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笔趣阁 ddbiquge.co,肉体窃贼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我很满意。
“那你也用不着非得杀生不可,对不对?”他很严肃地说。
这问题问得真傻。我哼了一声表示蔑视。“我喜欢杀生,”我说。我指了指那张虎皮。“我是猎手,就像你以前一样。我觉得打猎很有趣。”
他注视我良久,一脸困惑和惊奇。然后,他慢慢点头,像是接受了这个事实。但实际上他还没有接受这个事实。
“我出去时你可以吃晚饭,”我建议。“我看得出你也饿了。我能闻见这房子里什么地方正在炖肉。我打算在回来之前吃我的晚餐,这你应该知道。”
“你这么坚持要我理解你吗?”他问。“还要我不要多愁善感、是非分明。”
“没错。”我咧开嘴巴,向他露出我的利齿。它们其实很小,根本无法同它自愿与之为伍的豹牙和虎牙相提并论。不过我的这副怪相总是把凡人吓坏。不仅吓坏,而且吓得半死。我想,它是向人类的同意识深处中与勇敢或经验老道无关的本能传送预警信号,触发人的某种原始防卫反应。他脸色苍白,呆呆地站着,榜楞地瞅着我。过了一会儿,人情味和表情才逐渐回到他的脸上。
“和好吧,”他说。“我在这儿等你回来。加里你不回来,我会大发脾气!从此不再理你。我发誓。若真是这样,你今天晚上就从我眼前消失,找绝不会再答应你一次。我将把你的不辞而别视为对友情与好客的极大侮辱。你明白吗?”
“好吧,好吧!”我耸耸肩回答,虽然心里为他这么需要我待在这里而感动,但表面上我装得若无其事。以前我确实一直没像现在这样、心里有谱,所以一直对他表现得粗鲁无礼。“我会回来的。不过,我很想知道——”
“知道什么?”
“你为什么不怕死?”
“你不是也不怕死么?”
我没有回答。我又看见了太阳,这轮大火球正在铺天盖地。我浑身颤栗。接着我又看见了梦中的那盏油灯。
“你说呀,”他追问。
“我怕死,”我说完又使劲点了点头。“我所有的幻觉都正在被粉碎。”
“你有幻觉吗?”他问,表情很纯真。
“我当然有。我的幻觉之一是:其实谁也不能故意拒绝“黑色天赋”
“莱斯特,我得提醒你:你自己就拒绝过它。”
“大卫,我那时还是个孩子。我是被迫拒绝的。我出于本能抵抗了它。可是这和明知故犯毫无关系。”
“别低估你自己。我认为即使你当时完全明白,你也会拒绝的。”
“现在咱们在谈论你的幻觉,”我说。“我饿了。别阻止我,不然我杀了你。”
“我信不过你。你最好回来。”
“我会的。这一次我会信守我在信里许下的诺言。你可以把你想说的都说出来。”
我在伦敦的几条暗街里巡猎。我正在查林十字架车站附近游荡,寻觅某个小凶手,这种人只会小打小闹,成不了大气候,让我感到乏味,但毕竟还能填满我的牙缝。但是结果并不完全像我预料的那样。有一个老太太,穿着脏兮兮的破衣烂衫,拖着脚步行走在街道上。她冻得浑身发抖,看上去像个疯子,可以肯定不等天亮就会死去。她像是从被人锁起来的一个地方的后门偷偷溜出来,并且对天大声发誓,绝不会再被人抓回去。我们俩马上就成了火热的情人!她有一个我喜欢的名字,还有许多温馨的回忆,我们俩就在这贫民区里跳起舞来,我把地久久地搂在怀里。如同当今西方国家的许多乞丐一样,她的营养也很好(因为食品非常丰富)。所以我便慢慢地吸吮,细细地品尝,享受鲜血流遍我被灼伤的全身皮肤的感觉。等吸完血后,我才意识到我正在很敏锐地耐受着严寒。我对气温的起伏变化敏感多了。真有意思。寒风像鞭子似地抽打着我,使我憎恶。也许我身上真的有什么地方给烧坏了。我不清楚。我感到脚上又湿又凉,双手冻得要命,只好把它们塞进衣袋。我又想起去年冬天我在法国家中过冬的情景,想起提供我一张草床并让几条狗陪我作伴的那位年轻凡人乡绅。骤然地,世界上所有的鲜血好像都不够了。到了反复吸血的时候了。
这些人都是被社会抛弃的人。他们各自从垃圾和硬纸板搭成的破棚子里出动,钻进冰冷的黑夜找食物,并注定要在散发出恶臭的汗水、粪尿和粘痰中呻吟与进食。不过他们的血毕竟还是人血。当钟表敲响十下时,我仍感到饥渴。猎物仍然遍地都是,但我已经厌烦了打猎,况且肚子也基本上填饱了。我又走了许多街区,来到时髦奢华的伦敦西区,溜进一家打烊的小服装店。店里摆满精制、新潮的男仕时装。哈,最流行的时装真多,都是现成的。我按照自己的口味把自己包装起来,灰色的粗呢长裤,有腰带的外衣,厚厚的白色羊毛衫,甚至戴上一副淡绿色带精致金框的变色眼镜。然后,我走出服装店,回到寒冷的风雪之夜,哼着小曲,并像我过去常与克劳迪娅做的那样,在路灯下跳了一小段踢踏舞。
就在这时“啪啦”一声,一个面相凶狠的英俊小伙子朝我扑了过来。他嘴里愤着酒气,穿着合身的破衣烂衫,手里握着一把尖刀,一副对我谋财害命的架势,虽然我身无分文。哼,我自己就是个可怜的贼,刚刚偷了一家高级爱尔兰服饰店。不过此人又让我兴致高升,我把他一下子紧紧搂住“咔嚓”一声压折这混蛋的肋骨,把他吸干得像是夏天合楼里的一只死老鼠。他惊奇而又迷酥地瘫倒下去,临死前还痛苦地用手抓了一把我的头发。他的衣袋里还真有点钱。我运气真好。我把这笔钱放进服饰店,算是为这些我偷的服装付了账。虽然我具有超自然力,但我的算术不太好,经过我的计算,这些钱居然超出我偷的衣服的价值。我把它全都给了店老板,又写了一张感谢的字条,当然是不署名的。完了,我用心灵感应术把店门锁紧又拧了几下,然后走掉了。
,我很满意。
“那你也用不着非得杀生不可,对不对?”他很严肃地说。
这问题问得真傻。我哼了一声表示蔑视。“我喜欢杀生,”我说。我指了指那张虎皮。“我是猎手,就像你以前一样。我觉得打猎很有趣。”
他注视我良久,一脸困惑和惊奇。然后,他慢慢点头,像是接受了这个事实。但实际上他还没有接受这个事实。
“我出去时你可以吃晚饭,”我建议。“我看得出你也饿了。我能闻见这房子里什么地方正在炖肉。我打算在回来之前吃我的晚餐,这你应该知道。”
“你这么坚持要我理解你吗?”他问。“还要我不要多愁善感、是非分明。”
“没错。”我咧开嘴巴,向他露出我的利齿。它们其实很小,根本无法同它自愿与之为伍的豹牙和虎牙相提并论。不过我的这副怪相总是把凡人吓坏。不仅吓坏,而且吓得半死。我想,它是向人类的同意识深处中与勇敢或经验老道无关的本能传送预警信号,触发人的某种原始防卫反应。他脸色苍白,呆呆地站着,榜楞地瞅着我。过了一会儿,人情味和表情才逐渐回到他的脸上。
“和好吧,”他说。“我在这儿等你回来。加里你不回来,我会大发脾气!从此不再理你。我发誓。若真是这样,你今天晚上就从我眼前消失,找绝不会再答应你一次。我将把你的不辞而别视为对友情与好客的极大侮辱。你明白吗?”
“好吧,好吧!”我耸耸肩回答,虽然心里为他这么需要我待在这里而感动,但表面上我装得若无其事。以前我确实一直没像现在这样、心里有谱,所以一直对他表现得粗鲁无礼。“我会回来的。不过,我很想知道——”
“知道什么?”
“你为什么不怕死?”
“你不是也不怕死么?”
我没有回答。我又看见了太阳,这轮大火球正在铺天盖地。我浑身颤栗。接着我又看见了梦中的那盏油灯。
“你说呀,”他追问。
“我怕死,”我说完又使劲点了点头。“我所有的幻觉都正在被粉碎。”
“你有幻觉吗?”他问,表情很纯真。
“我当然有。我的幻觉之一是:其实谁也不能故意拒绝“黑色天赋”
“莱斯特,我得提醒你:你自己就拒绝过它。”
“大卫,我那时还是个孩子。我是被迫拒绝的。我出于本能抵抗了它。可是这和明知故犯毫无关系。”
“别低估你自己。我认为即使你当时完全明白,你也会拒绝的。”
“现在咱们在谈论你的幻觉,”我说。“我饿了。别阻止我,不然我杀了你。”
“我信不过你。你最好回来。”
“我会的。这一次我会信守我在信里许下的诺言。你可以把你想说的都说出来。”
我在伦敦的几条暗街里巡猎。我正在查林十字架车站附近游荡,寻觅某个小凶手,这种人只会小打小闹,成不了大气候,让我感到乏味,但毕竟还能填满我的牙缝。但是结果并不完全像我预料的那样。有一个老太太,穿着脏兮兮的破衣烂衫,拖着脚步行走在街道上。她冻得浑身发抖,看上去像个疯子,可以肯定不等天亮就会死去。她像是从被人锁起来的一个地方的后门偷偷溜出来,并且对天大声发誓,绝不会再被人抓回去。我们俩马上就成了火热的情人!她有一个我喜欢的名字,还有许多温馨的回忆,我们俩就在这贫民区里跳起舞来,我把地久久地搂在怀里。如同当今西方国家的许多乞丐一样,她的营养也很好(因为食品非常丰富)。所以我便慢慢地吸吮,细细地品尝,享受鲜血流遍我被灼伤的全身皮肤的感觉。等吸完血后,我才意识到我正在很敏锐地耐受着严寒。我对气温的起伏变化敏感多了。真有意思。寒风像鞭子似地抽打着我,使我憎恶。也许我身上真的有什么地方给烧坏了。我不清楚。我感到脚上又湿又凉,双手冻得要命,只好把它们塞进衣袋。我又想起去年冬天我在法国家中过冬的情景,想起提供我一张草床并让几条狗陪我作伴的那位年轻凡人乡绅。骤然地,世界上所有的鲜血好像都不够了。到了反复吸血的时候了。
这些人都是被社会抛弃的人。他们各自从垃圾和硬纸板搭成的破棚子里出动,钻进冰冷的黑夜找食物,并注定要在散发出恶臭的汗水、粪尿和粘痰中呻吟与进食。不过他们的血毕竟还是人血。当钟表敲响十下时,我仍感到饥渴。猎物仍然遍地都是,但我已经厌烦了打猎,况且肚子也基本上填饱了。我又走了许多街区,来到时髦奢华的伦敦西区,溜进一家打烊的小服装店。店里摆满精制、新潮的男仕时装。哈,最流行的时装真多,都是现成的。我按照自己的口味把自己包装起来,灰色的粗呢长裤,有腰带的外衣,厚厚的白色羊毛衫,甚至戴上一副淡绿色带精致金框的变色眼镜。然后,我走出服装店,回到寒冷的风雪之夜,哼着小曲,并像我过去常与克劳迪娅做的那样,在路灯下跳了一小段踢踏舞。
就在这时“啪啦”一声,一个面相凶狠的英俊小伙子朝我扑了过来。他嘴里愤着酒气,穿着合身的破衣烂衫,手里握着一把尖刀,一副对我谋财害命的架势,虽然我身无分文。哼,我自己就是个可怜的贼,刚刚偷了一家高级爱尔兰服饰店。不过此人又让我兴致高升,我把他一下子紧紧搂住“咔嚓”一声压折这混蛋的肋骨,把他吸干得像是夏天合楼里的一只死老鼠。他惊奇而又迷酥地瘫倒下去,临死前还痛苦地用手抓了一把我的头发。他的衣袋里还真有点钱。我运气真好。我把这笔钱放进服饰店,算是为这些我偷的服装付了账。虽然我具有超自然力,但我的算术不太好,经过我的计算,这些钱居然超出我偷的衣服的价值。我把它全都给了店老板,又写了一张感谢的字条,当然是不署名的。完了,我用心灵感应术把店门锁紧又拧了几下,然后走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