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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然而,最让我感动的,还是她对待死亡无所畏惧的安详神态;这是我在僵硬地站在门前、用手指把门轻轻推上时所见到的。只见她仍然一边读着贝蒂-史密斯的小说,一边偶然看一眼闪烁的铁幕。她根本没有起码的警觉,注意不到临近的街上有个疯狂的妖怪正在打她的主意,也觉察不到在她的厨房里正有个不朽者在游荡。
那个杀手完全沉迷在自己的幻觉,以致于对身边的过路人视而不见,连徘徊的警车和熟悉他的那些警察对他投来的怀疑恫吓目光也不放在眼里。他甚至不清楚自己今天夜里会再行凶,连自己是谁也糊里糊涂。一条细细的口水顺着他那胡子杂生的下巴徜下来。对他来讲,一切都不是真实存在的——他白天的生活不是,他怕被人发现的担忧也不真实;只有这些幻觉生产的、流遍他沉重躯体和笨拙四肢、电击般的感觉才是真实的。他的左手突然抽搐起来,喉咙左边也哽噎了。我讨厌这个家伙!我不想喝他的血。他是个不入流的杀手。我渴望喝的是她的鲜血。
瞧她静静独处的样子,陷入沉思默想,那么不起眼,那么知足,全神贯注于阅读那本她已十分熟悉的小说。她的思绪仿佛飞回到最初读这本书的年代,地点是在纽约市、列克星顿大街上一处人群拥挤的冰果室。那时她还是名穿着入时的年轻女秘书,穿着红色的羊毛裙和白色的褶边衬衫,袖口上饰有珍珠钮扣。那时她在一座石头盖的办公大楼上班。那楝大厦漂亮极了,电梯装有华丽的黄铜梯门,大厅铺着深黄色的大理石地砖。
我想把双唇压迫在她对往事的回忆,想使她回忆起自己的高跟鞋曾在大理石地砖上咔嗒、咔嗒地踏过,并想起自己当年姣好的形像:一面把纯丝长筒袜套在光润柔软的小腿上,一面小心不要让自己涂着指甲油的修长指甲把丝袜划破。我凝视片刻她的红发,似乎看见了她曾戴过的那顶着华黄色宽边礼帽,款式其实很丑,但仍充满魅力。
这才是值得我饮的鲜血!我感到十分饥渴,程度是我在近数十年的生命中十分罕见的。这次大斋节的禁食来的真不是时候,几乎超出我能忍耐的限度。哦,上帝,我真想把她吸个痛快!
从楼下的街道上,一声轻轻的嗽喉声从那愚蠢而笨拙的杀手嘴里传来。所有涌入我吸血鬼耳朵的杂音洪流中,惟独这一声最有穿透力,清晰可辨。终于,这混蛋东倒西歪地离开墙壁,先是侧了一会儿身,好像要在地上爬似的,接着晃悠悠地朝我们踱来,走进小院子,迈上台阶。难道我会让他吓着她吗?这样好像不妥。他就在我的掌握中,不是吗?但我还是让他把一根小金属条插进她们把手上的圆孔里,让他把门锁强行打开。那锁链也从朽木中脱落。
他迈进屋里,冷冷地盯住她。她吓坏了,身子缩进摇椅中,那本书从她膝盖上滑落到地上。可就在这时,他一眼看见了站在厨房走廊里的我——一个影子般的年轻男子,穿着灰色的天鹅绒套装,墨镜推到额顶上。我也像他那样面无表情地那着他。他有没有看见我那紫罗兰色的眼睛、雪白如象牙的皮肤、状如一团无声爆炸的白光的头发?抑或我只是挡在他和他罪恶目的之间的一个障碍、大煞他的风景?紧接着,他夺路而逃,跑下台阶。那个老太太尖叫着跑过去“砰”地一声把木头大门关上。
我跑出去追他,不在乎脚是不是触到地面,故意让他在拐过街角时看到我站在路灯下作犹豫状。我们若即若离地兜了半个街区的圈子,然后我才朝他直奔过去,在常人看来象是一阵风,不值得注意。接着我突然在他身边站住。听着他痛苦的呻吟一声拔腿又跑。就这样,我们做着这个“游戏”又绕了几个街区。他先跑,然后停下来,却猛地发现我就在他的身后。他浑身大汗淋漓,薄薄的化纤衬衫很快就浸透汗水,贴在光滑无毛的胸膛上。
最后,他总算跑回那家廉价旅馆,重重地踩着楼梯,朝自己住的破房间跑去。等他跑回最高一层的那个小房间,我已经在里面等着他。不等他喊出声来,我就把他搂住。他的脏头发散发出恶臭,直冲我的鼻孔扑来,还夹杂着淡淡的化学织物衬衫上的汗酸味。不过现在我也不在乎。他很粗壮,在我的怀抱里热乎乎的,活像只多汁的阉鸡,胸膛顶着我剧烈起伏。他血液的气味充斥我的大脑。我听见他的血抖动着流过左右心室、瓣膜和被压迫得难受的脉管。在他眼底下的那块柔软发红的肉上,我舔到血。他的心脏怦怦狂跳,几乎要破裂,我得特别小心,别把他挤扁了。我用牙齿咬住他脖子上的那块潮湿而坚韧的皮肤。唔,滋味不错,我的兄弟,我可怜而困惑的兄弟。不过,这鲜血是多么充沛而味美啊。喷泉凿开了;他的生命化为排水管。所有那些老头儿老太太都是在血流里漂浮的尸体,随着他在我的怀抱里慢慢瘫软下来,他们也在这血流翻腾打滚,互相碰撞。他不开玩笑,轻易得逞,既不耍花招,也没有预谋。这家伙一直粗野得像只蜥蜴,一只接一只地吞食着苍蝇。上帝呵,了解这点就如同了解巨型爬虫统治地球的那个时代,且长达一百万年之久,只有它们的腥黄眼睛注视着打雷下雨,日升月落。
我放他一马,让他跌跌撞撞一声不吭地从我怀抱里挣脱。我沐浴在他那哺乳动物的血泊。还不错。我闭上双眼,让这蜿蜒的热流穿过我的肠子,或流经我强壮雪白肉身的任何通道。我醉醺醺地看着他连滚带爬地穿过房间。他真是笨得出奇。我轻而易举地从凌乱和撕破的报纸堆中、从打翻的咖啡杯下把他揪回来,冷咖啡泼在灰褐色的地毯上。我揪着他的脖子把他拖回来,他那双茫然的公牛眼向上翻着白眼。接着,他就乱踢我,这个专杀老弱病残的恶棍,鞋子蹭着我的下颌。我再次把他举到饥饿的嘴边,十指穿过他的头发,并感到他的身体僵硬起来,仿佛我的指尖在毒药里浸泡过。
他的鲜血再次注入我的大脑。我感到它使我脸颊的微血管麻酥,仿佛像触了电。它甚至“突突”跳着,流入我的指尖,还使我觉得一股热辣的暖流自上而下贯穿脊柱。一口口的鲜血注入我的身体。这个血气方刚的汉子呀。然后我又把他放开,等他跌跌撞撞地刚要跑开时,我又追上去把他揪住,拖回房间,让他面朝着我,然后一把甩出去,再让他满地挣扎。他现在冲着我说着什么,本该是一种语言,可又不是。他冲我连踢带打,可是他的眼睛已经看不清。直到这时,他才感到了一种悲愤的尊严,虽已视线不清,但怒容满面。我好像在帮那些古老的传奇、石膏塑像和不知叫什么名字的圣人的回忆录添枝加叶,增加新的篇章。他的爪子挠着我的鞋面。我又把他提起来,再次撕开他的喉咙。可这次他的伤口已经过大。他完了。死亡降临,像一个拳头捅进他的胃肠。有一阵儿我觉得恶心,接着鲜血的热气、充沛和光亮的外表,带着他最后的一丝气息涌遍我的全身。
我一头倒在他肮脏的床上,不知道躺了多久。我凝视着低矮的天花板。直到屋里的酸臭和霉烂味夹杂着尸体的腐臭让我受不了,才从床上爬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出去,模样肯定像他刚才那样笨拙。我让自己像凡人那样轻松自然地走着,像他们那样满脸怒气,一言不发。我不想让自己像个幽魂,虚无飘缈,长着翅膀,昼伏夜出。我想当人类,感觉像个人,让他的鲜血流遍我的全身。可这还不够,还差得远。我全部的希望都在哪里?那些笔直粗壮的矮棕榈树的扁状叶片拍打这楼房的灰墁墙壁。
“哦,你回来了。”她对我说。她的嗓音低沉稳重,没有颤抖。她正站在那把花格布绷面、两只械木扶手已经破旧的丑陋摇椅前,透过一副银丝边眼镜盯着我,手里还抓着那本平装小说。她的嘴巴很小,没有造型的圆形,露出一点黄牙,难看得和她那坚定无畏、个性十足的深沉语调形成鲜明对比。她冲我微笑!这时她到底在想什么?她为什么不祈祷上帝保佑?
“我知道你会回来。”她说,说完她摘下眼镜。她的目光炯炯。她瞧见什么?我哪里使她这么好奇?像我这样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魔鬼居然被她瞅得无地自容,差点哭起来。“是的,我知道,”她补充道。
“是么?你怎么知道的?”我边嗫嚅着边朝她走过去,这间普通的小屋使我感到温馨和惬意。我伸出细长得可怕苍白得不像人的手指——但却有劲得足以把她脑袋拧掉,触摸她瘦小的喉咙。我闻到一股鲜奶油的气味,要不就是杂货店的另一种气味。
“对,”她轻松而肯定地说。“我一直都清楚这点。”
“那就吻我吧,爱我吧。”
她的身体真热,双肩真瘦小,人老珠黄,这最后的枯萎煞是壮观。花虽已凋谢,仍充盈着清香。淡蓝色的静脉在地松弛的皮下蜿蜒曲张。在她合上双眼时,眼睑的线条很美。头皮向上蔓延,包住她的头盖骨。
“带我去天堂,”她说。声音发自内心。
“不行。但愿我有这个能力,可是我不行,”我冲她的耳朵愉快地低语。我用双臂把她接住,用鼻子拱着她灰白色的柔软发窝。我感到她把枯叶般的手指贴在我的脸上,令我有点不寒而栗。她也在微微颤抖。哦,这个温和、枯萎的小老太太,这个只剩下思想和意志的造物,仅包着一层松脆躯壳的微弱残火!她只够“喝一小口”再没别的了。
可是等我明白这点时已经太晚了,头一股鲜血已经流在我的舌头上了。我正在吸干她。显然,我吸血的呻吟使她警觉起来,但紧接着她就什么也听不见了一旦吸血开始,他们就什么也听不清。
原谅我吧。
哦,亲爱的!
我俩搂着慢慢倒在地毯上,像一对情侣倒在一丛枯萎而多节的花朵。我看到那本小说也落在身旁,看见封面上的那幅画,可这好像不是真实的。我小心翼翼地搂着地,生怕把她挤碎。可是我只是个空壳。死神正在她头上迅速降临,好像她自己正在一条宽阔的走廊里朝我走来,在某个极其特殊和十分重要的地方,啊,对了,就是在纽约那座铺着深黄大理石地砖的楼里;连在这儿你都能听见熙来攘往的车流,以及在楼下的大厅里、楼梯口的门“砰”地关上的闷响。
“晚安,亲爱的,”她耳语道。
我听见了她的话吗?她怎么还能讲话?
我爱你。
“是的,亲爱的,我也爱你。”
她站在走廊里。秀发火红笔直,在肩头上打着美丽的卷儿。她正在微笑,她的高跟鞋一直在大理石地面上踏出尖锐而诱人的声音。不过现在她的周围只有沉寂,虽然羊毛裙褶仍在摆动。她正带着一种怪怪的聪明表情看着我,举起一把狮子鼻头状的黑色小手枪瞄准我。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死了。那声枪响震得我的耳朵好一阵儿,除了嗡嗡声什么也听不见。我躺在地板上,茫然地盯着头上的天花板,鼻子闻到纽约一条走廊里的火药味。但是这里是迈阿密。她的钟表正摆在桌子上滴嗒滴嗒走着。从烧得过热的电视机里传来卡莱-葛伦又尖又细的声音,告诉琼-芳登他爱她,使她感到十分幸福。原先她一直以为卡莱-葛伦想要杀了她。我也一直这么以为。
南海滩。我又来到郊区沿公路的霓虹灯商业区。只是这一次我离开熙攘的人行道,走过沙滩,向大海踱去。
我不断走着,直到附近见不到一个人为止;连海滩的流浪者和夜泳者也见不到一个。只有沙滩,白天的人群留下的所有脚印都已被海水冲刷干净,灰蒙蒙的夜间大海,不断把它无尽的浪涛一层层抛向坚忍的海岸。天空是那么缈远,充满疾走的云块和遥远而不显眼的群星。我做了什么?我杀害了她,杀害他的牺牲品,掐灭那个我本该救助的人类的希望之光。我又回到她那里,和她一起躺下,并抓住了她,她打出的无形一枪为时已晚。我又满足了自己对血的渴望。
事后,我把她放在她那张整洁的小床,盖上灰暗的尼龙被,把她的胳膊交叉抱在胸前,为她合上双眼。
亲爱的上帝,请帮助我。我那些无名的圣徒在何方?那些长着羽翼、要把我送入地狱的天使又在何方?待他们真正降临时,他们是否是你见到的最后一件美好事物?当你沉沦火海里之后,你还能跟着他们一道升天吗?你还能指望最后瞥见他们那金色的小号、和他们那映照上帝容光的脸孔吗?
对于天堂我又了解多少呢?
我久久伫立在海边,凝望云块飘移的无垠夜空,再将目光移回那些新建旅店的闪亮灯光和来回闪现的车头灯。
一个孤独的凡人站在远远的路边,朝我这个方向眺望。也许他根本没注意到我——一个渺小的身影,站在大海的岸边。也许他只是像我这样眺望大海,彷佛海滨充满奇迹,你佛海水能冲刷洗净我们的灵魂。地球上曾经全是海洋,大雨曾连续下降一亿年!可是现在宇宙却爬满了魑魅魍魉。那个孤独的凡人仍站在那边,朝这边张望。我逐渐意识到,他的目光越过空旷如洗的沙滩和稀薄的夜色,正凝聚在我的身上。是的,他在看着我。
我不假思索地也看着他,只因为我不想转身。接着一种古怪的感觉传遍我的全身,一种我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它开始出现时我感到有点晕眩,接着一种微微刺痛的震颤传遍我的躯干和四肢。我觉得四肢越绷越紧,一点一滴地压迫体内的物质。这种感觉如此强烈,我仿佛要被从我自己的躯体内被挤出去。我很吃惊,可又从中尝到一点快感;这对我这么一个铁石心肠、麻木不仁的怪物来说尤其难得,这是种势不可挡的兴奋,像是吸血时的亢奋,虽然完全不像吸血那样发自本能。并且,在我刚一开始分析它,我就意识到它已经消失。我浑身战栗。我曾经设想过这种场面吗?我仍然盯着远方的那个人类,这个可怜的人也紧盯着我,却一点也不知道我是谁,是干什么的?
一丝微笑挂在他年轻的脸庞,脆弱而布满惊诧。我慢慢想起来曾经见过这张脸,并进一步吃惊地发现,他脸上流露出也认识我以及那种古怪的期盼神情。突然,他举起右手冲我挥舞。
莫名其妙。不过我认出了这个凡人。更确切的说,我见过他不止一次。过了一会儿,记忆才鲜明的回到我的脑海。
一次是在威尼斯,当我在圣马可广扬上徘徊时;另一次是几个月后,我在香港的夜市附近。这两次我都特别留意过他,只因为他也特别留意我。没错,那儿站立着,同一个高大健壮的身体,同样浓密的褐色卷发。简直不可能。还是很可能?因为他就站在那儿!
他再次打着问候的手势,然后笨手笨脚地快步朝我跑来,向着笨拙的步子距离我越来越近。我则站在原地,吃惊但不动声色地看着他。我扫描他的大脑。毫无想法,根本没有开动。只有他的笑脸随着他跑近,反射星光的海水逐渐清晰起来,他的恐惧连同鲜血的气味一同钻进我的鼻孔。是的,他很害怕,但又异常兴奋。他突然看上去很诱人——又一个牺牲品,将要投入我的怀抱。他灰褐色的大眼睛目光炯炯,雪白的牙齿泛着寒光。他跑到距离我三尺远的地方停下来,心怦怦剧跳,伸出一只颤抖的汗手,要把一个鼓鼓而皱巴巴的信封交给我。我仍然不动声色地那着他,既不露出被他得罪的傲慢,也不对他竟有胆量在这儿找到我的壮举表示赞赏。我只是饿得恨不得把他一把揪起来,不假思索地吸他的血。我瞪着他,就要失去理智。我只看见了血。他好像很明白这一点,也确实感到不对头,就警觉起来,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把那厚信封扔在我的脚下,站在松松的沙滩上突然向后一跳,转身就跑。动作猛得差点摔倒,腿快得好像连身体也跟不上。我的饥渴消退一点。我也许仍没恢复理智,但却在犹豫,而这就出现考虑的余地。这个紧张兮兮的家伙到底是谁?
我又试着窥探他的心思。什么也没有,真奇怪。不过也有这种凡人,即便丝毫没有意识到有人可能会窥探他们的心灵,他们也能把自己自然地伪装起来,叫你摸不透。他拚命地奔跑,样子笨拙可笑,离我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一条漆黑的小街。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现在再也嗅不到他的踪迹了,除了那个他丢在我脚边的厚信封。
这一切到底意味着什么?毫无疑问,他很清楚我是谁。我们在威尼斯和香港的两度相遇并非巧合。他突如其来的恐惧且不说别的——就说明这一点。不过我还是要称赞他的勇气。设想一下,跟踪我这样一个可怕的魔鬼,得需要拿出多大的勇气才行。难道他是个狂热的崇拜者,赶来敲这神殿的大门,乞求我是否能出于怜悯或奖赏他的勇敢,赐给他一点“黑血”?这念头使我突然愤怒且伤心,但我又很快不在乎。我捡起那个信封,见上面是空白的,而且没粘上。里面有一篇印刷体的短篇小说,显然是从一本平装书上裁剪下来的。这是厚厚一叠书页,左上角用订书机订上。没有任何留言。小说的作者是个可爱的家伙,我很熟悉,名叫h-p-拉夫克拉夫特,专擅超自然和死亡题材。其实我也读过这篇小说,并一直记得它的标题:门前石阶上的东西。这标题曾让我大笑。
“门前石阶上的东西-”现在我又忍俊不住。没错,我记得这篇小说,写得很机智,很有趣。可是这个陌生的凡人为什么要把这样一篇小说送给我呢?荒唐可笑。我突然又生起气来,或者说是气怨交加。我不经意地把这包东西胡乱塞进上衣口袋,沉思起来。是的,那家伙肯定是失踪了。我甚至分不清他和别人的区别。唉,他要是明天夜里再来诱惑我就好了。那时我的灵魂也许不会这么厌倦疲劳,也许会比现在更在乎他一点,这样起码会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懂。可是眼下距离他匆匆来去好像已经逝去百亿年。夜空旷得只剩下远方大都市刺耳的叫嚣和近处海涛灰蒙的喧哗。连云层也逐渐稀薄乃至消失。苍穹浩瀚寂寥。我遥望头顶上冷峻明亮的群星,听任低神的涛声在我四周哀呜。我最后看了一眼迈阿密,这座我十分钟爱的城市的万家灯火,悲痛欲绝。
然后,我腾空而起,简单得犹如心想事成,迅速得没有凡人能够看见。就这样,我“呼呼”地穿云破雾,越飞越高,直至这座宛如章鱼爬的大城市化为遥远的一团星云,最终从视线里渐渐消失。高空的风不分季节,一迳寒冷刺骨。我体内的血液被它包围,仿佛原先的热流根本就不曾存在。不久我的脸和双手就罩上一层冰套,我像是被冻成冰棍。接着,这层冰套又移到我薄薄的衣服里面,里住我全身的皮肤。但它并没有让我觉得疼,或者说它并没有让我觉得太疼,只是干干地里着我,倒也不算太难受。我只是觉得凄凉、忧郁,一切值得活下去的东西都没有了——熊熊燃烧的壁炉火焰、亲人的爱抚、热吻和拌嘴,还有爱情、渴望和鲜血。哦,那些规劝可怜的人们说,如果不流血供奉、宇宙就会不复存在的阿兹特克,众神肯定都是些贪婪的吸血鬼。想像你自己就主持着这样一座祭坛,手指扛着槭子招唤人们一个个地过来,然后把他们充满鲜血的心脏压在你的嘴上,像吃一串串葡萄似地吮吸里面的鲜血!我乘着这股冷风翻滚遨翔,忽而下降,忽而上升,有时展臂迂回,有时并拢直飞。此刻我像个仰泳者仰躺前进,再次凝视盲目而冷漠的繁星。我仅凭着意念向东飞行。伦敦上空虽然仍笼罩着夜幕,但钟表已指向黎明的时辰。已经到了伦敦。
应该向我的凡人朋友大卫-泰柏特道别了。自从我们上次在阿姆斯特丹见面后,时间已过去数个月。我当时很粗暴地离他而去,对此及对打扰了他而深感羞愧。从此我一直监视着他,但没有直接找他麻烦。现在我清楚无论情绪多坏,我也要去找他。毫无疑问他也想让我去。这是件适宜和体面的事,应该去做。
有一刻我还想到了我亲爱的路易。他大概正在新奥尔良沼泽深处、那所摇摇晃晃的小房子里,一如既往在月光下读书,或遇到阴天无月夜时在晃动的烛光下破卷。不过向路易告别可能已经太迟如果说我们当中有谁最能善解人意,那就是路易。至少我是这么想的。很可能实际情况正好相反
我飞向伦敦。
nbsp; 然而,最让我感动的,还是她对待死亡无所畏惧的安详神态;这是我在僵硬地站在门前、用手指把门轻轻推上时所见到的。只见她仍然一边读着贝蒂-史密斯的小说,一边偶然看一眼闪烁的铁幕。她根本没有起码的警觉,注意不到临近的街上有个疯狂的妖怪正在打她的主意,也觉察不到在她的厨房里正有个不朽者在游荡。
那个杀手完全沉迷在自己的幻觉,以致于对身边的过路人视而不见,连徘徊的警车和熟悉他的那些警察对他投来的怀疑恫吓目光也不放在眼里。他甚至不清楚自己今天夜里会再行凶,连自己是谁也糊里糊涂。一条细细的口水顺着他那胡子杂生的下巴徜下来。对他来讲,一切都不是真实存在的——他白天的生活不是,他怕被人发现的担忧也不真实;只有这些幻觉生产的、流遍他沉重躯体和笨拙四肢、电击般的感觉才是真实的。他的左手突然抽搐起来,喉咙左边也哽噎了。我讨厌这个家伙!我不想喝他的血。他是个不入流的杀手。我渴望喝的是她的鲜血。
瞧她静静独处的样子,陷入沉思默想,那么不起眼,那么知足,全神贯注于阅读那本她已十分熟悉的小说。她的思绪仿佛飞回到最初读这本书的年代,地点是在纽约市、列克星顿大街上一处人群拥挤的冰果室。那时她还是名穿着入时的年轻女秘书,穿着红色的羊毛裙和白色的褶边衬衫,袖口上饰有珍珠钮扣。那时她在一座石头盖的办公大楼上班。那楝大厦漂亮极了,电梯装有华丽的黄铜梯门,大厅铺着深黄色的大理石地砖。
我想把双唇压迫在她对往事的回忆,想使她回忆起自己的高跟鞋曾在大理石地砖上咔嗒、咔嗒地踏过,并想起自己当年姣好的形像:一面把纯丝长筒袜套在光润柔软的小腿上,一面小心不要让自己涂着指甲油的修长指甲把丝袜划破。我凝视片刻她的红发,似乎看见了她曾戴过的那顶着华黄色宽边礼帽,款式其实很丑,但仍充满魅力。
这才是值得我饮的鲜血!我感到十分饥渴,程度是我在近数十年的生命中十分罕见的。这次大斋节的禁食来的真不是时候,几乎超出我能忍耐的限度。哦,上帝,我真想把她吸个痛快!
从楼下的街道上,一声轻轻的嗽喉声从那愚蠢而笨拙的杀手嘴里传来。所有涌入我吸血鬼耳朵的杂音洪流中,惟独这一声最有穿透力,清晰可辨。终于,这混蛋东倒西歪地离开墙壁,先是侧了一会儿身,好像要在地上爬似的,接着晃悠悠地朝我们踱来,走进小院子,迈上台阶。难道我会让他吓着她吗?这样好像不妥。他就在我的掌握中,不是吗?但我还是让他把一根小金属条插进她们把手上的圆孔里,让他把门锁强行打开。那锁链也从朽木中脱落。
他迈进屋里,冷冷地盯住她。她吓坏了,身子缩进摇椅中,那本书从她膝盖上滑落到地上。可就在这时,他一眼看见了站在厨房走廊里的我——一个影子般的年轻男子,穿着灰色的天鹅绒套装,墨镜推到额顶上。我也像他那样面无表情地那着他。他有没有看见我那紫罗兰色的眼睛、雪白如象牙的皮肤、状如一团无声爆炸的白光的头发?抑或我只是挡在他和他罪恶目的之间的一个障碍、大煞他的风景?紧接着,他夺路而逃,跑下台阶。那个老太太尖叫着跑过去“砰”地一声把木头大门关上。
我跑出去追他,不在乎脚是不是触到地面,故意让他在拐过街角时看到我站在路灯下作犹豫状。我们若即若离地兜了半个街区的圈子,然后我才朝他直奔过去,在常人看来象是一阵风,不值得注意。接着我突然在他身边站住。听着他痛苦的呻吟一声拔腿又跑。就这样,我们做着这个“游戏”又绕了几个街区。他先跑,然后停下来,却猛地发现我就在他的身后。他浑身大汗淋漓,薄薄的化纤衬衫很快就浸透汗水,贴在光滑无毛的胸膛上。
最后,他总算跑回那家廉价旅馆,重重地踩着楼梯,朝自己住的破房间跑去。等他跑回最高一层的那个小房间,我已经在里面等着他。不等他喊出声来,我就把他搂住。他的脏头发散发出恶臭,直冲我的鼻孔扑来,还夹杂着淡淡的化学织物衬衫上的汗酸味。不过现在我也不在乎。他很粗壮,在我的怀抱里热乎乎的,活像只多汁的阉鸡,胸膛顶着我剧烈起伏。他血液的气味充斥我的大脑。我听见他的血抖动着流过左右心室、瓣膜和被压迫得难受的脉管。在他眼底下的那块柔软发红的肉上,我舔到血。他的心脏怦怦狂跳,几乎要破裂,我得特别小心,别把他挤扁了。我用牙齿咬住他脖子上的那块潮湿而坚韧的皮肤。唔,滋味不错,我的兄弟,我可怜而困惑的兄弟。不过,这鲜血是多么充沛而味美啊。喷泉凿开了;他的生命化为排水管。所有那些老头儿老太太都是在血流里漂浮的尸体,随着他在我的怀抱里慢慢瘫软下来,他们也在这血流翻腾打滚,互相碰撞。他不开玩笑,轻易得逞,既不耍花招,也没有预谋。这家伙一直粗野得像只蜥蜴,一只接一只地吞食着苍蝇。上帝呵,了解这点就如同了解巨型爬虫统治地球的那个时代,且长达一百万年之久,只有它们的腥黄眼睛注视着打雷下雨,日升月落。
我放他一马,让他跌跌撞撞一声不吭地从我怀抱里挣脱。我沐浴在他那哺乳动物的血泊。还不错。我闭上双眼,让这蜿蜒的热流穿过我的肠子,或流经我强壮雪白肉身的任何通道。我醉醺醺地看着他连滚带爬地穿过房间。他真是笨得出奇。我轻而易举地从凌乱和撕破的报纸堆中、从打翻的咖啡杯下把他揪回来,冷咖啡泼在灰褐色的地毯上。我揪着他的脖子把他拖回来,他那双茫然的公牛眼向上翻着白眼。接着,他就乱踢我,这个专杀老弱病残的恶棍,鞋子蹭着我的下颌。我再次把他举到饥饿的嘴边,十指穿过他的头发,并感到他的身体僵硬起来,仿佛我的指尖在毒药里浸泡过。
他的鲜血再次注入我的大脑。我感到它使我脸颊的微血管麻酥,仿佛像触了电。它甚至“突突”跳着,流入我的指尖,还使我觉得一股热辣的暖流自上而下贯穿脊柱。一口口的鲜血注入我的身体。这个血气方刚的汉子呀。然后我又把他放开,等他跌跌撞撞地刚要跑开时,我又追上去把他揪住,拖回房间,让他面朝着我,然后一把甩出去,再让他满地挣扎。他现在冲着我说着什么,本该是一种语言,可又不是。他冲我连踢带打,可是他的眼睛已经看不清。直到这时,他才感到了一种悲愤的尊严,虽已视线不清,但怒容满面。我好像在帮那些古老的传奇、石膏塑像和不知叫什么名字的圣人的回忆录添枝加叶,增加新的篇章。他的爪子挠着我的鞋面。我又把他提起来,再次撕开他的喉咙。可这次他的伤口已经过大。他完了。死亡降临,像一个拳头捅进他的胃肠。有一阵儿我觉得恶心,接着鲜血的热气、充沛和光亮的外表,带着他最后的一丝气息涌遍我的全身。
我一头倒在他肮脏的床上,不知道躺了多久。我凝视着低矮的天花板。直到屋里的酸臭和霉烂味夹杂着尸体的腐臭让我受不了,才从床上爬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出去,模样肯定像他刚才那样笨拙。我让自己像凡人那样轻松自然地走着,像他们那样满脸怒气,一言不发。我不想让自己像个幽魂,虚无飘缈,长着翅膀,昼伏夜出。我想当人类,感觉像个人,让他的鲜血流遍我的全身。可这还不够,还差得远。我全部的希望都在哪里?那些笔直粗壮的矮棕榈树的扁状叶片拍打这楼房的灰墁墙壁。
“哦,你回来了。”她对我说。她的嗓音低沉稳重,没有颤抖。她正站在那把花格布绷面、两只械木扶手已经破旧的丑陋摇椅前,透过一副银丝边眼镜盯着我,手里还抓着那本平装小说。她的嘴巴很小,没有造型的圆形,露出一点黄牙,难看得和她那坚定无畏、个性十足的深沉语调形成鲜明对比。她冲我微笑!这时她到底在想什么?她为什么不祈祷上帝保佑?
“我知道你会回来。”她说,说完她摘下眼镜。她的目光炯炯。她瞧见什么?我哪里使她这么好奇?像我这样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魔鬼居然被她瞅得无地自容,差点哭起来。“是的,我知道,”她补充道。
“是么?你怎么知道的?”我边嗫嚅着边朝她走过去,这间普通的小屋使我感到温馨和惬意。我伸出细长得可怕苍白得不像人的手指——但却有劲得足以把她脑袋拧掉,触摸她瘦小的喉咙。我闻到一股鲜奶油的气味,要不就是杂货店的另一种气味。
“对,”她轻松而肯定地说。“我一直都清楚这点。”
“那就吻我吧,爱我吧。”
她的身体真热,双肩真瘦小,人老珠黄,这最后的枯萎煞是壮观。花虽已凋谢,仍充盈着清香。淡蓝色的静脉在地松弛的皮下蜿蜒曲张。在她合上双眼时,眼睑的线条很美。头皮向上蔓延,包住她的头盖骨。
“带我去天堂,”她说。声音发自内心。
“不行。但愿我有这个能力,可是我不行,”我冲她的耳朵愉快地低语。我用双臂把她接住,用鼻子拱着她灰白色的柔软发窝。我感到她把枯叶般的手指贴在我的脸上,令我有点不寒而栗。她也在微微颤抖。哦,这个温和、枯萎的小老太太,这个只剩下思想和意志的造物,仅包着一层松脆躯壳的微弱残火!她只够“喝一小口”再没别的了。
可是等我明白这点时已经太晚了,头一股鲜血已经流在我的舌头上了。我正在吸干她。显然,我吸血的呻吟使她警觉起来,但紧接着她就什么也听不见了一旦吸血开始,他们就什么也听不清。
原谅我吧。
哦,亲爱的!
我俩搂着慢慢倒在地毯上,像一对情侣倒在一丛枯萎而多节的花朵。我看到那本小说也落在身旁,看见封面上的那幅画,可这好像不是真实的。我小心翼翼地搂着地,生怕把她挤碎。可是我只是个空壳。死神正在她头上迅速降临,好像她自己正在一条宽阔的走廊里朝我走来,在某个极其特殊和十分重要的地方,啊,对了,就是在纽约那座铺着深黄大理石地砖的楼里;连在这儿你都能听见熙来攘往的车流,以及在楼下的大厅里、楼梯口的门“砰”地关上的闷响。
“晚安,亲爱的,”她耳语道。
我听见了她的话吗?她怎么还能讲话?
我爱你。
“是的,亲爱的,我也爱你。”
她站在走廊里。秀发火红笔直,在肩头上打着美丽的卷儿。她正在微笑,她的高跟鞋一直在大理石地面上踏出尖锐而诱人的声音。不过现在她的周围只有沉寂,虽然羊毛裙褶仍在摆动。她正带着一种怪怪的聪明表情看着我,举起一把狮子鼻头状的黑色小手枪瞄准我。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死了。那声枪响震得我的耳朵好一阵儿,除了嗡嗡声什么也听不见。我躺在地板上,茫然地盯着头上的天花板,鼻子闻到纽约一条走廊里的火药味。但是这里是迈阿密。她的钟表正摆在桌子上滴嗒滴嗒走着。从烧得过热的电视机里传来卡莱-葛伦又尖又细的声音,告诉琼-芳登他爱她,使她感到十分幸福。原先她一直以为卡莱-葛伦想要杀了她。我也一直这么以为。
南海滩。我又来到郊区沿公路的霓虹灯商业区。只是这一次我离开熙攘的人行道,走过沙滩,向大海踱去。
我不断走着,直到附近见不到一个人为止;连海滩的流浪者和夜泳者也见不到一个。只有沙滩,白天的人群留下的所有脚印都已被海水冲刷干净,灰蒙蒙的夜间大海,不断把它无尽的浪涛一层层抛向坚忍的海岸。天空是那么缈远,充满疾走的云块和遥远而不显眼的群星。我做了什么?我杀害了她,杀害他的牺牲品,掐灭那个我本该救助的人类的希望之光。我又回到她那里,和她一起躺下,并抓住了她,她打出的无形一枪为时已晚。我又满足了自己对血的渴望。
事后,我把她放在她那张整洁的小床,盖上灰暗的尼龙被,把她的胳膊交叉抱在胸前,为她合上双眼。
亲爱的上帝,请帮助我。我那些无名的圣徒在何方?那些长着羽翼、要把我送入地狱的天使又在何方?待他们真正降临时,他们是否是你见到的最后一件美好事物?当你沉沦火海里之后,你还能跟着他们一道升天吗?你还能指望最后瞥见他们那金色的小号、和他们那映照上帝容光的脸孔吗?
对于天堂我又了解多少呢?
我久久伫立在海边,凝望云块飘移的无垠夜空,再将目光移回那些新建旅店的闪亮灯光和来回闪现的车头灯。
一个孤独的凡人站在远远的路边,朝我这个方向眺望。也许他根本没注意到我——一个渺小的身影,站在大海的岸边。也许他只是像我这样眺望大海,彷佛海滨充满奇迹,你佛海水能冲刷洗净我们的灵魂。地球上曾经全是海洋,大雨曾连续下降一亿年!可是现在宇宙却爬满了魑魅魍魉。那个孤独的凡人仍站在那边,朝这边张望。我逐渐意识到,他的目光越过空旷如洗的沙滩和稀薄的夜色,正凝聚在我的身上。是的,他在看着我。
我不假思索地也看着他,只因为我不想转身。接着一种古怪的感觉传遍我的全身,一种我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它开始出现时我感到有点晕眩,接着一种微微刺痛的震颤传遍我的躯干和四肢。我觉得四肢越绷越紧,一点一滴地压迫体内的物质。这种感觉如此强烈,我仿佛要被从我自己的躯体内被挤出去。我很吃惊,可又从中尝到一点快感;这对我这么一个铁石心肠、麻木不仁的怪物来说尤其难得,这是种势不可挡的兴奋,像是吸血时的亢奋,虽然完全不像吸血那样发自本能。并且,在我刚一开始分析它,我就意识到它已经消失。我浑身战栗。我曾经设想过这种场面吗?我仍然盯着远方的那个人类,这个可怜的人也紧盯着我,却一点也不知道我是谁,是干什么的?
一丝微笑挂在他年轻的脸庞,脆弱而布满惊诧。我慢慢想起来曾经见过这张脸,并进一步吃惊地发现,他脸上流露出也认识我以及那种古怪的期盼神情。突然,他举起右手冲我挥舞。
莫名其妙。不过我认出了这个凡人。更确切的说,我见过他不止一次。过了一会儿,记忆才鲜明的回到我的脑海。
一次是在威尼斯,当我在圣马可广扬上徘徊时;另一次是几个月后,我在香港的夜市附近。这两次我都特别留意过他,只因为他也特别留意我。没错,那儿站立着,同一个高大健壮的身体,同样浓密的褐色卷发。简直不可能。还是很可能?因为他就站在那儿!
他再次打着问候的手势,然后笨手笨脚地快步朝我跑来,向着笨拙的步子距离我越来越近。我则站在原地,吃惊但不动声色地看着他。我扫描他的大脑。毫无想法,根本没有开动。只有他的笑脸随着他跑近,反射星光的海水逐渐清晰起来,他的恐惧连同鲜血的气味一同钻进我的鼻孔。是的,他很害怕,但又异常兴奋。他突然看上去很诱人——又一个牺牲品,将要投入我的怀抱。他灰褐色的大眼睛目光炯炯,雪白的牙齿泛着寒光。他跑到距离我三尺远的地方停下来,心怦怦剧跳,伸出一只颤抖的汗手,要把一个鼓鼓而皱巴巴的信封交给我。我仍然不动声色地那着他,既不露出被他得罪的傲慢,也不对他竟有胆量在这儿找到我的壮举表示赞赏。我只是饿得恨不得把他一把揪起来,不假思索地吸他的血。我瞪着他,就要失去理智。我只看见了血。他好像很明白这一点,也确实感到不对头,就警觉起来,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把那厚信封扔在我的脚下,站在松松的沙滩上突然向后一跳,转身就跑。动作猛得差点摔倒,腿快得好像连身体也跟不上。我的饥渴消退一点。我也许仍没恢复理智,但却在犹豫,而这就出现考虑的余地。这个紧张兮兮的家伙到底是谁?
我又试着窥探他的心思。什么也没有,真奇怪。不过也有这种凡人,即便丝毫没有意识到有人可能会窥探他们的心灵,他们也能把自己自然地伪装起来,叫你摸不透。他拚命地奔跑,样子笨拙可笑,离我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一条漆黑的小街。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现在再也嗅不到他的踪迹了,除了那个他丢在我脚边的厚信封。
这一切到底意味着什么?毫无疑问,他很清楚我是谁。我们在威尼斯和香港的两度相遇并非巧合。他突如其来的恐惧且不说别的——就说明这一点。不过我还是要称赞他的勇气。设想一下,跟踪我这样一个可怕的魔鬼,得需要拿出多大的勇气才行。难道他是个狂热的崇拜者,赶来敲这神殿的大门,乞求我是否能出于怜悯或奖赏他的勇敢,赐给他一点“黑血”?这念头使我突然愤怒且伤心,但我又很快不在乎。我捡起那个信封,见上面是空白的,而且没粘上。里面有一篇印刷体的短篇小说,显然是从一本平装书上裁剪下来的。这是厚厚一叠书页,左上角用订书机订上。没有任何留言。小说的作者是个可爱的家伙,我很熟悉,名叫h-p-拉夫克拉夫特,专擅超自然和死亡题材。其实我也读过这篇小说,并一直记得它的标题:门前石阶上的东西。这标题曾让我大笑。
“门前石阶上的东西-”现在我又忍俊不住。没错,我记得这篇小说,写得很机智,很有趣。可是这个陌生的凡人为什么要把这样一篇小说送给我呢?荒唐可笑。我突然又生起气来,或者说是气怨交加。我不经意地把这包东西胡乱塞进上衣口袋,沉思起来。是的,那家伙肯定是失踪了。我甚至分不清他和别人的区别。唉,他要是明天夜里再来诱惑我就好了。那时我的灵魂也许不会这么厌倦疲劳,也许会比现在更在乎他一点,这样起码会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懂。可是眼下距离他匆匆来去好像已经逝去百亿年。夜空旷得只剩下远方大都市刺耳的叫嚣和近处海涛灰蒙的喧哗。连云层也逐渐稀薄乃至消失。苍穹浩瀚寂寥。我遥望头顶上冷峻明亮的群星,听任低神的涛声在我四周哀呜。我最后看了一眼迈阿密,这座我十分钟爱的城市的万家灯火,悲痛欲绝。
然后,我腾空而起,简单得犹如心想事成,迅速得没有凡人能够看见。就这样,我“呼呼”地穿云破雾,越飞越高,直至这座宛如章鱼爬的大城市化为遥远的一团星云,最终从视线里渐渐消失。高空的风不分季节,一迳寒冷刺骨。我体内的血液被它包围,仿佛原先的热流根本就不曾存在。不久我的脸和双手就罩上一层冰套,我像是被冻成冰棍。接着,这层冰套又移到我薄薄的衣服里面,里住我全身的皮肤。但它并没有让我觉得疼,或者说它并没有让我觉得太疼,只是干干地里着我,倒也不算太难受。我只是觉得凄凉、忧郁,一切值得活下去的东西都没有了——熊熊燃烧的壁炉火焰、亲人的爱抚、热吻和拌嘴,还有爱情、渴望和鲜血。哦,那些规劝可怜的人们说,如果不流血供奉、宇宙就会不复存在的阿兹特克,众神肯定都是些贪婪的吸血鬼。想像你自己就主持着这样一座祭坛,手指扛着槭子招唤人们一个个地过来,然后把他们充满鲜血的心脏压在你的嘴上,像吃一串串葡萄似地吮吸里面的鲜血!我乘着这股冷风翻滚遨翔,忽而下降,忽而上升,有时展臂迂回,有时并拢直飞。此刻我像个仰泳者仰躺前进,再次凝视盲目而冷漠的繁星。我仅凭着意念向东飞行。伦敦上空虽然仍笼罩着夜幕,但钟表已指向黎明的时辰。已经到了伦敦。
应该向我的凡人朋友大卫-泰柏特道别了。自从我们上次在阿姆斯特丹见面后,时间已过去数个月。我当时很粗暴地离他而去,对此及对打扰了他而深感羞愧。从此我一直监视着他,但没有直接找他麻烦。现在我清楚无论情绪多坏,我也要去找他。毫无疑问他也想让我去。这是件适宜和体面的事,应该去做。
有一刻我还想到了我亲爱的路易。他大概正在新奥尔良沼泽深处、那所摇摇晃晃的小房子里,一如既往在月光下读书,或遇到阴天无月夜时在晃动的烛光下破卷。不过向路易告别可能已经太迟如果说我们当中有谁最能善解人意,那就是路易。至少我是这么想的。很可能实际情况正好相反
我飞向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