有好几个星期过去,不再有阿曼德的造访。丹尼尔摆荡于恐怖与诡异的期待,不经旋踵,阿曼德就在纽约的机场守候他。接下来在波士顿,当丹尼尔进去餐馆用晚餐,阿曼德也在里面。请坐下,丹尼尔的晚餐已经点了,可知道夜访吸血鬼已经摆在书店的架上?

    我必须招认,这种小小的恶名还真是有趣得紧。阿曼德带着优美的礼仪与邪门的微笑说:令我困惑的是你竟然不要这等名声!你并未把自己放在“作者”的头衔,这代表着你可能相当有教养、或者是个懦夫。任何一种情况都不怎么好玩。

    我并不饿,我们还是走吧。丹尼尔微弱地应着。可是没多久,一道道的菜肴就被安放在桌上,每个人都瞪着他们瞧。

    我不知道你的喜好,阿曼德招认,笑意撩人:所以我把菜单上的每一项都点了。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让我抓狂,是吧?丹尼尔大吼:你办不到的,告诉你吧,每一回我看到你,我可以肯定你并非我的幻想,而且我神智清明。他开始恼怒而贪婪地吃起来:一点点鱼、一点点牛肉、一点点蔬菜、一点点甜豆、一点点起司,每一种食物都混合着吃,他才不在乎呢!阿曼德开心极了,笑得像个学童,交叉着双手看着他吃。那是丹尼尔第一次听到那柔软如丝网的笑声,如此地惑人。他立刻就陶醉其中。

    他们的会面变得愈来愈漫长。交谈、较劲,以致于当场的争执,成为他们的游戏守则。有一回在纽奥尔良,阿曼德将丹尼尔拖下床去,对他大吼着:我要你打电话到巴黎去,我要看看是否真的能够办得到。

    老天爷,你自己拨电话!丹尼尔回击他:你活了五百年还不会打电话?看看说明书不就得了?你这样算什么?一个永生不死的白痴?

    阿曼德看上去是多么地震惊呀。

    好吧,我会帮你打电话到巴黎,但你要付费。

    那当然。阿曼德无邪地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叠百元大钞,散落在丹尼尔的床上。

    在这些会面当中,他们开始争议着哲学命题。他想知道丹尼尔对于死亡的看法,还活着的人能够知道这些事情吗?丹尼尔可想要知道阿曼德真正害怕的是什么?

    当时是午夜,丹尼尔喝醉酒而且筋疲力竭,早在阿曼德找到他之前,他就在剧场睡着了。他才不管这些话题呢!

    我会告诉你我所恐惧的事物,阿曼德如同一个紧张的年轻学生:就在你死了以后,那无可捉摸的混乱,那场永远醒不过来的梦境。设想看看,就在意识的汪洋载浮载沈,用尽全力想要记起你是谁,你曾经是什么。试想看看,不断地努力回想活着的光景

    这让丹尼尔害怕起来,其中的滋味皆为真实。不是有一些杰出的灵媒能够和有力的灵体交谈吗?他怎么晓得这些呢?也许当你死去,就是一片空无荒渺。阿曼德被这一点吓坏了,无法掩藏其中的悲痛。

    你不觉得我才是被吓坏了?丹尼尔问眼前那个白皙的人影:我还有多少时日?你可以观察得出来吗?告诉我吧。

    当阿曼德把他从王子港口叫醒,这回他想讨论的是战争。这个世纪的人是如何看待战争的?丹尼尔可知道,阿曼德变成吸血鬼的时候,不过是个孩子?就当时的标准,十七岁相当年幼。二十世纪的十七岁青少年简直是活脱脱的妖兽,他们长出胡须、胸口长毛,不过还是小鬼。在古老的时代,孩子必须像大人一样地工作。

    不过先别离题,重点是,阿曼德并不晓得成人的想法。当然他明白鱼水之欢的滋味,当时的孩子都熟谙感官的享乐。但是,他不理解的是真正的巧取豪夺。他之所以杀人,是由于遵循着吸血鬼的自然之道,血液是无法抗拒的。但是,人类为河无法抗拒战争?想要以武器重击他人的欲望到底是什么?破坏的生理冲动又从何而来?

    在这等节骨眼,丹尼尔总是尽力回答。有些时候,人们必须透过销毁另一个个体的存在,从而印证自身。阿曼德一定知道这些吧。

    知道?如果你不了解这些,光是知道又有什么用?阿曼德反问着,他的口音因为亢奋而更形尖锐。如果你无法从一个阶段进行到下一个阶段,那又有何用?你可知道,那就是我无法办到的。

    当他在法兰克福找到丹尼尔,这回的话题是历史的本色。要对于各种事件提出言之有理的解释,本身即是不可能的,虽然那也不是谎言。真相不可能被普及化,但是,没有这些解释而从事一切,也是不可能的。

    到后来,这些会因也不完全是一面倒。就在新英格兰的一家小旅馆,丹尼尔因为阿曼德的呼唤醒来,要他尽速离开旅社。不到一小时之后,火灾就吞噬整个旅馆。

    另外一次是在纽约,他因为酒后闹事被捕,阿曼德将他保释出狱。一旦饱饮鲜血,他看上去活脱脱就是人类,像个身穿叁件式西装与笔挺长裤的年轻律师。他将丹尼尔护送到卡莱尔大饭店的一间套房,趁他睡觉时留下换洗的新衣服,并在口袋里放着一个装满现金的皮夹。

    最后,历经一年半的狂乱生涯,丹尼尔开始反过来质问阿曼德,那些古老的岁月究竟是何等风采?那时候的威尼斯是什么模样?如果给他看一部以十八世纪为背景的电影,阿曼德挑得出其中的毛病吗?

    不过,阿曼德并没有什么反应。我无法告知你这些事情,因为我压根就没有经历过它们。你知道吗,我没有组织起零碎知识的能力,只能够凭籍着冷淡的张力而及时处理一切。当时的巴黎是什么样子?与其这么问,不如问我在一七九叁年的六月五日是否下雨。或许我还记得这一点。

    然而在其他的时光,他急促地讲述着周遭发生的各色事物,谈论到这个世代的怪诞洁净,以及万事万物可怖的加速度。

    看哪,那些在一个世纪之内就被陆续发明出来的无用之物。无论是蒸气船,或者是铁路,都取代了六千年来持续不坠的抬脚奴隶与马匹。如今,舞厅的女郎可以买得药剂,杀死她恩客,在她体内的种子,还可以活到人老珠黄、安居于洁净美观的屋子。但是,不管那些时代剧电影、或是任何一间超级市场所贩卖的平装历史小说,人们都不可能企及真正的历史记忆。即使是社会问题,也都是相较于子虚乌有的“常态性”才得以成立。人们误以为自己被剥夺了奢华的享受以及平静的生活,可是这些东西从未平均普及地施加于大众身上。

    但是,告诉我你那个时代的威尼斯

    告诉你什么?它很肮脏或是很美丽?大众穿着破烂衣衫、牙齿腐坏而呼吸恶臭,在公共处刑的场所大笑?你想要知道关键性的差异点吗?在目前的当代,我们活在惊人的孤寂当中。好好听我说,当我还是活人时,我们六、七个人挤一间房,街道上总是集结着无数的生命。现在的话,就在高楼大厦的顶端,不智的人们营造自己的隐私,透过电视萤幕来向远方的世界进行接触。如此的孤寂,必定造就出某种普遍性的人类共识,某种古怪的怀疑论。

    丹尼尔发觉自己被阿曼德的话所眩惑,想要把这些记录下来。不过,阿曼德一直在恐吓丹尼尔,他必须不断逃命。

    他已经上心记自己在停止亡命之前,到底流逝了多少时光。然而,那一夜实在是永志难忘。

    自从游戏开始,四年的时间已经过去。那年夏天,丹尼尔在义大利的南部度过一个悠闲的假期,他的恶魔友人并未造访过他。

    就在一间距离庞贝遗址不远处的廉价旅馆,他寄宿其中,夜以继日地阅读、写作,试着要找出那抹超自然的幽光施加在他身上的法力。而他必须再度学习欲求、前瞻,以及梦想。在这世上,不朽的生命确实可能到手。虽然他明知确凿,但假若不朽并非他所能拥有?

    白天的辰光,他行走于古罗马世代的残破遗骸。当夜晚的明月高悬,他独自在那里漫游。看样子,他的神智已经恢复清明,而生命的种种感知也即将归来。当他手捻绿叶,嗅到它们的新鲜气味。当他仰头看着星辰,感到哀伤大于憎怨。

    然而,在某些时候,他渴欲着阿曼德,犹如某种不饮用就活不下去的灵药。这些年来在他体内燃放的幽冥能量已经渺无踪影,他时而梦见阿曼德就近在身侧,但醒来时只好傻傻地哭泣。之后清晨来临,虽然他还是哀伤,但也平静下来。

    后来,阿曼德的确回来了。

    当时大概是晚上十点左右,义大利南部的天空是一片澄澈的蓝光。丹尼尔行走于庞贝遗迹与神秘别馆的小道上,暗自希望不会有警卫把他赶开。

    一旦他进入那古老的屋子,某种沈静的氛围于是降临。没有警卫、没有任何活人,只有突然出现于入口的阿曼德。又是阿曼德!

    他安静地从黑暗中潜入月光,看上去是个穿着肮脏牛仔裤与破烂t恤的男孩,伸出双手抱住丹尼尔,亲吻他的脸颊。如此温暖的肌肤,充满着杀戮之后的新鲜血液。丹尼尔依稀还可以嗅到,生命的香味还是环绕于阿曼德身上。

    想要进来屋内吗?阿曼德低语着,他能够破解任何门锁。丹尼尔颤抖着,几欲掉泪。这又是为何而来?看到他、触摸他的滋味太过于欢愉,要命,该死的他!

    他们一起进去黑暗、天花板很低的房间。阿曼德的手臂环绕着丹尼尔的背部,带来奇异的慰藉。这等亲密,不就是这样吗,我的秘密

    秘密情人。

    没错。

    接着,站在餐厅前、仪式性的壁画大约可见的黯淡光色下,丹尼尔感到突然的觉悟:他不会就这样杀死我。他不会把我转变为同类的一员,但也不会就这样杀掉我。这段舞步不会就此结束。

    然而,你怎么会不知道这一点?阿曼德阅读到他的心思,告诉他说:我爱你。如果我没有爱上你,早在许久之前就已经杀了你。

    月光满木制的格子窗。壁画上的人物就在乾涸血色的衬映下,变得栩栩如生。

    丹尼尔瞪视着眼前的那个生物,类似人类但却不是人的东西。在他的意识流,某种惊悚的流动正在进行。他看到那个东西就像是巨大的昆虫,吞噬上百万人命的终极邪恶生物。然而他却爱恋着这东西,爱着他的柔软白肤与褐色大眼睛,他并不是因为对方看起来像个温柔的年轻人而爱他,而是因为他是如此的恐怖惊人,但又是如此地美丽。就像是人们爱上邪恶,他因为对方深入他灵魂骨髓的况味而爱着他。试想看看,任意恣行的杀伐,要取走多少生命但由己心。只要把牙齿戳入对方的颈子,取走那个生命的全部。

    看看他穿的外衣:蓝色棉质的衬衫、低腰的夹克,他是从哪里得来的衣服?必定从某个猎物身上,就当杀意正盛、血液还是温热的时候。难怪那衣物有着硷烫的血腥味,虽然并不明显。他的头发已经剪短,在下一个二十四小时内不会再长回原来及肩的长度。这正是邪恶,也是幻境。这正是我想要成为的形态,难怪我无法正视蕃他。

    阿曼德的嘴角绽现出某个若隐若现的微笑,眼睛湿润,而且闭起来。他俯身贴近丹尼尔,将嘴挨近丹尼尔的颈部。

    重现的感觉是,当他在旧金山的狄维萨德罗街上的小房间、与吸血鬼路易斯在一起,丹尼尔再度感到锐利的齿端划穿他皮肤的表面。突而其来的痛楚与涌动不止的温暖。你还是要杀了我吗?愈来愈想睡,上火般的爱意。那就下手吧!

    但是阿曼德只是小饮几滴,他放开丹尼尔,温柔地压着他的肩膀,迫使他跪下来。丹尼尔抬头往上瞧,看到血滴从阿曼德的手腕上坠落。当他品尝那血液的时候,体内引发出不得了的电光石火。似乎就在一瞬间,整个庞贝城充满各种啾啾低语,某种哭嚎的声浪,那是远古受难者与死者的隐约印记,成千上万的人就在烟硝与火焰中灭绝,一起僵灭。丹尼尔紧紧攀附着阿曼德,但是血液已经不再,只留下一尝即逝的滋味。

    从此你属于我,美丽的孩子。阿曼德这么说。

    隔天早晨他在罗马的大饭店房间醒来,知道自己再也不会从阿曼德身边逃开。日落后不久,阿曼德就过来与他会合。他们要一起去伦敦,车子正在等着搭载他们到机场,但是还有时间可以再做一次交换血液的拥抱。这次从我的脖子上吸取。阿曼德低声说道,将丹尼尔的头抱在臂弯。无声的悸动,灯罩下的光芒淹没整个房间。

    情人啊,这已经成为无可挡御的情事。

    你是我的老师,阿曼德这么说:你将会悉数教导我关于本世纪的一切,我会学到许多自从创世以来的秘辛。如果你想要的话,就在太阳升起的时候沈睡,但你的夜晚是属于我的。

    他们投入生活的汪洋巨浪当中。阿曼德是个伪装的行家,只要在傍晚时饱饮一顿,他就能够在各个地方扮演成人类。他的皮肤还是温热的,面容充满着热烈的好奇心,他的拥抱既迅速又热情。

    非得要另一个不朽者才能追得上他的速度,丹尼尔就在交响曲、歌剧、以及上百部阿曼德拖着他去看的电影之间打瞌睡。从翠西亚到梅菲尔的这一带,总是有参加不完的宴会、热闹的聚会;在那些场所,阿曼德与学生、站在时尚顶端的女子、任何与他交谈的人们议论着哲学与政治。他的眼睛因为兴奋而变得湿润,他的声音不再是柔软悦耳的超自然嗓音,而像是聚会里其他年轻男人的强硬口音。

    所有样式的衣服都让他感到眩惑,并非因为它们的美感,而是代表性的意义。有时他像丹尼尔一样穿着牛仔裤与t恤,有时穿着工人的上衣、外罩一件风衣,脸上带着墨镜。有时当他兴致一来,又穿着正式的西装上衣、晚宴夹克、以及白色领带。他的头发剪短成一般剑桥的学生模样,有时却又任其技散,如同天使的髻发。

    他与丹尼尔似乎总是忙着赶场,去造访画家、雕塑家、摄影师,或是去看一场充满革新创意、但却不公开放映的电影。他们在某个黑色眼睛的年轻女士的公寓里待上数小时,她总是播放摇滚乐、冲泡花草茶,只是阿曼德从来不喝。

    每个人都喜爱阿曼德,当然啦,他是如此地纯真、热情、出色。别提了,阿曼德蛊惑人心的能力连他自己也难以控制。假如阿曼德安排得当,丹尼尔就会和这些人上床,而他会在旁边观赏,如同一个挂着温柔笑容的邱比特。这等被见证的激情让丹尼尔更加情不自禁,他以无比的吐心我来加入另一具躯体,由于双重性的亲密而浑然失神。然而,事后他却满怀空洞地躺着,憎恨而冰冷地瞪着阿曼德。

    在纽约的时间,他们忙着上博物馆、咖啡馆、酒吧,领养一个年轻舞者,并且负担他所有的学费与生活费。他们坐在苏荷区与格林威治村的台阶上,只要有人加入他们,就能够度过一段时光。他们去夜校上文学、哲学、艺术史、以及政治等课程。他们还研读生物,买下显微镜,并且收集各色标本。他们阅读天文学的书籍,在每一处他们住没多久就替换的房屋顶楼搭上直升机。他们还去看拳击赛,听摇滚乐演唱会,看百老汇的戏剧。

    科技性的产品迷住阿曼德,一样接一样。首先是厨房用的调节器,他以令人恐惧的颜色作为连结的基础;再来是微波炉,他用来烤蟑螂与老鼠。垃圾清除器也让他感兴趣,他把成卷的纸与一盒盒的香烟喂进机器内。然后是电话!他成天打各地的国际电话,与各种不同的人类交谈,从澳洲到印度不等。最后是电视机。所以,公寓充斥着迸射的光彩与跳动的萤幕。

    他会迷上任何带有蓝天的场面。然后,他进攻新闻节目、纪录片,最后是只要有录影带的电影,每一部都好。

    最后是某一部特定的电影占据他的心思。他会反覆不断地看着银翼杀手,被那个体格强健的男演员鲁格.豪尔弄得神魂颠倒在剧中他扮演复制人的领袖,与他的人类造物主面对面,亲吻他之后捏碎他的头盖骨。无论是骨头破碎的声音、或者是鲁格.豪尔冰冷的蓝色眼睛,都会使得阿曼德发出漫长、小恶魔般的笑声。

    有一回,阿曼德对着丹尼尔低声说着:那就是你的朋友、黎斯特的造型。黎斯特就是有做这种事的怎么说呢这种胆识!

    继银翼杀手之后,掳获阿曼德的是一部近乎白痴笑闹的英国喜剧:时空劫匪。它的剧情是关于五个矮人窃取了创世地图,是以他们能够旅游在时间的洞穴之间。他们颠仆游走于各个洞口,巧取豪夺地生活着,还跟随着一个小男孩当作游伴,直到他们深陷入恶魔的巢穴。

    其中有一幕特别成为阿曼德的最爱:就在卡斯塔列尼的破败舞台上,侏儒们为拿破仑唱:我与我的影子,那一景让阿曼德情不自禁。他失去所有超自然的架势,完全地人性化起来,笑得直流眼泪。

    丹尼尔承认那个场景具有独到的魅力。侏儒们彼此推挤、打架,场面变得七零八落,还有那些目瞪口呆的十八世纪音乐家,不知道如何表演这首二十世纪的歌曲。拿破仑本来愕然无比,后来被逗得乐坏了。这整个场面都是不得了的喜剧天才。虽然人类能够观赏它的次数有限,但阿曼德可以永无止境地观看下去。

    然而,六个月之后他就舍弃了录影带,拿起摄影机开始拍摄自己的影片。他拖着丹尼尔行遍夜间的纽约,访问大街上的人们。他还拍摄自己念颂义大利或拉丁文的诗篇,或者就是静立着的画面。就在永恒的阕暗背景,一个白色的形影出入于镜头的焦点之间。

    在某个丹尼尔也不知晓的地点,阿曼德甚至拍下自己白昼时躺在棺材的景致,以一个长镜头猎取了死去般的沈睡样态。丹尼尔觉得这真是惨不忍睹:长达好几个小时,阿曼德坐在摄影机的镜头前动也不动,看着自己的头发在日出时被剪短,当他闭上眼睛沈睡时又缓慢地长回来。

    接下来轮到的是电脑。他用无数的磁碟片装载自己的秘密书写,在曼哈顿租下另外的公寓,为的就是收容自己的文书处理机与电子游戏设施。

    最后,他迷上飞机。

    丹尼尔向来是个飞行狂,从前他飞遍了整个世界来躲避阿曼德,现在他们常常一起旅行。那本来不是哈新鲜事,可是后来变成一种集中火力的探。他们会花上一整夜的时间在飞机上度过。先是飞到波士顿,然后是华盛顿、芝加哥、然后再回到纽约这还算是小意思呢!阿曼德观察所有的一切:空服人员、乘客,与驾驶员交谈,躺在头等舱的座位上聆听引擎的声响。双引擎的喷射机是他的最爱。现在,他想要试试看更大胆漫长的飞行:一路飞到王子港、旧金山、罗马、马德里、里斯本,只要他能够在日出时顺利下机就没有问题。

    黎明一到,阿曼德就全然消失踪影。丹尼尔完全不知道他的落脚处,不过他自己也因为夜间活动而累得无法动弹。整整五年来,丹尼尔完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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