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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尔良。我在晚上很早就到达了这里,因为我是逆着地球的自转在作时光倒流的飞行。这里的天气冷扬扬的,但不算太严寒,虽然一次强冷空气正朝南方压过来。天空万里无云,满天闪烁着小而亮的星星。我立即奔赴我在法国区中的那个顶层公寓。这个公寓虽然迷人,却一点也不高,在一楝四层楼的顶层,早在南北战争前就盖起来了,是观赏密西西比河及其两座美丽的姊妹桥的绝佳地点。窗子打开时,还能飘进世界咖啡馆热闹非凡的噪音,以及杰克逊广场周围繁忙的商场及街道的熙熙声音。拉格朗-詹姆斯先生要我明天夜里才同他见面。虽然对这次见面我很迫不及待,但我还是发现这样安排很好,因为我想马上去找一趟路易。
但是首先我冲了一个热水澡,享受了一下凡人们的舒适,然后穿上一套黑色天鹅绒的新西装,很整洁简单的那种,颇像我在迈阿密穿过的服装。我还穿上了一双黑色的新皮靴。尽管很疲倦——假如我现在仍在欧洲,我本该正在地下睡觉呢——我还是出门了,像一个凡人那样步行穿过城市。
不知为什么,我在路过皇家大街,我、克劳蒂娅和路易曾经居住过的旧址,我拐了一下弯。事实上我过去经常这样做,不到走了一半路的时候决不会想起它来。
我们过去的聚会地点就是楼上的那个漂亮的公寓房间,我们在里面住了六十多年。很显然,当我为我犯下的大错自责或者受到他人谴责时,应该考虑到这个因素。路易和克劳蒂娅都是我制造出来的,而且我承认是为了自己而造。不过,在克劳蒂娅认定我应该以生命为我的创造付出代价之前,我们的生活还是很辉煌惬意。
那时,这些房间都布满了当时所能提供的一切豪华摆设。我们有一辆四轮大马车,有好几匹马在旁边的马厩里,有几名仆人住在楼背面的院子。但是这些老式的砖楼现在已经很陈旧了,无人问津,房间近来一直无人租住,也许幽灵除外,楼下的店铺也租给了一个书商。此人从不屑于掸掉橱窗里或书架上的书上面的灰尘。他不时会给我采办来一些书,比如史学家杰弗利-伯顿-拉塞尔写的论邪恶本质的著作,米尔西亚-埃利亚德的精彩的哲学论著,以及我爱读的古典小说。那位老人现在就待在店里读书呢。透过玻璃窗我注视了他好几分钟。新奥尔良的法裔居民和美国其他地方的人真不一样。对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来说,经济效益根本算不上什么。我后退两步,仰头看那些至铁栏杆。我又想起了那些烦心的旧梦里的那盏油灯,她的声音。她为什么现在这么无情地纠缠着我?这是前所未有的。当我闭上眼睛时,我又听见了她对我说话的声音,但她话语的实质却已经消失。我发现自己再次追忆她的生与死。
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正在路易的怀抱里。现在那个小陋屋已经荡然无存,它曾是一座传播瘟疫的房子,只有吸血鬼才会进去。连贼都不敢把她死去母亲脖子上的那条金项链偷走。路易竟然选了一个小孩子当猎物,连他自己对此也羞愧难当。不过我当时了解他。事后他们把她送去抢救的那所老医院也已踪迹全无了。我当时怀抱那个暖和的凡人包袱走过的那条街道狭窄而泥泞,路易在后面跟着我跑,哀求我告诉他我想干什么。
一股寒风猛地把我吹醒。我能听见从一个街区开外的波旁大街上的酒馆里传来刺耳而单调的音乐。人们在大教堂前散步,附近有个女人在大笑。黑暗中有辆小汽车在猛按喇叭。一部现代电话机发出细小的电子脉冲。在书店里,那位老人在拨弄收音机,扭动旋钮,从迪克西兰爵士乐到古典音乐,最后到一个哀悼的人声,和着一位英国作曲家的音乐在吟唱诗歌
我为何跑到这座老楼来?它木讷而苍凉地立在这里,像块墓碑,上面的日期和字迹都已陈旧斑驳。最后,我再也不想耽搁。刚刚在巴黎发生的事情一直使我处在极度的兴奋状态,我要去住宅区找路易,把这一切向他和盘托出。我再次选择走路。我要感受土地,用双脚测量它的距离。在我那个时代,也就是十八世纪末,新奥尔良的住宅区其实还不存在。那时它还是间上游的乡村,有许多农园,道路狭窄难走,路面只由疏浚挖来的贝壳铺成。到了十九世纪后期,在我们的小窝被捣毁之后,我创伤累累,心都碎了,跑到巴黎去找克劳蒂娅和路易。这时住宅区才连同它周围的小镇随着新奥尔良这座大都市一同崛起,许多维多利亚风格的漂亮木房才盖起来。这此华丽的木制建筑中有一些非常庞大,每一部分都以其杂乱无章的方式,与花园区里的那些南北战争以前的复兴希腊风格房屋一样宏伟。它们总使我想起那些古希腊的神殿,或法国区里的那些壮观毛邸。不过,住宅区里的大量隔板小木屋与其大房子一样,仍旧保留着古朴的乡村风格。高大的橡树和木兰树到处可见,高高地俯视着成片的小屋顶。许多街道都没有人行道,沿街的路沟不过是挖一条小槽,而且里面长满野花,不顾冬天的寒冷,非常茂盛。连那几条小小的商业街不时突然冒出全是店铺的一堆建筑——也不会使人联想到法裔居民区里的那些石头面脸和旧大陆的古色古香,倒颇像美国乡村小镇上的那些怪怪的“大街”
这地方非常适合晚上散步,你能听见鸟儿的歌唱,这是在老城区所绝对听不到的。黄昏的暮色透过参天大树的繁茂枝叶,照在沿河曲曲弯弯的货栈的屋顶上,久久不褪。你偶然可以碰上几座豪华宅第,有不规则的游廊和俗艳的装璜,还可见到带岗楼和山墙、以及暗道的房子。有大大的木头秋千吊在刚刷好漆的本围栏后面,有白色的尖桩篱笆墙。在整洁的草地上有宽宽的林荫小道。那些小屋变化多端,形态各异:有些按照时尚精心漆成鲜艳的颜色,有些虽然受到忽视,但仍很漂亮,带着浮木的那种灰灰的调子,很可爱。在这个热带地区,房屋很容易形成这种局面。你会在街上时时发现青草繁茂生长的路段,使你几乎不相信你仍在一座城市里。野紫茉莉花和蓝白花丹将标明房地产归属的篱笆墙都遮没。橡树枝弯得很低,行人只好低下头通过。即使在隆冬腊月,新奥尔良也是郁郁葱葱。霜冻连山茶花都打不死,至多伤到它们。围栏和墙壁上爬满黄色的野生卡罗莱纳素馨和紫色的叶子花。
路易就是在这样一片绿叶浓荫之中,在一长排高大的木兰树后面,建立自己的秘密巢穴。在在生锈的铁门后面,那座维多利亚风格的老房子无人居住,它的黄色油漆几乎全都剥落。路易只是偶然手里拿着腊烛到里面去转转。他的真正住所是后院的一座小屋,它被一大片乱七八糟纠缠在一起的粉红色皇冠花遮盖得密实。屋里堆满书籍和他多年收集的零散物品。小屋的窗户很隐蔽,从街上几乎看不到。其实,是不是真有人知道这小屋的存在都值得怀疑。由于高高的砖墙、浓密的老树和屋子四周乱长的夹竹桃,连邻居也看不见它。高高的野草中没有通向小屋的小径。
我接近了他,只见这几间陋室的门窗全都敞开,他坐在书桌旁,只藉着一枝烛光在读书。我窥视他良久。我很喜欢这样窥视他。他去打猎时我常常跟踪他,只是为了看他进食。现代世界对路易来说根本没有意义。他就像个幽灵似地无声无息在街上漫游,慢慢接近那些想死或似乎想死的人。(我不敢肯定人们是不是真的欢迎死神降临。)他吸血时既细心又迅速,没有痛苦。他吸血时肯定也要对方的命。他不知道怎样饶恕牺牲品。他从不像我这样在多少个夜晚只是“小饮一场”他控制不住自己。只要我不是饿极了,我总是吸一点就罢手。
他总是穿着老式的服装。和我们当中的许多人一样,他也找来与他凡人时代的款式相似服装来穿。他喜欢穿宽宽大大、紧袖子、长袖口的衬衫和牛仔裤。当他穿外衣时(很少见),他挑选的同我一样,一般是长长的骑士外套,完全折边的那种。我有时把这些服装作为礼物给他带来,好让他不致于把他那两件“战利品”穿烂。我迷上了替他收拾屋子,把图画照片挂在墙上,把屋里摆得时髦漂亮些,迫使他过那种十分奢侈的生活。我认为他希望我照顾他,虽然他口头上不承认。他过着没有电、没有暖气的生活,穿得乱七八糟到处流浪,还谎称完全心满意足。这座小屋有几扇窗子没有玻璃,而且他只是偶然才把那老式的固定百叶窗拉下来拴住。他好像不在乎雨水会打进来弄湿他拥有的物品,因为,它们其实也不真是他的宝贝,只不过是到处乱堆的破烂而已。不过我又想到,他还是需要我来帮他改变一下这种局面。他经常跑到我位于闹市区、既热又十分明亮的住所,次数频繁得让我吃惊。在我家,他会一连几个小时盯着我的超大彩色电视萤幕目不转睛。有时他还把他自己的光碟或录影带拿到我这儿来看。与狼共舞就是他反覆观赏的一部影片。美女与野兽,尚-考克托写的一部法国影片也让他极其赏心悦目。此外还有死者,是约翰-哈斯顿根据詹姆斯-乔依斯的小说改编的一部电影。但请您搞明白,这个片子同我们吸血鬼毫无关系,它讲的只是本世纪初爱尔兰的一群普通人在圣诞夜聚在一起大吃大喝的事。还有其它许多影片他都爱看。他的这些造访都是不请自来,而且全都待得不太久。他经常为我沉迷于这种“超级物质享受”而扼腕痛惜,并对我的丝绒枕头、铺着厚地毯的拼花地板,以及华丽的大理石浴缸不屑一顾。他会转身回到他那可怜的、长满爬藤的陋屋。
今夜,他仍清高而孤傲地坐在落满尘土的桌旁,白脸颊上蹭了一块墨水迹,全神贯注地读着一本厚厚的、最近刚由一位英国小说家写的狄更斯传。他慢慢翻着书页,阅读的速度不比大多数凡人快。的确,在我们所有的幸存者当中,他是最接近人性的。而且他决定保持这种状态。有许多次我主动提出把我更强大的血液给他一部分。但每次他都拒绝。戈壁大漠上的毒日头要是照在他身上,早就把他烧成灰。他的感官十分细腻敏感,并且同吸血鬼无差异,但毕竟同一个“千年之子”的感官还不一样。他施展读心术总是不太成功,看不出别人在想什么。他迷惑凡人、使其出神入定时总是出差错。
当然我也读不出他的心思,因为是我造就了他,而新生儿与制作者的想法总是相互隔绝。为什么?我们谁也不清楚。我猜想我俩对对方的感觉和渴望非常了解,但把它放大了反倒会使清晰的影像变模糊。理论上是这样。也许有一天人们会把我们捉到实验室里研究,我们也许会透过牢房的厚玻璃墙,一边听他们向我们问个不停,并从我们的血管里采血样,一边向他们讨活人的血吸。不过,哼!这一套对用一个意念就能把人烧成灰的莱斯特来说,还能行得通吗?
路易没有听见我在他小屋外的深草里的动静。我溜进他的房间。一条长长的影子一闪之后,我已经坐在他对面、我最爱坐的那张红天鹅绒法式高背扶手椅。很久以前我把它运来,给我自己坐。这时他抬起头来。
“啊,是你!”他马上说,并把书使劲合上。
他的脸天生英俊而削瘦,虽然显得很有力量,但却纤细而精致,见到我,它变得通红。他不久前刚吸过血,我却漏掉目标。有一刻我完全被这张脸陶醉了。
然而,见他被人血的缓慢搏动激活到这种地步,我心里还是痒痒得不是滋味。我也能嗅到这股血味,它奇妙地使我觉得我离他很近。他的美貌总是使我疯狂。我想,当我不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在心中把他理想化了,可当我又见到他时,我还是为他所倾倒。
我刚到路易安那州时,最初就是他的美貌将我吸引到他那儿,那时路易安那州还是个蛮荒、无法无天的殖民地,他还是个桀傲不驯、酗酒成性、在酒馆里打架斗殴、赌博、胡作非为,最后导致自己命丧黄泉的傻瓜。他自以为他想要得到的,或多或少他算是得到了。
有一阵子,我不明白他盯着我看时脸上为什么露出恐惧的表情,也不懂他为什么猛地站起来,朝我走过来并弯腰伸手摸我的脸。然后我才想起,是我这被阳光灼焦的皮肤。
“你又干什么了?”他小声问。他跪在地上抬头看我,把一只手轻轻搭在我肩上。多可爱的亲密行为,但我并不想认可。我仍坐在椅子里不动声色。
“没什么,”我说“过去的事了。我跑到一个大沙漠里,我想看看究竟会出什么事”
“你想看看究竟会出什么事?”他站起来,后退一步,瞪着我。“你想毁灭自己,对不对?”
“不全是,”我回答。“我在阳光下躺了一整天。第二天早上,不知怎么,我已经在沙子上挖了个坑钻进去了。”
他凝视我良久,好像气得要发作似的。然后他才回到自己的书桌,一反平时的优雅“嘭”地一声猛然坐下,双手握住放在合上的书上,凶恶而愤怒地看着我。
“你为什么这么干?”
“路易,我有更要紧的事告诉你,”我说。“别想那些事了吧。”我作了个别管我的脸的手势。“出了件很特别的事。我得把整个过程告诉你。”我站起身来,因为我控制不住自己。我开始在屋里来回踱步,注意别把到处乱堆的那些“垃圾”踢翻,并深为那点微弱的烛光感到气恼,并非因为我看不清东西,而是因为它太微弱、太局部,我喜欢灯火通明。
我对他讲述一切——我如何先在威尼斯和香港、后在迈阿密见到拉格朗-詹姆斯这个怪物,他又是如何在伦敦找到并通知我,并像我预料的那样跟着我到了巴黎。现在我们俩明天夜里就要在广场附近碰头。我还向路易讲了那些短篇小说及其含义,我讲了那个小伙子本人奇怪的地方,讲说他并不在自己的身体内,以及我相信他能实现交换身体的事。
“你是发疯了。”路易说。
“别急着下结论。”我提醒他。
“你对我引用那白痴的话吗?消灭他,要了他的小命。可以的话今天夜里就找到他,把他干掉。”
“路易,看在上帝份上”
“莱斯特,这混蛋能随心所欲地找到你吗?也就是说他知道你藏在哪儿。现在你把他引到这儿来了。他也知道我住在哪儿。他是能想像得到的最危险的敌人!我的上帝,你为啥到处去招惹敌人?噢,现在世上没人能摧毁你了,连‘千年之子'联合起来也办不到,连戈壁上正午的大太阳也晒不死你,所以你就招来一个威力比你大的死敌,对不对?一个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行走的凡人。一个在你没有自觉或决心的情况下能完全驾驭你的人。不行,你要消灭他。他太危险了。我要是看见他,就把他弄死。”
“路易,这人能给我一个人的身体。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
“什么人的身体!莱斯特,你光凭占领一个人体是不会变成人的!你活着的时候就不是人!你天生就是个怪物,这你明白。你怎么能这样欺骗自己呢?”
“你再说下去我就要哭了。”
“哭?我就喜欢看你哭。我在你的书里读过许多关于你哭个不停的描写,但我从没亲眼见过你哭呢。”
“啊,这说明你是个十足的骗子,”我愤怒地说。“你在你那可怜的回忆录某一章里描写过我的哭泣,而这一章你我都清楚根本就是虚构的!”
“莱斯特,把这家伙杀了!你简直是疯了,居然让他离你这么近对你说话。”
我的脑子里全乱了。我一屁股又坐进椅子里,茫然地瞪着天空发愣。门外,夜空好像在带着轻柔舒缓的节奏呼吸,湿冷的空气里飘来一点点皇冠花的香气。从路易的脸上和他交叉放在书桌上的双手上,好像传过来一股股微弱的白热。他用默不作声来掩饰自己,我猜想他是在等待我回答。为什么这样?我也不知道。
“没想到你会这么认为,”我垂头丧气地说。“我还以为你会来一通长篇大论充满哲理的评论呢,就像你在你的回忆录里写的那样。可你看这是怎么回事?”
他一言不发地坐着,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沉思般的绿眼睛闪亮了一下,他好像被什么东西深深地折磨着,好像我的话刺痛了他。但显然不是我对他的文章的辱骂所致,我对他写的东西总是漫骂加抨击。那只是开玩笑,嗯,半开玩笑的性质。
我不知该说什么、做什么才好,他正在折磨我的神经。等他又开口时,他的声音很轻柔。
“其实你并不真的想做人,”他说。“你才不信那一套呢,对吧?”
“不,我信!”我回答,并对我声音里的诚恳感到很不好意思。“你怎么会不相信呢?”我站起来,又在房间里踱步。我先在这小屋里绕一圈,然后踏进杂草丛生的花园,边走边用手拨开挡住路的粗大坚韧爬藤。我心乱如麻,对他再也不知说什么好。
我在想我的凡人岁月,尽量避免把它编成神话,可是徒然,我无法把那些回忆从脑子里抹去——最后一次猎狼,我的那些狗在雪地里奄奄一息。巴黎。林荫大道旁的那座剧院。没有完成!其实你并不想当人。他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呢?
我出去在花园里待了好像很久很久。但最后不管是好是坏,我还是回到了屋里。我发现他还坐在桌旁,以那种十分悲哀、几乎心痛欲裂的表情看着我。
“你瞧,”我说“世上只有两件事我相信——一是任何凡人在真正了解‘黑色礼物'为何之后都不可能拒绝它。你别跟我讲大卫-泰柏特拒绝了我这件事,大卫不是个一般人。二是我相信,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全都想再变成人。这些就是我的信条。别的没有了。”
他不耐烦地打了个手势表示接受,然后仰靠在椅子里。椅子的木头在他的体重下发出轻轻的咯吱声,他没精打彩地抬起右手,用手指梳理着他那头蓬松的黑发,完全没意识到这一简单的手势很诱人。
这场面使我蓦然想起我把血输给他的那个夜晚,想起他直到最后一刻还同我争辩说我不能这么做... -->>
新奥尔良。我在晚上很早就到达了这里,因为我是逆着地球的自转在作时光倒流的飞行。这里的天气冷扬扬的,但不算太严寒,虽然一次强冷空气正朝南方压过来。天空万里无云,满天闪烁着小而亮的星星。我立即奔赴我在法国区中的那个顶层公寓。这个公寓虽然迷人,却一点也不高,在一楝四层楼的顶层,早在南北战争前就盖起来了,是观赏密西西比河及其两座美丽的姊妹桥的绝佳地点。窗子打开时,还能飘进世界咖啡馆热闹非凡的噪音,以及杰克逊广场周围繁忙的商场及街道的熙熙声音。拉格朗-詹姆斯先生要我明天夜里才同他见面。虽然对这次见面我很迫不及待,但我还是发现这样安排很好,因为我想马上去找一趟路易。
但是首先我冲了一个热水澡,享受了一下凡人们的舒适,然后穿上一套黑色天鹅绒的新西装,很整洁简单的那种,颇像我在迈阿密穿过的服装。我还穿上了一双黑色的新皮靴。尽管很疲倦——假如我现在仍在欧洲,我本该正在地下睡觉呢——我还是出门了,像一个凡人那样步行穿过城市。
不知为什么,我在路过皇家大街,我、克劳蒂娅和路易曾经居住过的旧址,我拐了一下弯。事实上我过去经常这样做,不到走了一半路的时候决不会想起它来。
我们过去的聚会地点就是楼上的那个漂亮的公寓房间,我们在里面住了六十多年。很显然,当我为我犯下的大错自责或者受到他人谴责时,应该考虑到这个因素。路易和克劳蒂娅都是我制造出来的,而且我承认是为了自己而造。不过,在克劳蒂娅认定我应该以生命为我的创造付出代价之前,我们的生活还是很辉煌惬意。
那时,这些房间都布满了当时所能提供的一切豪华摆设。我们有一辆四轮大马车,有好几匹马在旁边的马厩里,有几名仆人住在楼背面的院子。但是这些老式的砖楼现在已经很陈旧了,无人问津,房间近来一直无人租住,也许幽灵除外,楼下的店铺也租给了一个书商。此人从不屑于掸掉橱窗里或书架上的书上面的灰尘。他不时会给我采办来一些书,比如史学家杰弗利-伯顿-拉塞尔写的论邪恶本质的著作,米尔西亚-埃利亚德的精彩的哲学论著,以及我爱读的古典小说。那位老人现在就待在店里读书呢。透过玻璃窗我注视了他好几分钟。新奥尔良的法裔居民和美国其他地方的人真不一样。对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来说,经济效益根本算不上什么。我后退两步,仰头看那些至铁栏杆。我又想起了那些烦心的旧梦里的那盏油灯,她的声音。她为什么现在这么无情地纠缠着我?这是前所未有的。当我闭上眼睛时,我又听见了她对我说话的声音,但她话语的实质却已经消失。我发现自己再次追忆她的生与死。
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正在路易的怀抱里。现在那个小陋屋已经荡然无存,它曾是一座传播瘟疫的房子,只有吸血鬼才会进去。连贼都不敢把她死去母亲脖子上的那条金项链偷走。路易竟然选了一个小孩子当猎物,连他自己对此也羞愧难当。不过我当时了解他。事后他们把她送去抢救的那所老医院也已踪迹全无了。我当时怀抱那个暖和的凡人包袱走过的那条街道狭窄而泥泞,路易在后面跟着我跑,哀求我告诉他我想干什么。
一股寒风猛地把我吹醒。我能听见从一个街区开外的波旁大街上的酒馆里传来刺耳而单调的音乐。人们在大教堂前散步,附近有个女人在大笑。黑暗中有辆小汽车在猛按喇叭。一部现代电话机发出细小的电子脉冲。在书店里,那位老人在拨弄收音机,扭动旋钮,从迪克西兰爵士乐到古典音乐,最后到一个哀悼的人声,和着一位英国作曲家的音乐在吟唱诗歌
我为何跑到这座老楼来?它木讷而苍凉地立在这里,像块墓碑,上面的日期和字迹都已陈旧斑驳。最后,我再也不想耽搁。刚刚在巴黎发生的事情一直使我处在极度的兴奋状态,我要去住宅区找路易,把这一切向他和盘托出。我再次选择走路。我要感受土地,用双脚测量它的距离。在我那个时代,也就是十八世纪末,新奥尔良的住宅区其实还不存在。那时它还是间上游的乡村,有许多农园,道路狭窄难走,路面只由疏浚挖来的贝壳铺成。到了十九世纪后期,在我们的小窝被捣毁之后,我创伤累累,心都碎了,跑到巴黎去找克劳蒂娅和路易。这时住宅区才连同它周围的小镇随着新奥尔良这座大都市一同崛起,许多维多利亚风格的漂亮木房才盖起来。这此华丽的木制建筑中有一些非常庞大,每一部分都以其杂乱无章的方式,与花园区里的那些南北战争以前的复兴希腊风格房屋一样宏伟。它们总使我想起那些古希腊的神殿,或法国区里的那些壮观毛邸。不过,住宅区里的大量隔板小木屋与其大房子一样,仍旧保留着古朴的乡村风格。高大的橡树和木兰树到处可见,高高地俯视着成片的小屋顶。许多街道都没有人行道,沿街的路沟不过是挖一条小槽,而且里面长满野花,不顾冬天的寒冷,非常茂盛。连那几条小小的商业街不时突然冒出全是店铺的一堆建筑——也不会使人联想到法裔居民区里的那些石头面脸和旧大陆的古色古香,倒颇像美国乡村小镇上的那些怪怪的“大街”
这地方非常适合晚上散步,你能听见鸟儿的歌唱,这是在老城区所绝对听不到的。黄昏的暮色透过参天大树的繁茂枝叶,照在沿河曲曲弯弯的货栈的屋顶上,久久不褪。你偶然可以碰上几座豪华宅第,有不规则的游廊和俗艳的装璜,还可见到带岗楼和山墙、以及暗道的房子。有大大的木头秋千吊在刚刷好漆的本围栏后面,有白色的尖桩篱笆墙。在整洁的草地上有宽宽的林荫小道。那些小屋变化多端,形态各异:有些按照时尚精心漆成鲜艳的颜色,有些虽然受到忽视,但仍很漂亮,带着浮木的那种灰灰的调子,很可爱。在这个热带地区,房屋很容易形成这种局面。你会在街上时时发现青草繁茂生长的路段,使你几乎不相信你仍在一座城市里。野紫茉莉花和蓝白花丹将标明房地产归属的篱笆墙都遮没。橡树枝弯得很低,行人只好低下头通过。即使在隆冬腊月,新奥尔良也是郁郁葱葱。霜冻连山茶花都打不死,至多伤到它们。围栏和墙壁上爬满黄色的野生卡罗莱纳素馨和紫色的叶子花。
路易就是在这样一片绿叶浓荫之中,在一长排高大的木兰树后面,建立自己的秘密巢穴。在在生锈的铁门后面,那座维多利亚风格的老房子无人居住,它的黄色油漆几乎全都剥落。路易只是偶然手里拿着腊烛到里面去转转。他的真正住所是后院的一座小屋,它被一大片乱七八糟纠缠在一起的粉红色皇冠花遮盖得密实。屋里堆满书籍和他多年收集的零散物品。小屋的窗户很隐蔽,从街上几乎看不到。其实,是不是真有人知道这小屋的存在都值得怀疑。由于高高的砖墙、浓密的老树和屋子四周乱长的夹竹桃,连邻居也看不见它。高高的野草中没有通向小屋的小径。
我接近了他,只见这几间陋室的门窗全都敞开,他坐在书桌旁,只藉着一枝烛光在读书。我窥视他良久。我很喜欢这样窥视他。他去打猎时我常常跟踪他,只是为了看他进食。现代世界对路易来说根本没有意义。他就像个幽灵似地无声无息在街上漫游,慢慢接近那些想死或似乎想死的人。(我不敢肯定人们是不是真的欢迎死神降临。)他吸血时既细心又迅速,没有痛苦。他吸血时肯定也要对方的命。他不知道怎样饶恕牺牲品。他从不像我这样在多少个夜晚只是“小饮一场”他控制不住自己。只要我不是饿极了,我总是吸一点就罢手。
他总是穿着老式的服装。和我们当中的许多人一样,他也找来与他凡人时代的款式相似服装来穿。他喜欢穿宽宽大大、紧袖子、长袖口的衬衫和牛仔裤。当他穿外衣时(很少见),他挑选的同我一样,一般是长长的骑士外套,完全折边的那种。我有时把这些服装作为礼物给他带来,好让他不致于把他那两件“战利品”穿烂。我迷上了替他收拾屋子,把图画照片挂在墙上,把屋里摆得时髦漂亮些,迫使他过那种十分奢侈的生活。我认为他希望我照顾他,虽然他口头上不承认。他过着没有电、没有暖气的生活,穿得乱七八糟到处流浪,还谎称完全心满意足。这座小屋有几扇窗子没有玻璃,而且他只是偶然才把那老式的固定百叶窗拉下来拴住。他好像不在乎雨水会打进来弄湿他拥有的物品,因为,它们其实也不真是他的宝贝,只不过是到处乱堆的破烂而已。不过我又想到,他还是需要我来帮他改变一下这种局面。他经常跑到我位于闹市区、既热又十分明亮的住所,次数频繁得让我吃惊。在我家,他会一连几个小时盯着我的超大彩色电视萤幕目不转睛。有时他还把他自己的光碟或录影带拿到我这儿来看。与狼共舞就是他反覆观赏的一部影片。美女与野兽,尚-考克托写的一部法国影片也让他极其赏心悦目。此外还有死者,是约翰-哈斯顿根据詹姆斯-乔依斯的小说改编的一部电影。但请您搞明白,这个片子同我们吸血鬼毫无关系,它讲的只是本世纪初爱尔兰的一群普通人在圣诞夜聚在一起大吃大喝的事。还有其它许多影片他都爱看。他的这些造访都是不请自来,而且全都待得不太久。他经常为我沉迷于这种“超级物质享受”而扼腕痛惜,并对我的丝绒枕头、铺着厚地毯的拼花地板,以及华丽的大理石浴缸不屑一顾。他会转身回到他那可怜的、长满爬藤的陋屋。
今夜,他仍清高而孤傲地坐在落满尘土的桌旁,白脸颊上蹭了一块墨水迹,全神贯注地读着一本厚厚的、最近刚由一位英国小说家写的狄更斯传。他慢慢翻着书页,阅读的速度不比大多数凡人快。的确,在我们所有的幸存者当中,他是最接近人性的。而且他决定保持这种状态。有许多次我主动提出把我更强大的血液给他一部分。但每次他都拒绝。戈壁大漠上的毒日头要是照在他身上,早就把他烧成灰。他的感官十分细腻敏感,并且同吸血鬼无差异,但毕竟同一个“千年之子”的感官还不一样。他施展读心术总是不太成功,看不出别人在想什么。他迷惑凡人、使其出神入定时总是出差错。
当然我也读不出他的心思,因为是我造就了他,而新生儿与制作者的想法总是相互隔绝。为什么?我们谁也不清楚。我猜想我俩对对方的感觉和渴望非常了解,但把它放大了反倒会使清晰的影像变模糊。理论上是这样。也许有一天人们会把我们捉到实验室里研究,我们也许会透过牢房的厚玻璃墙,一边听他们向我们问个不停,并从我们的血管里采血样,一边向他们讨活人的血吸。不过,哼!这一套对用一个意念就能把人烧成灰的莱斯特来说,还能行得通吗?
路易没有听见我在他小屋外的深草里的动静。我溜进他的房间。一条长长的影子一闪之后,我已经坐在他对面、我最爱坐的那张红天鹅绒法式高背扶手椅。很久以前我把它运来,给我自己坐。这时他抬起头来。
“啊,是你!”他马上说,并把书使劲合上。
他的脸天生英俊而削瘦,虽然显得很有力量,但却纤细而精致,见到我,它变得通红。他不久前刚吸过血,我却漏掉目标。有一刻我完全被这张脸陶醉了。
然而,见他被人血的缓慢搏动激活到这种地步,我心里还是痒痒得不是滋味。我也能嗅到这股血味,它奇妙地使我觉得我离他很近。他的美貌总是使我疯狂。我想,当我不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在心中把他理想化了,可当我又见到他时,我还是为他所倾倒。
我刚到路易安那州时,最初就是他的美貌将我吸引到他那儿,那时路易安那州还是个蛮荒、无法无天的殖民地,他还是个桀傲不驯、酗酒成性、在酒馆里打架斗殴、赌博、胡作非为,最后导致自己命丧黄泉的傻瓜。他自以为他想要得到的,或多或少他算是得到了。
有一阵子,我不明白他盯着我看时脸上为什么露出恐惧的表情,也不懂他为什么猛地站起来,朝我走过来并弯腰伸手摸我的脸。然后我才想起,是我这被阳光灼焦的皮肤。
“你又干什么了?”他小声问。他跪在地上抬头看我,把一只手轻轻搭在我肩上。多可爱的亲密行为,但我并不想认可。我仍坐在椅子里不动声色。
“没什么,”我说“过去的事了。我跑到一个大沙漠里,我想看看究竟会出什么事”
“你想看看究竟会出什么事?”他站起来,后退一步,瞪着我。“你想毁灭自己,对不对?”
“不全是,”我回答。“我在阳光下躺了一整天。第二天早上,不知怎么,我已经在沙子上挖了个坑钻进去了。”
他凝视我良久,好像气得要发作似的。然后他才回到自己的书桌,一反平时的优雅“嘭”地一声猛然坐下,双手握住放在合上的书上,凶恶而愤怒地看着我。
“你为什么这么干?”
“路易,我有更要紧的事告诉你,”我说。“别想那些事了吧。”我作了个别管我的脸的手势。“出了件很特别的事。我得把整个过程告诉你。”我站起身来,因为我控制不住自己。我开始在屋里来回踱步,注意别把到处乱堆的那些“垃圾”踢翻,并深为那点微弱的烛光感到气恼,并非因为我看不清东西,而是因为它太微弱、太局部,我喜欢灯火通明。
我对他讲述一切——我如何先在威尼斯和香港、后在迈阿密见到拉格朗-詹姆斯这个怪物,他又是如何在伦敦找到并通知我,并像我预料的那样跟着我到了巴黎。现在我们俩明天夜里就要在广场附近碰头。我还向路易讲了那些短篇小说及其含义,我讲了那个小伙子本人奇怪的地方,讲说他并不在自己的身体内,以及我相信他能实现交换身体的事。
“你是发疯了。”路易说。
“别急着下结论。”我提醒他。
“你对我引用那白痴的话吗?消灭他,要了他的小命。可以的话今天夜里就找到他,把他干掉。”
“路易,看在上帝份上”
“莱斯特,这混蛋能随心所欲地找到你吗?也就是说他知道你藏在哪儿。现在你把他引到这儿来了。他也知道我住在哪儿。他是能想像得到的最危险的敌人!我的上帝,你为啥到处去招惹敌人?噢,现在世上没人能摧毁你了,连‘千年之子'联合起来也办不到,连戈壁上正午的大太阳也晒不死你,所以你就招来一个威力比你大的死敌,对不对?一个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行走的凡人。一个在你没有自觉或决心的情况下能完全驾驭你的人。不行,你要消灭他。他太危险了。我要是看见他,就把他弄死。”
“路易,这人能给我一个人的身体。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
“什么人的身体!莱斯特,你光凭占领一个人体是不会变成人的!你活着的时候就不是人!你天生就是个怪物,这你明白。你怎么能这样欺骗自己呢?”
“你再说下去我就要哭了。”
“哭?我就喜欢看你哭。我在你的书里读过许多关于你哭个不停的描写,但我从没亲眼见过你哭呢。”
“啊,这说明你是个十足的骗子,”我愤怒地说。“你在你那可怜的回忆录某一章里描写过我的哭泣,而这一章你我都清楚根本就是虚构的!”
“莱斯特,把这家伙杀了!你简直是疯了,居然让他离你这么近对你说话。”
我的脑子里全乱了。我一屁股又坐进椅子里,茫然地瞪着天空发愣。门外,夜空好像在带着轻柔舒缓的节奏呼吸,湿冷的空气里飘来一点点皇冠花的香气。从路易的脸上和他交叉放在书桌上的双手上,好像传过来一股股微弱的白热。他用默不作声来掩饰自己,我猜想他是在等待我回答。为什么这样?我也不知道。
“没想到你会这么认为,”我垂头丧气地说。“我还以为你会来一通长篇大论充满哲理的评论呢,就像你在你的回忆录里写的那样。可你看这是怎么回事?”
他一言不发地坐着,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沉思般的绿眼睛闪亮了一下,他好像被什么东西深深地折磨着,好像我的话刺痛了他。但显然不是我对他的文章的辱骂所致,我对他写的东西总是漫骂加抨击。那只是开玩笑,嗯,半开玩笑的性质。
我不知该说什么、做什么才好,他正在折磨我的神经。等他又开口时,他的声音很轻柔。
“其实你并不真的想做人,”他说。“你才不信那一套呢,对吧?”
“不,我信!”我回答,并对我声音里的诚恳感到很不好意思。“你怎么会不相信呢?”我站起来,又在房间里踱步。我先在这小屋里绕一圈,然后踏进杂草丛生的花园,边走边用手拨开挡住路的粗大坚韧爬藤。我心乱如麻,对他再也不知说什么好。
我在想我的凡人岁月,尽量避免把它编成神话,可是徒然,我无法把那些回忆从脑子里抹去——最后一次猎狼,我的那些狗在雪地里奄奄一息。巴黎。林荫大道旁的那座剧院。没有完成!其实你并不想当人。他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呢?
我出去在花园里待了好像很久很久。但最后不管是好是坏,我还是回到了屋里。我发现他还坐在桌旁,以那种十分悲哀、几乎心痛欲裂的表情看着我。
“你瞧,”我说“世上只有两件事我相信——一是任何凡人在真正了解‘黑色礼物'为何之后都不可能拒绝它。你别跟我讲大卫-泰柏特拒绝了我这件事,大卫不是个一般人。二是我相信,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全都想再变成人。这些就是我的信条。别的没有了。”
他不耐烦地打了个手势表示接受,然后仰靠在椅子里。椅子的木头在他的体重下发出轻轻的咯吱声,他没精打彩地抬起右手,用手指梳理着他那头蓬松的黑发,完全没意识到这一简单的手势很诱人。
这场面使我蓦然想起我把血输给他的那个夜晚,想起他直到最后一刻还同我争辩说我不能这么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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